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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经讲记(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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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经讲记(三十六)

释传道主讲

北传〈双要品第九〉二十有二章

南传〈双品第一〉二十章

贰、释颂义及因缘

【北传】

3.随乱意行 拘愚入冥 自大无法 何解善言

4.随正意行 开解清明 不为妬嫉 愍达善言

行,音(形)heng5喜停切

拘,音【龟】ku1求居切

愚,音【牛】gu5语渠切

冥,音(明)beng5文擎切

妒,音(斗)to3地故切

嫉,音【一】chit8精直切

愍,音(悯)bin2文谨切

【南传】

3.『彼骂我打我 败我劫夺我』若人怀此念 怨恨不能息

4.『彼骂我打我 败我劫夺我』若人舍此念 怨恨自平息

骂,音(禡)ma7暮亚切

打,音(顶)teng2地景切

第三、四偈这一对,依偈意看来,南传与北传其实是有些许差异的,北传是说:身、语、意三业「随」散「乱」心(「意」)而「行」之人,因为在对境之时,不能觉知自心,所以每为贪、瞋、「愚」痴等烦恼「拘」碍牵引,造作恶业,而堕「入冥」暗的苦海。尤其在无明、我慢的交互作用下,他迷妄「自大」,又「无」心于佛「法」真理的信解,以致所言所行,率以自我观点作出发,如是之人,「何」能领「解」世间,乃至出世间的「善言」呢?只怕别人的善意善言,听入他耳里,都要被曲解呢!

反之,身、语、意三业能「随」端「正」静定之心(「意」)而「行」的人,因为在对境之时,常能保持「开」阔「解」了的态度,以「清」楚「明」白地觉知外境与自心,所以能「不为」贪、瞋、痴、慢、「涅嫉」等烦恼所娆扰,而能在悲「愍」一切、了「达」一切中,应用佛法「善言」来表达自我、化解一切。

此二偈,南传则说:「彼」人咒「骂我」、殴「打我」,击「败我」、「劫夺我」所有──「若人」常「怀此」一「念」心,那「怨恨」就如滚雪球一般,在无止尽的冤冤相报中,永「不能」得到止「息」。

反之,「彼」人咒「骂我」、殴「打我」,击「败我」、「劫夺我」所有──若人能透过缘起正观,而舍一分的怨念,那内心就可得一分的平静;「若人」能尽「舍此」怨恨之「念」念心,那末,此「怨恨自」能得到「平息」。

南传这二首偈颂,是出于如下的这段因缘:佛的表弟帝沙,直到晚年才在佛陀座下出家,但他却喜欢假装自己是长老比丘,并以接受其他比丘服务为乐;然而对于真正的长老比丘,他非但不知尊敬,也与青年比丘合不来。每当有人指出他的行为不如法,他就非常生气,甚至以哭闹或向佛抱怨来表达抗议。这一点,固然与他宿世的性习有关,但根据佛世释族比丘的行径推敲起来,应与他出身释族,怀有凌驾其他比丘的优越感有密切的关联。

对于帝沙的怨言,佛当然是了然于心的,所以总慈示他要改变自己的行为,而不要记恨其他比丘:

「『彼骂我、打我,败我、劫夺我』──若人怀此念,怨恨不能息。

『彼骂我、打我,败我、劫夺我』──若人舍此念,怨恨自平息。」

佛陀同时也告诉诸比丘说:帝沙不是今生才如此冥顽不灵的,而是累世以来的习气所使然。他在过去世的某一生,就生为一名顽固的苦行者──提婆喇,提婆喇究竟顽固到何等地步呢?他因为误会,而诅咒了一位十分神圣的宗教师;但即连国王劝他向那位宗教师请求原谅,他都断然而予拒绝。后来迫得国王只得以武力来逼他就范,所以这一生他为自己的性习所限而桀骜不逊,也就不足为奇了!众比丘!当注意自己或善或恶的每一念心、每一个思惟,皆会久而成习、习以成性,而影响我们的现生与来世!

【北传】

5.愠于怨者 未尝无怨 不愠自除 是道可宗

6.不好责彼 务自省身 如有知此 永灭无患

愠,音(搵)un3英棍切

好,音(耗)hon3

【南传】

5.于此世界中 从非怨止怨 唯以忍止怨 此古(圣常)法

6.彼人不了悟:『我等将毁灭』若彼等知此则诤论自息

第五、六偈,北传说:「于」与己有「怨」的敌对「者」生起「愠」怒(「愠」,即恼怒之意;「愠于怨者」,在此解释为「于怨者愠」),这「未尝」能化解彼此的宿怼而「无」复「怨」恼;倒不如「不」生「愠」怒,而平心静气地去探求自己招来怨恼的因缘,并以佛法的智慧与真诚、耐性去化解它,假以时日,此怨「自」能得到解「除」──如「是」的弭怨之「道」,才是「可」尊崇、「宗」奉,而又切实可行的。

人际之间,是免不了摩擦与诤执的,世俗人为名、为利、为情而诤,宗教师、学者还可以为见解、为思想而诤。诤论的双方(或多方)为取得胜利而彼此攻讦,但在胜负分明之后,一切诤执就得以应时终止吗?不!诤胜的一方,依然要继续贬黜一切,以巩固自己既得的所有;而落败的一方,也不免要在怨恼中大派对方的不是……,凡夫众生就在这无止尽的诤胜中勾缠不已。

「不好」呵「责」于「彼」,又能「务」(「务」,可解释作致力,也可解释为必须)求「自省」其「身」──「如」吾人在佛法的修学中,能「有知」于「此」道理、又实践于此道理,那就可以从诤竞的苦恼中超脱。以此基础,若能再加以戒、定、慧的熏修,进而悟证无生,即得「永灭」贪、瞋、痴、慢、疑等烦恼,成为无诤阿罗汉,彼时,才真正「无」复诤胜的过恶与恼「患」。

南传第五偈说:「于此世界中」,「非从怨」恨报复可以「止」息「怨」恨(「从非怨止怨」,乃「非从怨止怨」之倒装,意即「非以怨止怨」1),「唯」有透过真理的解了,「以」智慧来安「忍」一切,才能「止」息以怨报怨、有增无已的「怨」恨,「此」乃「古(圣)」诸佛恒「(常)」不易的真理「法」则。

这一偈的因缘故事是说到有一位患了不孕症的太太,因为害怕受到丈夫与婆婆的冷落与鄙视,所以主动帮丈夫纳了妾;但是等小妾怀了孕,她内心却又妒火中烧,而难以平衡。于是她就起了恶心,在饭菜中下药,害得小妾前后二次的怀孕都告流产。之后,虽然小妾对她已有了警觉心,而在第三次怀孕时刻意的隐瞒,然而此事还是没能瞒过大太太;大太太就又如法泡制,下药害她。这一次,不仅小妾腹中的胎儿流产了,就连小妾也丧命于她的毒手。临命终的小妾,想起自己无缘相见的三个孩子,内心的悲恨真是无以复加!因而立下诅誓:生生世世必报此仇!

因缘是如此的不可思议,之后的数世,大太太与小妾分别转世为母鸡与猫、母鹿与母豹……,而小妾也果真如愿地报复了大太太在前世所加诸她的苦痛;但是,这似海深仇何时才有了期?

幸而这二人在过去生中宿植善根,因此得以与佛同世,聆佛教诲。这一次,大太太转世为舍卫城的一名贵族之女,小妾则转世为食人怪。这天,食人怪向贵族之女与她新生未久的婴孩寻仇来了,贵族之女知道:此时唯有佛才救得了自己与婴孩,所以在得知佛正于祇树给孤独园说法之后,就带着孩子逃到佛陀身边,并将婴孩置于佛陀脚下,受佛庇护,食人怪因而暂被阻挡在外。

佛以神通力,知道二人累世所结的怨仇,遂将二人同时唤至跟前,对她们说了过去生中结怨的原委。因为怀此仇恨报复之心,所以数世以来,彼此一直不断地在迫害对方的子女,佛陀于是慈示她们:

「于此世界中,从非怨止怨,唯以忍止怨,此古(圣常)法。」

听完佛陀的慈谕,二人终于明白自己过去生所造的怨结与罪孽,就在佛前忏悔,并请求对方的原谅。接着,佛就要贵族女将自己的婴孩交给食人怪,虽然贵族女此刻仍心有疑虑,但为着对佛无比虔敬的信心,她也就依言将婴孩交到食人怪手上。没想到此举竟意外引发了食人怪的母性,她怜爱地看着怀中无辜的婴孩,忍不住将他当作自己的孩子般轻轻地呵抚、亲吻起来。贵族女看到这一幕情景,不禁流下感动与悔恨的泪水,自此,二人尽释前怨,并双双从憎恨的深渊中超拔出来,成为佛的在家弟子。

第六偈说:「彼」诤论之「人不」能「了悟」:「我等」若再诤执不休,「将」走向自我「毁灭」之路;「若彼等」诤论之人,能有「知」于「此」,「则诤论自」可得到平「息」。

这一偈也有一个因缘故事2是说到:拘睒弥比丘因为对戒律持犯的认定不同而诤论不休,有些比丘认为这样做犯戒,有些则认为不犯,僧团因此一分为二,各自羯磨(会议、办事);而二派人马也互相骂詈毁谤,闹得不可开交,甚至连佛陀的教诫都听不进去。佛于是召集僧众,藉长生王子的因缘(略),开示大众:『以怨除怨仇,怨仇终不除,无怨怨自息,其法勇健乐。』等等道理;然而比丘们共诤的情况,却未因此得到改善,佛陀悲愍而默摈之,也就不再对僧众及供养人有所教说,径自带着衣钵到舍卫国去了。

拘睒弥的优婆塞们在知道佛已离此去舍卫国,以及比丘共相诤斗之事以后,就彼此达成默契:凡见拘睒弥比丘来,都不起身相迎、恭敬礼拜问讯,也不再对他们作衣服、饮食、医药、卧具等四事供养,更拒绝与他们交谈。这些诤斗的比丘顿失供养,实在无以为生,于是也相偕来到了舍卫国。

但是当他们到了舍卫国,同样地也在舍卫国引起了不小的波澜,比丘、比丘尼,以及优婆塞、优婆夷们,在听闻了他们的诤事以后,都不知如何对待他们是好,因而先后来到佛所请益。

佛陀的默然离去,加上眼前不堪的境遇,终于迫使这位引起诤事的比丘作了自我反省:事由我起,而今却使得僧团分裂,彼此对立、不共羯磨,我实在是一个罪人啊!现在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呢?颇有悔意的这一位比丘,后来就在共诤比丘的陪同下来到佛前,向佛请示自己的做法是否犯戒?又该如何忏悔灭罪?其后,也就遵从佛的教诫,作了如法的忏悔,佛陀因此告诫诸比丘说:「彼人不了悟:『我等将毁灭』;若彼等知此,则诤论自息。」

※※※※※

诤,是世间常态,这在前面的品章已多所阐说;而怨,该就是诤而不得胜的副产品了──怨由诤起,所以哪里有诤胜,哪里就有怨恨。有怨而能不以怨报怨,难;有怨而又能从怨怼中超脱,更是难能可贵!

还记得自己在读佛学院时,有一次,同学某甲气呼呼地去向院长贤顿老和尚告状说:每次课诵,某乙老是荒腔走板,还故意唱得很大声,叫同学们都唱不下去!贤顿老和尚就气定神闲地对他说:没有关系啦!他唱得大声,你们就正好可以休息嘛!……这样的回答,很有意思!这种无诤的处世哲学,很值得人深思!

然而凡夫的心,不单时刻不离诤竞,还有强烈的领域感,这种领域感表现出来,就是势力范围的画分──这是我所有、非是你所有;这是我该有、非是你该有;这属于我、非是属于你……。既是我所有、我该有、属于我的,那旁人就无由置喙、不得插手、不该介入;否则的话,就是侵犯我的势力范围,挑战我的所有权,那当然,我就要以种种方法来悍卫我的所有权了!

看:我们凡夫不就是这样,常常在打着自己一个人的战争吗?这才会常怀『彼骂我、打我,败我、劫夺我』的恨心,而有着被觊觎、被掠夺的怖畏。佛说世间一切皆依因缘而成,我们今日所有的学问、修养、事业、名利、地位……一切一切,亦由众多因缘来助成,也许我们并未察觉,但这众多因缘确乎是随时在无常变异的。一旦助成的因缘一一变异或消散,那末,所成就的一切一切,自然也终归于坏灭。所以,即使是现在拥有的一切,我们都仅能暂时的保有,而不会是永远;我们如此,别人又何尝不如此?诤个什么?怨个什么?

看看路边的行道树吧!尽管是同一树种,但每一棵树开花的先后有别,花朵的繁茂有别,花期的长短也有别,它们难道真的是在暗中较劲,比比看谁花开得早、开得灿烂、开得久吗?不!『争艳』,那是好诤胜的人类想出来的名词,它何尝如此?它只是老老实实地吸收阳光、空气、水和养分,然后在适当的时节因缘,将它生命的花朵尽情地绽放,以回应滋养它的阳光、空气、水和养分而已,它哪里想把别棵树花给比下去呢!

尽情绽放,不为取悦人类,也不为吸引路人的驻足流连与称叹,它只是本本分分地在该开花的季节里,做着它应当做的事!一旦用尽了最后的一分力气,它也就自然萎谢,而不强挂枝头。花开、花谢,一切只是随顺着因缘法则,它不在意阳光的强弱,不在意水分的寡足,也不在意养分的有无。它不在意别棵树是否太高大,以致遮去了阳光;也不在意别棵树是否比它多吸收了水和养分;更不在意别棵树开的花是否比它灿烂,或花期比它长;它只是有什么、就接受什么,它只是把握住它仅有的。

它知道:再怎么璀璨的花朵、再怎么长的花期,终有繁花落尽时,所以当那一刻来临,它就再蛰伏、再蓄备、再酝酿,因为待时节因缘一来,它又将开展它的生命力,拥有一树的璨然!这一切,在它来讲,只是随顺因缘的必然,何来怨尤?既无怨尤,又何须止怨!(待续)

【注释】:

1.请参见印顺导师,〈法句序〉(《华雨香云》,页218)。

2.此段因缘的叙述,乃融合《四分律》卷四三『拘睒弥犍度第九』(大正22.879~885)、《五分律》卷二四(大正22.158~163)、《十诵律》卷三○『俱舍弥法』(大正23.214~217)及南传法句经故事集,取其近情理且富含教育意义而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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