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法”和“证法”二者是什么关系
具体地说,一切教义,经典、学说、闻思修施教活动都属教法范围,通过对经典教义的闻思修活动,在学法者的思想认识、品德作风方面所产生的变化、效果属于证法范围。
所谓“三藏为教,三学为证”,指的就是经、论、律三藏学习活动和戒、定、慧三学修习成果。也就是说“教”为教学手段和教学活动,“证”为教学目的和教学效果。“教”为成因,“证”为成果,“教法”是证法的前提保证,“证法”是教法的实施结果。因此,不结合修证的教法是纸上谈兵,脱离教法的修证是盲人捉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