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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之前的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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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之前的印度
 
 
甲、印度土著的古文明
 
地理环境
所在位置
 
  印度古称天竺,位于亚洲大陆的南端,形成一个突出于印度洋的半岛。北部有喜马拉雅山脉和兴都库什山脉,东濒孟加拉湾,西望阿拉伯海。
 
文化特色
 
  在这样山海相围的地理环境下,印度孕育出一种独特的文化,而与波斯、中国等其他东方文化体系有显著的不同。自古以来,无论在思想上或宗教上来说,它都是一个非常发达的国家。
 
地域划分
 
  古印度划分为东、南、西、北、中等五区,称『五天竺』或『五印度』,略称『五天』或『五印』。
 
 
土著文化
 
活动时期
 
  印度土著的文化,是指西元前三千年至前一千五百年间,印度西北部印度河流域的文明。
 
城市规划
 
  据近代考古发掘所得,当时虽然属于铜器时代,但是道路井然有序,具有都市计划的型态,除了住宅之外,还有大浴场、市场、储藏室等公共建设。
 
自然崇拜
 
  在信仰方面,有崇拜女神、动物及自然现象等风俗。
 
 
乙、雅利安人的文明
 
印度入主
 
面貌特征
 
  雅利安人来自印度西北方的中亚细亚,体高肤白、面型方正、鼻窄而高、黑眸多须。
 
入侵路线
 
  大约在西元前一千二百年,他们分别向东、西两面迁移,向东移的其中的一支越过兴都库什山脉,而到达印度河流域的五河地方。
 
征服土著
 
  他们既拥有优越的武器,又擅长战斗,因而征服了当地的土著荼卢毗第人和孟达人,采用家长制的大家族为基本单位,形成氏族、部落,各部落组成联邦。他们本来是专务畜牧的,定居后也从事农业生产。
 
 
社会转变
 
早期政制
 
  早期各部落由推选出来的邦王统治,另设有中央国会及地方议会。中央国会为全邦人民大会,握有政治权力,并决议和战问题,必要时更可推选邦王。中央政府便是由中央国会、邦王和他的顾问组成。每一乡都设地方议会,具有参议及司法的权力。
 
后期政制
 
  后期成立君主制度。这时两会已没有实权,而婆罗门僧侣的权力,郄超过君主;君主以下设各部门负责行政,另设若干顾问参与国事。乡村为地方行政单位,村长由君主直接委派,具有司法及军事权力,一面执行政令,一面征收赋税,呈缴中央。
 
阶级制度
 
  印度社会严分四种阶级,称为种姓制度。
  种姓原是肤色的意色。入侵印度的雅利安人,自以为容貌端正,肤色白净,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种族,而视肤色黝黑、样貌丑陋的土人为罪孽深重而加以鄙视,因此造成了贵贱之分。雅利安人又按照自己的身份、职业等的不同,再划分三等,世袭成为牢固的阶级制度。而四种阶段的内容如下:
  一、 婆罗门 即僧侣。自认为是从创造宇宙的主宰--梵天--的口里出生,是梵天的代表,掌握神权,主持祭祀,地位最高贵显要,是人民精神生活的统治者。
  二、 剎帝利 即武士、王族。被认为是从梵天的肩上出生,担任国王和文武官职,掌握政治和军事的实权。婆罗门是宗教的贵族,而剎帝利则是政治的贵族。
  三、 吠舍 即平民。被认为是从梵天的腿部出生,是农人、牧民、手工业者和商人。负有缴纳租税和服徭役的义务。
  四、 首陀罗 即奴隶、仆役。是被征服的土著,被认为是从梵天的脚下出生,最为卑微,需替主人耕牧,从事务劳动,而没有任何权,利备受压迫。
  以上四种姓的界限分明、壁垒森严,种姓间严禁通婚、共食等。他们的社地位、权利义务、职责、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都不相同,而且是世代相承的。
  在四姓中,前三种姓有念诵《吠陀》及祭祀的权利,死后得再投生于世,称为『再生族』。而第四种姓首陀罗则既没有诵经、祭祀的权利,死后也不能投生转世,因此称为『一生族』。
  这个制度在印度社会带来极严重的影响,每当外族入侵时,只由剎帝利阶级去抗敌,无法全国总动员,所以容易被外族入主;阶级的划分全不理会个人的才智,故此下等阶级的优秀份子没有办法发挥才能,而上等阶级的愚庸份子,又不能履行他们的义务。在种姓制度下,人人都只着重自己阶级的利益,而不顾国家大局,严重妨碍民族意识的发展。上述种种弊端都成为印度社会进步的阻力。
 
女性地位
 
  女性的社会地位日益降低,不但不许出席乡村议会,而且没有承继产业的权利,《摩利法典》规定:女性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老来从子。
 
人生阶段
 
  当时又把男子一生最理想的生活分为『独身时期』、『自立时期』、『退隐时期』及『林居时期』四个阶段。 
 
信仰宗教
 
自然崇拜
 
  雅利安人崇拜自然神,相信藉神的恩赐便可得到幸福,因此对祭祀的仪式特别重视,有专门的司祭者责创作和诵唱献给诸神的赞歌;而且这些祭祀仪式更逐渐复杂化。
 
《吠陀》集成
 
  后来把这些赞歌、祈祷文句、祭祀仪式及它们的解释收集整理,便成为著名的《吠陀》经典。
 
四种《吠陀》
 
  依《吠陀》的内容可分为四种:
  一、 《梨俱吠陀》 意译《赞诵明论》,内容是记述雅利安人移居印度五河地方的概况,并且保存了他们赞然美自然神的赞,歌是世界上最早的宗教圣典。
  二、 《沙摩吠陀》 意译《歌咏明论》,收录了僧侣司祭祀时唱的赞歌,是祭祀用的圣典。
  三、 《夜柔吠陀》 意译《祭祀明论》,是僧侣司祭时所诵念的祷文及咒语。
  四、 《阿闼婆吠陀》 意译《禳灾明论》,收录了各种招福及禳灾的仪式及咒语。
  这四吠陀被称为《吠陀》的本集,一向被教徒视为梵天的启示,故此具有绝对的权威与恒久的价值。
 
《吠陀》续篇
 
  其后,又由《吠陀》,本集衍生出《婆罗门书》、《森林书》及《奥义书》等富有哲理的作品。
  这些典籍当日只由婆罗门僧侣以口授方式代代相传,并没有文字纪录。
 
婆罗门教
 
  西元前七世纪,印度人以《吠陀为圣典》,创立了婆罗门教。这时在信仰对象方面,亦有很重大的改变,于普遍崇拜《吠陀诸神》的同时,还强调三大主神的信仰:梵天,是创造宇宙之神;毗湿奴,是保护宇宙之神;及湿婆,是破坏宇宙之神。他们并且认为创造宇宙的梵天普遍存在于人身之中,称为『自我』,可是常人每被外物所诱惑,造成一种称为『业力』的潜在力量。业力与灵魂结合,使人非受到『轮回』之苦不可。业的善恶,决定来世,为善者死后投胎为人,为恶者死后沦为畜生。
 
 
节录自 香港佛教联合会 佛学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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