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问曰:诸法现有来,去可见,云何言不动相,无来无去?
答曰:来、去相,先已破;今当更说:一切佛法中,无我、无众生、乃至无知者、见者故,来者去者无;来者去者无故,来、去相亦应无。复次,三世中求去相不可得,所以者何?已去中无去,未去中无去,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问曰:有身动处是名为去,已去、未去中无身动;以是故去时身动,即应有去?答曰:不然!离去相,去时不可得;离去时,去相不可得,云何言去时去!复次若去时有去相,应离去相有去时。何以故?汝说去时有去故。复次,若去时去,应有二去:一者、知去时;二者、知去时去。问曰:若尔,有何咎?答曰:若尔,有二去者。何以故?离去者无去相,若离去者无去相,离去相无去者,是故去者不去,不去者亦不去。离去、不去,亦无有去。来者、住者亦如是。以是故佛说:凡夫人法,虚诳无实,虽复肉眼所见,与畜生无异,是不可信。是故说诸法无来,无去,无住处,亦无动。
【大正藏】第25册{大智度论卷五十一}页427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