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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人生观和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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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人生观和道德修养
  业露华
  佛陀时代,印度各种各样的“沙门思潮”涌现。为了区分佛教与其他沙门思潮的不同,佛教提出了“三法印”之说。三法印,实际上是区分佛教和“外道”思想学说的三条基本原则。其内容为:“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檠寂静。”其中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就反映了佛教对世界万物以及人的生命本身的看法。
  在佛教看来,世界万事万物都处在一种不断地生灭流转的状态中,一切事物都在不停地运动,一切现象都是变化无常。人的生命是这样,其他一切事物也是这样。宇宙万有,都是处于变化无常之中,所以叫做“诸行无常”。从事物的构成来看,一切事物现象,包括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都是由因缘和合而成。离开了各种因缘关系,一切事物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一切事物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本质实体或是生命之主宰者(即“我”),因此“诸法无我”。
  诸行无常和万法无我,是佛教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基本出发点。佛教的人生哲学和人生态度就是以此为依据而展开的。“无常”是指没有一种永恒的,固定不变的状态,世事万物都处于生灭不定的运动和变化之中。“无我”就是没有常一的主体,世俗所见之主体和客体都是虚妄不实。因此佛教要求众生灭除贪念,于世事生厌离之心,使自心得到解脱而证无上正道。
  关于佛教基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佛经中记载有很多。其中《杂阿含经》卷一中有一段论述:“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观色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观。正观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如是观受、想、行、识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观。正观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如是比丘,心解脱者,若欲自证,则能自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如观无常、苦、空、非我,亦复如是。”
  这一段主要论述了佛教对人生态度的基本看法。既然佛教认为世界万物都是由各种因缘和合而成,当然众生也是如此。有情众生之生命个体主要由色、受、想、行、识这五种基本因素构成。这五种基本因素佛教称之为“五蕴”。五蕴合则构成有情众生之生命的存在,五蕴离则生命也就不复存在。五蕴中“色”就是指物质性的因素,其余“受、想、行、识’’四者则是精神性的。这五种基本因素,既包括了物质,也包括精神。
  佛教所说的“色”,往往泛指一切物质现象,包括人的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即通常所说的“色身”,以及由这些感觉器官所接触的一切客观外境。
  除了色是物质性的因素之外,其余受、想、行、识四者都是精神性的因素。其中“受”是由人的感觉器官接触客观外境后所产生的苦乐、好恶、喜忧等心理感受。“想”指感觉器官接触外界环境后产生的对客观外境的一种认识和分辨能力。“行”泛指人的一切生理和心理的活动。“识”指主观内心对于客观外境所起的一种思辨、识别的作用。是心的一种特殊功能。。经中佛陀告诫诸弟子,要以佛教的智慧对世界的存在,一切物质和精神现象进行正确的观察和认识。这儿所说的“观”,不是平常意义上所说的观察,而是指通过佛教的宗教智慧对主观精神和意识以及客观外界事物所作的一种宗教意义上的观察和认识。这种观,佛教常常用“观照”一词,以示与世俗所说的观察、认识之区别。这种带有宗教体悟意义的观照,非常强调要有宗教世界观的指导,具体地说,就是要有佛教教义思想指导,把握佛教的宗教智慧。用佛家的话说,就是要以般若智慧去观照,才能获得真实的知识。要认识到色无常,乃至受、想、行、识,一切物质和精神现象都是无常,只有这样观察,才是符合佛教教义的“正观”。既然认识到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都是“无常”,那就必生“厌离”之心,不会去留恋人生,留恋这个世界,当然也不会贪欲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既不留恋人生,也不贪欲事物,那么心也就无所挂牵,没有什么束缚,就能获得解脱了。
  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是佛教对世界和人生的总的看法,是佛教最基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既然世间一切事物都没有一个真实的自性,一切事物都处于一种不断地生灭变化的状态中,那人生就是一种苦,这是在佛教世界观基础上建立的人生价值观。
  在佛教中,所谓苦,是指一切逼迫身心的烦恼。如《佛地经》中说,“逼恼身心名苦。”因此,按佛教的解释,在现实生活中,苦是一种广泛存在的,带有普遍意义的现象,是任何人也摆脱不了的。佛教修行的最终目标就是要解脱烦恼痛苦对众生身心的逼迫,获得精神的彻底自由。佛教的所有教义理论,也都是围绕着探究人生为什么会受这些烦恼痛苦,以及如何来解脱这种痛苦而展开的。因此关于“苦”的教义学说,在佛教宗教理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相传佛陀获得证悟之后第一次说法,所说的教义被称为“四谛”。“四谛”的第一个就是“苦谛”。“苦谛”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论述人生是苦。佛教认为,只有真正理解人生是苦,才会去追寻苦的根源以及如何才能解脱苦的方法,因此,关于人生是苦的思想是佛教一切教义学说的根本出发点。人生是苦是佛教的基本观点,是佛教对人生的基本看法,是佛教对人生所作的基本价值判断。佛教的人生价值观即以苦谛为核心。
  《中阿含经·分别圣谛经》说:“云何苦圣谛,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所求不得苦、五盛阴苦。”这一段主要阐述了佛教基本教义“四谛”之一的苦谛,也就是“苦圣谛”,说明了人生的各种痛苦。
  佛教常说万法无常,无常就是苦。人生是苦,在世俗社会中,人生的一切,就其本质而言,都是痛苦的。佛教认为人的一生,从出生到死亡,充满着各种痛苦和烦恼。这些痛苦和烦恼可以从各种角度,多层次地进行概括分析,佛教经典中有所谓二苦、三苦、五苦、八苦、十苦、五十五苦、甚至一百十苦等各种说法。最常见的就是分为八苦,这八苦就是此经中所说的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与不喜欢的人或事相遇)、爱别离苦(与所爱的人或事物分别)、所求不得(希望得到的总是追求不到)、五盛阴苦(包括一切身心的痛苦)。
  二苦是内苦和外苦。内苦是指由众生本身身心活动所引起的各种痛苦和烦恼,因这种苦产生的原因是由主体活动的作用而引起,因此称为内苦;外苦是指由客观外界条件,由各种外界因素而引起主体身心方面的痛苦,因其产生是由外界原因引起,因此称为外苦。具体而言,“内苦名老病死等,外苦名刀杖寒热饥渴等。有此身故有是苦。”(见《大智度论卷十九》)生老病死等症状引起众生身心方面的痛苦,就是内苦。再进一步分析,内苦还可分为身心两方面:由各种生理性疾病等引起的,使人在肉体上产生的痛苦,称为身苦;由忧愁、嫉妒等情绪方面的因素引起的,或者是由生理疾病引起,使众生在心理上产生痛苦和烦恼,这称为心苦。身苦和心苦,是内苦的基本内容。同样,外苦也可分为二种,一者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如遇盗贼逼迫,或因受战乱等之害而引起人的身心之痛苦;二者是由自然原因,如风雨寒暑或其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痛苦。内苦和外苦并不是绝对分开的,两者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如一切外苦,无论是社会的原因,还是自然原因所引起,其最后必然是在众生生理或心理上产生作用,才会有痛苦之感受。不管是内苦还是外苦,都是这样。因此有情众生本身就是各种“苦”的承受者,有众生之“身”才会感觉到各种痛苦,从这个意义上说,众生本身也是各种“苦”的原因,没有此“身”,就不会感觉到痛苦,就不用承受种种痛苦。正是因为有了此“身”,才会感到痛苦,所以经中最后归结为“有此身故有是苦”。
  三苦是从有情个体对苦的承受感觉进行分析来加以区分的。佛教认为,有情众生普遍是喜乐厌苦。众生贪恋此身,必是因身有所乐。由于众生的主观情感作用,便对客观外界环境产生种种感觉。这些感觉大致而言,可分为三大类,佛教称之为三种“受”。这三种受即“苦受”、“乐受”和“不苦不乐受”。《大智度论》卷十九中说:“从内六情,外六尘,和合故生六种识。六种识中,生三种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是乐受一切众生所欲,苦受一切众生所不欲,不苦不乐受不取不弃。”
  六情即六根,指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六种器官,六尘即指六根所相对应的外境,眼根对色,包括客观事物的大小、形状、色彩等;耳根对声,各种声音、音调等;鼻根对香等气味;舌根对甜酸苦辣等味道;身根对触,即身体接触外界物体而产生寒热硬软等感觉;意根对法,即对各种事物感觉的综合分析所形成的初步认识。佛教认为人的这些器官能摄取外境而产生相应的眼识、耳识等六识。众生依此六识而有苦、乐、不苦不乐三种感受。苦受是痛苦的感觉,这是人人都不愿意经受的;乐受是欢乐喜悦的感觉,是人人都愿意得到的。喜乐厌苦是人的本能所决定,而不苦不乐则为不定,即所谓“不取不弃”。
  由此三种感受而引出三种苦相,即苦苦,坏苦和行苦。由造成痛苦的客观外界因素作用于人的身心,使得众生身心产生痛苦的感觉,这就是所谓苦苦。佛教认为,一切有漏法(指能导致有情众生流转于生死转回的一切法),都属苦苦。
  坏苦是和乐受相关而说的。如果说苦苦比较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的话,坏苦则相对而言不太容易理解。佛教认为,众生就其自然属性而言,都是喜乐厌苦,愿意随顺乐的环境和乐的感受。但凡夫所谓“乐”,并不是真实的乐,在佛教看来这是一种虚妄的,愚惑的认识,应当舍弃。为什么这样说呢?按《大智度论》解释,所谓乐,是与苦相对而言,相比较而得的一种感觉。譬如说,一个判了死刑的人,如果遇上大赦或减免,允许以刑罚代死,那么他一定会感到十分欢喜。刑罚本来是苦事,但因可以代替死罪,所以也会使他感到是乐。由此可见,苦和乐是相比较而言,相对于大苦来讲,小苦也是乐。另外,世俗所谓乐,本是“无常”,无常就其本质而言,实际上也是苦。众生贪著于“乐”,却不知这种“乐”不是真实的乐,不是长久的乐,一旦能够产生乐的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发生变化,就会产生许多烦恼,也就成为坏苦。因此《大智度论》说:“行者观是乐受,以实知之,无有乐也。但有众苦。何以故?乐名实乐,无有颠倒,一切世间乐受,皆从颠倒,此无有实者。”
  行苦与不苦不乐受相应。佛教认为一切有为法,即世间一切处于相互关系状态中的物质和精神现象,时时刻刻迁流变动,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生灭变化。这也就是无常,是不安稳,而无常和不安稳就是苦,这称为行苦。行苦遍于世间一切有为法,即遍于世间一切物质和精神现象,因此行苦中也包含着苦苦和坏苦两者。
  八苦是佛经中最常见的说法。《涅檠经》中说:“八相为苦,所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盛阴苦。”八苦是佛教对人的生命现象进行种种分析而得出的结论,是佛教人生观和生命价值观的基础。佛教说此种种苦相,主要是为了让众生了解生命的生死流转,使众生产生厌离生延,以求解脱之心。
  生是死的开端,生命的发展,就是不断接近死亡的过程。生命是五阴,或者说是五蕴积聚的结果,离开了五阴,就没有生命。另一方面,众生的生命过程,充满了烦恼痛苦。生命在诞生的时候就会产生痛苦,在成长过程中身心各方面都会感受到各种痛苦烦恼,因此说生就是苦。
  一切众生到老时,生命力衰竭,这时齿发脱落,肌肉萎缩,皮肤松弛,骨质疏松,弯腰曲背,腿脚不便,行动迟缓,步履艰难,由此而使整个身心感受到痛苦折磨,因此说老苦。
  众生得病时,病魔时时折磨着肉体和心灵,使身心遭受极大苦难,因此说病苦。
  死是生命的终结。“死者谓彼众生种类命终无常,死丧散灭,寿尽破坏,命根闭塞,是名为死。”众生死时,身心受到种种痛苦折磨,因此说死苦。
  众生于身心所喜爱的人或事物,往往不能如愿相聚。朋友相会,是人生一大乐事,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一旦席尽人散,便会给人带来无限惆怅;如不得不与自己所亲爱的人分离,更是使人心痛欲碎。“爱别离苦者,谓众生实有内六处,爱眼处,耳鼻舌身处,彼异分散不得相应,别离不会,不摄不集,不和不合为苦。如是外处更乐觉相思爱,亦复如是。诸贤,众生实有六界,爱地界,水火风空识界,彼异分散不得相应,别离不会,不摄不集,不和合为苦,是名爱别离。”
  与爱别离苦相对。如与自己所讨厌或憎恨的人或事物经常相处在一起,同样会给人带来很多痛苦。俗话说“冤家路狭”,用佛家的话来说即“怨憎会”,这也是人生痛苦之一。
  求不得是指自己欢喜的,希望得到的东西无法得到,自己追求的事物无法获得成功。这也会给人心理上带来很大痛苦。如明知生不可恋而欲求无生,事实上却无法实现;明知老病死是人生之苦,希望能避免却无法成功。对于可爱可欲者希望得到而无法得到,得到的希望能永远保持却不可能,等等。所有这一切都体现了求不得之苦。
  上述生理和心理上种种痛苦综合起来,究其原因,都是因为人的身心炽盛的缘故。佛教认为人的生命是由色、受、想、行、识五种因素和合而成,这五种因素就称为“五阴”或“五蕴”,五阴强盛,引起生命的欲望和对事物的追求,从而导致人的生理和心理各种痛苦的产生。此外,从事物的生灭变化来说,生命本身也是处于刹那生灭之中,不断地在迁流变化,生命非常,所以五阴盛也是苦。
  为了加深人们对人生痛苦的认识,使众生彻底了解苦谛的意义,佛教又以四种行相,即无常相、苦相、空相和无我相来分别进行解说,使修行者从这四相进行观解,从而加深对四谛的理解。
  常即常住不变之义。佛教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成,都是依托于因缘关系而存在,因此时时刻刻都处于生灭变化之中,没有常住不变之性,所以称为“无常”,而无常即苦,所以以无常相为苦谛四行相之一。
  苦是逼迫之义。佛教认为对于苦的认识是非常重要,是认识佛教真理及进行宗教修行的基础。而修行者在思维观察无常相之后,能进一步加深对苦谛的认识,进一步了解佛经中所说苦的意义,因此在四谛行相之中又立苦相加以说明。
  空是“非有”,“无所得”的意思。佛教认为有情众生的生命个体,是由物质和精神的“五蕴”和合而成,离五蕴即无生命个体本身,五蕴离散了,也就是生命的终结。宇宙间,有情个体的生命现象是这样,其他一切事物现象也是这样。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现象,都是由于各种因缘的聚集和合而成,离开了各种因缘关系,也就没有事物本身。由此,佛教认为各种事物现象的存在都虚幻不实,都是假名,由此而说空相。但佛教又强调,空并不是一无所有。如果简单地认为空即一无所有,那就堕入了“空见”,这种认识同样是不正确的,是“恶趣空”,这是一种“外道”的错误认识。正确的认识应该从因缘法方面着手,了解和懂得由因缘和合而产生的诸法虚幻不实,如幻如梦,又如泡影,只有这样认识事物的本质,才能去掉虚妄错误的观点,逐步掌握佛教所要求的正确智慧。
  “我”即指有情个体生命的常一主宰。佛教说凡夫众生以及外道修行者,常以“我”为实有,因此常持“我执”。这是一种虚妄错误的认识。有情个体均由五蕴和合而成,离五蕴即无生命存在,可见“我”是虚幻不实。有情个体是这样,宇宙间一切事物,也就是所谓一切法,都是如此,究其本质,都是虚幻不实,根本没有常一主宰的自我存在,所以佛教中说一切法都“无我”。《瑜伽师地论》三十四卷中说“所有诸行与其自相,及无常相,苦相相应,彼亦一切从缘生故,不得自在。不自在故,皆非是我,如是名为不自在行,人无我行。”
  苦谛的四种行相,是由于观察苦谛之境而起的四种观解。佛教认为,苦谛中所包含的无常\\苦、空、无我四者,是有漏果报所显示的四种行相。修习苦谛者,必须观察思维此苦谛四种行相,这是为了对治凡夫对世界和生命产生常、乐、净、我四种颠倒虚妄错误的看法。据《瑜伽师地论》解释,苦谛四行相中,第一无常相是为了对治凡夫对世界一切事物持“常”的错误见解;第二苦相,是为了对治凡夫对世界事物产生乐和净的错误见解;第三空相和第四无我相,是为了对治凡夫执有“我”的错误见解。
  佛教的道德修养以治心为根本。佛教修行的最终目标,就是要灭除烦恼和痛苦,解脱生死轮回,获得彻底的精神自由。烦恼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心识作用,因此要想断灭烦恼,必须从心识上人手。佛教的道德修养是佛教宗教修行实践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其道德修养的理论和实践都非常重视心识的作用。
  人生处世,必先正心。正心为立世之本。就佛教而言,正心即为发大心,或称“发无上菩提心”。佛教修行的最高目标是成佛。佛是“觉行圆满”者,是真理的代表,信仰的化身,彻底的觉悟者和道德理想的体现者。菩萨是未来的佛,菩萨修行分若干阶段,其中最高等级,就是所谓“一生补处”菩萨。达到“一生补处”地位的菩萨,只要再降生一次,在人世间完成最后的修行,即功德圆满,到达佛的境界。佛教认为,菩萨是发大乘之心,上求无上智慧,下化无量众生,于未来成就佛果的修行者,因此大乘佛教的出家或在家修行者,后来也被尊称为“菩萨”。菩萨的宗教修行和道德实践,最重要的是发菩提心。即佛经中常说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无上正等正觉心)。《华严经·人法界品》中说:“欲修菩萨一切行愿,先当发起菩提之心。”《大集经·虚空藏菩萨品》中说:“菩提心是一切佛法根本,一切法住菩提心故,便得增长。”大乘佛教的实践者,也就是所谓菩萨行者,为利益十方世界一切有情众生,必须发心求证无上正等正觉。只有发心立誓求证者,才能称为大乘菩萨。而无上正等正觉之根本,也就是所谓菩萨心体,据说是由信、精进、正念、正定、正智慧构成,因此《成唯识论》中说:“大菩提心以善根为其自体,以大愿为缘,不退屈为其策发,方能发起故。善根力名清净力,是因,能降伏所治故。大愿力名增上,是缘,常值善友故。坚固心升进者,虽遇恶友方便破坏,终不弃舍大菩提心,所修善根增长,大菩提心坚固不退。”
  佛教的道德修养强调心识的作用,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法相唯识宗明确提出“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在道德实践和道德修养方面,也同样强调心的作用。中国佛教的一些高僧们认为善恶须在心地上论,提出要做到心地上唯善无恶,应于一切时主敬存诚。提出若要正心,必先立志存心,存心立志而后能治心。
  与菩提心相应,大乘佛教修行者在道德修养实践中还当以大悲心为根本。《华严经·人法界品》中说:“发菩提心者,所谓发大悲心。”因此,菩萨应当具有的大悲精神,与菩提心是一致的。《发菩提心论》中说:“菩萨发心,慈悲为首。’’所谓“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俗话说,“出家人以慈悲为本”,就是指的这个意思。
  佛教认为,佛、菩萨爱护众生,给予众生一切欢乐,这叫“慈”(与乐);因怜悯众生而拔除众生一切苦难,这叫“悲”(拔苦)。《大智度论》卷三十七称:“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般涅槃经·梵行品》中说:“若于一众生,不生嗔恚心,而愿与彼乐,是名为慈善。一切众生中,若起于悲心,是名圣种姓,得福报无量。”
  佛教认为众生生活在苦海中,佛菩萨由于怜悯众生,所以要“普度众生”,要解救众生,使世间一切众生都信奉和接受佛教教义,这就是佛教所说的“大悲心”。这是菩萨在修行之初发心的根本,所以经中说“三世诸佛,大悲为根本,若无大悲者,是则不名佛。”相传佛陀释迦牟尼在修行成佛之初,刚开始在菩提树下独自享受证得无上道的欢乐。后来帝释天恳请释迦怜悯众生,为众生说法传道,于是释迦才发大悲心,向众生讲说佛法要义。
  在佛教修行实践中,是否具有大悲心是衡量修行者的一个重要标志。具有大悲心,爱悯众生,才能在修行时为普度众生而发菩提心,立大誓愿。所以发菩提心者必具大悲心,即如《大乘庄严经论》中说:“菩萨发心,以大悲为根本。”
  起大悲心,是修习大乘佛教菩萨行者应当具有的基本道德精神。这种道德精神来源于对世间众生诸苦的观察,源于佛教的人生观。佛教以世间为苦,佛道修行的目的就是出离诸苦。佛教基本教义四谛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苦谛”,四谛就是围绕“苦缔”展开,来说明世间众生一切苦的原因和离苦之道。佛教对苦有种种解说,而大悲精神正是基于对众生种种苦难认识的基础上建立,故《瑜伽师地论》中说,大乘佛教菩萨行者,是缘于大苦蕴而起大悲心(卷四十四)。《华严经·离世间品》则说菩萨是以“十种观察众生而起大悲”,这十种观察是“观察众生无依无怙而起悲,观察众生性不调顺而起大悲,观察众生贫无善根而起大悲,观察众生长夜睡眠而起大悲,观察众生行不善法而起大悲,观察众生欲缚所缚而起大悲,观察众生没生死海而起大悲,观察众生长婴疾苦而起大悲,观察众生无善法欲而起大悲,观察众生失诸佛法而起大悲。”此十种观察都与佛教以苦为核心的人生观密切相关。
  大悲心为大乘佛教道德精神之体现,因此,无论是在佛教修行或是道德修养实践中,都具有重要作用。《无尽慧经》中将大悲精神对大乘佛教修行者的重要性比作人的呼吸与生命之关系,“如人命根即以出入息为根本,菩萨如是修学大乘,以大悲为根本。”《大般涅槃经》中也以大悲精神为三世诸佛之根本。具体而言,大悲精神对大乘佛教菩萨行者的宗教修行及道德修养实践的影响,是既能引起修行者发大菩提心,还能使此菩提心坚固而不退转。就伦理上来讲,最重要的是能引起大乘菩萨行者于未来之际,常作各种利益安乐一切有情众生之事。
  菩萨除了发大悲心,以慈悲精神为修行之根本外,在宗教修行和道德实践中则以六度四摄为基本内容。六度亦称六波罗蜜,是佛教所说渡过生死苦海,到达涅檠彼岸的方法或途径,这是大乘佛教徒宗教修行的主要内容。佛教宣称此六种修行到彼岸的方法,包括了菩萨道的一切修行方法,也是菩萨一切品行的概括,所以有“六度万行”之说。《解深密经》中说:“善男子,菩萨学事,略有六种,所谓:布施、持戒、忍辱、精进、静虑(禅定)、智慧到彼岸。”
  六度在宗教实践和道德修养中的作用,可分为两大类:前三者,即布施,持戒,忍辱为一类,是佛教徒在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是大乘佛教的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后三者即精进、禅定、般若,则偏重于宗教修行实践,是实现佛教道德理想的根本。
  四摄又称四摄事,四摄法等,是大乘佛教修菩萨行者在修行过程中,与一切众生相处时应当遵守的四种行为准则。这四种行为准则是:一布施摄,二爱语摄,三利行摄,四同事摄。
  布施摄,布施即以财物或真理(佛法)施与他人,为对治贪嗔之心。布施为六度之一,但四摄中的布施摄与六度中的布施度略有区别。布施摄为针对众生而起,其目的是为使众生于佛道修行起亲近和爱念之心,从而慢慢接近,最后进入佛道。这是侧重于利他行。而六度中的布施度则主要是为对治修行者之贪念,两者之目的和作用略有差别。
  爱语摄是依据众生之根性而对之以善言慰喻,使他们对佛法产生亲近的感觉,进而接受佛法。利行摄是尽量做有利于巩固和增进众生对佛法信仰的事,使众生坚固对于佛道之信仰。同事摄是说修行者应与众生和睦相处,在日常生活中,依众生之根机而随时予以教化,使众生能与自己一样信奉佛法。
  四摄是大乘佛教菩萨行者与众生相处时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为使众生对于佛道生起爱念之心,最终使众生接受佛道。因此这是在宗教目的指导下的行为原则,也是大乘佛教教化众生的方法和手段。
  大乘佛教宣称,佛法修行有无数法门,但此六度之行即可概括一切法门。大乘佛教将六度四摄作为修菩萨修行的正道,菩萨精神的体现,同时也是道德实践的具体内容。而六度四摄是在菩提心和大悲心的基础上建立的。人生无限烦恼,要解除诸烦恼,必得先治心。心为身主,能治心才能修身。因此,佛教要求修行者必先发心,然后摄心,折服已有之烦恼心,以证无上菩提心。人生无限烦恼,要解除诸烦恼,必得先治心。心为身主,能治心才能修身。因此,佛教要求修行者必先发心,然后摄心,折服已有之烦恼心,以证无上菩提心。《佛遗教经》说:“此五根者,心为其主。是故汝等,当好制心。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恶兽、大火越逸,未足喻也。”五根指眼、耳、鼻、舌、身,是人的感觉器官。众生通过此五种感觉器官才能感受客观外部世界。佛教修行,重视心的作用,以心为五根之主。认为人的感觉器官接触外境,只有通过心的活动,才会产生作用。不仅如此,如不制心,则心宜散乱,心猿意马,即是修行人道之大敌,所以这儿说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恶兽。因此佛陀对弟子反复强调应当“制心”,只有制心,才能精勤修行。儒家有修身、慎独之说,佛家则要求“当自端心,正念求度”。端心、正念,当为出家修行之根本出发点。佛教修行有八正道,正念、正见、正思维为其中之三,可见佛教修行,重于心的修炼,心净则慧生,心净则烦恼即菩提。因此佛陀临灭度之际,还要教诲弟子,当自端心,正念求度。
  人最困难的是战胜自己,而最勇敢的也是能够战胜自己。佛教强调修行要靠自己,所以佛陀告诫弟子,应当精进,折伏自己之心。如何才能折伏自己的心呢,即将心制之一处,勿使纵逸,如此则能无事不办。“纵此心者,丧人善事。制之一处,无事不办。是故比丘,当勤精进,折伏汝心”。
  佛教的道德修养重视心识的作用,这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除了下意识的行动之外,人的一切行为,均受意识活动的支配。因此佛教在宗教实践方面重内心的自证自悟,在道德修养方面则非常重视内心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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