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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宝论14、如何避免谤僧 (第三章 避免谤僧与调整行为 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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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宝论14、如何避免谤僧 (第三章 避免谤僧与调整行为 之二)
 
  首先,对于僧宝,我们应生起敬意。
 
  三宝是生命唯一的皈依处。僧宝结集三藏,弘扬圣教,摄化众生,是佛教正法的所依,是佛的化身,是生死苦海中唯一的救护人。我们应以虔敬殷重的态度,对待一切僧宝。
 
  僧宝是全部三宝的总集体。《大幻化网》中说:
 
  举凡能见到的僧人、僧衣、僧相等,全是佛的化身。他们以大悲心,为了利益和度化众生,而幻化游舞在五浊恶世的人间,乃至以种种见闻思触的方便,深入众生心地,令众生获得度化的因缘。
 
  可知,众生业力及于佛化身的接受程度,决定了僧宝是否出现、是否振兴。众生的善缘多而深,则见僧宝清高,佛法兴盛,大众有缘而依止;众生善缘少而浅,则见僧宝污卑,佛法衰替,大众无缘而背离。以上种种,皆为大众心相的显现。
 
  其次,当慎护口业!
 
  对于僧宝的疑谤,来自我们无始劫来的三毒习性,应该防护自己言行及心念,不可道听途说,而应慎护口业。
 
  在身语意三业中,谤僧为口业所摄,口业是一切怨祸之门。口不善业有四:恶口、妄语、两舌和绮语。
 
  恶口,是指于他人,靡恶不宣,出言野蛮,发语毁暴。
 
  妄语,是指见言不见,不见言见,闻言不详,不闻言闻,指空为有,指有言空。如是颠倒,反天易地,自利伤物更相谗谤,乃至品详圣贤、裁量君父、讥说师长,谤善知识,无道无义,无所顾难。
 
  两舌,是指听受他人恶言而不能覆藏,向彼破此,向此破彼。
 
  绮语,是指谄曲华辞,构扇是非。
 
  身口意三业中,口业实重。口业是随言受报,对别人施以什么样的恶口,自己就会遭受什么样的果报。在《成实论》卷8说:“若人恶口骂言:”汝何不食草、食土?’是人随语受生,食草土等。”
 
  在《大乘集菩萨学论》卷6说:
 
  寂静决定神变经云:……乐诽谤,恶口愤恚娆恼于人,后复于此身坏命终堕大地狱,生无足身受诸苦恼,宛转五百踰缮那量,为诸小虫咂食其肉,是蛇可畏具五千头。由诽谤故,彼一一头有五百舌,彼一一舌口出五百炽焰铁犁。是语业罪,为猛火聚炽燃烧煮,又若起不调柔逼恼菩萨者,是人于畜生道尚为难得,堕大地狱经百千俱胝那庾多劫,于彼死已为大毒蛇惨恶可畏,饥渴所逼造众恶业,设得饮食而无饱足。于此死已,设生人中亦复生盲,无有智慧恶心不息,恶言诃毁不敬圣贤,人中死已复堕恶道,经千俱胝劫生不见佛。
 
  诽谤口业,剧报三途,万劫难复人身,可不悲哉?
 
  众生迷惑,常常谄曲华辞,构扇是非,言之为患,招报实重,历劫无免。造口业的人,不但在世之时,不如意事常会登门造访,甚至会受到伤形丧命的果报,未来永劫也将饱受众苦。《杂阿含经》有偈云:“士夫生世间,斧在口中生,还自斩其身,斯由其恶言,应毁便称誉,应誉而便毁,其罪生于口,死堕恶道中!”
 
  有云:“须知口祸债难偿,一语能招万世殃,智者三尊恭敬礼,痴人七慢毁资粮。”人们平时互相戏笑之时,便能具足无量重罪。何况故意口出恶言,诽谤僧宝呢?
 
  故诸佛诫:不得两舌,恶口,妄言,绮语!
 
  凡夫智力、能力有限,业力因缘又错综复杂,自所见相难于确证。因此,慎勿任加妄评于僧众。《赞僧功德经》中云:
 
  凡人肉眼难分别,犹如灰覆于火上,
 
  或有外现犯戒相,内秘无量诸功德,
 
  应当信顺崇重之,贤圣愚凡不可测。
 
  或有外现具威仪,或示未能舍其欲,
 
  外相人观谓凡夫,不妨内即是其圣。
 
  内如四种庵罗果,生熟难分不可别。
 
  如来弟子亦如是,有戒无戒亦难辨,
 
  是故殷勤劝诸人,不听毁骂僧宝众。
 
  若于僧中起邪见,当来定堕三恶道,
 
  世尊亲自以梵音,金口弘宣诚不妄。
 
  从前,目犍连尊者是神通第一的大阿罗汉,他尚有所谓“记战与言违,旱时天雨少,业力男成女,温泉听象声”[注1]的谬误,何况凡夫,岂能如此草率地,做妄评僧众这种自误误人的事呢?不但不可以草率妄评僧众,就连极微细的口业也不可轻视。作善得善,作恶得恶。《地藏宝忏》云:
 
  莫轻小善,以为无福,小善不积,无以成圣。莫轻小恶,以为无罪,小恶所积,足以灭身。
 
  吉凶祸福,皆由心作,若不作因,亦不得果。殃积罪大,肉眼不见,诸佛所说,谁敢不信!
 
  在《分别善恶报应经》卷上,佛陀告诉诸比丘颂曰:
 
  于佛起恶心,毁谤生轻慢,入大地狱中,受苦无穷尽。
 
  有诸数取趣,于师及比丘,暂时起恶心,命终堕地狱。
 
  若于如来处,起大嗔恨心,皆堕恶道中,轮回恒受苦。
 
  对于比丘即使仅起暂时的恶心,也会遭受地狱的苦报,更何况直接口出恶语。毁呰圣众,是为最极恶口之罪;因此在《妙法圣念处经》卷二,佛陀又告诉诸比丘说:“宁持利刃,断于舌根,不以此舌说染欲事!”
 
  是故,应慎护口业,避免谤僧!
 
  其三,不观僧过。
 
  首先,白衣不得闻律,在家人对比丘的戒本既不得听,也不得读,又有什么资格去观僧人过呢?戒律是如来秘宝,古来不轻以示人。佛制黑白月,诵戒羯磨,或作如法僧事,一切不得盗听。未受具足戒者,亦不得阅读大戒,否则便成“贼住”而障受大戒。盗听者,与五逆同科,永不许受比丘戒。《分别功德论》云:“毗尼者禁律也,为二部僧,非沙弥清信士女所可闻见。”俗众是很难判断僧人行为是否犯过的。
 
  其次,以凡夫的有限智慧,很难观察到世界的真相。
 
  同样一杯水,众生各自的所见不同,比如饿鬼可能见其为脓血,而天人可能见其为琉璃。若据此推断这杯水不是实有的,乃是正见;若据此推断必先实有一杯水,才能使我们显现不同的所见,进而确定这杯水是实有,乃是邪见。同理,如果见到僧宝有过,就决定僧宝真实有过失,也是邪见。应当正念:“为什么自己及众生的业力如此严重,以至于感受僧宝作如此显现?”于僧宝处应多观其功德,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功德不断增上,而僧宝过失,都是僧众权开方便,教导我们出离苦海的妙药。
 
  不观僧过,并非不辨是非善恶,而是要求不可执过而轻蔑、排斥、憎恶、怨恨等。若人亲眼见到僧人有过失,就像镜子照见了虚空中的灰尘,他应当善自防护,不要让自己的镜面上也生起了灰尘。
 
  如《发觉净心经》卷上,佛陀告诉弥勒菩萨偈云:“莫于他边见过失,勿说他人是与非;不著他家净活命,诸所恶言当弃舍!”《佛子行三十七颂》云:“因惑说他佛子过,徒然减损自功德,故契大乘诸行者,不道人过佛子行!”
 
  作为佛弟子,我们应该常观自心,不求僧过。
 
  最后,应发愿不造谤僧口业。
 
  我们要发心永远远离,永远弃舍谤僧恶言,《佛子行三十七颂》云:
 
  粗言恶语恼人心,复伤佛子诸行仪,
 
  故于他人所不悦,绝恶言是佛子行!
 
  此外,应当借助发愿力来帮助自己免于口业。在《大方便佛报恩经》卷三中,佛陀告诉阿难尊者说:
 
  尔时三藏比丘,以一恶言诃骂上座,五百身中常作狗身。
 
  一切大众闻佛说法,皆惊战悚,俱发声言:怪哉怪哉,世间毒祸莫先于口。
 
  尔时无量百千人,皆立誓愿,而说偈言:
 
  假使热铁轮,在我顶上旋,
 
  终不以此苦,而发于恶言!
 
  假使热铁轮,在我顶上旋,
 
  终不以此苦,毁圣及善人!
 
  作为具备正信的佛弟子,不论遭遇何种难以理解的现象、遭受到何种形式的影响,都应忠诚、严谨地对待僧宝,遇事慎勿轻言。这是一名佛弟子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注1:《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记载,目犍连尊者以神通观察之后,为人授记:战争谁胜?大旱何时下雨?生男还是生女?泉水从何处来?出定所闻象声境界是否定境?然而都授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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