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宝论32、万里求戒的见月律师 (第五章 法门龙象 人天师表 之十一)
读体律师,号见月,世称见月律师,是明末清初复兴律宗的巨匠。未出家时,见月律师曾拜谒两位善知识,一位是慈悲摄受他的大力老和尚,一位是折其贡高慢心的白云老和尚。
大力老和尚初始摄受见月律师时,曾详细询问他的个人根底和信佛缘由,幸得垂慈应允,命其自己准备衣钵,接纳为弟子。但是,白云老和尚认为:“此人终究要成佛门大器,不可草草行事。恐怕出家容易,持戒不坚。必须要他自己沿门乞讨化缘,以折服他的我慢习气,考验他的心志。乞化得了衣钵,再回山披剃。”
见月律师于三十二岁时,见有初出家者俗态厌人,求教于老和尚,师言,威仪不具,不名为僧。于是师前拜求,乞师为受比丘戒。师答云,须请律师。于是,见月律师决心行脚参方,至江南一带寻三昧老和尚求戒。
见月律师于云南栖云庵启程,仅有衲衣蒲团随身,途中种种艰辛,不以为患。从南至北,求戒不成,复又从北至南,寻访参方。历尽种种坎坷,而祈求律师受戒之初念不怠。
当时社会混乱,沿途流寇猖獗,官兵不良,而见月律师从来不为所动。律师即使绕道而行,纵使路途艰辛,也不退其求戒之志愿。有人劝律师云:“世道既乱,且缓住此,太平再行,何以急迫?”律师云:“我志已决,时不待人,求指别径。”途中荒僻,少有行人,重重山岭,不睹村庄,荒凉之极。律师或清晨一餐至晚,或全无早餐即行。每日途行不减七八十里。
很多地方地形十分复杂险要,律师不惜身命,不为危险所动。如在过关索岭和盘江时,律师记载云:
行数日过关索岭。此岭势极高峻,周百余里,上立岭营,有关索庙。又行数日过盘江,山路屈曲,上下崚险。顷刻大雨,涧流若吼,山径成沟。四面风旋,一身难立,水从颈项直下股衣,两脚横步,如跨浮囊,解带泻水,犹开堤堰,如此数次,寒彻肌骨。
又云:
次日至安庄卫道上,砂石凸凹,崚嶒盘曲。不觉履底已穿,脱落难着,即双弃跣足,行数十里。至晚歇宿,足肿无踝,犹如火炙锥刺。中夜思之,身无一钱,此是孤庵野径,又无化处,不能久栖,明早必趋前途。次日仍复强行。初则脚跟艰于点地,渐渐拄杖跛行。行至五六里,不知足属于己,亦不觉所痛,中途又无歇处,至晚将践五十余里,宿安庄卫庵中。次日化得草鞋学著,皮破茧起,任之不顾。
律师不但自己不为困境所转,并鼓励同参道友道:
古人参学,舍身求法不以为苦,莫因此雨而退其心,将来好说行脚。
想世人为贪功名富贵,尚耐若干辛苦而后遂,今为出家修行,求解脱道,岂因乏履(没有鞋穿)而退初心。
见月律师一路行脚,不但自然条件极其艰险,要忍饥挨苦,一路上也倍遭他人之欺骗与辱骂。他不但不起嗔心,反之以其为修忍辱之对境,成就道行:
庐山东林寺一带,化主老僧留饭许宿,彼当家僧、复来责其老僧,即以水泼地令湿,使其不能坐卧。余等谢彼老僧出门。谓成拙觉心云,多生曾与彼种不如意因,今当还报,可作善知识想,成就我等忍辱行,切勿起怨恨心。
行脚途中虽然路途险要,律师忍饥挨苦,歇息荒塚树下,历尽艰辛,但仍不废修学,在夜晚歇脚之时,燃灯苦读,或研读义理,或抄写经典。在启程后不久,律师就建议同参,夜晚轮番学习:
余谓诸友云,我等此行,非类泛常游方僧,但观外境,不务正修。应就此处置罗汉灯一架,上可燃灯,下可贮油,日则担行,夜则备用。每晚轮次当执,饭罢戌时点灯,众人围坐灯前,随各所学之经,或读文或味义,至中夜放参(休息),以为行脚定规。
行至冬季,天寒地冻,不能前行之时,律师在寺院挂单过冬期间,仍每日冒着严寒,抄写佛经:
方到湖广武冈州,宿止水庵。主僧异卉,极有道念。询问余等,知从滇远来,留住过冬。一日,请余入房吃茶,见案上有法华知音一部,在滇时闻师赞此解,落影于怀,欲借钞写,奈无纸笔。彼弟号中立好学,识余所欲,一切成就。是年冬每日大雪,加之屋空,朔风贯入。余惟一衲,就单缩颈钞写,虽手指冻皴,笔墨凝滞,亦未少停。
律师行持精严,为道忘我,坦荡无私,戒若冰清。行至大报恩寺时,方丈见其行持极好,遂请任后堂,律师恳辞不受,方丈坚定相请,于是律师答应,但向方丈要求两件事:
一仍随衲衣蒲团入堂坐卧,次恳方丈莫频呼赐食,但餐法味,佩感无涯。
律师行至华山上的寺院,在厨下安单,厨下典座,常留少分据为己有,一日,这位典座请律师吃饭,律师正直坦荡,责问其大众吃的是粥,饭从何来?于是,拒绝受用。纵使受到无情的孤立,也不为所动。《一梦漫言》记载云:
从此厨下皆回互,难容共宿。典座私与都管议之,板堂无人,将余在内看香接板。此堂空,单宽独眠,如卧冰室。
律师万里行脚,苦心孤诣,只为求戒。他逢沟涉水,路错绕道,自滇而南,自南而北,复又自北而南,往返二万余里,徒劳跋涉,寻师乞戒,往返南北,历尽种种坎坷,依然不改初心,终于在江苏镇江海潮庵三昧老和尚座前求戒圆满。
此后,律师以冰霜之操自励,以慎重之行利生。轻身重道,以戒为尊,即便白水过堂,也不忘失法度。顺治九年,江南蝗旱,寸草无收,人民饥馑,村庄老少男妇奔山求食,动止一二百人。律师率僧众周济百姓并方便开示之云:“汝等今日不得已登山者,人人当观往因,为前世不信三宝,悭贪不肯惠施贫苦,所以招报如是。今化众僧,施汝等每人三文钱。吾复亲至汝等前,每人施吾钱一文,皆要口中念佛,双手奉之,为汝等供众,植清净福田,当来离贫穷苦。”
律师如此开导大众后,漫山佛声震吼,即扫仓煮饭,随量饱餐,念佛而去。常住无隔宿粮,次日早斋,惟烧白水过堂。
律师五十二岁时,有武汉汉阳比丘尼心闻师,五十左右的年龄,志在持戒,同弟子众等九人,一帆不惮险远,登山乞求安居三月。供米六十石,银二十两。律师观彼意诚言切,遂怜愍许之。于次日设斋时,此尼却不肯入堂礼拜。律师斋毕集众,呼彼语云:
“汝发心远来学戒,为何不进斋堂礼僧?律制比丘尼纵年百岁,当礼初夏比丘,今自大慢僧,非学戒者。”
尼云:
“我在湖北,若有善知识处,俱往设斋,方丈皆以客礼相款,并不礼拜。”
律师云:
“彼贪图利养,败坏法门,凡见有因缘尼,敬如生母,以望更得厚供,是狮子虫,非真善知识也。吾华山今虽淡薄,宁绝粮断餐,必不敢违制邀利。今日所设之斋,作常住自用,其银还汝,米在下院,可将别去。”
该尼师将此事作无明会,接银领徒即下后山,在出水洞静室暂住。
律师有弟子入室白云:“彼尼远来,常住空虚,和尚且方便摄受,一则不退彼心,次则大众有半月之供。”律师正色云:“但肯真实修行,大众自不悬钵。树立法门,正在淡薄时操履。律师行律,岂见利而违圣制耶。”
弟子愧颜,作礼而退。至三日后,心闻尼复领徒上山,齐跪方丈门外涕泣,谓曰:“某在楚地朦胧如此,实非自大慢僧,恳和尚慈悲容忏悔,所有言教,尽行遵依。”诸首领为其拜求。律师由是令其在鹿山庄结界安居,遣法师半月前往彼处教诫,为讲本部毗尼。
律师因此事,而发起撰集教诫比丘尼正范一卷,以广流通。
当年,佛陀在弘法过程中,也曾遭遇类似的障缘,有居士慢供不尊,诽谤僧团,世尊便以结“覆钵羯磨”的方式,令全体僧团拒受其供养。最终折其我慢,使彼居士证悟阿罗汉果。见月律师以万里求戒,舍命为道的殷重道心,以法度为生命,即便断绝食粮,也决不以佛法做人情,乃良有以也。
在见月律师逝世数百年后,宣化上师于美国万佛城建立僧团,弘扬佛法。作为律师的后人,法师亦以僧团法度为生命,效仿律师高德懿行,虽然建设道场万分艰难,但也决不为乞缘法而放弃僧品。在万佛城发展最为艰难的时期,曾有居士供养部分资金建设寺院,但要求阖寺大众,为其家庭祈福。祈福结束后,家宅吉祥,先病痊愈,居士转生轻慢心,谓旁人曰,以医学发达故,病者痊愈,寺众祈福无功,继而转念不施钱财。时隔不久,前病复发,居士万般医治,终不奏效,乃于寺门外跪求续为祈福消灾,法师命寺众关闭寺门,拒绝居士进入寺院,却集众为居士祈福。居士乃由院墙外将数十万金钱投入寺中,法师命弟子一一掷出院墙,虽为祈福,而终不受其金钱供养也。
颂云:戒如大明灯,能消长夜暗,戒如珍宝镜,照法尽无遗,戒如摩尼珠,雨物济贫穷,离世速成佛,唯此法为最,是故诸菩萨,应当勤护持。见月律师有如冰霜般的操履,是后世代代弟子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