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杂阿含》(卷四)
第八十八经(郁多罗经):
我在《杂阿含经综述》中曾经列表,指出杂阿含的卷一至卷七,其重点内容是阐解五受阴,而在卷四部分从内容上讲,其与五阴的联系似乎并不是那么密切,而重点阐述人天福报的种种因缘。看来杂阿含经在翻译的过程中,并没有将全书内容进行过系统的归纳整理。
本经叙述年少婆罗门种郁多罗,外出乞食孝养父母。佛称其“现世名称流,命终生天上。”
这部《郁多罗经》,可以说是佛陀对于世间孝养的宣言书(《中阿含经》之《善生经》,也是主张孝养父母双亲的著名经典)。谈到佛教界的孝养观念,过去很多人都会产生这样的念头,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家人不娶妻不生子,没有后代是肯定的,因此辞亲出家,乃是最大的不孝。关于这一点,韩愈在他的千古名篇《谏迎佛骨表》中可谓言辞激切,大气凛然,他公然指责佛教是“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并且很幼稚地说“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行,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在文章的结尾,他甚至宣称“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可是当他接到了贬他去潮州赴任的文告后,便顿时后悔不迭,发出了“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的苍白慨叹。
所谓“百善孝为先”,既然“无后”谓为不孝,那么“有后”也未必就显得那么孝顺,更何况孝与不孝,与“无后”本来就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从孝的字义上讲,“孝,善事父母者。”(《说文解字》)意思是当儿女的,应当对父母尽心奉养并且顺从。或许“有后”对于父母来说,可能也有某种宽慰之义,比如说传宗接代、继承香火。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的“后”,就必须是五官健全、耳聪目明的男孩;女孩儿哪怕生上十个八个,也不能纳为“有后”之列的。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全中国大约有四分之一家庭就会为此而头疼——说得这里,可能有人会哑然而笑:都什么年代了,还在这里瞎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儿,封建!
如果说“无后为大”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封建流毒的残余,那么对于父母的孝养,在当代我们不仅不能丢弃,还应大大提倡的一件大事。我有时还在胡思乱想着:现如今中国人口已达到了十三亿(官方数字),国家已经到了不堪重负的地步。如果我们中间的一部分人,都仿效一下出家僧人那般独身茹素,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反而是莫大的幸事(单从人口规模发展的角度上讲,起码是这样的)。
在这部《郁多罗经》中,有一位年少婆罗门,名叫郁多罗。有一天他来到祇园精舍拜望佛陀,并向佛陀请教一个问题:
“世尊!我常如法行乞,持用供养父母,令得乐离苦。世尊!我作如是,为多福不?”
佛陀听后自然是十分开心,他对此倍加赞叹:“产有多福。所以者何?若有如法乞求,供养父母,令其安乐,除苦恼者,实有大福。”
佛陀说后,还顺口说了一偈:
“如法于父母,恭敬修供养。现世名称流,命终生天上。”
这部经内容很简单,不需要作过多解释。但是我本人也有些须疑问:
1、“如法乞食”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2、郁多罗身为“年少婆罗门”,他既出身于婆罗门,而且年轻有为,为什么要外出行乞?
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如法行乞”的主体是出家比丘,那么很好解决,所谓如法,就是“道侧而行,左手持钵,次第乞食”,不能挑贫捡富,而且需要掌握好时间,过早和过晚都是不可乞时(即不“非时”),更不可以黑夜里去行乞;如果被行乞的对象不友好,不要生起嗔恨之心,不可恶语相向。而作为一个婆罗门种的年轻人,需要如何行乞方为如理如法?是按照佛教比丘行乞的标准,还是按照婆罗门教的行乞标准?这点倒需要细细考究一番。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在想:难道是这位年少婆罗门的家庭很是贫穷,非要靠行乞才能度日不?细忖便觉得不合逻辑。莫非是“年少婆罗门”身体上有残障?也不太可能。经过细想,我终于明白其中的原委:第一,古印度自古以来,便有行乞之风俗,而且行乞做苦行(被视为十二头陀行之一),不仅不会被人笑话,反而是一种受备受各方青睐的善举。第三,行乞并不是像出家比丘只是乞食(至于比丘后来也按受金钱财物,那是后话),而是乞求财物——此是与比丘行乞的最大不同之处。第四,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行乞不仅自利,还能利他,也就是留给大家一个广种福田的机会。而此处的这位年少婆罗门,用行乞得来的财物供养父母,使父母“得乐离苦”,这不是在给大家树立一个优秀榜样么?其教化风俗的现实带动意义,自然是不言而喻。因此佛陀不仅称其行乞行为在现世中得到善益——“现世名称流”,而且还为其他出授记,即“命终生天上”。
总而言之,我们若尽心孝养父母,广行五戒十善,现世来世,均能享受到不可思议的大福德、大果报——它是佛教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石之一。(2010年元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