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选集》讲记 第33集
这一集继续学习导师《佛法概论》中行业的内容。行是迁流变化的,对有情来说,心理活动的动力是思,此思心所引起的身语活动就是行(业)。因无明盖,爱结系,我们五蕴的一切活动必是情爱为本的,是与相相应的,虽此五蕴的造作迁流变化,刹那灭去,但从思心所引发的身心活动会留有力用,这就叫业。行侧重于变化的活动说,业侧重于活动留有的力用说。
通过学习业的知识,回观自身,知道自己还有很多待于发现和修正的:
1认为行为已结束了,过去的已不复存在了,不用留恋、不用回想、不用提及,因为仍没有缘起正见,对一现象出现时就认为“有”,这一现象消失就认为“没有”,把消失当成什么都没有的空无,把现象产生当为“实有”,把现象消失当为断灭。如果对所造作不用反思,对法不用思择、辨别,不用智慧堪破,佛陀又为什么教导惭愧心下的忏悔之法呢?
2仍有把业实有化的思想。要么认为过去所做已看不见、摸不着,何须挂怀?要么就认为某类业就存在在某个地方,只欠烦恼的东风一吹,此业因立马现形。(如悟达禅师的故事:十世高僧,一念轻慢,膝盖上忽长人面疮,传是被错杀的仇人乘虚而入上门索债)
3总认为自己可以独立于很多外在条件而存,认为许多外界人、事、物都与我无关;对人类与自然、人类与社会、人与人、人与其它众生交错复杂、相依相缘的关系是认识不到的,缺乏对众缘和合的理解,常会陷入以自我为中心的惯性。
4对行业是身心相依的活动,业不即身心又不离身心的性质,有待观察和思惟。触对外境,引起思考,思心所引发身语行为,此当下即引发业力。业不离过去,也不即过去,不是身心又不离身心。所以,还需对业的缘起性加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