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选集》讲记 第47集
导师在这一集中讲到:
一、三法印是有情与世间的真理
1佛陀说三法印是从有情自身说的。佛陀说法不离有情,不离使有情解决生死大苦的目的。当时印度所有宗教、外道都认为五蕴身心内或外有常恒不变的真我,佛陀以慧眼观有情,揭示出有情仅是蕴处界的假合,并没有实体可得。众缘和合的有情必然是无常、无我的,体悟无我即达涅槃。但对此真理我们是不了解的,不知道也不能接受“有生必有死、有壮必有老、有盛必有衰”的必然事实,即使在残酷的事实面前,不得不接受,但仍痴心幻能有一个世外桃园可以长享安乐,对能长生、永生的妙法不知疲倦、欣欣乐求。在此贪生怕死、厌苦欣乐的本能下,我们的苦也是必然的了。
导师说苦是觉者对有情世间的价值判断,苦不是忧苦,是无常义。在一切都刹那生灭、无常变易的事实面前,还有什么究竟圆满的妙乐可说?所以,无常故苦。佛陀说苦就是无我,因为“我”是主宰义,而蕴处界假合安立的有情,变化无常,不可能欲令如是、不令如是,那就不是“我”了。所以佛陀教导弟子由观五蕴无常、苦、无我而顺离我慢,正觉解脱,达到涅槃寂静。
所以,佛陀是依有情而说三法印的。
2论到器世间,一切变化无常,但说无常故苦、苦故无我就不适合了。如扩充三法印应用到一切,就如大乘所说的无常故空(无我)了。众缘和合而生的万法没有常住性、独存性,所以一切法都没有实在的自体,没有自体就是空。空不是什么都没有,只是没有自性。一切法都是法法平等的空无自性,如剥去叶子的芭蕉树空无自体,一切法本性如此。这空性经中也称为无我。导师点出:此法无我与有情所执的我不同,在常住、独存、实在的意义上相同,有情所执的自我附入意志自由性,即主宰义。体证法法本性空寂即得涅槃。
所以,三法印遍通一切,为有情与世间的真相。
二、三法印的实践性
三法印即是事物的真相、普遍的理则,也是实践的过程。依声闻常道,观无常、无我而达涅槃,这也是一般的修行次第。但三者的深义是同样的,诸行无常即常不可得,诸法无我即我不可得,涅槃寂静即实在性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大乘以空贯通三法印而成为一实相印。依每一法印都能开显正觉的内容,即依每一印都能离执证真。
在这一集中,师父慈悲地提醒我们:我们应于自身验证三法印。师父常用“看的当下有烦恼吗?”让我们知道生命是可以没有烦恼的;“回到没有烦恼的状态难不难?”引导我们随时觉知。回到生命当下,就可以验证三法印。随时体会一切变化不居,随时体会一切只是因缘的显现没有主体,随时回到没有烦恼的清净中。三法印就在我们的生命中,我们随时都演绎着真理,只是无明的真理或与明相应的真理。这就是生命的两个机制。不是修掉了什么才清净,也不是有一个清净处可去,与明相应就清净,这只是法的本然。所以,我们是可以随时自在的,不想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