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净慈寺永明精舍大纲及章程
太虚
──十年订──
名义 本精舍建设于杭州西湖净慈寺。寺即延寿大师时之永明院也,故定名永明精舍
宗旨 本精舍准寿大师“举一心为宗,照万法如镜”之义,以精研性相台贤之学,融
修禅净律密之行,陶育僧材宏扬佛法为宗旨!
行业 分设传习部、研究部、图书部、编译部之四部。各部之章程另定之。
职司 舍长一人,由建设人充之。
各部之教职员若干人,由舍长请任之。
经费 由建设人筹集之。
附则 本精舍除宗旨外,概不与闻他事。
建设人,净慈寺住持太虚附传习部章程
宗旨 本部以讲传佛教教人之学,实习自觉觉他之行为宗旨。
办法 一、讲传:分十学期,教授之课程表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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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别│上午 每日二时│下午每日一时│下午每日一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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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学期│大乘八宗门径学│佛教史 余学│华文 或 │
│ │ │因明学 │英文 日文 │
│第二 三学期│三论宗 嘉祥学│同 │同 │
│第四 五学期│唯识宗 慈恩学│同 │同 │
│第六 七学期│法华宗 天台学│同 │华文 藏文 或│
│ │ │ │藏文 英文 │
│第八 九学期│华严宗 贤首学│同 │同 │
│第 十 学期│大乘八宗会归学│同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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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习:
甲、自觉实习:
(子)每晓闻四板皆起身,盥漱毕,搭衣礼佛。就单上禅坐,默持楞严咒心。
(丑)每早暮课诵,在举赞佛偈时,加入绕佛发愿,三皈毕先回。
(寅)每晚进角虎堂,随众坐禅念佛。
(卯)随众过堂粥饭,按时寝息。
(辰)学人每夜临睡前,各自记一日之功过,逢朔望日,发露庆悔。
(巳)每夏历朔日,上午诵梵网戒,望日上午诵四分律,一人轮值高坐朗诵,舍中人皆依戒夏先后,次第坐听。
乙、觉他实习
(子)宣播团:由本舍教职员及学人组织之。分为四队,每队五人,遇有相当之时期场地,即分队前往宣讲佛教,并散布佛书。
(丑)讲演会:遇诸佛菩萨祖师有缘之日,即于本舍开会讲演,以坚纪念而增信向。
学人 一、正学人、
甲、学额十二人。
乙、学期五年。
丙、入学之资格:一、比丘或沙弥。二、年龄在十六岁至二十六岁内者。三、律仪严净品性端和者。四、文理通顺教理粗知者。五、发菩提心学菩萨行者。六、能亲具志愿入学书者。七、得相当之人为保证者。八、能燃香誓遵舍规,于学期内决不退学者。
丁、在学之经费:膳费、宿费、学费,及经书、纸、墨、笔、砚、香、灯、剃沐费,概由本舍担承;惟此外别无津贴。衣、具、医药及零用等费,皆须自备。
戊、退学之条件:一、确系病废者。二、因大过黜退及自行潜逃,或求退者,皆须由保证人担承赔还本舍每年之费用。
己、学满之利益:现世为人师,将来作佛祖。
二、附学人:
甲、暂限十二人。
乙、至少一月,至多五年。
丙、曾受三皈、五戒之居士。
丁、每月缴膳费六元。
戊、按照讲传实习诸功课,须随众皆到。
己、须遵守本舍规则。
教职 主任教授一人,管理教授一人,助教授一人,由舍长请任之。
附则 于佛纪二九四九年元月开办,欲入学者须在辛酉年十一月来本舍,先行察验。
其详细之学课及舍规,另定之。
附研究部章程
宗旨 本部以研求佛理,究讨教义为宗旨。
办法 按月分期,开研究会如左:
教职研究:由本舍各部教职员,于夏历每月初八日廿三日,午后十二时至三时,开会研究所教授之学理,及振兴佛教之方法。
学人研究:由本舍传习部之学人,于夏历每月三十日午后十二时至三时,开会研究所学习之教义,及宣讲佛教之材料。
普通研究:于夏历每月十四日午后一时至四时,普会内外缁素人等,开会演说以相研究。
组织 研究长一人,由舍长兼充之。研究员,由本舍诸教职及学人充之。并得于舍外推举精深佛学者为之。纪录二人,干事二人,由本舍研究员轮值之。
附则 本章程须修改时,开研究员会决定之。
(见海刊二卷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