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六经~一一九经(我尽经):
116经与前面几经大体相当,只是在内容上稍有增益。有外道来问罗陀:“汝何故于沙门瞿昙所出家修梵行?”
罗陀回答道:“于色(受、想、行、识)见我、我所、我慢使系著,彼若尽、离欲、灭、寂没故,于世尊所出家修梵行。”
当然,罗陀的这一回答,得到了佛陀的印可。
在117经中,罗陀如此回答外道:“于色(受、想、行、识)有漏,障阂、热恼、忧悲,彼若尽、离欲、灭、寂没故,于如来所出家修梵行。”
第118经进一步回答道:“于色(受、想、行、识)贪、恚、痴,彼若尽、离欲、灭、寂没,于如来所出家修梵行。”
第119经:“于色(受、想、行、识)欲、爱、喜,彼若尽、离欲、灭、寂没故,于如来所出家修梵行。”
综合上述四经,可以看出,出家乃是为了断除一切烦恼,而这个烦恼首先是自己个人的烦恼,其实才是帮助众生共同断除烦恼。这些烦恼包括:“见我、我所、我慢”;“障阂、热恼、忧悲”;“贪、恚、痴”;“欲、爱、喜”等等。
第一二○经(魔经):
本经主要是观察五阴为魔作。
佛陀教导罗陀道:“诸所有色(受、想、行、识),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当观皆是魔所作。”
将五阴视为魔所变现,很多人都会不予理解。我想关键是要从什么角度、什么层境来看待这个问题。对于普通人来说,五阴是好事,它们会给我制造各种物质财富,会给我们带来很多感官精神上的愉悦享受;对于修行人来说,五阴为魔,主要是五阴充斥着诱惑,我们很容易着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有极强的迷惑与颠倒,以及会使我们丧失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称之为魔。当然,对于圣者而言,五阴虽为魔所变幻,却并不是不可战胜的,相反,我们完全可以不受到它们的影响。如此一来,魔即非魔,所谓“魔”者,纯粹是庸人自扰。因此佛陀一方面让我们深刻地体察出“五阴魔”的本质特征,另方面也指点我们如何“降魔”的甘露法门:
“若多闻圣弟子于此五受阴不见是我、是我所故,于诸世间都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著,无所著故自觉涅槃……”
这个甘露法门是什么?就是“无所取”、“无所著”。我们再仔细想一下,慧能大师的“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之禅偈,并不是说本来什么都没有(那样就会陷入虚无主义),而是说我们对于万事万物乃至万种念头,都“无所取”、“无所著”,这才是极端的高明家!而《金刚经》中讲的“应无所住而生共心”,即我们即不落入“有”,也不落于“无”,而是要做到无所取(离有、无二边),无所著。当我们读到这里,才恍然大悟:世间哪有什么大乘小乘之分?如果我们用《杂阿含经》的经句,反过来阐解“大乘经典”,反而会取得事半功倍的奇效。此中玄妙,真乃“不可说、不可说”……
第一二一经(死灭经):
本经谈到何谓“众生”。
对于“众生”一词,大家都再熟悉不过。什么叫“众生”?怎样才被称作“众生”?我们很多法师在讲解这个问题时,喜欢套用慧能大师《六祖坛经》中的一句话,即谓“悟则成佛,迷则众生”。按照这句话去推衍,即“之所以为众生,就是没有因为没有开悟”。坦率地说,《六祖坛经》我读诵过很多遍,而且也很喜欢。但如果我们要把《坛经》抬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就显得有些“过”了。我们知道,“悟”与“迷”,都有次第之分。凡是有“悟”,皆能称作佛么?凡是“迷”者,皆为众生么?这倒不一定。比如说,就算是八地菩萨,也有“迷”的时候,那么八地菩萨究竟是“众生”呢还是“佛”呢?因此说,“悟”了也未必就可以称作“佛”,“迷”了也未必就一概称作“众生”。
让我们来看看佛陀对于“众生”的定义:
“于色染著缠绵,名曰众生;于受、想、行、识染著缠绵,名曰众生。”
佛陀对于“众生”的定义,切入了问题的要害与实质。什么叫众生?对于色(受、想、行、识)产生了“染著”,产生了“缠绵”(迷恋),这就是众生。与之相对应的,如果对于色等五阴不会产生“染著缠绵”,那就称作“多闻圣弟子”——注意,这里决不能随意称作“佛”。成就“佛”道,需要经历极其漫长且异常艰辛的路途才能完成,绝不是我们轻描淡写地来一句“悟则成佛”所能囊括。东方人喜欢贪图便宜,对于原始经典中亦步亦趋的修行方式,很不适应,甚至很是“感冒”,于是就找出一些“三根普被”的捷径来让大家“方便权巧”。结果“方便”的目标的确是彻底达到了,然而扎实的修行次第却弄丢了。最后呢,非驴非马,不伦不类,成了“四不像”。
佛陀为了说明众生的一些特性,作了一个譬喻:“譬如聚落中诸小男小女嬉戏,聚土作城郭宅舍,心爱乐著,爱未尽、欲未心、念未尽、渴未心,心常爱乐、守护,言:我城郭,我舍宅。”如果众生“于彼土聚爱尽、欲尽、念尽、渴尽,则以手拨足蹴,令其消散”,那么就会“于色(受、想、行、识)散坏消灭爱尽,爱尽故苦尽,苦尽故我说作苦边”。
如果我们读诵过大乘经典《妙法莲花经卷二·譬喻品》(即“火宅喻”),再读本经中的“聚落喻”,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二者在义理阐述方面的内在统一性。火宅中长者的诸子们不知身处险境,却依然嬉乐自得,不知出离,后来长者作三车以诱其子出离火宅;而本经中众生“聚土作城郭宅舍”,却“心爱乐著”、“心常爱乐”,不肯舍弃。后来经过老师指点(喻声闻),才“以拨足蹴”,最终“令其消散”,获得苦尽甘来的安乐。我们细细一想,此二经讲的不就是一个意思么?因此《法华经》很是高明,其将三乘归整为一乘,即三乘为权,一乘为实。这个“实”,就是我们解脱的最终目标。但若要达到这个“实”的层面,需要一个很重要的前提,那么便“爱尽、欲尽、念尽、渴尽”。如果我们心不厌离五阴,既不“念”佛、法、僧三宝,更不“念”戒,那我们又指靠什么去“悟”呢?如果我们在身、口、意三业方面不能好好地摄守自己,不能始终把握此一善“念”,整天尽动歪脑筋,尽整些坑人钻营的破事儿,那么对不起,你是“成佛无望,地狱有余”!(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