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及枯骨,现生受福
元朝时,浙江省会稽的唐●,家境非常贫穷,以教授徒生为业。
元顺帝至元四年(西元一三三八年),元将挖掘赵氏陵寝,将残断的肢体,丢弃在草莽间。
唐●看了,颇为痛愤,於是就变卖家产,得到数两金子,请乡里的少年喝酒,而後秘密地告诉他们帮忙掩埋赵氏的遗骸。事情过後,唐●的义名非常显赫。
翌年的正月十七日,唐●忽然坐著逝世,过了很久,才又活醒过来。他说:他到了一座宫殿,上面有位神人戴著古代帝王的帽子,帽子前後以丝线贯穿玉珠宛若垂帘,他走下来,对唐●作揖说:「感谢你掩埋尸骸,我要好好报答你!你的本命很差,贫穷又无妻子。现在你的忠义感动上天,天帝已敕令赐您妻子、三个儿子和三公顷田地!」
唐●听了,拜谢而後走出宫殿,於是就醒来了。
会稽有一位袁俊斋先生,想要为儿子请家庭教师,有人推荐唐●,袁俊斋知道唐●的义举,特别礼遇和尊敬他,帮他料理婚事,娶了国公的女儿,得到一些田产,而且所有的费用都由袁俊斋慷慨解囊。後来唐●果然生了三个儿子,跟神明所说的话完全吻合。
宋徽宗崇宁三年(西元一一○四年),下令各州县,选择高旷的不毛之地,设置「漏泽园」。凡是寄留在寺院和道观的尸骨,都可以埋在园里,而且设立僧舍,以做为追荐的场所。
明太祖洪武年间,也曾下令各地方政府奉行这件事,而且设立法规。我看见姑苏城内西北角,有两间非常坚固的石室,中央各开了一个木窗,上下只有一尺,这也是容纳尸骨的地方。每个窗子的颜色不同,以辨别僧俗男女,它命名为「普同塔」。如果有仁人君子能够效法去做,阴德很大。
把掩埋尸骨的观念推广,凡是恐怕别人看见或听到的事情,都应当代为包荒。(《阴骘文广义节录》上卷第一一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