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经(人经)、第307经(见法经):
本经叙述眼、色、识乃至受想思等之法,名为人。而此为无常、有为、思愿缘生,为苦。如断尽无余,即为涅槃。
本经的说法因缘乃由异比丘静虑中所生之念而产生。此念为:“比丘云何知、云何见而得见法?”这句话通俗地讲,就是比丘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手段与渠道(知、见),才能获得当生解脱?也就是获得快速解脱的捷径。
当然,要回答这个问题,后世佛教各家可能会给出不同的答案,比如说中国的禅宗主张“不立文字”,让你老实去参悟,因为真理是不可用言语表达的;而净宗会教你“老实念佛”,不要胡思乱想,一门心思,念念相继,自然也会获得解脱;天台宗可能会让你去“止”“观”双修——实际上这也是一种禅宗思想。我觉得,无论哪种法门,都没有高下之分,唯有适合自己的,便是世上最好的灵丹妙药。而在原始佛教时期,似乎不太主张所谓“顿悟”之说,佛陀在教导比丘弟子时,主张让他们一步步地从六根、六境、六识与五受阴入手,所谓六根如樵夫,六境如芭蕉,六识如利刃。如此步步对治观照,了知了世间无常本空的道理,也就无所了执,从而达到心下解脱的目的。佛陀在本经中也大体上表达了基本相同的观点。他对比丘说:
“有二法,何等为二?眼色为二。如是广说。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眼、色,此等法名为人。”
所谓的二法,即六根与六境的关系。六根与六境相缘,而生六识。三者和合而生触,从触而生“受、想、行、识”。经中所谓的“四无色阴”,是对五阴的分解。我们知道,五阴为色、受、想、行、识,色者为可见之形状(或可触及、可被感知),而后者则无形无状,甚至有时不可用具体的言语所能表述,故纳入“名”的范畴(形式、概念)。至于四阴中的“识”阴是否纳入“名”,教界尚有分歧。而经中所谓的“人”(其他表述如众生、那罗、士夫等,皆为人的代名词),也无外乎是“名”(四非色阴)与“色”(色阴)的组合。而常人无法领会到这一点,“彼施设又如是言说:‘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乐,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分齐。’”之所以产生这些言语与想法(愿望),因为其中有一个恒常的“我”的思想在作怪。要想修行佛法,并且欲要获得最终的解脱,必须要从破除这个“我”执开始。无论是人,还是一切自然的、社会的、人文的现象(即所谓“诸法”),都是无常的、有为之法,它都是由我们的各种欲望与妄念而产生。
本经是一部破除我执的重要经典,在部派佛教中占有重要地位,我们应当认真研读。
第307经与306经大体相同,只是在偈颂部分将经义进行归纳,择其重点:
1、眼色二种缘,生于心心法,识触及俱生,受想等有因。
略解:眼色、耳声等六相缘,便会生起种种心与心法。具体而言,即四无表色。
2、非我非我所,亦非福伽罗,是则为生灭,苦阴变易法。
略解:此为破人我之关键,无论是我还是我所,皆为“非”也,其实质皆为生灭之法与变易苦患之法,不值得我们为之执取。
3、贪爱息无余,无明没永灭,爱尽众苦息,无上佛明说。
略解:我辈轮流苦患之本,乃为贪爱使然;而究探其源,乃为无明混沌作祟。倘爱著全息,自然明珠自现,定获无上菩提涅槃。佛之明示,岂虚言哉?(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