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律行尊者,即怀素(634—707)。唐代律僧。京兆(陕西西安)人。俗姓范。
尊者“独好毗尼(律),兼善俱舍(藏)”自幼聪敏,器度宽大。十二岁礼玄奘出家,专承经论。受戒后,从道宣习《四分律行事钞》。其后,转入法砺之弟子道成门下,学《四分律疏》。
慨叹古人之义未能飞尽善,乃另辟新径,独抒己见,在此基础上撰述《四分律开宗记》二十卷,纠弹古疏之过,总结为十六失,而别立一家之说,时人号称“新疏”,以别于法砺之《四分律疏》。
自是,尊者所立之新说,乃称东塔律宗,而与法砺、道宣之律学并称三大宗。他的学说盛行于四及西北一带,门人甚众。初住长安弘济寺,上元三年(656),奉诏住西太原寺,敷席弘阐,学众云集。
后于景龙元年入寂,世寿七十四。著有《俱舍论疏》、《遗教经疏》、《四分比丘戒本疏》、《僧羯麿》等数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