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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下的都市佛教寺院经济及其社会功能的拓展(何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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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下的都市佛教寺院经济及其社会功能的拓展

  何子文

  本文为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代号:A.16-0102-09-715

  [摘 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佛教寺院经济逐步得到了恢复发展。在一些现代大都市中的都市寺院,随着寺院经济实力的增强,寺院传统的社会功能也相应得到了提升和拓展。本文基于上海A寺的个案,讨论了都市寺院经济发展过程中寺院的制度变迁及其社会功能的拓展问题。

  [关键词] 都市佛教 寺院经济 社会功能

  宗教的功能和经济参与是宗教组织与社会的两大关系范畴。(李向平,2007:124)受益于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中国的社会变迁和经济上取得的巨大成就,佛教寺院经济也逐步得到了恢复发展,寺院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并越来越呈现出组织化、市场化和规模化的发展形态,由此影响并推动了寺院传统社会功能的拓展。尤其是一些地处现代大都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佛教寺院,伴随着寺院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大大突破了传统寺院的社会功能。本文中结合对上海A寺的已有研究和新近的调查,讨论都市寺院经济发展过程中寺院的制度变迁及其社会功能的拓展问题。

  一、A寺的寺院经济及其制度变迁

  A寺创建于清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是上海市重点佛寺。自1970年代末文革结束后重新恢复对外开放以来,多次承担接待国家领导人和外国元首的任务,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寺里现有常住僧人和正式职工共150人,临时职工120人,正式皈依信徒5000人左右。(李向平,转引自方立天、学愚,2006:81)

  1.A寺的寺院经济结构

  寺院经济一般来自三个方面:农业、旅游业和宗教产业。受益于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A寺立足于上海作为国际性大都市的有利条件,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寺院经济发展较快,并具有了较强的经济实力。A寺的寺院经济收入主要包括寺院成立的素食品有限公司,属于餐饮行业的素斋馆,属于商业形式的法物流通处,按星级宾馆打造的上客堂,香花券(旅游门票)收入,还有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的一些佛事收入,以及佛教信徒的功德捐赠等。根据有学者对A寺的调查,该寺各种寺院经济成分所占的具体比例分布如下表:

  (李向平,转引自方立天、学愚,2006:81)

  由上表可知,A寺的宗教性活动收入在寺院的经济收入结构中占最大比例。与传统佛教寺院的寺院经济相似,佛事收入在寺院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较大,这是A寺传统宗教性的体现。但不同于传统寺院经济的是,A寺的经济收入中增加了更多的现代商业性社会的内容,如素斋馆、公司性收入以及有价证券投资的收入等。这反映了商业社会对寺院经济的现实影响。

  2.A寺的制度安排

  制度是行动主体选择的结果,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建构。它反映了行动主体对环境的理解和认识,是群体核心价值的集中体现。不同历史时期的寺院制度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寺院在时代中的处境及其调整与社会环境关系的努力,如丛林制度的创建既是因应唐代中后期土地制度改革的需要,同时也是佛教禅宗当初努力疏离来自政治和社会的负面影响的一种结果。

  从这个角度出发考察,作为现代都市寺院的上海A寺在尽可能地保留丛林古制之外,已在许多方面呈现出与传统丛林制度不一样的现代佛寺管理特征。

  (1)现代科层制的引入。现代科层制是一种理性化的层级管理制度,遵循职能分工和效率原则。为了适应现代大都市佛教寺院发展的特点和满足信众多样化的信仰需求,A寺在调整寺院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过程中,引入了现代科层制管理方式,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集体办公,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A寺僧伽共住规约》、《A寺寺务处办公制度》、《A寺僧众制度》、《A寺职工守则》。针对寺院经常承担接待外宾的任务以及海内外信众较多的实际情况,为了塑造A寺良好的对外形象,制定了《客堂规约》。为了规范和协调寺内各部门、各个寮口之间的管理和办公,还制订了相应的部门规则,如《人事管理制度》、《法师、职工学习制度》、《A寺财务管理制度》、《库房物品领用制度》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将制度监督与检查汇报结合起来,传统丛林制度与现代科层制结合,在依法管理的基础上做到既管好庙,又管好僧。其科层管理结构主要包括三部分:寺务委员会,寺务处和“四部二室”( 弘法部、法务部、经济部、后勤部、办公室和财务室)。这种管理模式,吸收了现代科层管理的思想,但又同时也对传统丛林制度中的三纲(寺主、上座、维那)、四大班首(首座、西堂、后堂、堂主)、八大执事(监院、知客、僧值、维那、典座、寮元、衣钵和书记)等权力系统进行了必要的改造,如寺务委员会和寺务处的设计,构设了民主决策形式,改变了传统丛林制度以方丈为中心的权力安排。(李向平,2007:86)

  (2)对寺院经济的管理。寺院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既包括需要纳入国家征税范围的社会经营性收入,也包括享受国家免税待遇的宗教性收入。A寺根据寺院经济的特殊性,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寺实际情况,相继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形成了完整的寺院财务管理体系。如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根据寺院经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寺院财务管理的二级、三级明细科目,以利于操作和管理;合理设置财务管理岗位,权责分明。寺院的所有财务工作统一由财务室实施管理;建立报表制度和审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聘用专职财务人员,实行会计上岗证制度,聘请社会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寺院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进行年度审计监督。

  在具体的操作上,A寺根据寺院经济的特殊性,采取了灵活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区别对待。如素斋部依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管理;法物流通处依照《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管理;其它宗教类收入则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对宗教性收入方面的各种票证和现金收入进行严格的管理,对票证实行印制、保管、使用三个环节分开操作的办法进行控制。由上可以看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寺院经济管理制度的设置,在A寺的经济活动过程中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二、寺院经济作为一种社会服务的途径和方式

  1.社会慈善事业的开展

  在现代社会,广泛开展慈善事业已经成为宗教组织社会性的显著特征,慈善事业成为连接和沟通宗教组织、社会和个人的桥梁。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推动了当代寺院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寺院经济的发展则促进了佛教慈善事业的制度化,并构成了寺院经济的一个基本要素。(李向平,2007:97)A寺作为一所知名的都市佛教寺院,其社会慈善事业亦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新特征。体现在:一是常规化。A寺自上世纪80年代重新开放以来就在历届寺院住持的带领下开展社会慈善活动,如向希望工程、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捐赠,以后又相继在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设立残疾儿童福利基金,通过基金的运作方式使资助常规化、制度化。同时每逢中国传统节日和佛教的一些重要节日里,A寺也都会举办一些慈善活动,如春节、浴佛节、 观音成道日等节日;二是专业化。以设立基金会的方式来管理运作寺院的慈善活动,不仅有助于提高慈善活动的效率,也有助于慈善活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近年来,A寺已经初步形成了“祝福上海”和“蓝天下的至爱——觉群之光”慈善演唱会两大慈善募捐义演品牌,近十年来已经演出近二十多场慈善义演,影响了众多市民参与慈善服务事业。这些活动很好地将慈善、文化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以文化弘扬慈善,以慈善彰显文化”的慈善运作模式,也形成了以文化和慈善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慈善新理念。三是规模化。A寺的社会慈善活动的规模化不仅体现在慈善活动的关注范围的宽广和类型的多样化方面,而且也突出地体现在其慈善捐助的数额和力度以及参与其中的人数上。A寺慈善关注的对象不仅有学生、孤儿、老人、残疾人、贫病人群,也有老劳模、三八红旗手、军烈属、上海外来人员子女及少数民族特困大学生等。A寺还协同基层政府部门较大范围地参与了地方社区的建设。2007年中秋和国庆佳节慰问了陕西北路社区100余户家庭 ;2008春节前夕,A寺组织人员带着年货上门慰问了上海长寿社区500户家庭。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A寺先向灾区捐款人民币100万元,后又组织大型赈灾义演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捐赠募集善款人民币550余万元 ,专项用于资助灾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2.寺院社会功能的拓展。

  寺院经济是佛教发展的重要基础。寺院通过参与经济活动沟通寺院和社会之间的联系,可以构建出一种新的佛教发展模式。A寺在发展寺院经济、增强寺院经济实力的同时,通过各类弘法利生活动的开展,加强了与社会的联系,也极大地拓展了寺院社会功能的发挥:(1)社会再分配的功能。法国汉学家谢和耐曾指出,在中国佛教寺院经济的运作中,宗教与经济问题之间具有内在的连续性。无论是寺院还是个人,布施的经济行为与功德观念之间存在内在的一致。(谢和耐,2004:245)佛教寺院通过在僧伽、信众和社会之间形成一种以布施和功德为中心的联结,集中起信众所捐施的功德金,以一种社会慈善公益活动的形式,促成了社会财富在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再分配。佛教寺院的经济活动,也由此社会本质层面具有了解决整个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具体意义(李向平,2007:134)。(2)培养市民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现代公民精神要求责任和美德。寺院通过由寺院经济所支持的慈善活动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如在2009年5月份成立“A寺环保工作站”, 参与环保活动等,这不仅是对个体公民精神的培育和熏陶,对于寺庙自身来说,本身即是一种现代公民精神的体现。(3)社区建设的功能。A寺基于自身所处的地理位置,积极参与上海市的社区建设。如在传统文化节日期间走访慰问社区家庭,表达社会的和宗教的双重关怀。举办新年祝贺语书法征集大赛,成立器乐、插花、书画、手工、养生等居士活动小组,使在家居士信众在获得一种生活情趣的同时,也感受到另一种圣洁的宗教生活的体验。而这对于原子化的现代都市社区来说,无疑有助于凝聚社区的集体向心力,利于社区的建设。(4)文化生产功能。大都市不仅是经济中心,也是文化中心。都市社会高度分化,不同的社会阶层来自不同地区及文化背景,在生活方式、价值取向、信仰需求方面千差万别,异质程度高。在满足都市信众多元化的信仰需求、探索现代大都市寺院的发展道路上,A寺提出“文化建寺,教育兴寺”的理念。以文化建设提升寺院的发展空间:一是出版各类出版物。现拥有经常性出版的刊物杂志和书籍有:《觉群》杂志(双月刊),《觉群佛学》系列学术论文集,《觉群丛书》,《觉群译丛》(至2008年已经出版五部),和《觉群佛学博士文库》(至2008年已经出版六本)。二是开展丰富多样的佛教文化活动。如与高校合作举办专门学术研讨会;开展星期佛学讲座(2008年共开讲40期);开展“都市佛教”课题研究;举办觉群文化周(目前已经举办了七届);每周开展觉群沙龙活动;自2008年开始创办“觉群人生讲坛”。三是文化实体的建设。本寺弘一图书馆是上海市图书馆馆际合作共建成员馆;依靠觉群学院,开展僧人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成立梵乐团,不但弘扬了传统佛教文化,而且经几年的演出经营现已成为上海的一个知名文化品牌。这些活动的开展和参与都使A寺大大突破了传统佛教寺院的社会功能而在更大的范围内参与到社会的文化生产体系和过程当中。(5)精神休闲与健康功能。都市生活的人群,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这些人在周末或闲时到丛林古刹走走看看,一者可以增加传统文化的知识,二者可以在一种静谧和圣洁的宗教氛围中得到一种精神的放松和净化。现今在不少寺院兴起的短期出家现象,即属此类休闲安排。(6)对外友好交流的功能。这是赵朴初先生总结的中国佛教三个优良传统之一,同时佛教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一在对外交流活动中自然也是国家软实力的一种展示。作为上海市的名刹,A寺多次承担了接待外国元首贵宾的任务。而A寺自己也积极走出去,先后出访港台地区,访问斯里兰卡、印度、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通过佛教架起中外友好交流的桥梁。

  A寺社会功能的拓展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巨变影响佛教制度变迁的一个缩影。A寺的这种变化说明,在当前社会变迁的背景下,佛教寺院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其主体性正不断得到增强,佛教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建设力量,越来越为当前和谐社会建设所必须。

  三、讨论:制度变迁与寺院的社会行动逻辑

  根据史籍中所记载的大量有关佛教寺院经济及其社会活动的例子,佛教至少曾经广泛参与了诸如支持农事生产、设立社会慈善机构从事慈善福利事业、济贫赈灾、治病除疫、为过往客商提供住宿和饮食方便、应急借贷等社会性活动。寺院参与这些社会性活动当然是缘于寺院的宗教性本身。寺院根据佛教因果报应和布施-功德的教义解释,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经济行为伦理和修行准则。例如隋唐时期流行的无尽藏院,原本即是三阶教的信行法师根据大藏经中关于“无尽藏”的思想而建立的一种合布施与苦修于一体的修行方式,是为了修善离恶。另外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僧祇户制度,不但被统治者有意用作灾荒时要求寺院赈灾的理由和手段,而且也成为寺院开展慈善活动、践行佛教普度众生、慈悲为怀教义的经济基础。“5世纪末建立的僧祇户制度,在原则上来说是一种从事社会救济的慈善机构。”(谢和耐,2004:224)实际上,在当时的僧侣们看来,寺院的经济范畴和宗教范畴之间,并不存在彼此间的本质区别。寺院经济的合法性与弘法利生的宗教精神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

  在封建社会里,身处一个国家权力处于强势的制度环境里,僧人的寺院生活受国家的控制和影响,“佛教慈善只不过是君主们出于政治目的而施行的‘惠’的另一种形态。”(谢和耐,2004:296)传统寺院经济只能与封建君主权力之间结成一种制度性同构关系,佛教的布施-功德信仰关系止于“王公贵族——寺院”的单向简单关系,寺院及佛教的信仰只能停留在一种只注重个人救赎式的“分散型”宗教类型,而难以深入发展出一种制度化的以寺院为中心的根基于功德信仰的“信众——寺院——社会”的多重社会关系网络,拓展寺院的社会公共发展空间。这也是为什么近代中国有僧人严厉批评中国佛教是“教在大乘,而行在小乘自利”的原因。

  历史的经验说明,寺院经济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参与经济活动的问题,寺院经济的形成发展与世俗权力 、更与寺院的宗教性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从中国佛教寺院经济发展的历程来看,寺院经济是一个不断适应中国社会环境和不断制度化的过程。制度是一种社会建构的结果,是“规则、惯例、习俗和行为信念的复杂混合物”,制度“具有人为的功能”。(科斯,诺斯,威廉姆森等,2003:15)在新制度主义的研究范式里,制度不但构成了行动选择方式或行动策略,并且塑造了行动所追求的目标。传统的中国佛教寺院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是佛教原本的教律仪轨与中国本土的风土人情、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社会制度共同塑造的结果。从托钵乞食、私人布施到国家供养,从唐代以后农禅合一的丛林制度的产生到现代社会里“工禅”和“商禅”的出现,佛教在逐渐趋向“自养”“自立”的过程中,其社会适应的能力和社会参与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地得到提升。

  本文中上海A寺的个案说明了在现代社会中,寺院经济与宗教范畴之间仍存在着传统上的紧密关系,如建立在布施-功德的信仰基础上的寺院经济行为逻辑。与传统寺院不同的是,在A寺寺院经济不断发展增强的过程中,寺院经济正越来越呈现出一种制度化的特征。制度既是参与人行动选择的结果,也是对行动的约束。(科斯,诺斯,威廉姆森等,2003:28.)A寺的寺院经济制度建设及其相应的社会功能的新拓展,在社会学的意义上,正说明了在寺院制度变迁的过程中,一种不同于以往的社会行动逻辑的出现,寺院的社会参与体现出了更多的社会公益性导向和组织化、规模化的特征。A寺在发展寺院经济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这种社会行动逻辑根源于佛教弘法利生的基本教义,但又不完全取决于此,而是还受到了市场经济体系下对市场行为主体的规定性要求、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诉求、所处的现代大都市社区的地域性因素等多重因素影响,是诸种因素相互影响共同建构的结果。

  与传统的寺院经济发展中寺院为求自保而更多地关注制度所具有的安全功能(基本生存、抵御不确定性、风险和灾难的保障) 的行动取向相比,作为现代大都市新型寺院的A寺在构建寺院经济制度及发挥社会功能方面,体现出了更多的应对社会变化的主动性、制度安排上的合理性和行动的公共性取向。在现代社会,宗教的公共性问题正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而宗教组织的公共性既是其应世的基本特征,也是其合法性的源泉。无论是在社会慈善事业上显示出来的常规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特点,还是在拓展寺院的社会功能方面的努力,这些都可以视为是A寺强化其社会公共性特征的努力。正如魏乐博对台湾慈济基金会最近的研究表明,慈济在推动佛教慈善事业的规模化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不仅大大扩充了慈济的社会资本,而且也促进了慈济本身的制度化。更重要的是,通过大规模地开展社会慈善事业,慈济作为一个佛教团体在创造和巩固地方社会的行动中,体现了宗教对社会建构的贡献 。而上海A寺在发展寺院经济的过程中,在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行动中,对寺院社会功能的拓展和所体现出来的制度化的新特征,无疑也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些值得关注和思考的现实问题。

  参考文献:

  [1]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何兹全主编:五十年来汉唐佛教寺院经济研究[C].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

  [3](法)谢和耐 耿升译:中国五—十世纪的寺院经济[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7

  [4]觉醒主编:都市中的佛教[C].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

  [5]李富华:中国古代僧人生活[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8

  [6]谢重光:中古寺院的社会功能[J].百科知识,1986(6)

  [7]何 蓉:佛教寺院经济及其影响初探[J].社会学研究,2007(04)

  出自: 《商场现代化》     2009年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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