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明自悟唯识种子颂
陈国钊
稽首礼佛尊,敬礼诸菩萨
开显唯识义,利乐诸众生
此宗义甚广,释要业流转
五位与百法,心王与心所
五蕴与四大,有情器世间
前六与末那,赖耶与种子
现比非三量,依止圣言量
相见二分说,能缘与所缘
自证证四分,能所量量果
性独带三境,四缘诸法生
三能变识现,唯识无外境
三性三无性,示现中道义
菩萨五位行,修行十地因
转识成正智,究竟佛位成
今略说种子,三世业流转
有无二漏种,色心法为二
种子为功能,非色亦非心
力用偏法界,现行相见分
有漏种六义,缺一种不成
能所熏各四,新种藏于识
种来本新说,俱说为圆满
八地烦恼除,有漏不现行
十地断二障,转依佛位成
希求殊胜法,为明唯识义
学人作此颂,作为增上因
生生勤修学,世世菩萨行
修学之所得,回向觉菩提
稽首礼佛尊,敬礼诸菩萨
我今以头顶礼拜本师释迦牟尼佛以感谢世尊往昔住世所说的一切法。
又以无限恭敬心敬礼诸天大菩萨、文殊菩萨、观音菩萨、弥勒菩萨、无著菩萨、世亲菩萨等等大菩萨。
开显唯识义。利乐诸众生。
由世尊所说“解深密经”,“华严经”等,又由慈氏菩萨所说五部经论,“瑜伽师地论”“辨中边论”等文,无著菩萨造“摄大乘论”及世亲菩萨所造的“唯识三十颂”等经论,都能令众生明唯识义理得益而离苦得乐。
此宗义甚广,释要业流转
唯识宗所讲义理非常深奥及广泛,包括宇宙万法、法相,及我人的心意识等。而最重要讲出佛家所说的业、三世轮回流转的所依,这就是讲过往世所造业怎样带到今世,而今世所作诸业又如何留存到下一世。就是唯识学主要所讲的赖耶缘起及种子义理。
五位与百法,心王与心所。
宇宙万法无数无量,不可能一一说明,所以不得不加以整理归纳。在弥勒菩萨所造的“瑜伽师地论”中把万法归纳为六百六十法,世亲菩萨造“俱舍论”归纳为七十五法。而唯识宗简之为“百法明门”,即是五位百法。所谓百法就是一百名相,即名词,作一一解释,再将百法归纳为五类:“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法”“无为法”。
(一)“心法”是人的精神主体,共百有八种,叫做“八识”,也叫做“八识心王”,即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及阿赖耶识。“前五识”就是生理学上的感觉器官之功能,“意识”为我人心理活动,前五识中任何一识发生作用,“意识”跟而起之,所以为“同时俱起”,以起了解分别作用,这叫做“五俱意识”。“末那识”为思量之义,它是恒审思量,执著自我。“阿赖耶识”又叫“藏识”,它藏有宇宙万法的种子,宇宙万法的本源。
(二)“心所有法”的意思是“心王所有之法”,它附属于心王,与之相应生起。此法有六类、五十一种。“第一,五偏行心所”1.作意2.触、3.受、4.想、5.思量;“第二,五别境心所”1.欲、2.胜解、3.念、4.定、5.慧;“第三、十一善心所”1.信、2.精进、3.惭、4.愧、5.无贪、6.无嗔、7.无痴、8.轻安、9.不放逸、10.行舍、11.不害;“第四,六烦恼心所”1.贪、2.嗔、3.痴、4.慢、5.疑、6.不正见;“第五,二十随烦恼心所”前十种为“小随烦恼”次八为“中随烦恼”末二种为“大随烦恼”1.忿、2.恨、3.覆、4.恼、5.诳、6.谄、7.憍、8.害、9.嫉、10.悭、11.无惭、12.无愧、13.不信、14.懈怠、15.放逸、16.惛沉、17.掉举、18.失念、19.不正知、20.散乱;“第六,四不定心所”1.悔、2.眠、3.寻、4.伺。
(三)“色法”是指物质而言,也就是有质碍,会变坏的一切物质现象。色法有十一种,就是“五根”“五境”和“法处所摄色”。“五根”者为1“眼根”为眼识所依之根,能发眼识了别色境。2“.耳根”为耳识所依之根,能发耳识,了别声境。3.“鼻根”为鼻识所依之根,能发鼻识,了别香境。4.“舌根”为舌识所依之根,能发舌识了别味境。5.“身根”为身识所依之根,能发身识,了别触境。“五境”1.“色境”为眼识所缘之境,此境有三类(一)颜色(二)形色(三)无表色。2.“声境”为耳识所缘之境,此境有三类(一)内声(二)外声(三)内外声。3.“香境”为鼻识所缘之境。此境有六种,三实三假。三实为好香,恶香,平等香。三假为俱生香,和合香,变异香。4.“味境”是舌识所缘之境,有六种:甘、酸、咸、辛、苦、淡。5.“触境”是身识所缘之境,有坚、湿、暖、动四种,又有轻、重、滑、涩等二十余种。最后为“法处所摄色”为第六意识所缘的境界,也就是“法处”所摄的色法。这一类色法是无质之色,为意识所缘的对象,为五根不能领纳,计有五种。
(四)“心不相应行法”是依心、心所、色法三位差别假立之法,离开了色、心、心所,此假法就失去了作用。共有二十四种法。1.得、2.命根、3.众同分、4.异生性、5.无想定、6.灭尽定、7.无想报、8.名身、9.句身、10.文身、11.生、12.住、13.老、14.无常、15.流转、16.定异、17.相应、18.势速、19.次第、20.时、21.方、22.数、23.和合、24.不和合。
(五)“无为法”是与有为法相对而言。有为法是因缘和合造作之法,是有生灭变异之法。无为法是一切现象的本体,是宇宙的实体。实体不待因缘造作而有,也就是真如。真如者,真者真实,如者如常,实相有真实如常之相。真如不生不灭、不一不异、“法性”,无为法有六种,1.虚空无为、2.择灭无为、3.非择灭无为、4.想受灭无为、5.不动灭无为、6.真如无为。
五法中前四种法全是“有为法”,第五法为“无为法”。
五蕴与四大,有情器世间
我人平常讲的宇宙,在佛经上称为世界,也叫世间,世是迁流义,过去、现在、末来迁流不息,各世,指示时间。界是方位义,东南西北,上下四维十方,各界,指的是空间,间是间隔,与界同义。在佛经上说世间有两种。1.“有情世间”、2.“器世间”。有情是指有情识,有情见的众生,以人为代表,合胎、卵、湿、化生各种有情,各为“有情世间”。“器世间”是有情所依托的山河大地、房屋器物的物质世界。这两种世间全是由“五蕴”、“四大”所构成。所谓“五蕴”就是“色、受、想、行、识”各自为蕴。“色蕴”者为指物质现象,包括地、水、火、风,构成物质,现象界四种基本原素。为“百法”中十一种色法,即眼、耳、鼻、舌、身五根,色、声、香、味、触五尘,和无表色。“受蕴”就是心识的一种作用,就是百法中的“受心所”,受是我人身心对外境的感受。这种感受有三受1.“苦受”2.“乐受”2.“舍受”即不苦不乐受。“想蕴”为五位百法之心所有法中的“想心所”,是内六根对外六境相对而生起取象,对所缘的境,重新加以分别想象构成概念。所以经论讲“于境取象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行蕴”为五位百法中,心所有法中偏行位“思心所”的作用,有五十一个心所,除受、想心所外其余四十九个心所及二十四个“心不相应行”心所也在其中。它是有一种意志作用,使心识有种种活动,在种种或善或恶的境上驱使心识造出种种善恶之业。是有行动及意志的意义。“识蕴”识以了别为义,即判断与分别,它对于所缘的境,有了解分别的作用,也就是五位百法中的心王法,为“八识心王”。在五蕴中可分为两类,一类为物质的组合,即“色蕴”也就是“色法”。另一类为精神的组合即“受、想、行、识”四蕴,也就是“心法”。“四大”为色法的四种基本原素“地、水、火、风”。“地”大者性坚,能支持万物。“水”大者性湿,能收摄万物,“火”大者性暖,能调熟万物。“风”大者性动,能生长万物,这四大以其能造作一切色法,万物由四大造,我人都是由四大和合而成。
前六与末那,赖耶与种子
小乘佛教讲识只讲前六识“眼、耳、鼻、舌、身、意”识,修行到灰身灭智,断三界烦恼六识不起,只能不起我执,不能断除法执,就是涅槃。大乘佛教建立第七第八识成为八识理论,前五识所依根为前五根,第六识意识所依根为在何处,原来意识所依根为第七识末那识,第七末那识潜藏于意识之后,所以有潜意识之义,末那识的作用是“恒,审,思,量”恒常的审察,思虑度量执持第八识“阿赖耶识”,慢,我爱,与它相应,盖覆它,使它成为一个污染识,以自我为中心,产生自私自利,由于末那识是染污识,所以影响到前六识都是受到染污。第六意识所依于第七末那识,而末那识所依何处,原来末那识是依于第八识“阿赖那识”。所以阿赖耶识为前七识之根本,它是一切业力寄托的所在,也是六道轮回的主体,有情我人的根身,器世间都是由阿赖耶识变现而有的,阿赖耶是梵名,汉译为藏,故称“藏识”,藏有三种意义:“能藏”“所藏”“执藏”。“能藏”者为能藏一切法种子,令诸法种子不失没,能藏为阿赖耶识,所藏是种子,“所藏”为前七识所熏的种子,藏在阿赖耶识中,则受熏的种子是“所藏”,阿赖耶识是能藏。“执藏”执为有执持义。为第七末那识所执持阿赖耶识,自无始来恒常相续没有间断,被第七识末那误执是常,是有一实主宰“实我”,好比库藏的守护者执持库藏。所以能执是第七识末那识,而第八阿赖耶识为“所执”,所以阿赖耶是“无覆无记”,末那识是“有覆无记”。
现、比、非三量,依止圣言量
现有三种意义(一)现在(二)现有(三)现显。“现量”者为以上三种还要有“现前直觉”犹如明镜,一照便现,丝毫都没有“作意”、“计度”,又要离开“名字”及“种类”的分别。“比量”者为由心里去作比度然后才能知道。如见有烟,就作分析比度,就知有火,“非量”为在现量和比量上作错误的量度。无论是“正确”或“错谬”,都是“能缘心认的所依”,因为心王心所的内二分,和“见分”为能量,而“相分”才为“所量”。我们凡夫用烦恼染污的“识心”去分别是有错谬,而佛、菩萨是用“根本智”和“后得智”亲证一切“法性”及“法相”,是丝毫不会错谬,所以诸佛和菩萨所说的话,都是正确,我们要依止修行。
相、见二分说,能缘与所缘
“相分”是识之全体一部份,相就是相状,也就是形相,“相”和“像”有时可通用,就是内心所现的相状,如相机后面所出现的影像,这所出现影像与本体是一吗?不是,是异吗?也不是,但有不相离关系。用这道理譬喻证明是外界客观事物,在自己心识的“相分”功能上所显示的相状。“见分”见是照见的意思,以能缘为义,就是缘其所变之“相分”的见照作用,外界客观事物在心识本体的“相分”功能显示相状,又由心识本体另一种功能来分别证验此分别,证验功能就是见分,如果“相分”是心识上的所缘或所知的部份,“见分”就是心识上的主体或能知的部份。“相分”是客体的所缘,“见分”就是主体的能缘。二份说能缘是;心识所缘是境。
自证证四分,能所量量果。
唯识由“相分”“见分”二分到后来“四分”学说,即是“自证分”和“证自证分”。“自证分”是作为证知“见分”的照见有没有错误,其实也是识体的一种功能。“证自证分”是“自证分”验证过后,再度证验有无缪误。“自证分”与“证自证分”可以互缘。所谓识体四分,就是识体的四种功能,外境反映到心识上的影像就是“相分”;缘虑了别这影像的,就是“见分”,证知“见分”有无错误的就是“自证分”;再度自证分的就是“证自证分”。如眼前有一块布,它映到心识上的影像,就是“相分”,“见分”好比是尺,“能量”布的长度与宽度。“自证分”是根据这把尺“所量”的结果,知布的长度与宽度,这叫做“量果”,证自证分是证明这量果是否正确。
性、独、带三境,四缘诸法生
在唯识学上有三类,境即“性境”,“独影境”及“带质境”。所谓“性境”是由实种子而生的境相,种子随因缘力而变,不随心识的分别力而变,如第八识阿赖耶识见分所缘其相分中的种子、根身、器世间,又前五识及第六识“五俱意识”所缘的色、声、香、味、触等五境,都是实种子所生,就其本质而被觉知。所谓“独影境”就是能缘的心识,依著自己的计度分别力变现出无体的相分。如第六意识的“独头意识”--它自己缘出种种假相,如龟毛,兔角,这种幻相出来的假相,不是自种子而生的,而是幻相出来的假法,它是“独头意识”幻想出来。此境的善、恶、无记三性,又随著能缘的见分而与之相同。“带质境”是介于性境和独影境之间的一种境相,这种境有其本质,但为见分所缘时,不为见分按其本质的认识,如第七末那识的见分缘第八识的见分,误以为是实我,第八识的见分固有实质(种子),但它不是实我。又如第六识的见分,误以草绳为蛇,草绳固有其色种的实质,但它不是蛇。以上全是见分的错觉。
言四缘者是(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因缘”者又叫亲因缘,因缘虽说是缘,事实上它是因。就是有为法真正的亲因,此法体有二,(一)是能生的种子,(二)能生的现行,所以为种子生种子,和种子生现行,现行生种子,现行对种子来说为其因缘。“等无间缘”为前念一聚心王、心所,对后念一聚的心王、心所能为开导依用的助缘,即前一聚心法,刹那生起即灭,后此聚心法衰之顷,后一聚同类心法取之而代,袭得前一聚心法遗留潜在能力。是为前后二聚心法之关系。“所缘缘”,为心与心所缘的境和对象。就是被认知的客体与能知的主体之间关系。当心识生起时,都是以外境作缘,世间一切法,为心识认知的对象,一切对象都是为心识的所缘缘。“增上缘”为一法生起,另一法给以资助或不障碍的缘,凡是不包括以上三缘的一切缘,都是为增上缘。在四缘中,色法生起,是须具“因缘”及“增上缘”,心法生起,须具足全部四种缘。
三能变识现,唯识无外境
在唯识学所谓“三能变”即第八阿赖耶识“异熟能变”,第七末那识“思量能变”,及前六识“了境能变”。何谓“异熟”?有三异义:(一)“异时而熟”,是由因至果时间不同。(二)“变异而熟”由因至果必有变易。(三)“异类而熟”由因至果性质不同。三能变者,第一能变为“异熟能变”即阿赖耶识由前世造的因而成了异熟的果报,所以时间不同,又由前世所造的因至成熟时间,当然也有变易,从少变多或从大变小等。所以在因中所造的善恶,一到受果报就变成非善非恶的无记果。又阿赖耶识是转化出整个人生及宇宙世界,都是由阿赖耶识的种子变现出来。第二能变为“思量能变”,即第七末那识为是思量的意思,又则“持业”得名,其功能是转化出自我意识,因而与四种烦恼心所“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相应,因而起自我虚构成有自我。为第七末那缘第八阿赖耶识的“见分”而起我执。第三能变为“了别能变”为前六识及五十一个心所的功能,以前六识了境,依根了别识而产生复杂认识的活动。“了境”是了别粗显之境,而不是微细之境,六识了境,就依六根了别。“阿赖耶识”是恒而非审思量,是“无覆无记”,是无记的。“末那识”是恒及审思量,是“有覆无记”。“第六意识”是审而非恒思量,是通三性。“前五识”为非恒非审思量,是通三性。唯识学上的“唯识无境”是一切宇宙世间森罗万物都是由阿赖耶识变现而来,有“万法唯识”,而所有境都是阿赖耶变现出来,所以唯识学上有“识变”的名词,既然宇宙万物都是由心识变现出来,那里还有境,正是无汝识何来境。唯识学不是否定外在的一切世间事物存在,而是说明一切都是为心识所变现出来,这点非常重要。
三性三无性,唯识中道义
在一切有为法来说,都是因缘和合的假法,是无实体无自性,是生灭变异之法,不能常住,而我人凡夫,执假为实,而起有实我实法的妄见。所以唯识学依“解深密经”的“一切法相品”建立此三性,用以分析法之体性。三性为“偏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此三性可诠演一切法。而一切法都不离开此三性。由“偏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又从换一个角度说三无性,“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何谓“偏计所执性”,是以我人虚妄分别的心识周偏计度于一切因缘假合的事物,分别执著其名相,妄起实我实法的迷执,这种妄计的我法,毕竟是迷情所现的妄相,但有假名,无其实体。“依他起性”为依托众缘生起的诸法,而所依众缘为“亲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心法生起要具备四缘。色法生起又具“亲因缘及增上缘”。所以宇宙万法皆是因缘和合的依他起的法。“圆成实性”为圆满成就真实的体性,即是真如。真如是不生不灭,是诸法的实性,所以偏一切法。圆成实是我法二空所显真如,是依他起法的实性,所以圆成实性是诸法的体相,又叫做“真有相无”。唯识学三性是以“依他起性”为中心在依托众缘生起的依他起法上妄迷执著把它看成实有,实体化,就是“偏计所执性”,如在“依他起”法上,悟达了“缘起性空”之理,把实我实法的妄执除去,就是“圆成实性”,换一个角度来说,“三性”就是三无性,三性是在“有”的观点来说,三无性是依“非有”而说,偏计所执著的有,无非是诸法名相,而所谓名是假立,相非是实有,世间万法虽各有其名,名有其相,但相非实相,名是假名,体相皆空,何来自性,所以叫“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是对依他起说,生是众缘生,依他起依众缘生起的法是一时的假有,何来有自性。“胜义无自性性”是对圆成实性而说,是在依他起法上远离偏计所执时所显现的诸法实性,圆成实性是缘生法的实性,是我法二空所显的胜义,胜义若有自性就不是绝待的胜义,所以为“胜义无自性性”。宇宙万有,在每一法上都具足三性三无性,故诸法本体不能肯定为有,也不能肯定为空,这是非空非有的“中道”义。“中道”的中是不落于空有两边,以善能了知即有而空,故不执一切法为实有,以如是实通达空不碍有,不起断灭之见,不执一切法皆空,不落于空有两边,就是“中道”之义。
菩萨五位行,修行十地因
修行的目的,是改正我人日常不正当的行为,改正生活坏习惯,对治有漏习气,以正知、正见、正行熏习无漏种子,以至断除所执烦恼障以至到觉悟解脱。修行人刚开始修菩萨行,要按唯识学先修,“三慧、三学”。“三慧”是闻成慧,思成慧,修成慧。“三学”是戒、定、慧三无漏学。又修“六度,四摄”等善法。“六度”者为(一)布施度(三)持戒度(三)忍辱度(四)精进度(五)禅定度(六)般若度。而“四摄”为(一)布施摄(二)爱语摄(三)利行摄(四)同事摄,等善法,修唯识行,以上的修三学,六度、四摄等只是准备功夫,大乘菩萨在修行过程中要经过“唯识五位”才能到达究意。“唯识五位”者,“第一资粮位”;譬如有人要远行,需要积集财物,粮食等以备旅途中所需,而修唯识行的菩萨亦需要先积聚福德和智慧作为修行的资粮,如菩提心,行菩萨道修六度,四摄,四无量心,三十七道品等,资粮位中有“十信”“十住”“十回向”。“第二加行位”菩萨在修行“四寻思观”及“四如实智观”中得“暖、顶、忍、世第一位”四善根。这是为入见道通达真理的方便加行。“第三通达位”修行菩萨在加行位上所修四观四智,还是以带相,末能证真如。在通达位上证得所取之境空,能观之智空,就是能缘所缘皆空,证二空就是“无分别智”,此智为诸智根本,所以又称“根本智”,此智所观的真如界无分别的,所观境能观智都无所得,又亲证法性后,再起分别的“后得智”了知一切如幻的差别俗事,以“根本智”及“后得智”缘真俗二境。“第四修行位”又名“修道位”,在见道中,已入“十地”的初地,在修道位中从“初地”住心以至“十地”修的金刚心,无间道以来多生历劫的修习,由“初地”到“十地”每地分“入、住、出”三心,每一心又分“加行,无间,解脱,胜进”四道,又“十地”菩萨名称为“(一)欢喜地(二)离垢地(三)发光地(四)焰慧地(五)极难地(六)现前地(七)远行地()不动地(九)善慧地(十)法云地。”当到“十地法云地”时证得真如,正断佛果障,此断力如金刚,故名“金刚心”无道间一刹那,诸有漏种子一切顿断,便证极果入究竟位“第五究竟位”,就是佛位,是诸漏永尽,清净圆满的无漏境界,在“十地”满心即是佛果。佛果是二“转依”果,菩提与涅槃,即是转烦恼证涅槃,转所知障证菩提。
转识成正智,究竟佛位成。
转智成正智就是将“有漏八识”转为“无漏智”成就为“四智相应心品”(一)“大圆镜智”是转有漏的第八识阿赖耶识所得的智慧,如有漏的第八识藏的是万法种子,变现根身,器世间。而此智则是藏了无漏种子,变现佛果清净妙境。其变现犹如圆镜映现万物。(二)“平等性智”有漏第七识因有执故有自他的差别,今以智起转为自他平等,断我执,名平等,生出平等大慈大悲相应。(三)“妙观察智”是转有漏第六识所得无漏智观察一切法的“自共”相无碍自在,并能在大众中自在转大*轮,断一切疑,利益有情众生。(四)“成所作智”是转前五识为无漏智,此属“后得智”,成佛后才得现起,但有间断,为利乐“地前菩萨”,二乘,凡夫,所以遍十方,示现三业事业。以上四智中“平等性智”及“妙观察智”在“通达位”及“修习位”中已可证得部份,“大圆镜智”及“成所作智”,别在佛位方能证得。
今略说种子,三世业流转。
我人学佛时,都会出现一个重要课题,外人,内人都出三世,所作的业如何随身而转,如何生死流转,因果业报之所依。唯识学在这方面就有一个完整系统道理解释,这问题就由“赖耶缘起,种子功能”而开示,何谓“赖耶”,就是第八有漏识名“阿赖耶识”。“阿赖耶识”为梵文,汉译为藏识,为有“能藏,所藏,持藏”之义。上文已略讲。而种子就是第八识阿赖耶识中,含有直接为因而能生果的功能,它能生起各种不同现行果法,这种亲自生果功能就是种子。
有、无漏二种,色心法为二。
在种子中有分二种:(一)是“有漏种子”,(二)“无漏种子”。而在有漏种子又有二类:(一)名言种子,(二)业种子。在有漏种子及无漏种子又分二种:(一)色法的种子(二)心法的种子。
种子为功能,非色亦非心。
其实种子本来就是一种功能,即功用和能力。又种子无形无相无质又无量,但它能发生“力用”,种子为非物质而能产生物质的力用,这种力用叫“能”。这种“能”是心识的活动潜在的力量而发生力用。如米的种子,体虽细小,小小种子当其发芽生长,以至日后能生庞大的茎叶以至开花结果。所以种子功能有力用之义。
力用偏法界,现行相见分。
种子力用偏宇宙,一念起用偏宇宙万象森罗,故种子无尽,宇宙亦无尽,种子起现行时“相分”由“见分”而显示。因此识心分别一生,即尽摄全宇宙世间一切法。无一法不在识心中。宇宙万法都从阿赖耶识开发生起,也都是种子变现而来之阿赖耶识的自体。它有能生色、心诸法的力用,如草木种子能生芽茎故名种子。所生的色、心诸法是从沉隐种子显现行起故名现行,也就是力用的表示,故种子力用显起称现行。
有漏种六义,缺一种不成。
唯识学上建立种子,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建立“业力不灭,三世轮回”,就是须有一个连续过去、现在、末来的法体,为业力之寄托,而种子就起了这种任务。能生自果的亲因缘要具备六个条件,才能名为种子,缺一都不能成种子之义。
“第一刹那生灭”,种子只是一种功能,在它发生作用时,即起现行时发生力用,而在它起现行时才生无间即灭,中间没有“住”的阶段,所以生时即是灭时。
“第二果俱有”,种子才生即灭,在其刹那生灭之际,同时成果,并不是灭后始有果,而是在刹那生之际“正转变位,能取与果”即正转位,有别于过去或末来转位。“与果”是以种子现行为因即果生时,因付与果故名“与果”,也就是因生现果,因果同时,相依俱有,所谓果,事实上就是新熏种子。“第三恒随转”恒是恒常,谓其作用恒常不断,转即转变,即说其本体不是常法。种子才生即灭,与果俱有,而这个果,就是受熏后的新种子,这就是种子自类相生。种子在阿赖耶识自类相生恒时相续之义。
“第四决定性”种子有种类性的差别,随其因力的善恶,而决定性别,善业种子决定起善的现行,感乐的果报;恶业种子决定起恶的现行,感苦的果报,决不有错谬,为决定性。
“第五待众缘”种子要待众缘和合,种子变现,方能生现果,所谓“所作业不亡”就是业种子在第八识中不失不坏,到因缘和合,则现行而生果,因孤种不能生。
“第六引自果”此种子不是一因生众果,而是色法种子还生色法的果,心法种子还生心法的果,这一法则也不能错乱,在第八阿赖耶识中,有能起作用,炽然能引生自果,叫做种子。
能、所熏各四,新种藏于识。
种子又生现行,现行熏种子,刹那灭,果俱有,这“果”就是新熏的新种子。新种子又生现行,现行而受熏习,如此展转不已,就是恒随转,在现行刹那生灭中,俱有“三法”与“二重因果”,所言三法者,是能生的种子,所生的现行和熏习的作用,合而为二。“二重因果”是种子生现行,种子是因,现行是果,为一重因果。现行熏种子,现行是因,受熏的新种子是果,又是一重因果,三法展转成二重因果。种子有很多别名如:“习气”也叫“气分”,我们日常生活的行为,又我们“身、口、意”三者的善恶诸行,这种行为的“习气”留存在第八阿赖耶识中,就是“熏习”,即前七识聚心所起现行时,其有强盛于生起之刹那,能留存附在第八识中,成为一种潜在的功能。在熏习中能熏者是前亡识聚,所熏者是第八阿赖耶识。所熏有四义:
“第一坚住性”受熏者始终一类相续不断,虽有生灭,但它的性质始终是一样,前七识相见有易转移,不能摄持种子,故不能所熏,第八识从无始来到破对治之前是无覆无记性,恒转如流,前后相续,故可为所熏。
“第二无记性”第八识唯无记性,法体平等,无所违拒,能容习气,故能受善、恶诸法的熏习,到第八识转依以后,以纯善时故不再能受所熏。
“第三可熏性”可熏者,其体性虚疏不实,有隙可乘,始可受熏,唯第八阿赖耶识心王,体性虚疏不实,能含容种子,始可受熏。
“第四与能熏共和合”所熏与能熏要具和合,即能熏所熏之法要同一时,同处,同一生灭,自造自果,第八识具此和合性,故可受熏。
能熏有四义:“第一有生灭性”有生灭变化,方能发生作用,有作用方能熏习。“第二有胜用性”胜用就是作用力强,第一要能缘用,七转识能缘第八识及其所变的境界,所以能熏,第二作用强盛,七转识的染净诸法,皆有强盛作用,所以能熏。“第三有增减性”有了强盛作用,并要有高下不定,有增有减,方可能熏。“第四与所熏共和合性”即所熏能熏之法要同时同处和合相应,方能受熏。
种来本、新说,俱说为圆满。
种子是从何而来呢,在印度瑜伽行有宗学派中有不同说法。在十大论师中“护月”主张“本有说”他认为种子是“法尔本有”,它是先天的,本能就有,又名“本性住种”的;“难陀”主张“新熏说”他认为种子不是原来有的,都是互相熏习而生,这名“习所成种”,而护法将两种说法合拼为一种,他认为本有与新熏都并俱,而“窥基”大师,译“成唯识论”时,采取“护法”的主张“本有”“新熏”二俱,认为较圆满。
八地烦恼除,有漏不现行。
当菩萨修行到八地以上时,根本无分别智任运相续,不用加行,亦能现前,不为一切烦恼,一切境界所动,此时烦恼障已除,有漏种子不现行,已无我执,所以八地为不动地。
十地断二障,转依佛位成。
菩萨在十地满时,金刚无间智生起,永断二障种子,烦恼障与所知障,至解脱道,若有漏及劣无漏种子,证四智(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菩提及四涅槃,(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有余依涅槃、无余依涅槃、无住处涅槃)断烦恼障得涅槃。断所知障得菩提,证佛极果,入究竟位。
希求殊胜法,为明唯识义。
我今得能听闻此殊胜唯识,广大深奥义理,学人我今将发心去亲近三宝善知识,更加努力修习唯识经论,希望更能明白唯识之义。
学人作此颂,为求增上因。
我为初学唯识之人,在唯识学上所知所识甚少,真惭愧不堪,我今尝作此颂,是希望作为增加上学习及温习。如不常温习。学习恐会有忘失及退转。
生生勤修学,世世菩萨行。
学佛之我希望能尽今生不退转的修行学习,而又能生生的增上修行学习。更能世世修行菩萨所行的六度万行。
修行之所得,回向觉菩提。
就以最恭敬之心,将我所学所造的回向无上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