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劫盗分财喻
译文
从前有群贼一道行劫,抢来许多财物,就共同分了。其他都是多少一样地平分,只有鹿野出的钦婆罗衣颜色不是很好,就列为下等物,给最劣的贼。那下劣者得了,恚恨不已,叹说道不公平、不合算。拿到城里去卖,许多富贵长者给了他很高的价钱,一人所得数倍于其他伙伴,方才大欢喜。
就好比世人不知道布施到底是有报还是无报,便稍稍行了点布施,结果得以生于天上,享受到无量的欢乐,方才悔恨起来,后悔不广行布施,犹如钦婆罗衣后来卖得大价钱,才开始高兴起来。布施也是这样,少施多得,方自我庆幸起来,后又悔恨不多做一点。
原典
昔有群贼共行劫盗,多取财物,即共分之。等以为分,唯有鹿野钦婆罗①色不纯好,以为下分,与最劣者。下劣者得之恚恨,谓呼大失。至城卖之,诸贵长者多与其价,一人所得倍于众伴,方乃欢喜,踊悦无量。
犹如世人不知布施有报无报,而行少施,得生天上,受无量乐,方更悔恨,悔不广施,如钦婆罗后得大价,乃生欢喜。施亦如是,少作多得,尔乃自庆,恨不益为。
注释
①钦婆罗:梵文kambala是细羊毛织的衣服,一般为外道所穿。
源流
《众经撰杂譬喻经》卷下第二十八则:昔有导师入海采宝。时有五百人追之共行。导师谓曰:「海中有五难:一者激流,二者洄波,三者大鱼,四者女鬼,五者醉菓。能度此难,乃可共行。」众人要讫,乘风入海,到宝渚,各行采宝。一人不胜菓香,食之,一醉七日。众人宝足,颿风已到,欲严还出,鸣鼓集人,一人不满,四布求之,见卧树下,醉未曾醒。共扶来还,折树枝柱之,共归还国。
家门闻喜,悉来迎逆。醉者见无所得,独甚愁戚。醉人不乐,柱杖入市,市人求价,乃至二万两金,其人与之。问:「杖有何德?」曰:「此为树宝,捣烧此杖,熏诸瓦石,悉成珍宝。」(《大正藏》第四册第五三八页)
《诸经中要事》:昔有贫寒孤独老公,家无自业,遇市一斧,是众宝之英,而不识之,持行斫株,卖之以供微命。用斧欲尽,会见外国治生大估客,名曰萨薄,见斧识之,便问老公:「卖此斧不?」老公言:「我仰此斧活,不卖。」萨薄复言:「与公绢百疋,何以不卖?」公不应和。萨薄复言:「与公二百疋。」公便怅然不乐。萨薄复言:「嫌少当益,公何以不乐?与五百疋。」公便大啼哭。萨薄复问公:「缉少当益,何以啼哭?」公言:「我不恨绢少,恨我愚痴。此斧本长尺半,斫地以尽,余有五十,犹得五百疋绢,是以为恨耳。」萨薄复言:「勿有遗恨,今与公千疋绢。」即便破券持去,薪火烧之,尽成贵宝。(转引自《经律异相》卷四十四,《大正藏》第五十三册第二三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