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经(缘起法经):
本经阐述缘起法的来源。
在上面的文章中,佛已经就缘起法本身的缘起向我们作了说明。而本经则说得更清楚:
有异比丘向佛陀请教:“谓缘起法为世尊作?为余人作耶?”这里的“作”,我们可以现解为“发明”、“创造”来理解。
佛陀给予了否定性的回答:“缘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就是说,缘起法既不是佛陀的专利,也不是其他人的专利,它本来就是存在的。“然彼如来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无论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如来的出现,都不影响缘起法的自然存在,因为它在法界是常住的,它不受任何外力的影响。
这样说,能不能说缘起法与佛陀一点关系都没有呢?显然不能这么说。佛陀说:“彼如来自觉此法,成等正觉,为诸众生分别演说,闻发显示。”佛陀在告诉我们,他成就正觉的先决条件之一,便是“自觉此法”:首先,他真正觉悟了十二因缘法的道理,也就是事物之间彼此依存、互生互灭的内在联系;其次,佛陀不仅觉悟了事物之间有缘起关系,同时也帮助我们掌握并开启生死之门的密钥。比如说,从生至死,从死至生,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了我们游荡于生与死的反复洪流之中,它们的源头究竟在哪儿?如何才能截断这个洪流?佛陀伟大之处,在此处得到了真正的体现。第三,佛陀对缘起法的奥义,是一种“自觉”行为,没有人告诉他该怎么做,以及如何去参究此中的玄机。佛陀通过精勤参悟,终于把世间的本质特征参悟透彻。第四,不仅如此,佛陀还是一种“觉他”行为,他把缘起法的真谛,毫无保留地向他世人和盘托出,没有丝毫保留。佛陀常常自譬说,他不会效法“拳师”,因为每拳师们都会向徒弟们留有“绝招”,佛陀决不会那样做。如果弟子们闻到了缘起之法,不去如实做如实冥思,其责任在于弟子们不精进的缘故,与佛陀没有半点关系。
那么缘起法的真义在何处?“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具体而言,就是“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这便是互“起”;“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这便是互“灭”。从这里我们可以得知,十二因缘中以“无明”为始,以“老死”为终,二者结合为一个生命轮回过程,是十分精辟的。(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