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法教的精髓 海涛 辑
◎一切修心法教的精髓是以五力修行。
一、愿力:此处之「愿」,在藏文经典中意即「投掷」或「发射」。一开始发菩提心时,我们是把自己的心愿投向获得究竟证悟和利益一切众生的目标上。一开始发射或冲刺就不断地继续下去,直到实际获得究竟证悟和利益一切众生为止。
二、惯于修行之力:列为第一的愿力,是藉由修相对菩提心与究竟菩提心而实现。此二菩提心要稳定地、精进地以信心来修,而修行时间的不断增长即第二力。
三、潜能之力:潜能,或谓种子,是属佛性的潜能。此种潜能我们都有,其力藉苏醒之善缘而活,所谓善缘即是福智二资粮。
四、净化与舍弃之力:自无始至今,从今直到获得证悟,所有已生、未生之障碍,究其起因,皆源于「我」。「我」念念相续,依缘起法,不断再现。令「我」存活之缘,是为恶缘。
1.从初得此解之时开始,直到洞悉「我」之本质为止,其间我们还不能不自利,但须是善性的自利。
2.愿自己能得解脱以便协助众生,即是善性的自利;只求自乐,全不顾他,则是恶性的自利。
3.因此,我们首先要除去恶性的自利,然后再除去善性的自利。逐步如是前进,极有必要。
五、祈祷之力:主要是指那能将我们所成就之善全部献出来与一切众生分享的力量。此第五力与列为第一的愿力相似,都是致力于普遍之善。运用此力,也能令我们产生对恶缘的正确态度。在祷告中,我们祈求自己能面对恶缘,将其转化为善缘或有利之缘;能了解恶缘,就能感激恶缘的来临。
1.上述五力指示我们如何把修心之法纳入生活之中。以此五力为基本原则,日常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情况都能转为有益。
2.修行的每一阶段,无论是小乘、大乘或金刚乘,都永远需此五力。此五力对大乘和小乘同样适用,只是在愿力方面有异而已。小乘最初发心是自得涅槃,其余四力之性即以此愿力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