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火不能烧(救火灾)
公元一九二九年,沈阳汾城县虎瘴屯,有一位姓商名述圣的人,信佛虔诚,无论公私事务多繁忙,每天都必定时读诵《观世音菩萨普门品》三遍,如是十多年来从不间断。有一天,他到抚顺千金寨炼铁厂当佣工,两个人抬一筐铁矿,往大冶洪炉里倒,商述圣一时不慎,失足坠到洪炉去。这时大家都惊惶失惜,料述圣必死无疑。述圣在掉下那几丈高之炼铁洪炉的千钧一发之际,口中急呼观世音菩萨,忽然觉得有人把他用两手托出,搁在平地上。待睁眼看时,果然是在平地上躺着,并没坠在炉里去。这时众人都看得目定口呆,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监工的日本人,感觉更是不可思议。
述圣回家时,发现他的衣服已被火烧焦。从此之后,虎獐屯的人,都信佛信观音菩萨,感化之深,感化之深,盛极一时!应验了《普门品》所说:「设入大火,火不能烧。」(详见《影尘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