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世出世间孝之区别
世间孝重迹,显而易见;出世间孝重本,晦而不明。虽然如是,但出世间孝亦是不废世间孝的,彼此是相通。合之双美,离之两伤。故今将世出世间孝分别概述如下;
一、世间孝有三种:
1、能尊亲。不但自己能够成贤成圣,而且还要能够慰亲入道。如大舜因行孝道,最终感动了父母,而使天下归仁。“孝德闻传于尧,以为天子”。或者能够继志述事。孔子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如武王继承文王的遗愿,终于诛纣灭商,奠定了周朝的大业。若能如此,可谓是作到了世间之大孝,或名达孝,亦名至孝。
2、不辱亲。这是要求子女对父母务必要敬重。这即是孟子所主张的孝亲要养志。“大孝之至,莫大乎尊亲。”孔子亦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如曾子侍养父母,时时启手启足。每次饭食时,不但必有酒肉,而且每当用饭完毕后,请问父母将所剩酒肉作何处理。一般孝亲若能如此则可以。
3、能养亲。即就是人子要赡养父母。这是最基本的孝。孔子要求人们“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而且“事父母,能竭其力。”孔子还提出孝子之事应做到:“病则致其忧”。孟子又从反面提出了“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懒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这只是口体之养,并非是作到了养志。如曾皙养曾子时,虽每饭必有酒肉,但所剩之酒肉不问作何处理?以作下次之供。
二、出世间孝有二义:一则直明孝道,二则以慈成孝。这里只谈直明孝道,以慈成孝后文再谈。直明孝道有四种。
1、尽心供养。如《五分律》云:“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担母,极世珍奇衣食供养。犹不能报父母须臾之恩。从今听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得重罪也”。故佛制出家者必禀父母。如果有兄弟子侄可托付,方许出家。但必须得先禀请于父母,父母同意方可出家。否则不许剃落。或有出家之后,兄弟子侄去世,双亲无人照顾者,则可减其自己衣钵之资,用来奉养双亲。如长芦赜禅师迎母于方丈之西,劝其念佛,临终安恙生西。道丕禅师战乱时期担母各方乞食。
2、诱令生善。如《佛说孝子经》云:“若不能以三尊之至,化其亲者。虽尽孝养,犹为不孝。能令二亲,去恶为善。奉持五戒,执三自归。朝奉而暮终者,是报重恩”。《毗尼母经》云:“父母若贫,先与受归戒已,然后施与”。又自修善行,亦名为孝。如《骂意经》云:“人持戒,乃孝顺报父母恩耳”。何以故?不杀万物得长生,不盗物皆富。不妖不乱,不欺皆信。不饮酒皆净。父母有时堕是中。便安隐也。
3、劝令舍恶。如《孝子经》云:“若亲顽暗,不奉三尊。凶虐残戾等。子当极谏。以启悟之。若犹未悟,即为开化。牵臂引类,示王者之牢狱。诸囚之行戮,若复未移,悲泣啼号。决不饮食。亲虽不明,必慎子死。当强忍伏,心修正道”。儒家,《礼》亦云:“父母有过,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也”。
4、令证道果。如净藏净眼之于妙庄严王。释迦世尊之于净饭王,及摩耶夫人等。
三、世出世间孝之区别
从上可知,佛教所谓的四种孝,即顺四悉檀义。第一尽心供养如同世间之第三能养其亲。令父母得欢喜益。但世间孝养,多事杀生,重结怨业。出世孝养,清净无过。是为异也。第二诱令生善,第三劝令舍恶。即是止恶向善的意思,同于世间之第一大孝尊其亲。皆令父母得生善灭恶二益。若能自修善行,念念与戒相应,亦名为孝。因为能严持净戒,勤修善业者,必能孝养父母。若能持戒修善而不能孝养父母者,无有此理。这即同世间之第二不辱其亲。但儒家明不辱,止据现生。佛戒功德,济度累劫。是为异也。第四令证道果者,能令父母得入理悉檀义,则为世间所无。前三皆为权,后一方为实。由此可知,虽有其发挥深浅,方便究竟之不同,而其所宗之理体,行孝之方法,其大端无有二致也。只因众生根器有利钝之不同,故大圣设教,曲随物机,权巧方便,以世间孝作出世孝之弄引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