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布施经》辑要—一 海涛 辑
1.布施法,有三十七种:
一、以信重心而行布施:当得离众嫉妒,人所崇敬。
二、依时施:得三业清净,四时安隐。
三、常行施:得心适悦,无散乱失。
四、亲手施:得手指纤长,身相端正。
五、为他施:复得他人行大舍施。
六、依教施:心离取相,得无为福。
七、以妙色具施:得身色端严,众所爱乐。
八、以上妙香具施:恒得旃檀之香,受用供养。
九、以上味施:得味中上味,充益肢体。
十、如法尊重施:得安隐快乐,众人喜见。
十一、以广大心施:得无量广大之福。
十二、以美食施:得离饥馑,仓库盈溢。
十三、以浆饮施:得所往之处,无诸饥渴。
十四、以衣服施:得上妙衣,庄严身相。
十五、以住处施:得田宅宽广,楼阁庄严。
十六、以卧具施:得生贵族,资具光洁。
十七、以象马车辇施:得四神足,无拥妙用。
十八、以汤药施:得安隐快乐,无诸疾病。
十九、以经法施:得宿命等通。
二十、以花果施:得七觉支花。
二十一、以花鬘施:得脱贪瞋痴垢。
二十二、以香施:得离烦恼臭秽。
二十三、以伞盖施:得法自在。
二十四、以铃铎施:得言音美妙。
二十五、以音乐施:得梵音深妙。
二十六、以然灯施:得天眼清净。
二十七、以缯彩匹帛施:得解脱衣服。
二十八、以香水洒如来塔庙。
二十九、以香水浴如来身。
三十、以香油涂饰佛像:共得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佛说布施经》辑要—二 海涛 辑
三十一、以香水施浴众僧:得富贵家生少病安乐。
三十二、以慈心施:得颜貌和悦,无诸瞋恨。
三十三、以悲心施:得离杀害。
三十四、以喜心施:得无所畏,远离忧恼。
三十五、以舍心施:得离罣碍,证寂灭乐。
三十六、以种种施:得种种福。
三十七、以无住相心施:得无上正等正觉。
2.若求胜妙福报而行施时,慈心不杀,离诸嫉妒,正见相应,远于不善,坚持禁戒,亲近善友,闭恶趣门,开生天路,自利利他,其心平等。若如是施,是真布施,是大福田。
3.行施,随自心愿,获其报应。
4.以妙色名香、珍味软触亲手布施:得众人尊重,眷属圆满、富贵安乐之报。
5.以饮食布施:而得大力。
6.以酥油之灯布施:而得天眼。
7.以音乐布施:而得天耳。
8.以汤药布施:而得长寿。
9.以住处布施:而得楼阁田园。
10.以法说布施:而得甘露。
11.若以十善行施,复得十种(善)报应。十善者,不杀生、不偷盗、不淫欲、不妄语、不绮语、不恶口、不两舌、不贪、不瞋、不痴。所得善报有十:
一、命不中夭;二、财无散失;三、眷属清洁;
四、所言诚谛;五、离诸嫉妒;六、人所喜见;
七、亲友和睦;八、不坠贫贱;九、颜貌端正;十、智慧相应。
12.若以上妙饮食供养三宝,得五种利益:
一、身相端严;二、气力增盛;三、寿命延长;
四、快乐安隐;五、成就辩才。
13.如是南赡部洲,一切众生、父母妻子、男女眷属,如上布施,随愿所求,无不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