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条起请文(原文) (《大正藏》八三、一六七)
普告予门人念佛上人等:
一、停止未窥一文一句,谩破真言止观,诽谤余佛菩萨。
右:至立破之道者,是学匠分上之事,而非愚人境界。况又诽谤正法,弥陀本愿既除此等恶人,其报当堕那落,岂非痴闇之极哉!
二、停止以无智身,相对有智人别行辈,好致诤论。
右:论义者是智者之所为,而非愚人之分也。且诤论之处,诸烦恼起,智者远离之,百由旬也;况于一向念佛行人乎!
三、停止对别行人,以愚痴偏执心,劝弃舍彼本业,横瞋嫌之。
右:修行之道,宜各勤自宗法,不敢妨余人行。故《西方要决》云:「别学之者,总起敬心;与己不同,但知深敬也,若生轻慢,得罪无穷。」加之,善导和尚又大呵之。未知祖师之诫,是愚闇之甚也!
四、停止言念佛门无有戒行,专劝淫酒食肉;稀见守律仪者名杂行人,反说凭弥陀本愿者勿恐造恶。
右:戒是佛法之大地也,众行虽区,同依于此;是以善导和尚不举目视女人,此其行状,过本律制。净业之徒,若不顺之,远违如来之遗教,近背祖师之嘉躅,都无据者哉!
五、停止未辨是非,痴人不依圣教,又非师说,恣立私义,妄致诤论,取笑智者,迷乱愚人。
右:若夫如此,西天大天此土再诞者也,全同九十六种异道,尤可恐惧焉!
六、停止以痴钝身,好致唱导,不知正法,说诸邪法,诳惑无智道俗。
右:无解作师者,是梵网之制戒也。愚闇之辈,不畏当来,唯务眼前。以净土教为名利谋,欲网檀越,妄为邪说。诳惑世人之过甚重,是宁非国贼乎!
七、停止自说邪法,言为正法,伪称师说。
右:如此虽是各人所说,而其积恶归予一身;污弥陀教法,扬师范恶名,不善之甚,无过之者也。
上来七条,甄录如斯,少学教文弟子等者,颇知旨趣。予也年来所修念佛,随顺圣教,不用私心,不敢逆人意,又无惊世听;因兹至今三十个年,未尝遇患难,安静涉日月。然而比来十个年间,无智不善之辈,时时纷然起来,非啻妨碍弥陀净业,又复污秽释迦遗法,何不加炳诫乎!
此七个条之外,虽有不法之闻,其事繁多,难具记述。总如此等不法之事,敬慎勿敢犯焉;若背此制者,非予门人,乃魔眷属也,当摈斥门下,不复对面矣。自今以后,各随传闻,必当告之;若不然者,反同党类,其过全如作者。是故今日普促门人,集会一所,告命垂诫。虽先是有所闻,未知谁人,悲叹送年序,而非可默止,越及于此事矣。制禁旨趣,如斯而已。
元久元年(一二○四)甲子十一月七日 沙门源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