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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 第三十九讲(第7~8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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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 卅九》

雪歌仁波切讲授,法炬法师翻译
2006/06/25

修持自他相换的修行法是具有非常大的加持力的,而且,这个法门是非常甚深的,一位补特伽罗修行自他相换生起这样的心之后,当他与他人同在之时,应该要更进一步如何去思惟呢?一般而言,遇到比我们自己低劣的,我们就会生起慢心,遇到比我们自己高的,我们就会生起嫉妒心,遇到与我们自己相等的,我们就会生起竞争心。但是,当这一位已经生起自他相换修心的补特伽罗遇到这些情形的时候,则会反过来而行,也就是要于我爱执上加以制伏,然后于他爱执上令增长。

第 236 页下面的偈颂是属于总明的偈颂。 「劣等有情摄为我,自身易地为彼人,依无分别心修习,嫉妒竞争及我慢。」 如果对于总明的这一个偈颂有所了解的话,对于后面的别释就比较容易了解了。

劣等有情摄为我,自身易地为彼人」,就是以劣等有情作为我而以我作为他。「依无分别心修习,嫉妒竞争及我慢」,「依无分别心修习」就是毫无质疑的、非常肯定的将自己安住于他人的处境上来作思惟,就是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处境交换成为他人的处境,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来作思惟,用这种心对自己来修嫉妒、竞争和我慢。

仁波切说:假定有两个人,第一个人内心中的我爱执不断增加的话,第二个人也会增加他的我爱执,比如我比较自私的时候,他就马上注意到他也要自私,不然他就会吃亏,所以,他就会自私。当他也自私的时候,我们自己会觉得「我受不了」,可以说真正受不了的就是我们自己的我爱执,他的我爱执就害到我的我爱执。他的我爱执那边生起的有嫉妒心、慢心和竞争心,我们用他的竞争心、慢心和嫉妒心要来对治我爱执。

平常我们有烦恼的时候,我自己的我爱执和他自己的我爱执是非常相违的,此时我们用他人的我爱执所生出来的慢心、嫉妒心和竞争心来对治我们自己的我爱执。当我们作这种交换的时候不是短期的,也不是害怕自己敢不敢去当他人的位置,不要有这种犹豫,要全心全意交换过来,把自己当作他人的位置,以他人位置的角度生起「他需要什么」,就一直这样去想,然后就要一直去对治自己的我爱执。

第一句就是我们自己要当为地位很低的,一般来说,当我们遇到一个比我们差很多的人的时候,我们内心生起的烦恼是慢心,而对方则是会生起嫉妒心。第四句的第一个是讲到嫉妒,而第一句则是讲自己变成地位很低的人,从他人的角度看我的话,第一个生起的是嫉妒心,所以就把嫉妒心排在第一个,然后是竞争心,最后才是慢心。

请看第 239 页, 巳四倘遇损害当生欢喜。

彼遭横逆恒拂意,我当欣然久乐观,彼为众人所讥笑,亦复相与作诃厌。

这边讲到我们修自他相换,就是要自与他交换处境来作修持。一般而言,当我们看到他人的处境比我们不好的时候都会心生欢喜,那都是因为我爱执的关系,这边在修的时候,自他的处境交换过来了,对于自己的处境变不好的时候应该要心生欢喜。

因为已经交换过来了,这里的「」就是指「我爱执」而言,「彼为众人所讥笑,亦复相与作诃厌」,好像是说自我要对自己来作讥笑,他人所诃厌,我们亦当与之一起作诃厌。

辰三、于劣者修我慢之理分四:这里是讲到我们应当让我爱执永无出头之日的意思,前面讲到:我们与高者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应当对他(自己)修慢心,与低者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应该对他(自己)修嫉妒心,与相等者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应当对他修竞争心。也就是无论在任何时刻当中,都不可以让我爱执有出头的时候。对于他人好的事情,我们应该要生起高兴,对于自己的不好也应该要生起高兴,也就是用各种方式让我爱执永无出头之日。

巳一、修我慢之相。

彼惑迷故于我等,敢言欲与相抗衡,慧闻色力及富贵,彼与吾曾等不等。

一般我们与比自己高的人在一起时,相形之下,我们好像很低劣,心中会有一点不舒服,心中不舒服是我爱执在不舒服。现在修自他相换于劣者修我慢的时候,我们要将自己的地位转换,要站在高者的地位上来作思惟,此时我们看到低者要对他修我慢。

因为我们现在是要对抗烦恼,所以要站在他人的角度来想。一般我们如果遇到一位比我们高的他人,相形之下我们就会变成比较低,所以,现在是站在他人的角度上来讲,我们说:「你是比我低的,你怎么能跟我来比呢?你在各方面都比不上我,你在听闻、智慧、形色、种姓和财富方面都不能跟我比。」因为我们现在是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来想,就是要让我们的我爱执无地自容。

接着巳二、修我慢的功德。

愿其如是遍称述,自身功德若闻时,身毛竖立生欢喜,悉皆享受大安乐。

如果对方比我们高的时候,对方的心一定会很高兴,因为他会想:「我比你高!你比我低!」这边也一样要将角色交换过来,仁波切说,就是把自己置于他人的位置,就会看到我们自己是比他更差的,他的内心就会生起慢心,慢心的后面又会有另外一种欢喜,他自己会觉得「我很棒」,就会产生这样的欢喜、快乐。现在我们要当他人,所以,我们自己要受他人的慢心,再来慢心后面会生起一种欢喜的乐,我们自己要享受这种他人的快乐。

这边说「身毛竖立生欢喜」,这个欢喜是他人的欢喜,「悉皆享受大安乐」,就是自己享受他人的欢喜,「大安乐」是他人的安乐,「享受」是我自己享受他人的安乐。

巳三、修已依受用修行之理。

虽或彼自有利养,若为我等作事业,于彼仅令足支身,余皆我力应受用。

在修自他相换并不是我们心中想想而已,而是实修时要应用上的,实修时应该要如何做呢?也就是要将自己与其他的有情易地而想,也就是要交换角色而想,比如自己不管吃或喝,都应该是为他人而做。因为我们现在是角色交换,如果现在有一块饼吃的话,好像是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来做,「你现在吃这个饼,你有做我的事情,我才要给你这个饼吃。」「我的事情」指的不是真正自己的我,而是我们自己变成他人了,变成一切众生了,「因为你有做众生的事情,所以,你可以吃一点点,其他的都是众生的,不可以用得超过了。」第二句是「若为我等作事业」,因为现在是易地而想,所以,「我等」就是指有情,也就是「如果为有情在做事的话」,那么,「于彼仅令足支身,余皆我力应受用」,这里的「」就是指「我」,也就是只能给你一点点而已,其他的要收回来,而不可以给你。这等于是自己对自己在讲话,「我要」的这种一直注重「我」的角度要换成他人,但是,还是在这里有一个我,现在我们内心里面认为自己很重要的那个「我」就变成他人,但是,这里还是有一个东西在,所以,我们现在是对他讲话,讲的人是谁呢?「我」就变成一切的众生,意思就是我们所很注重的「我」就变成一切众生。所以,我们以一切众生的角度对他讲话:「你有做一点点我的事情,我就给你吃一点点。」

问题:是把自己当成他人在跟自己讲话吗?

回答:也可以说把自己当成机器的样子,或是把自己当成一个佣人,内心里面的比较注重「我」就完全交换过来。比如一个学校里面,你有做学校的事情就可以领学校的薪水,这里所称的「我」是一切众生的一个「我」,也就是这里的「我」就是「众生」的意思,因为我们已经自他相换,就是已经交换了,「我」就变成「他」了。所以,我们现在是站在他人的角度来讲「对自己」,对自己说:「你有做我的事情,所以,今天你可以吃,我会给你一些东西。」

问题:是「你有为我做一些事情」吗?

回答:对,因为你有为我做一些事情,所以,我可以让你吃饭。我们给他用的或吃的东西不要给得太多,不该给的东西就不要给他,一定是必须的东西才给他。请看第一○七页辰三、既与雇值应令成办所欲之事,辰四、应安例如船之心成办依切有情义利,「于彼已酬佣雇资,今须令作我家事,于彼若无利可图, 何苦一切皆施予。于身建立如船想,若往若来所依托,为成有情义利故,此身重名如意珠。」就像我们吃饭时有一个〈供养偈〉,其中有一句是「唯为维持此身故」,意思就是不可以吃太多,所取的量只要能够维持这个身躯就好了,既不可太好也不可太多。这里说到「于彼仅令足支身」,意思就是仅仅用来长养这个身躯而已,意思就是让这个身躯能存活下去而不会伤害到这个生命。如果是为了能够长得漂亮或形色好看的话,都是属于贪,这就不可以了。

巳四、思维离如是我慢之过患。

应令彼失安闲乐,常时为我所损恼。

这边也一样是交换角色在想,所以要想:「应该要令他(此地的他即是我)恒时受到损恼,应该令他无任何的安闲、快乐。」

这边讲到离如是我慢之过患,就是应该去思惟离如是我慢的过失是什么,因为生起我慢是一件很舒服的事,应该要让我慢恒时不生起,让我常处于不安闲的处境当中。内心要这样想是非常困难的,我们是从他人的角度,这个人永远要低、永远要痛苦,这样的愿是有一点困难的。

下面是「辰四修得之果」分四,我们刚才说到这是对我爱执修嫉妒、我慢和竞争心的结果,这样修了之后会有怎样的结果呢?就会更见到我爱执的过患及爱执他的功德。

巳一、思惟我爱执持之过患。

因此于百千生中,生死轮回损恼我,汝心唯欲求自利,从复经于无数劫,以此大义有暇身,汝乃难得造诸苦。

就是在修了自他相换的修心之后,依于对我爱执修嫉妒等的修心,你思惟我爱执过患的心态就会越来越强烈,实修时就会见到我爱执的种种过患。一般而言,我们都臣服在我爱执之下,好像是我爱执的佣人一般,被他使唤而见不到他的过患。现在来修自他相换之后,就会生起珍爱他人的心,自己站在他人的角度来着想的心态也会越坚固,也会更见到我爱执的功德,而且这种见到我爱执功德的「见」会更为深入一点。

在见到珍爱他人的功德之后,到最后我们就可以见到:这样子来修珍爱他人的话,我们到究竟是可以获得佛果的。巳二、知爱他摄受功德无边。

如是决于利他事,以胜解心力趣入,能仁教示不虚诳,如是功德后当见。

也就是指我们要不断去修珍爱他人,到最后就可以得到究竟佛果,事实上,要生起这样的「」是不容易的,必须要靠实修才能够见到有如是的功德,只有靠理论的推理是见不到的。为什么说要实修才能见到呢?因为实修之后才会生起那种体验,真正生起体验之后才会真正觉受到它所带来的功德,

有时候我们这样修了之后心中会生起怀疑:「这样修了之后,到底会不会有圆满的果报呢?」巳三、释功德。

若汝昔时曾修行,作此自他相换业,不成正觉圆满乐,如斯之事决非有。

有时候我们长久修自他相换之后,有时候会怀疑:「为什么我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圆满佛果呢?」事实上并不是不会得到圆满的佛果,而是会的,如果不会得到圆满佛果的话,那怎么会有佛呢?佛是依于修自他相换而成就的,圆满安乐的因是来自于自他相换的。所以,这样去修并不是不会有果,有时候我们是站在比较反面的角度来想。

仁波切说,刚刚的问题是在圆满佛陀果位上面的疑问,现在的问题是自他相换是真正可以做到的吗?真正能把自己内心的「我」变成他人吗?虽然我有修了很长的时间,虽然很努力在修,实际上内心的我执还是一直在那里,「我」还是会一直跑出来。所以,还是在怀疑:真的可以做到把我当成他人吗?

为了要去除这样的疑惑,就以这个偈颂来回答。巳四、结劝应爱他

是故如汝于他人,精血和凝成色体,执以为我未为难,如是应修自他换。

依于他人(指父母)的精血凝结而成为这个身躯,我们认为这个身躯就是我,这是因为加以串习的关系,所以就认为由他人的东西所形成的这个身躯是我。现在修自他相换也是一样可以,你只要加以串习的话,自己以及他人的角度也可以换得过来。

前面是在意乐上对于自己修我慢、嫉妒和竞争,下面就讲到加行的时候应该怎样,加行时也应该随顺着意乐而行,意乐和加行彼此之间不应该相违害。

我们前面这样修意乐之后,下面就是加行时应该要做的,寅三分二,卯一分三,辰一分二,巳一正明。

于他有情修大观,我身遇何可欲乐,即从自身而夺取,汝应于他作饶益。

于他有情修大观」就是修大察的意思。这边说「自身遇何可欲乐,即从自身而夺取」,如果看到自身所使用的东西比别人好的话,那就应该将它夺取来给予他人。我们一般都不是这样,我们都是想把别人好的东西夺来自己用,这边就是要反过来,好像是把好的东西从自己身上抢过去给别人。

巳二是「于己应嫉妒」。

若我欣乐他不欢,我居高胜他低劣,我作饶益他不尔,云何于我不嫉妒。

刚才讲到:在加行的时候,我们自己如果有好的东西,我们要代他人将这个从自己这边好东西抢走给别人。在这边也是一样,当自己比别人高的时候,要代他人对自己生起嫉妒心。

刚才讲了两个情形,第三个是「我作饶益他不尔,云何于我不嫉妒」,比如我自己乐而他人不乐的时候,就要代他人来计较:为什么你乐而他不乐呢?所以,总共有三个情形,第一个是自己有好的东西而他人没有,此时就代他人来夺取,第二个是自己比较高而他人比较低的时候,此时就代他人生起嫉妒心,第三个是自己乐而他人不乐时,此时就代他人来计较。

仁波切说:这里不是乐的意思,自己造乐的因而没有造利他人的因,自己一直做善行都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他。我们自己看自己,我们念经、持咒、拜佛如果是为了自己的话,那么,我们内心当中的嫉妒心要生起:「你为什么都只为了自己而没有为他人?」就要生起嫉妒心。

前面所说的是在加行时应该这样做,接着是「辰二为利他故自甘居下劣处」,巳一是「观其过失」。

我当舍离诸安乐,他人之苦加于我,若问谁人令如是,当观自身之过失。

自己如果有好的东西都应该舍离而给予他人,然后将他人之苦取过来加诸于自己,这有一点像是做取舍。

在修的时候,我们是取他人的烦恼、罪业或苦果来到我们自己的身上,当你在做这样思惟的时候,你不可想着:我现在全身充满了他人的烦恼、罪业或苦果。我们这样的取最主要的目的是要灭除掉我们的我爱执,所以,你所过来的这一些要放在我爱执、我执上,而不是放在自己的身上。取过来的这些要放在我爱执和我执上面,取过来之后就去思惟这两者就被伤害到了,所以,这两者就变小了。

仁波切说:将他人的烦恼、业和苦都取回来之后,我们就把它放在我执和我爱执上面,取回来之后,它就越来越小、越来越没有力,越来越缩小了,因为害到它了,它是完全不喜欢,一直取回来之后,它就不见了。

问题:我爱执和我执是烦恼,取回来之后岂不是变成更多烦恼了吗?

回答:这是不一样的角度,这边是我跟他分得很清楚的一种执着心,如果你一直分的话,我就给你更坏的东西,我执、我爱执就会一直受不了,然后它就会不见了。就像克毒孔雀讲的一样,当那个孔雀吃毒的时候,它越吃会越健康。同样的,我们越去取众生的苦和恶业,我们的力量就会越增加。

这边说「若问谁人令如是,当观自身之过失」,当我们做前面说的取他人苦而舍自己乐的时候,偶而我们还是要自观自己的过失,就像《修心八颂》的第三偈所说的:「一切威仪观自心,微惑寻生即觉察,惑仇唯令自他损,愿速呵斥令消除。

前面做了取舍之后,接着巳二是「对有情作忏悔」

若时他人作恶事,引咎归过于自身,自身作业虽微细,亦当大众披诚忏,闻赞他时信称扬,不嫌映夺己名闻。

前面两句是「若时他人作恶事,引咎归过于自身」当他人来伤害我们自己的时候,我们也应该像自己去伤害他人时所做的忏悔一样的加以忏悔,不只是自己造恶事时应该要忏悔,在他人做恶事时,我们也应该要代之来忏悔,因为这边说他人做恶事我们都应该归咎于自己。

自身作业虽微细,亦当大众披诚忏」,自己所做的恶业虽然是非常微细,也不应该将它隐藏起来,也应该于大众前发露忏悔,这样是有利于净化罪障的。「闻赞他时信称扬,不嫌映夺己名闻」,如果听到他人行善时,我们应该要加以赞扬,如果听到他人在赞扬他时,我们更应该要生起随喜的心,更加的赞扬他,即使赞扬他会盖过自己的名闻,也是应当要做的。

由于我爱执的关系,我们一向都是自以为高,所以,在这边我们特别要去修自我谦居于下的思惟。巳三、自居谦下。

我如最下仆使人,为人佣雇作诸务,此我自性之过失,偶有功德休称扬,如是所有诸功德,终不应令一人知。

我们自己应该自居在最下层的仆人,我们看到有一些富有的家庭里面有很多的佣人,佣人也有阶级的,我们自己要很谦卑的好像是处在阶级最低的仆人一般,为他人来做种种事。

此我自性之过失」,就是我们自己要认知到自己的我爱执的过失,然后对着自己来说:「你这个补特伽罗是一位很强烈的我爱执者,你根本就没有任何功德可被称赞,即使有一点点的功德,也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你的功德应该加以隐藏,不可让任何一人知道。」如果我们有希望让他人知道的心,我们的内心就有我爱执的生起,所以,连希望的心都不要生起,完全不让别人知道,完全不生起这样的希望。

下面是「辰三结明修加行之理」。

总凡私心求自利,所作一切害他事,为利一切有情故,愿彼还降临我身。

我们现在造恶业的时候,一定会害到他人,将来所感得的果报就会害到自己,害到自己应该可以说害到我爱执,以修行的角度要去想「它是害到我爱执」,害到我爱执就利益到众生。所以,我们要去想我们以前造的恶业是为了要利益他人,因为是要消除我爱执。

问题:可是,现在也不应该去做伤害他人的事啊!

回答:现在当然不可以做,但是,我们要把以前所造的恶业转过来,内心要去想「为了利益众生之故,我要去接受这个果」。但是,现在不可以一直再去造恶业。

这边说的「所作一切害他事」,从藏文就看得出来这个词是过去式,就是过去所做的一切伤害他人的行为,为了要利益一切有情的缘故,愿一切都降临于我。如果你不懂得做这样的转念的话,你吃苦之外还是吃苦,就不会得到什么利益。但是,你如果懂得像这里说的这样去转念,愿所有这些吃亏的事都降临到我爱执上而能够利益到一切众生,那么,你在感受以前伤害他人的果报的同时也会得到利益,就是你在吃苦的同时还会得到利益。

当年西藏冲地方突的时候很多出家众被杀,有很多僧众就念着〈上师荟供〉后面的〈道次第祈请文〉里面的一句,

是故至尊上师尊,愿所有有情的罪恶成熟于我,愿我的安乐全施于他人,祈请上师赐加持。

他们在念诵这一句之后,然后在心中生起菩提心,然后就被杀了。如果懂得作意思惟的话,它是在菩提心之下被杀的,如果不懂得而被杀,被杀也就只有吃亏还再吃亏。受苦都同样是受苦的,如果可以生起为他人而受苦的心,那么,你所受的苦就变成有意义了。

那时应该可以有两种方式去思惟,一边是受苦这件事害到我们自己的我爱执,透过这个来利益一切众生,我爱执一定要消除掉,利他的心要圆满,以这种心态来接受枪杀。另外一种想法,这个苦可以代替一切众生的苦,就像释迦牟尼佛在地狱道里面发大悲心,我们也一样可以像这样来修行。所以,在受苦时有两种方式可以做自他相换的修行。

此中不应粗犷行,如负重轭势猛烈,当如新妇初来归,羞惭戒慎制心住。

牛犁田时要扛起牛轭,它的肩膀如果很有力的话,他就可以扛起牛轭去犁田,当我们思惟愿所有苦降临在我身上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想着自己的肩膀像牛一样很有力量而可以很勇猛的将牛轭扛起来,而是应该像这里说的「如新妇初来归」,应该要羞惭戒慎的来约束自己的心。

仁波切说:如果我们当作牛轭一样来取这些苦的话,这是不行的,这种心态就有一点变成我们把那些苦看成是所取的一个对境,而不是所断的一个对境,所取的对境是像菩提心、悲心等善心一样,这是不行的。那么,我们要不要取呢?当然是要取,取的时候的心态是:这虽然是不好的,但是因为悲心的缘故,在愿意的当下去取它,并不是真正它是一个所取的对境。我们内心非常清楚它是所断、它是非常不好的,但是,我们的心里面生起悲心然后去取它。前面所讲的不一样,我们修行自他相换时的取舍法,我有力量可以代替一切众生的苦,这样来看苦的话就有错误了,好像就把苦当成像悲心、菩提心一样是所取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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