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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第17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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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第17课

  我们继续学习寂天菩萨所造的《入菩萨行论》。《入菩萨行论》是宣讲凡夫如何经由发菩提心修菩萨道,从而获得殊胜觉悟,再去利益众生的殊胜方法。第一品我们学习了菩提心的利益,知道菩提心具有超胜世间的巨大功德,已经在我们的相续中引发了生起菩提心的强烈愿望。

  下面我们开始宣讲修持菩提心的次第。前面对受戒的所依、受戒的方法做了介绍,现在讲第二个问题——护戒方法。上节课依照《菩萨地论》宣讲了四种他胜罪,依照《虚空藏经》的学处宣讲了十四条或者十八条菩萨戒律,今天学习接下来的内容。

  《密意庄严论》中所说的这十八条可以归纳在《菩萨地论》所说的四条当中。在《密意庄严论》中把《虚空藏经》中宣讲的十八条归摄在四条当中,其实不论是十八条还是四条,只是开合不同,展开宣说为十八条,归摄而言安立为四条[1]

  比如:第一条“依贪心而自赞毁他”在十八条中宣讲为“宣扬自功德,为利养恭敬,以语诋毁他”;第二条“吝惜布施财与法”也包括对众生不宣讲正法或依悭吝心不愿布施众生;第三条“对众生起嗔恚心,他人忏悔不予接受”,与十八条不一定能一一对应,但意义还是有相应之处:如具有嗔恚心,就会舍弃众生、毁坏城市、让比丘还俗或盗夺三宝财都可归摄其中;第四条“颠倒妄说法”归摄了诸如对未修心众宣讲空性,令守持大乘者退持大乘,守持小乘戒律者舍弃别解脱戒,以及诋毁小乘法非佛所说等内容。

  十八条和四条两者的内容并无冲突,只是传承不一样。一个是广大行派无著菩萨的传承,另一个是甚深见派龙树菩萨的传承。不同传承随顺不同众生的根性而安立,因为众生根性不同的缘故,有的可以被广大行派的戒律所调化,有的能被甚深见派的戒律所化,所以分成这两大类是有必要的。

  概括而言,一般菩萨戒有断除所断的严禁恶行戒、行持六度的摄集善法戒以及唯一利益众生的饶益有情戒三戒中。所有菩萨戒律都可以包含在三聚戒当中:

  第一、“断除所断的严禁恶行戒”。指要断除一切与修持菩萨道相违的所有身、语、意恶行。

  大乘严禁恶行戒的标准很高。有些在世间不算恶行的行为,在小乘中就是恶行。如:世间人认可杀人肯定是恶行,必然受到法律的惩治,如果杀条鱼,就几乎没有人认为是恶行,但在小乘就属于恶行;又如以自私自利的心修持佛法,或者发了菩提心又退失菩提心,还没有退失其余的善法,这些行为在小乘不一定是恶行,但以大乘菩萨戒来衡量,首先要断除的就是自私自利的心,以自私心修行就是恶行;退失菩提心伤害了众生的利益,所以属于恶行。因此同样是严禁恶行戒,大乘的标准更严格,在界定恶行标准的时候远远超过小乘。

  上师在讲记中讲到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总的来讲大小乘都是一样的,都要断除恶业修持善法,要调伏自己的心,这就是整个佛教的思想。但是在“诸恶莫作”方面标准有所不同。小乘有小乘的标准,大乘有大乘的标准,大乘的标准更为严格。在大乘中不能舍弃利益众生的心,必须要救度众生,如果生起了不想救度众生的心,就是很大的恶行,必须要断除。

  “众善奉行”就是要修持所有六度的善根。小乘也修持六种善法,但在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为真正的六度,因为无法到达彼岸。大乘的六度因为有菩提心、空性慧等摄持的缘故,善法的标准更高。

  “自净其意”在小乘主要是断除伤害众生的心,断除人我的执著,证悟部分空性,清净自心的垢染。在大乘还需要进一步断尽法执、习气。所以,同样的偈颂放在小乘、大乘当中解释时,含义完全不相同。

  为什么说大乘佛法功德很大呢?从对严禁恶行戒的分析就可以看出,它的标准很严格,所以功德也很大。如在菩萨三聚戒中,严禁恶行戒不仅包括了现在我们认为不该做的恶行,还包括一些在小乘当中非常推崇的善法,因为这些善法以大乘的标准看,还没有真正完全断尽恶心,在大乘中还属于严禁之列。

  第二、“行持六度的摄集善法戒”。菩萨应修持的善法全部归摄于六度中:如全知麦彭仁波切所著的《释迦佛广传》,就以六度分品讲述了佛陀因地行持善法的故事;《六度集经》也将佛陀因地修道的内容以六度归摄。佛陀通过修持六度圆满了资粮,我们也要通过行持六度的方式圆满资粮。

  第三、“以及唯一利益众生饶益有情戒”。大乘的终极思想就是唯一利益众生,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目的:哪怕是自己修持善法、观修空性,实际上都是为了救度众生、利益众生。如果不是为了利益众生,菩萨不会修持这种善法。此处包括所有菩萨学处:所有恶行要断除,所有善法要修持,其目标或动机唯一是为了利益众生。如果我们严格遵照上述要求去修持,相续中一定会很快生起殊胜的菩萨功德。

  略而言之,菩萨的学处就是要断除有害自他的一切因素,脚踏实地利己利他。如何归摄菩萨的学处[2]呢?我们需要断除的是有害自他的一切因素,主要是恶心、恶行和自私自利的作意。因其有害于自他,所以必须首先根除,然后才能脚踏实地利己利他。菩萨的利己也是利他,利他就是利己。从不同的侧面、反体来看,利己、利他完全不同,但从本质上讲,菩萨修持菩提心到达了一定境界之后,利己和利他已经没有很严格的界限了,看起来利己的修法实际都是在利益众生,在利他中自利也顺便得以成办。倘若真正一心一意利他,自己的利益会不求自得,但如果一心一意利己,那么利他的功德将无法获得,也无法获得究竟的自利。这就是菩萨道的核心、关要和窍诀。这就是为什么在学习《入菩萨行论》时,必须要想方设法抛弃自私自利的发心和行为,一心一意培养利他观念的原因。我们应该把自心从利己的状态调整到利他的状态。利他观念的产生也要观待相续中的宿善深厚与否:宿善比较深厚,利他心比较容易产生;如果宿善比较薄弱,观修利他就会受到我执分别习气的阻挠。所以,要产生纯净的利他心还要付出很多努力。如果方法正确,加上精进祈祷上师三宝,内外因缘具足,自心就可以被改造为纯粹利他的菩提心。

  成办利益的方式也是依照《菩萨戒二十颂》中所说:“无论于他抑或己,虽是痛苦凡有利,一切利乐皆当为,虽乐不利切莫行。”《菩萨戒二十颂》中讲:凡是对于自己或他人有利的行为,虽然暂时看起来有痛苦,但都应该去做。如在学习菩萨戒律的过程中,碰到难懂之处;在修学菩萨行时,看到佛法的标准和自己实际的心行差距很大;有时观修很长时间却没有什么觉受;有时看到菩萨戒和自己的职业有冲突,这些情况都会有痛苦。但我们要想到:修学是为了自他二利,我们暂时忍受这些痛苦,把自己的心调整到菩提心的高度,与菩提心完全一致,逐渐减少对自他有害的行为,慢慢就可以从痛苦走向安乐。

  “虽乐不利切莫行”:虽然现在显现上很快乐,比如通过杀生赚了很多钱,通过放荡得到一些短暂的快乐,但以后都会有不利的后果,所以不应当做。同样,我们现在放逸不好好修行,对自他也不会有任何利益,所以要“切莫行”,这是一个总的原则。世间也有类似的情形,如果先过几年苦日子,以后能够幸福快乐,大家都愿意接受。相反,如果现在享乐,以后要过苦日子,谁都不会愿意。

  西藏有一部修心的窍诀《开启修心门扉》,在这个论典中有一个故事:过去藏地有一对夫妻,妻子有一天试探性地问:“你是愿意选择喝三年的粥,以后过好日子,还是过三年好日子,以后永远喝粥?”丈夫想都没想就说:“我当然选择先喝三年粥,熬过三年喝粥的日子,以后我永远快乐,当然选这个。”同样的道理,我们现在的修学就属于喝三年粥的阶段。虽然在求学过程中,身心会感受到一些痛苦,但是如果坚持下去,求学圆满了,内心逐渐生起菩萨功德,以后会让自他都永远安乐。相反,倘若选择现在过三年好日子,以后永远喝粥,就相当于有些人通过各种非法或不正当的手段赚钱,虽然在显现上过上了好日子,但是因为没有符合于缘起规律,造下了以后永远受苦的因。作为有智慧的人,应该对这个问题认真思考之后做取舍。

  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观察是否有堕罪:绝对没有堕罪;绝对有堕罪;堕罪的形象;非堕罪的形象。

  第一类是绝对没有堕罪:也就是说,如果心存善意、行为善妙,则绝对没有堕罪;〗“心存善意”即发心非常善妙,是为了度化一切众生,或者是为了利益某个众生;“行为善妙”是符合业果的规律、符合善法、符合菩萨道的行为。心意好、行为好当然没有堕罪,这比较容易理解。

  第二类:与之相反,心怀歹意、行为恶劣,可以肯定是堕罪;与前相反,如果怀着伤害别人的心,也做了伤害别人的行为,心恶、行为也恶,在菩萨戒当中肯定属于堕罪。

  下面两类从表面上不是特别容易判断,一件事情是对还是错,有时很难抉择。但在法本中已经给出了指导意见,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标准反复衡量自己,仔细闻思这些教义并记在心中,处理事情的时候就能够正确取舍。

  第三类:如果是好心好意,那么即使外表行为显得为非作歹,也只是堕罪的形象;“堕罪的形象”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指看起来好像是堕罪,但实际上不是堕罪。好心好意是指发了利他心。真正为了利益他人,即使表面形象与善业相悖,做了一些为非作歹的事情,但只是堕罪的形象,不是真正的堕罪——不但没罪,还有很大的功德。

  经论中经常提到佛陀因地为大悲商主的公案:当时为了救护五百个商人免遭杀害,也为了使短矛黑人不要因杀死五百商人而长时间堕在地狱中,大悲商主发起了强烈的利他心、大悲心,毅然杀死了凶手。发的是利他心,表面的行为是杀人,此行为非但没有沾上过患,反而圆满了八万大劫的资粮。

  我们要注意,有时表面上好心好意,实际上是自私自利。所以取舍行为要非常谨慎,不能以好心作为幌子,行持自私自利的事业,这样当然无法获得真正的功德,有可能成为真实的堕罪。在开许菩萨身三语四恶业方面,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做的,初学者最好不要行持非法的事情。如果不是很大的问题:比如为了救度众生说妄语;或者父母很吝啬,平时没有做什么功德,把他们的钱偷一点出来放生,这些情况不会有很恶劣的后果,可以开许。但是像大悲商主杀人反而圆满资粮的行为,不是随便一个初发心、具备相似菩提心的人就可以做的。

  第四类:相反,如果居心不良,那么即使行为上显得多么道貌岸然,也是无堕的形象。反过来讲,即使表面上显得非常如理如法,如给别人传法、做善事,实际上居心不良,并没有利他心,就是一种无堕的形象:即表面上是善业,没有堕罪,但真实成了堕罪。在修菩萨行的过程中,外表的形象不是很重要,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心。如果居心不良,就好像树根有毒,其树枝、树叶等分支都会有毒。所以心不好,行为也被染污,当然只会是堕罪,死后有可能堕入恶趣之中。

  庚三、还净方法

  上师经常讲菩萨戒不同于别解脱戒律,尤其是出家人的别解脱戒律,犯别解脱戒如果有覆藏心,基本上就没有重受的机会了。如果犯了菩萨戒,还可以通过忏悔重新获得戒体,所以了知还净的方法很重要。如果自己不小心犯了戒,就不会惊慌失措,也不会破罐子破摔,认为反正破戒了,干脆就不学习、不修行了;或者如果其他道友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也不会犹如盲人想引导盲人一样无从着手。因为菩萨戒有还净的方法,只要我们好好学习掌握,是可以处理这些问题的。

  佛法中具足所有的修行方法,关键就看我们学不学,如果认真学习就能够逐渐在见解和修行上趋于殊胜的行列;如果不学,就将一直愚痴下去。虽然顶着佛教徒的名称,实际上离真正佛教徒的标准还差得很远。以前一位大德这样讲过(我当时看到这位大德的教言,内心震动很大):一个佛教徒,如果不懂佛教的教义,那是一种耻辱!说自己是佛教徒,凭什么?如果对佛在经典中讲了什么,佛的教义是什么一无所知,那就是一种耻辱。所以我们既然已经选择了学佛这条路,就应该对佛教大小乘的主要思想有所了知。我们真的很幸运,上师发大悲心加持我们有了学习的机会:我们从一个一无所知的人,慢慢地知道了菩提心、菩萨戒的重要性,知道了很多修行方法,在学习过程中受益最大的还是我们自己。所以选择做一个佛教徒,必须要了知佛的教义,否则就是我们的耻辱。

  下面看还净方法,分为两类:广大行派的观点和甚深见派的观点。

  首先看广大行派的观点:《菩萨戒二十颂》中云:“大缚罪当重受戒,中缚三人前忏悔,余罪于一人前忏,有无染污依自心。”在《菩萨戒二十颂》中宣讲了忏悔的方式。“大缚罪”也翻译成“上品缠犯”。“缠”和“缚”意思相同,“上品缠犯、中品缠犯、小品缠犯”,分别对应“大缚罪、中缚罪和小缚罪”,颂词中没有小缚罪。

  首先讲“大缚罪当重受戒”。怎么判断大缚罪呢?上师在讲记中提到:毁坏愿行心、犯很多戒律是判断大缚罪的一个标准;《菩萨戒二十颂》的注释对大缚罪也有细致的定义,大缚罪所犯一定是根本戒。

  以广大行派为例,四条根本罪是:“以贪欲心自赞毁他;以悭吝心不施财物、正法;对众生起嗔恚心,不接受忏悔;通过愚痴心选择非法舍弃正法”。倘若犯了根本戒,如何确定什么情况要重受戒?什么情况不用重受戒呢?罪业分为三类:大缚罪、中缚罪、小缚罪,其中“大缚罪当重受戒”。如果犯了根本罪同时也属于上品缠犯、是大缚罪,则必须重受戒。

  什么是大缚罪?一些注释讲具足下面四个条件就是大缚罪:

  第一条是相续不断。就说一个人再再地造根本罪,连接不断,不是造一次就停止了。如再再地自赞毁他,就叫相续不断。

  第二条没有惭愧心。造罪之后根本没有一点后悔的心态,没有一丝惭愧心。学习《亲友书》时提到过,如果一个人造罪之后有惭愧心,罪业就不会很重。如果因为烦恼很重,或形势所迫,无法避免自己造罪业,那么能够生起惭愧心是很重要的:“佛制定了戒律不能做这件事情,但是现在我做了,真对不起佛……”心里有一种惭愧之意。如果能够产生这种惭愧心,罪业不会变得很重;相反无有惭愧心,就具足成为“大缚罪”的一个条件。

  第三条无厌生欢喜。犯了戒不但没有惭愧心、厌烦心,反而还很高兴,这是一种随喜的心态。随喜有自随喜、他随喜,适用于功德也适用于罪业。在功德方面是因为自己造了善业感觉很高兴,并且随喜别人的善业,在罪业方面,则是造了罪业根本没有惭愧心,反而很欢喜,就是大罪业的一个标准。

  第四条见彼为功德。不认为犯戒是一种过失,反而认为是一种功德,这是严重的颠倒邪见,将大罪业认为是有功德的事,认为是好事,这是一种颠倒见。

  如果犯了根本戒,并且具足“相续不断、没有惭愧心、无厌生欢喜、见彼为功德”这四个条件就是大缚罪、上品缠犯。如果犯了大缚罪,单单忏悔不能够还净,因为在这四个条件具足的情况下,戒体已经失坏了,颂词中说“当重受戒”。当然,首先要将罪业忏悔清净,才能重新受戒。按照无著菩萨的观点,只能重受三次。这对有些人来说就有了压力,再次受戒就会小心。

  中品缠犯和下品缠犯不需要重新受戒,通过忏悔可以清净。

  第二“中缚三人前忏悔”,如何安立中缚罪呢?中缚罪未圆满具足成为大缚罪的四个条件,倘若犯了根本戒之后,生起少许忏悔心,通过善知识的教诲,终止了恶业,不再造作。因有惭愧心,则不具足大缚罪的条件,而变成了中缚罪。中缚罪未破根本戒,还有戒体,但已被染污了,需要忏悔还净。忏悔时需要三位具足菩萨戒、戒律很清净没有失犯的人为对境,可以在他们面前忏悔自己所犯的菩萨戒,不需要重新受戒。

  第三“余罪于一人前忏”,余罪就是下品缠犯,即小缚罪。即造罪之后有惭愧心,没有再犯,犯戒后没有感到高兴,心里很难过,不认为建立了功德,所以叫做小缚罪。小缚罪在一位菩萨面前忏悔就可以了。

  法本中清楚说明了判断的标准,我们应牢记在心。作为一个凡夫人,经常难免生起此类过患,是否需要重新受戒,应当怎样忏悔,此处讲得很清楚。

  “有无染污依自心”,是否有染污,依靠观察自己的心就可以了知,别人不一定能够明了自己的心,是否处于染污的状态要依靠自己观察。以上就是广大行派的观点。

  接下来是甚深见派的观点。《学集论》中云:“梦境中住于,虚空藏前忏。”《学集论》的依据主要是《虚空藏经》。若犯了十八条根本戒律,并且是上品缠犯,此时戒体已经没有了,必须要重新受戒,受戒之前必须首先忏悔清净罪业,所以先讲忏悔罪业的方式。

  破了根本戒,失毁了戒体,那么自己要在虚空藏菩萨面前忏悔。虚空藏菩萨是八大菩萨之一,我们常念的《八圣吉祥颂》中就有虚空藏菩萨,他的身相是蓝色,手持一朵莲花,莲花上有一把宝剑。虚空藏菩萨是一切菩萨的总集,犯了菩萨戒的菩萨,依止虚空藏菩萨进行忏悔容易获得加持。我们在虚空藏菩萨面前顶礼、供养、念诵他的名号忏悔,再再地发露,就会在梦中见到虚空藏菩萨,菩萨会告诉你:“你的罪业已经清净了。”罪业清净之后就需要重新受菩萨戒。

  依靠龙树菩萨的观点,重复受戒的数量没有三次的限制,可以重复受戒。三次的限制也有其必要性,对受戒者有一些压力,以后就会小心护戒。但对于一些钝根者或烦恼深重者而言,如果严格规定了界限,按照三次受戒的标准,三次之后再犯就不能再受戒了,很有可能会放弃大乘。龙树菩萨也许正是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没有规定重新受戒的次数,有忏悔心就值得鼓励,还是有机会继续学习大乘佛法。此处讲到了破根本戒及重新受戒的情况。

  接下来宣讲支分戒或者中品缠犯和下品缠犯。

  本论也说:“昼夜当各三,诵读三聚经,依佛菩提心,悔除堕罪余。”“本论”即指《入行论》,在第五品中讲到“昼夜当各三,诵读三聚经”,这是指忏悔根本罪之外的其他罪,或不需要重新受戒的情况。“昼夜各三次”意为白天读三次《三聚经》即《三十五佛忏悔文》,此经在藏地流传较广。汉地课诵晚课中的大忏悔文是《八十八佛忏悔文》,其中三十五佛就是《三十五佛忏悔文》或称《三聚经》。过去诸佛发愿清净众生的罪业,所以依靠佛陀,依靠菩提心可以“悔除堕罪余”,即其余的堕罪可得以清净。这是忏悔其他的分支罪的情况。

  以上讲了总义,学习总义之后对于怎样受戒、受戒的身份、所受的戒条、还净的方法等可清楚了知,对于一个学菩萨道的人而言是非常珍贵的教言,可以帮我们在修道的过程中合理地做取舍。

  戊二(论义)分三:一、加行;二、正行;三、后行。

  己一(加行)分二:一、净化自相续;二、为利他而修心。

  加行是受菩提心戒之前的前行。

  庚一(净化自相续)分八:一、供养;二、顶礼;三、皈依;四、忏悔;五、随喜;六、请转*轮;七、祈请不涅;八、回向福德。

  很多修法仪轨之前都有净化相续的修法,多为七支供,其中去掉了皈依,此处加上皈依就是八支。这个修法可以迅速地圆满资粮、清净相续。倘若内心很污浊,就无法生起菩提心,所以清净自心之后修菩提心就相对容易了。

  辛一(供养)分二:一、总说;二、别说。

  首先宣讲供养。在这些修法中,供养放在第一。供养能够迅速地圆满资粮,保护我们的清净心,也能使我们心胸开阔,同时也比较容易操作。不管在家、出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修供养。此处讲到了意幻供养及其他供养方式。

  壬一、总说:

为持珍宝心,我今供如来,

无垢妙法宝,佛子功德海。

  为了守持犹如殊胜珍宝一般的菩提心,我要供养三宝。首先供养如来,再供养既无垢染也无过失的殊胜妙法宝,之后供养具有大海功德的佛子。三宝是所有供养对境之中最殊胜的,没有超过三宝的福田。以三宝作为所供对境,能够产生很大的福德。所以为了守持珍宝心,为了让我们能够生起菩提心,要对三宝做广大供养。

  以前阿底峡尊者进藏时,有一次弟子祈请他传菩萨戒,阿底峡尊者说:“好吧,你们去准备供品。”弟子们都尽量准备殊胜供品,大家都觉得很满意了,才把阿底峡尊者请过来,但尊者一看说:“不行。供品太差了。这样是得不到很大功德、生不起菩提心的。”大家看到尊者严格的态度,就再次地寻找,陈设了更庄严的供品,尊者这才满意了。

  要生起菩提心必须要有很大的福德,因此第一供品要庄严,第二要有一种殷重的心态。有时我们可能对待善法不是很用心,不是非常重视。如果以殷重的心态、准备庄严的供品并精心摆设,从内到外都非常如法,就会产生巨大的福德,由此而产生菩提心。所以平时在供佛时,即使只是供清净的水,也要以很恭敬、很殷重的心态来供养。有能力就准备非常珍贵的供品,经济能力有限,也要以恭敬心准备最干净的供品,这样可增长福德。如果态度轻慢,随便供养一些不好的东西,非但得不到功德,反而会损害自己的福报。供养是为了得到福报而不是损害福报,如果供养时行为不如法,心态不如法,反而可能成为损害福报的一种因。

  为了受持珍宝菩提心,我今在对境一切善逝、无有分别实无实之垢染的所有妙法以及具有无量无边如海功德的诸位圣者菩萨,也就是三宝面前,首先供养的目的是为了守持珍宝菩提心,所供的对境是一切善逝,即一切佛。佛已经圆满了一切资粮,清净了一切罪障,是最为清净圆满的供养对境,所以我们要观想供养一切佛。

  平时在佛堂上供佛时,千万不要认为这些供品只是供养佛堂中的几尊佛像,其实佛像只是一种代表,让我们有一个观想供养的对境。看到佛像时应该立刻想到:安住在十方世界无量无边的佛陀都成为了我们供养的对境。心量广大功德就大,不能认为供品只是放在桌上的几杯水或一盏灯,只能供养佛堂中的佛像。很多供养的窍诀中说:应观想所供的香云周遍整个三千大千世界;所供的净水周遍于所有十方诸佛菩萨的面前;所供的灯油犹如四大海洋,灯芯犹如须弥山,灯器犹如三千大千世界,如是供养的光明周遍十方世界。如果以这样的心态去观想会获得很多功德,不能小看供养。供养有很多窍诀,可以让我们通过短时间的供养得到巨大的善根。如进一步以菩提心摄持,通过三轮体空的方式做供养,所获功德更大。

  接下来讲供妙法。妙法是离欲尊,“欲”即指种种垢染,妙法没有分别有实无实的垢染。提到妙法很容易想到经书,经书也是一种法,但它属于等流。真正的妙法属于道谛、灭谛所摄,也就是智慧的本体所摄,因此没有分别有实法和无实法的垢染。分别有实法、无实法都是一种垢染,都不符合于实相,若圆满息灭了一切的分别念,才能够真正现前实相,所以妙法是远离一切分别念的殊胜对境。

  “以及具有无量无边如海功德的诸位圣者菩萨”:一地至十地的菩萨以及佛所化现的菩萨都可以包括在内,如文殊菩萨、普贤菩萨、观世音菩萨等,实际上他们早已成佛,只是示现为菩萨。佛示现的菩萨和安住十地的菩萨都具足无量无边的如海功德,对他们做供养也能获得殊妙善根。

  下面讲以三宝为对境通过六种方式供养。以想获得佛果的意乐、为一切有情、供品善妙悦意、三轮清净、无有违品的垢染、回向大菩提这六种方式来供养。

  六种方式供养:

  第一,我们要生起的意乐是“想获得佛果”,不是获得世间有漏的财富。获得佛果的意乐非常重要,如果我们有此意乐,世间财富也可顺便得以成办,所以供佛时心态要广大,要想到我现在供佛是为了成佛。

  第二是“为了一切的有情”。只是为了自己、家人、亲朋好友做供养,所缘境就很窄,功德就很小。若是为了一切众生,所缘很广大,所获得的功德也广大。供养三宝是为了一切的有情都能够得到利益,要打破自私自利的心。

  第三是“供品善妙悦意”。不论供养高级的物品,还是一般的物品,供品要善妙、清洁,陈设要庄严悦意。我们不愿看到自己的房子乱糟糟的,供台上更不能杂乱无章,供品既要清洁善妙,也要赏心悦目。实际上,佛陀没有对供品好坏的分别,但是如前所说,这代表了自己的一种心态。心态善妙功德也就自然而然生起,如果不当回事随便做一下,想获得功德很难。所以供品善妙悦意非常关键。

  第四是“三轮清净”,就是说对所供的佛、能供者、供品都没有执著,要做到三轮体空、三轮清净。如果能做到如梦如幻的供养最好,做不到就观想胜义当中万法都是空性的,然后在名言当中做供养;或者观想这是在梦中供佛,我们知道梦不是实有的,也能够做到相似的三轮清净。

  第五是“无有违品的垢染”。“违品”就是烦恼的心态:如别人供养我就要供养,别人摆得好我就要摆得好,这种供养并不是出于殷重心而是竞争心;或者有悭吝心,虽然供养了,但是内心有一种舍不得。“没有违品的垢染”是指以对三宝的恭敬心,为了利益众生、为了自己能够如理如法修行、为了得到上师三宝加持而进行供养。这是打破自己的悭吝心的一种修法。有时我们把供养当成任务,觉得不做不好,这种发心很不善妙。实际上做供养本身就可以调整我们的心态,调整我们的修行方式,要为了利益众生而做等等,所以如法供养就是在修持菩萨道。

  第六是“回向大菩提”,将供养的功德回向大菩提,愿众生都能够成就佛道,愿自己成佛度化众生。这是很善妙、很重要的供养方式。

  壬二(别说)分六:一、供养无主物;二、供养身体;三、意幻供养;四、发愿供养;五、无上供养;六、赞叹供养。

  癸一(供养无主物)分二:一、真实供养;二、供养彼等之原因。

  子一、真实供养:

  无主物和意幻供养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无主物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只是不属于私人所有,属于大自然。虽然在地球上不属于某个国家的东西,除了南极北极以外基本没有,但是无主物是指没有任何人有私人所有权,可以属于某个国家:如野外的东西、草原上的鲜花就是无主物,而自己家花盆里的花属于私人所有。它是一种真实供养,有实际存在的供品,和意幻供养不同。意幻供养的供品不一定存在,是通过心念幻变出来做供养的。

鲜花与珍果,种种诸良药,

世间珍宝物,悦意澄净水。

  我们在供养时,将所有世间各种各样的鲜花供养三宝。汉地的花非常多,四季都开着鲜花,藏地夏天的草原上、山里面也有很多的花,看到这些花之后,应自然而然生起将其供养上师三宝的心。“珍果”有时指珍宝,极乐世界有黄金果,珍宝果;有时指世间的水果,如苹果、梨等众生福报所形成的水果,都可以用来供养三宝。“种种诸良药”:如雪莲、藏红花等生长在野外的天然良药;或者可以治疗多种疾病或专治某种疾病的合成药、配方药,中药、藏药、西药都可以。虽然此处没有讲西药,但只要可以治众生疾病就是良药。例如西药的青霉素能不能供养?是良药当然就可以供养。“世间珍宝物”指世间当中的黄金白银等珍宝物品。“悦意澄净水”是看起来非常悦意的净水。有时在野外看到山间的水、池塘里的水清澈明净,内心会很欢喜,可以用这些澄净的水,供养上师三宝。

  如《等持王经》中云:“十方世间界中净水、平原中所长之鲜花、珍宝等未属他者所有物皆当供养。”《等持王经》也叫《三摩地王经》或《禅定王经》,名字翻译不同,实际上是同一个经典。《等持王经》经中说:十方世间我们看到或看不到但真实存在的清净水,还有平原上盛开的片片鲜花,以及种种山里的珍宝,凡是不属于任何人所有的资具即无主物,都可以供养。

  世界上所有争奇斗艳的鲜花、珍贵的果实,虽然科判是讲无主物,但世间有很多鲜花,不一定都是无主物。有时在某个地方看到鲜花,或者别人家里的鲜花,虽然属于他人,但是通过观想的方式供养上师三宝,对主人本身没有损害,反而有一定的利益,所以也可以供养。把各种各样争奇斗艳的鲜花——形状好看、香味独特、或有药用价值,把这些人人喜爱的鲜花供养上师三宝。《贤愚经》有些公案说,一些穷人用野外采来的鲜花供养了佛,果报成熟时,长相端正、财富众多,然后在佛前出家而获得解脱。

  “珍贵的果实”指珍宝果实,或者珍贵的水果。供在佛堂上的水果,或观想十方世界中,地球上及地球之外的很多地方生长着的众多果实,都可以用作供养。

  应有尽有的各种妙药,品种各异的奇珍异宝,令人舒心悦意具八功德的净水,各种各样的妙药、如意宝、黄金白银、钻石、琉璃等奇珍异宝,看到、想到的都可以作为供品。关键是自己的心量,心量如果很开阔,想到的东西都可以供养。“令人舒心悦意具八功德的净水”:悦意的澄净水具有八功德,虽然有时候不一定完全具足八功德,但只要能够让我们舒心悦意的清净水都可以供养。山沟、小溪、草原里面流淌的清清河水,或者藏地的雪山水,看起来都非常清净,令人欢喜,就可以供养上师三宝。

  下面讲八功德。如云:“清凉香轻柔,澄清无有垢,饮时不损喉,饮已不伤腹。”八功德水有时指无热恼大池中有一种八功德水,有时指三十三天的水,或指极乐世界的水,也有说恒河的水是八功德水,总之只要对人们有益无害的水都可以叫八功德水。

  第一、清凉。水非常清凉,喝了之后能让人们消退暑气。

  第二、香。没有臭气,闻起来非常清香。

  第三、轻。主要相对于重而言,有些水矿物质很多所以很重,八功德水没有很多矿物质因此很轻。

  第四、柔。很柔和,口感非常舒适。

  第五、澄清。水质很清净。

  第六、无有垢。是指没有杂质。

  第七、饮时不损喉。喝的时候不会伤害喉咙。

  第八、饮已不伤腹。喝下去不会伤害肠胃。有些水喝下去之后喉咙不舒服,喝完之后拉肚子,但是八功德水喝完之后对身体没有任何的伤害。以上就讲了八功德水,应将其供养上师三宝。本课就讲到这里。

  [1]四条根本罪:以贪欲心自赞毁他;以悭吝心不施财物、正法;对众生起嗔恚心、不接受忏悔;以愚痴心选择非法舍弃正法。

  [2]学处有时是指戒律,有时是指菩萨应该修学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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