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十要 海涛辑
1.若闻讥讽心能堪忍。
在六度中,菩萨常常要做的是忍辱波罗蜜,不忍辱就生瞋怒,长期修忍辱,声音就会圆润。
2.若闻称赞反生惭愧。
我们要恒常不忘惭愧心,遇到称赞表扬,更要惭愧,检查自己的不足。
3.修道欢喜自庆不傲。
遇明师得正法,也不自骄于人,只在内心充满法喜。修行人应视己为凡夫,视一切众生为大善知识。
4.人之惭耻不宜宣说。
不宜盯住别人的短处不放,而应多看别人的长处,多检查自己的短处。常见人之短,是因为自己内心不清净,功德不圆满。父母眼中世间唯有自己的孩子好,是爱子心切;在佛眼中一切众生皆是佛,而凡夫眼中即使佛也是凡夫。
5.不为世事而做咒术。
解脱才是根本,不要轻易把所积累的福德、智慧等能量用于治病、求财等,一旦抓住根本,不愁枝叶。
6.少恩加己思欲大报。
别人给自己一滴水,我们要当作是一碗水。修行人要永远怀着感恩的心来,报答众生。因为修行是自己的事,不管别人动机如何,我们永远感激所有众生。
7.怨恨己者恒生善心。
对仇恨自己的人,不能以牙还牙,而应该以德报怨。我们必须了解,我们之所以会遭受痛苦,是因为我们以前曾伤害过别人。
8.见有骂声反存感恩。
别人骂自己,就观想是在为我们消业障,让我们修忍辱。意指要思惟伤害、辱骂我的人是对自己有恩的。因为如果没有忍辱就不能够成佛,如果没有伤害我的人就不可能行忍辱;因为修忍辱,所以自己的罪障才能够清净。罪障清净才能够圆满二种资粮,继而成就佛道。
9.视诸众生犹如父母。
这是修心的关键,一定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如能真实不虚地做到这一点,等于在守护菩萨戒,此戒的根本全在于此。
10.拥诸所得乐于助人。
应将所得之财用于布施和供养,乐助正法事业。布施为累积财富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