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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基本哲学观点

(1984年7月26日)

佛教发源于印度,其创始者释迦牟尼佛,在离开王宫出家修行后,最初曾参访过原有婆罗门教及其他各派哲学诸师,均不满意,遂往雪山修行,后于菩提树下,经过冥思探索,止观双运,终于冲破凡尘罗网,摆脱了世俗观点的束缚,不受原有思想的羁绊,契悟诸法实相,建立了佛学。新兴的佛学,其特点是:

(一)提倡众生都有佛性,佛性平等,经过努力修行,众生都可成佛,不迷信命运和崇拜梵天。

(二)众生既然平等,就不应互相欺凌和残杀,反对印度当时的四种等级制度。

(三)确定因果规律,人的善恶行为都是有果报,因果通于三世。

(四)根据因缘生法,建立无我观点,发展出世而入世的菩萨精神,利乐有情普度众生。

佛教在印度,初期传播的是小乘佛学,以《阿含经》为主。以后,大乘佛学逐渐兴起,代表经典如《华严》、《法华》、《楞严》、《涅槃》、《般若》等。公元前三世纪,阿育王统一了五印度后,皈依佛教,并派遣使者护送法师出国传教。

南传(现在泰国、缅甸、斯里兰卡)等地为小乘佛学;北传(尼泊尔、日本、中国汉藏等地)为大乘佛学。此外传教师并到达了叙利亚、埃及、希腊等地,佛教遂一跃而成为世界性的宗教。在中国,历魏晋南北朝到唐代,佛学又发展为大乘八宗、小乘二宗,共十宗派。

以下根据佛学的基本哲学观点,作概括的叙述。

一、业报论

佛法认为,宇宙人生,无论精神的和物质的现象都由众生业力所感,业系一种造作,一种行动,分为身业、口业、意业,而以意业为主(即思想支配行动)。恶业方面,如杀、盗、淫就是身业;妄语、离间语、粗恶语、秽亵语就是口业,贪嗔痴就是意业,反之,就是善业。业之发动,由于烦恼,烦恼之生,由于无明,无明就是迷惑或愚痴,分为两种,一是迷于因果缘起之理,产生我执、法执;二是迷于六尘境界之事,产生贪爱、求等。

人们的语言行动,乃至起心动念,都成为业,在其潜伏阶段,称为业种(种子就是一种潜力,一种功能)。尽管是无形的,没有表现,但一遇因缘成熟,就会发作。如春天把谷种、麦种播在土壤后,遇着雨水、阳光,就会发芽成穗结实一样。

业报通于三世(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业种可以潜伏到若干世,时间长而不会消失。《大宝积经》指出:“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谚语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若到,一切都报”,就是这个道理。

佛经讲宇宙人生一切现象:

(一)非一因生

非如上帝,一人就可产生和主宰万物。

(二)非无因生

即非无缘无故的自然生起。

(三)非多因生

此就性能上讲,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此瓜由瓜种得,不会由其他多样的杂种得,善业招善果,恶业招恶果,有漏业招有漏果,无漏业招无漏果,因果之理,严肃分明,不能混乱。

业力之中,又分为别业和共业。别业指个别的造作。共业指共同所作,个别造的自己受,共同造的就大家受。也是截然有别,这里有一定律:自作自受,共作共受,先作先受,不作不受。

由业因感果,这是确立的,但业由自造,仍可凭自力转变,如本来已种恶因应感受恶报者,由于能急早回头,真心忏悔,改过行善,不断努力。重罪可以减轻,轻罪可以化无。从这方面讲,就不同于定命论者的主张。

佛教把圣凡境界分为十法界,声闻、缘觉、菩萨、佛为四圣;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为六凡。修解脱行,如四谛、十二因缘、八正道等,即获声闻、缘觉果(亦称罗汉果,阿罗汉译云无生);修大士行,如六度、四摄、四无量心等,得菩萨和佛乘果;修五戒十善,得人天果;反之,造十恶业,即遭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果报。佛陀指示,首先要修五戒十善,保持人身,否则,堕入三恶道,痛苦既深,又难得出,那就不堪设想。其次修出离心,趋解脱道。最后发菩提心,习大士行,圆成佛果,这才是学佛的最高目的。

二、流转还灭论

生死之流是一条长河,在翻腾滚滚的浪涛中,众生随业飘流,轮转无尽,痛苦不堪。佛法视三界如牢狱,生死似冤家,起厌离心。欲得究竟解脱,必须找出根本原因,截断生死之流,不受轮回之苦。

这虽属于小乘的解脱行,但这是大小乘的共同点,没有此种功夫,身心就不能解脱,既无法自利,更无法利他(修大乘行)。

佛教的根本教典《阿含经》所指四谛、十二因缘、八正道,就是阐明这个道理。佛于菩提树下成道后,最初在鹿野苑向五比丘说法,就反复宣示这个重要内容(三转*轮)。

何为四谛?谛者,真实的道理,苦、集、灭、道四谛就是世间出世间的四种真实的因果道理。

苦谛,包括苦、空、无常、无我四相,这是世间现象,即世间果。

集谛,包括无明烦恼、业,这是招致世间果的因,即世间因。

灭谛,经过修行,消灭无明、烦恼、业果后,所证的清净境界,即真如、涅槃,这是出世间果。

道谛,指戒定慧三学、八正道、三十七菩提分等,循此修学,即能证真如涅槃,这是出世间因。

前二谛是流转生死的道理,后二谛是解脱(还灭)生死的道理。

何谓十二因缘?这是说明十二种生死流转现象,此种现象,前为后因,后为前果,后果复为后因。如是三世循环,是为流转门,灭除生死的根本因,依次则十二种现象俱灭,得证解脱,是为还灭门。“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这是因缘生法定律,也是十二因缘定律。

十二因缘的次第是:由无明(惑)有行(业造作),由行有识(报胎的生命识),由识有名色(精神与肉体合成的胚胎),由名色有六入(六根),由六入有触(感触六尘),由触有受(苦乐的领受),由受有爱(贪爱),由爱有取(追求),由取有有(感生未来果报的业力),由有有生(新的生命),由生有老死。其中,无明与行二支为过去因,识到受五支为现在果,爱、取、有三支为现在因,生、老死二支为未来果,是为三世流转因果。

经过修行,破除无明,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证得解脱,即不再受生死,是为还灭门。

如何能证还灭?必须勤修戒定慧三学和八正道。八正道为: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此是佛陀指示的根本修行方法。重点在具有正见、正知,而后有正念、正思,有正念、正思,才能护意守根,根触外境,保持定力,不为所迷,才不生贪爱,不妄执,不追求,而脱离外境的束缚,证得解脱。《法句经》有一偈云:“藏六如龟,守意如城,慧与魔战,胜则无患。”《楞严经》指出念佛方法:“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入三摩地,斯为第一。”都是这种修持工夫的总结。

有此精神,才能如莲花一样,微妙香洁,处污泥而不染,这就是阿罗汉的境界,具足阿罗汉的德智,也才能有条件作大悲大愿的菩萨。

三、缘起性空论

《思益梵天所问经》云:“诸法从缘生,自无有定性;若知此因缘,则达法实性;若知法实相,是则知空相;若能知空相,则为见导师。”

佛法一方面谈缘起,一方面谈性空,有与空并不矛盾,而是辨证的统一。

万事万物的生起,都有条件,因是主因,即主要的,缘是次要的。离开因缘,不会有一切现象。如谷穗、麦穗的生起,谷种、麦种是因,土壤、雨水、阳光,适宜的气候都是缘。一切自然、人生、社会现象,都是如此。

佛教的法相唯识论,讲眼识的生起,必须有空、明、根、境、作意、染净依、分别依、根本依、种子等九缘。其他耳、鼻、舌、身、意、未那识、阿赖耶识之生起,也有各种数量不同的缘。

生死流转,如前所说,由于十二因缘。

宇宙的成、住、坏、空,由于众生界共同的业感因缘。人事的兴、衰、成、败,由其个人或集体造作的不同因缘。

佛学唯识宗讲明法相,即精神和物质的现象,共有一百种(百法),这一百种法的生起,既有其因,也有其缘。小乘俱舍论分析有六种因,大乘唯识论,通讲十因、四缘(见专论,此处从略)。

佛法说:“因缘不会,诸行不起。”就是说,没有因缘会合为条件,一切现象都不会生起来。

一切现象生起,即有因缘为条件,所以是互相依存的,相续不断变化的。因此,一切现象,都不是绝对独立的、不变的、永存的,唯其如此,就没有一个常恒不变的实体。若妄执有一常恒不变的实体,就会起遍计执,生我法见,随之而有种种颠倒之相。

科学家根据实验,把构成物质的元素(约一百多种)分析为原子核、电子。进一步还发现有几十种微粒子。都是互相依存的,变化的,没有一个独立不变的实体。德国科学家爱因斯坦所建立的相对论,更说明物质是相对的存在,不是绝对静止不变的这一真理,也可说明诸法因缘生之义。

去掉常恒不变的执着,就会了解空义。空者,并不是空洞的空,只说明事物是变化的,虚幻不实的,能了解空义,也能认识诸法的真实相,此实相即是空相。

《金刚经》以梦、幻、泡、影,比喻一切有为法,正说明诸法空义。

空有三种、四种、十八种之分(具体见般若专论)。

般若《心经》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意思就是物质的变幻不实就是空。而空也就是变幻不实的物质。其他受、想、行、识等精神现象,也是如此。

龙树论师所造《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因缘生法当体即空,但变化的幻相仍不能否定,故称如幻有。一般是依语言文字,分别认识诸现象,而法相唯识论,讲语言文字,系色心分位假立,故诸现象之有亦称假名有。因缘生法,一方面是当体空,一方面是如幻有或假名有,具备空有二义,不落二边,故称中道。

能知因缘生义,也能了解“法法相资,法法平等”的意义。一切现象(事物),互相依存,才能生长。人与人之间,就有互相依存的密切关系。一个人绝不能在真空地带独立生活,必须不脱离社会国家,不脱离人群。人与人之间,乃至众生与众生之间,彼此相望,都是互相资助的(佛法依智慧眼,扩大空间、对象,延长时间看问题);因此,众生界应该是平等关系,没有上下、高低、尊卑、贵贱、强弱之分。《金刚经》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大乘菩萨,即根据此精神,发大悲心,不舍众生,誓报四恩(三宝恩、父母恩、国家恩、众生恩),担负起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重任。

于因缘生法中能识空义,则能去执遣相,不着于境,一尘不染,心量广大如太虚,无挂无碍,生大智慧,透视现实,超尘绝俗,不贪恋世间一切,不住于生死,这也是修学菩萨行者应力求证得的圆满智慧德相。

迷于因缘生法之理,则为凡夫;悟于因缘生法之理,则为圣人。了悟真空妙有之理,则能坚定菩提心,修大智大悲的菩萨行。因此,理与行是互相结合的。

四、法界缘起论

法界者,法指心、色、有漏、无漏各种事相。界约事讲,就是事相的分界;约理讲,就是指法性,真如理体,万事万物,均通于一性,即真如理性;凡圣不同,而其体则一,名法界。说明法界事相不同的因缘,及其相互关系,名法界缘起,亦名真如缘起。

《华严经》指出:心、佛、众生,三无差别。

佛于菩提树下成道之初,即指出:一切众生,均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着而不能证得。在佛经中,常把众生心体,喻成明珠、宝珠。此明珠,蒙上尘垢(无明、烦恼、业)即为众生境界。尘垢洗涤干净,发出光明,即恢复了佛性。修行法门,就是指示你要勤修戒、定、慧三学,扫除尘垢,发掘出这一本具的宝藏——明珠。

如上所指的十法界,尽管有凡圣之分,但其本性(真如)是一样的,天台宗根据《法华经》教义,指出一念通于三千境界。即一念之间,迷则成凡,悟则成圣。华严宗的法界观,阐明四种法界,即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说明事相有千差万别,但真如之理性是不变的,此理周遍含容于事,而事事又遍通于理,互摄互入,所谓一摄一切,一切入一,即是此义。等于大海的波浪,波有千层,但其湿性不变。又如土地细若微尘,大似世界,大小之相不同,而其坚性则一。从一滴水观大海,从一微尘观大千世界,即显示性相无碍的道理。

佛法讲因果,因果不离于心。《华严经》说:“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心地观经》讲到“心生则法生,心灭则法灭,心染则国土染,心净则国土净”的内容:一念恶心起,即与三恶道相应;一念善心起,即与人天趣相应;一念解脱心起,即与声闻缘觉乘相应;一念大智大悲心起,即与菩萨乘相应。法界不离一心,因此说: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佛性平等,众生平等。

修行重在修心,参禅注重提起念头。念佛要达到一心不乱,即能扫除妄念,由定生慧。俗语说“心猿意马”,形容心意是难于收束的。《摄大乘论》说:“若远行独行,无身寐于窟,调此难调心,我说真梵志。”前两句是形容意识的作用,“远行”谓攀缘的境界时间很远,过去未来都在思虑。“独行”不凭外境,可以单独生起(指独立意识)。“无身”,指意识是无形的,捉摸不到的。“寐于窟”指在身内藏伏很深,似动物潜伏在岩洞里一样。“梵志”指净行者即修行者,能调伏这一难调的心,就是真实修行的人。

修行的人,在五光十色的复杂环境中,勤苦磨练,由磨练而达到调伏其心,由调伏其心而达到降伏其心,遣相去执,自会发出智慧之光,而恢复清净妙明本体,非有大决心、大勇气,是办不到的。

修心方法:戒定慧。修心次第:磨练其心(搬柴运水、淡泊生活、礼拜持诵等),调伏其心(针对病根修习止观,如五停心观),降伏其心(遣相去执,契悟中道之理)。

至此,你的心中,尘埃荡尽,心光灿烂,照射大千。正如虚空乌云扫尽,太阳普照大地一样,你即获得解脱,也能献身尘刹,救度众生。

五、无我论

佛教大小乘的共同点,分析法相,阐明空有之义。最后都归结到“一切法无我”。

无我有两种:(1)人无我;(2)法无我。

所谓“我”,含有主宰义、自在义,主宰谓自己不受任何力量支配,而能支配一切。自在,就是常恒不变,随心所欲,所向无碍。

人的身体,系五蕴所组成,五蕴,指色、受、想、行、识。

色:各种物质,如地、水、火、风、五根等。

受:领受,对苦、乐、舍的感受。

想:印象,摄取事物的像貌。

行:思惟,推动身心活动的力量。

识:对外境的分别,包括概念、判断、推理。前一指肉体,后四指精神。

常人往往执取这一物质与精神共同组合的五蕴体为我,依佛法讲,这都是妄情执取,既无即蕴之我,也无离蕴之我。

把五个元素五蕴,分别开来观察,它既不单独存在,又是有生灭变化的,其中找不出一个我体来,故谓无即蕴之我。离开这五种元素以外,也找不出一个独立存在于外的我体,故谓无离蕴之我。

一切外境,山河大地,均系各种因缘组合,是相续不断的、刹那变化的、互相依存的,决不会有一个单独存在的常恒之我,名法无我。

法相唯识讲八个心识中的末那识(思量识),它的主要作用,就是常执阿赖耶识(生命识)为我,由执取故,生起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种烦恼,由于四种烦恼,内执根身,外执器界(六尘),使主观和客观上都受蒙蔽,而生我执、法执。由我执故起烦恼障,由法执故起所知障,造业受苦流转生死,不得解脱。

有我执故有私,私心一起,只顾个人的利益,不顾他人的利益,必然损人利己。常人观念朝夕只想到我的钱财、我的地位、我的生活享受,以及我的家庭、我的宗族,发展到如帝国主义,只顾我的国家民族,而侵吞、欺凌其他国家民族。希特勒就自恃日耳曼民族是世界上的优秀民族,妄想吞并世界,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人类惨祸。众生间互相残杀,莫不由此。执我之故,贻害无穷。

唯识宗指示人修行目的,在转识成智,即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修行后,到达菩萨果位。转八识成四智(即转前五识成成所作智;转第六识成妙观察智;转第七识成平等性智;转第八识成大圆镜智),第七识,即末那识,此识成平等性智以后,即能遣除人我相,视众生平等,广度众生。

有无我的精神,才有大公的精神,大慈大悲,源于无我,大乘菩萨,本慈悲愿力,难行能行,难忍能忍,为众生故,不惜牺牲一切,就由无我。

六、德行论

学佛重在自力,依自力恢复本来佛性,证得解脱,决不妄信命运和鬼神,受神权所支配。因此,学佛绝非迷信。学佛要对主观、客观世界作正确认识。具有正知见后,重在行持,做到行解相应。从行持中,改造身心,消除无明烦恼,达到精神的高尚境界——真如佛性。并以慈悲为本,方便为门,广行利益众生的事,所以绝非空谈。

中国的老庄和魏晋时期的玄学家空谈玄理。西洋唯心主义哲学家如贝克莱、康德、休谟等,重思辨而无实证,对人生宇宙的问题,其究竟如何?莫能解答,最后只有归之于上帝。因此,佛学哲理,绝不同于中国玄学和西洋唯心主义哲学的空谈。

三藏教典,讲明修学次第是信、解、行、证。

信:是对因果事理坚信无疑。

解:是对佛法的了解,具正知见。

行:由解结合实际行持,锻炼身心。

证:就是经修行后,亲证宇宙人生的实相。学佛重在行持,行持就是使人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佛教七众弟子,均以德行为代表。

修持方法,是戒、定、慧三学,首先是戒。

佛陀在《遗教经》指示说:“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尊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波罗提木叉,译云得解脱,即指戒律。

所有学佛者,佛指示都要持戒,有人守戒,即与佛住世无异,故戒就是佛教徒应具的品德。

佛指示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是戒律的主要精神。

(一)人天乘以五戒十善净化人群。

学佛首先要讲做人,具足人的美德;有人的美德,而后有成佛的条件。

太虚大师说:“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

五戒即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十善即于“不杀盗淫妄”外,加不离间语,不粗恶语,不秽亵语,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

此五戒十善,学佛者不单以之严身,而且以之淑世善民。违此五戒十善,不单造成人群的混乱,危害国家人民;作恶者本身即已经种下三恶道的因,必将受苦无穷。

(二)声闻、缘觉乘以律仪戒求得解脱。

求出世解脱者(其中包括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必须严持律仪戒(又称别解脱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沙弥十戒等),以约束行为,清净身心。

修解脱道,须具有视名利如浮云,甘淡泊如头陀的精神,于生活中少欲知足,抑制无止境的欲望。对五欲(财、色、名、食、睡)境界不贪恋,不追求,才能自净其意,安心行道。身处世间,不为尘境所染,做到“百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

(三)菩萨乘以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自度度他。

声闻缘觉乘主要是力求解脱阶段,并非究竟。欲求究竟之果,必须修菩萨行以达佛乘。从这方面讲,学佛并不是消极的。修解脱行,也是利他的准备阶段;自己未度,怎能度人?故仍有其积极的意义。

持菩萨戒,以大悲心为主。若对众生嗔恨、厌弃,不行救度,就是犯戒。

菩萨戒含摄善法戒和饶益有情戒(具体见《瑜伽菩萨戒本》)。

摄善法戒:包括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

饶益有情戒:包括四摄法,即四种摄持众生方便法门,用现代语简释:

1.布施:解决人们生活上的困乏,求经济之共享。

2.爱语:人与人之间做到语言美,求和睦团结。

3.利行:努力于利益他人之行,求尽义务不贪求权利。

4.同事:与别人同甘苦,共同生活,共同作事。

修菩萨行者,悟真空妙有之智,本大慈大悲之心,发度尽众生之愿,修难忍能忍之行,具此四者,即为大士行。以大士行,净化世间庄严国土,使众生能离烦恼痛苦,入佛智,证佛果,使暗暗之长夜,得睹明灯,化三界炎炎之火宅,成为处处清凉之净土,这才是学佛人最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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