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经文相应部22相应17经/凡无我者经(蕴相应/蕴篇/修多罗)(庄春江译)
起源于舍卫城。
「比丘们!色是无我,凡无我者都应该以正确之慧被这样如实看作:『这不是我的,我不是这个,这不是我的真我。』
受是无我……想是无我……行是无我……识是无我,凡无我者都应该以正确之慧被这样如实看作:『这不是我的,我不是这个,这不是我的真我。』当这么看时……(中略)他了知:『……不再有这样[轮回]的状态了。』」
汉巴经文比对(庄春江作):
「彼一切非我有」(MA.162),南传作「这不是我的」(netaṃ mama),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这不是我的」(this is not mine),并解说:「这是我的」(etaṃ mama)是「渴爱」之执(taṇhāgāha, the grip of craving, SN.12.61 note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