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百喻经 60 见水底金影喻
 
{返回 百喻经·白话文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5187

60见水底金影喻

译文

从前有个痴人到大池边去,见水底有真金的影像,惊呼:「有金子。」就跳入水中翻泥觅求。弄得疲惫极了,却不得,便出来,坐下。须臾之间,水清了,又现出金子的色泽来,就再跳进去翻泥觅求,还是不得。父亲来找儿子了,见他这番模样,便问:「你在做什么,这般疲困?」儿子道:「水底有真金,我时时跳下去,想翻泥觅取,疲累极了,却不得。」父亲看了水底真金的影子,就知道金在树上。所以能够知道,是因为影子显现于水底。父亲说道:「必定是飞鸟衔来放在树上的。」儿子就按父亲的话,上树觅到了金子。

世上的愚痴人,也像这样不具有智慧。

在无我的五阴身中,横空产生有我的念头来。

就如那位见了金影的人,勤勤苦苦地求觅,

却徒劳而一无所得。

原典

昔有愚痴人往大池所,见水底影有真金像,谓呼有金,即入水中挠泥求觅。疲极不得,还出复坐。须臾水清,又现金色,复更入里挠泥更求觅,亦复不得。其父觅子,得来见子,而问子言:「汝何所作,疲困如是?」子白父言:「水底有真金,我时投水,欲挠泥取,疲极不得。」父看水底真金之影而知此金在于树上。所以知之,影现水底。其父言曰:「必飞鸟街金着于树上。」即随父语,上树求得。

凡夫愚痴人,无智亦如是。

于无我阴中,横生有我想。

如彼见金影,勤苦而求觅,

徒劳无所得。

源流

《众经撰杂譬喻经》卷下第四十二则:昔有父子二人共居,入山斫林。泉水有黄金。子便归,求父索分(他的份额),言:「我不用余物,物尽与父,唯与我车牛一具,米二斛,荻斫各一枚。」父不听之。数谏不止,父便与之言:「汝莫复来归。」子便入山,掘泉水中金。日日终不能得。父便共相将往视之,观如是金,仰视山头边,有金若山,影现水中,便上山以大木幢堕金于地。父语儿:「求之法,当云何?但掘水,何时当得?」

子不晓求金者,喻人不持五戒,但逐听色声,人身岂复可还得也?父者,喻如黠之求金者?观如(如有两种:一是各各相,是事相之如,然而这不是实有,就好比是水中金,是如之末:一是实相,是如之本,其中诸法缘会而成,一切皆空,所以空就是实相,就是真性,就是妙有,就是山头之金,就是如。)本末时,持佛五戒,加行十善,生天人身,世世不失,后得佛道果。(《大正藏》第四册第五四二页)

《大庄严经论》卷二:譬如痴犬,有人打掷,便逐瓦石,不知寻本。(《中华大藏经》第二十九册第六二三页)

《长阿含经》卷七:(事火)梵志欲游人间,语小儿曰:「我有少缘(事缘),欲暂出行。汝善守护此火,慎勿使灭。若火灭者,当以钻钻木,取火燃之。」具诫勅已,出林游行。梵志去后,小儿贪戏,不数视火,火遂便灭。小儿戏还,见火已灭,吹灰求火,不能得已,便以斧劈薪求火,复不能得,又复斩薪,置于臼中,捣以求火,又不能得。

尔时梵志于林间还诸彼林所,问小儿曰:「吾先勅汝,使守护火,火不灭耶?」小儿对曰:「我向出戏,不时(时时)护视,火今已灭。」复问小儿:「汝以何方便更求火耶?』小儿报曰:「火出于木,我以斧破木求火,不得:复斩之令碎,置于臼中杵捣求火,复不能得。」时彼梵志以钻钻木出火,积薪而燃,告小儿曰:「夫欲求火法应如此,不应破薪杵碎而求。」(《中华大藏经》第三十一册第八十四页)

 


{返回 百喻经·白话文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百喻经 61 梵天弟子造物因喻
下一篇:百喻经 59 观作瓶喻
 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二十五不善知众戒
 杂阿含经卷第一(三○)
 杂阿含经卷第四十五
 阿难七梦经(白话文参考)
 贤愚经白话 坚誓师子缘品第六十一
 杂宝藏经白话 老仙缘第三十四
 杂阿含经卷第三十六(一○一○)
 入因明学阶梯
 杂阿含经卷第一(二八)
 安乐集 题解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智慧甘霖萨迦法王访问 第四章 上师负有重大的责任[栏目:萨迦法王]
 Kassapa, The Fire-Worshiper[栏目:The Gospel Of Buddha]
 真正的悠闲[栏目:工作好修行]
 在什么情况下过世火化会有舍利子?[栏目:净土念佛·净空法师问答]
 佛说净业障经[栏目:经忏仪轨]
 细数玩网络游戏的十大恶,你还敢玩吗?[栏目:佛教期刊文章选摘]
 汽车[栏目:福报哪里来·迷悟之间 ]
 成唯识论疏翼 第五冊 卷九 三、广资粮位[栏目:韩镜清教授]
 楞严大义 第二章《楞严经》概述 二、传入中国的翻译历程[栏目:惟贤法师]
 玄奘精神 第85节:第十二章 圆满人生,职业成就事业(8)[栏目:玄奘精神]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