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经文相应部22相应121经/会被执取经(蕴相应/蕴篇/修多罗)(庄春江译)
起源于舍卫城。
「比丘们!我将教导会被执取的法与执取,你们要听!
而,比丘们!哪些是会被执取的法,哪个是执取呢?比丘们!色是会被执取的法,凡在那里有欲、贪者,在那里则有执取;受……(中略)想……行……识是会被执取的法,凡在那里有欲、贪者,在那里则有执取,比丘们!这些被称为会被执取的法,这个是执取。」
汉巴经文比对(庄春江作):
「所取法(SA.240)」,南传作「会被执取的法」(upādāniyo dhammo),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能被执着之事」(the things that can be cling to)。按:这里的「法」(dhamma),不是指「正法」,而是指「事情;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