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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的生态哲学
作者:文厚泓 
摘自:《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地球是一个充满了生命的星球。地球生态的稳定与否,关系到人类及一切生命的存亡。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对大自然的攫取不断加剧着对地球生态的破坏。随着人类理性的发展,人们日益意识到科学主义指引下的物质发展观对人类的危害。

    当人类面临日益严峻的沙漠化、盐碱化、海啸、地球变暖、海面上升、臭氧层空洞、口蹄疫、疯牛病、登革热、艾滋病、SARS、忧郁症、吸毒、自杀及恐怖主义的时候,哲学,作为人类理性文化形态,必须为日益严重的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问题提供反思与启示。但人类至今给出的答案仍然是利益至上的人本主义。人类所把持的发展观与和谐观应受到另一种视角的审视。

    西藏,是中国乃至世界上生态最脆弱,却又是全球原生态保护得最好,生态最和谐的地方。青藏高原大部分地区寒冷、干旱、多风的气候和强烈的太阳辐射,地表寒冻、风化和风蚀作用强烈,使得自然生态极为脆弱。然而,这里的人们普遍爱惜生命、爱护自然。不执于谋利,而乐于奉物;不精于谋划,而安于简朴;不溺于争斗,却厚于仁爱。这片土地的洁净与祥和,让络绎不绝的观光者流连忘返。为什么会这样呢?这要归功于长期占社会文化主导地位的藏传佛教的生态哲学。

    藏传佛教的生态哲学,对当今生态哲学的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启示作用。本文通过对藏传佛教所蕴含的生态哲学分析,希望能为人类的发展观、和谐观提供一点启示和参考。

 一

    公元7世纪,佛教以显、密两种形式,分别从汉地与印度传入西藏,其以深刻的哲学思想逐渐被统治阶级所接受,在与当地苯教的融合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占文化主导地位的藏传佛教。

    1、“依正不二”的神圣化自然观
 
    “依”,即佛教所谓的依报,是体(正)之用,即大自然与人类社会,是现实世界。“正”,即是本,也称真如佛性,是万物的真实存在,是生命的实相,是永恒的世界本体,是超越生死的终极,是佛教徒的追求与生命归向。“不二”,是指用与体是不可分离的,如同汉地佛教所言的“性相如一”、“一切唯心造”、“心佛不二”等思想。

    藏传佛教的理论认为,世界万物是由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合成;这六大,也是“法身六大”佛的真身。这种思想与当地苯教和古老的信仰融合,将雪域高原的一切山石、水土、树木、各种动植物等都看作是佛性的显现或体现。这片“被圣山环绕的雪域”高原就是佛菩萨“广行净化”的人间道场,人们有责任维护它的圣洁,不可污染、破坏。

    藏族很早就相信“万物有神灵”。苯教分世界为三界:天上、地上和地下。分别住着不同的神灵和生命。龙神是水里的神,有善有恶,表现为鱼、蛙蛇、蝌蚪等。年神出没于山岭沟谷、石缝、森林。猎人乱杀,破坏山场,会使山神发怒。赞神则住于空中,三头六臂,形象凶恶。土主,即土地神,是树木、花草、飞禽和地下矿产资源的主人,随意破坏草木和开矿,会受到它的惩罚。

    佛教传入后,藏地由神化进而圣化。各种神怪被莲花生等大师降服,成为佛教护法护生神。藏区的山,皆是护法神、佛菩萨和佛教徒本尊佛的驻锡地。普兰县的岗仁波钦山,被视为胜乐金刚的圣地,也是圣者米拉日巴与外道斗法的地方,每年朝圣的人最多。琼结县的雅拉香波山,是“世界形成之九山神”之一。敦煌古藏文文献中说它是“高之神”。念青唐古拉山,其守护神广受藏北牧民尊崇;同时也是布达拉宫、藏卫四茹的保护神。日松贡布山,是由莲花生大师加持为三怙主圣山。其他如贡嘎山、雅拉山、跑马山、墨尔多山、杂日扎山、东谷山、梅里雪山、江日木波山等等,皆被神圣化了。

    高原上的湖泊被视为圣湖。当雄县的纳木错湖,藏区最大湖泊,我国第二大咸水湖,被当作天宫神女的宝镜。玛旁雍措湖位于普兰县,是圣湖之王,是胜乐金刚赐给人类的甘露。圣者米拉日巴曾在此湖从事过法事。浪卡子县的羊卓雍措湖与上述两大湖泊被称为“三大圣湖”。

    藏传佛教“依正不二”的万物普圣论与藏民族早期的“万物有灵”论不同,后者是心物二元论,神灵只附于物,物因神而灵;前者则认为心物不一不异,是心物一元论。因此,万物皆圣,不可污渎。藏区成了神圣化的自然生态圈。

    2、万法普圣的社会观

    根据“依正不二”思想,不仅“万物普圣”,而且万法普圣”:人的一切行为、思想意识、人世间的一切法则和秩序,都是佛法。藏人行住坐卧,皆修佛事。在藏区,佛教寺院也有部分被佛教同化的苯教寺院往往是社会活动的中心,人们劳动时唱佛赞,休息在读经或转经,名目繁多的节日也大都与佛教的禁杀护生有关。藏族群众大多乐善好施,淳厚质朴,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会关系非常和谐。

    他们是世上最不热衷于功利的民族,不过多的养殖与开垦,维生即可;多余的钱财都捐给了佛事和寺院。他们一生只有一件事:广积佛德,求得佛报与解脱。在宗教神圣的名义下,藏区社会成了神圣化的人文生态圈。

    3、“众生一体平等”的生命本质观与自我观

    在佛教生命哲学里,众生有广泛的范畴:胎生、湿生、卵生、化生,有色、无色,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包括除大自然的一切生物外,还有天界(欲界、色界、无色界)、地界、地下(地狱)和水中一切神灵鬼怪,还包括佛、菩萨和阿罗汉等超越生死的众生,所有这一切众生“一体平等”,这是佛教的生命本质观。

    为什么一切众生是平等的?因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华严经》也说: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一切众生都具如来德性。觉囊派学者多布巴·喜饶坚赞大师说:“圆满佛性即是心,别处亦无佛可寻,佛性周遍诸有情”。噶举派学者岗波巴·达波拉杰大师说:“如来藏遍及一切众生之中”。众生都是佛性的显示,因而都是平等的。等级、贵贱,皆是人的后天规定,属轮回的因果序列。

    为什么所有众生是一体的?这要考察佛教的自我观:每个生命,都是“我”;每个“我”既是“报身我”( 也就是肉身自我,是“假我”,由“幻身”“幻心”合成,受轮回苦),也是“法身我”也就是佛,是(真我”,不受轮回苦)。《泥恒经》指出,我者,即是如来藏义,一切众生悉具如来佛性,即是我意。而佛性是一,一切如来共一法身,一切众生同一佛性,得出了“众生一体”的思想。既然“我”与众生一体,就应该相互爱护,不得相残。既然此身非“真我”,就不应执著于此身的欲望,任意妄为。藏译《圣布施波罗蜜多经》认为,对于包括蝼蚁在内的一切有情众生,皆应爱如己命。《章节经》也说,一切有情遭受处罚,心生恐惧,由此揣思己之感受,不可鞭挞生命及杀生。

    佛教生命观与藏区传统生命观也进行了融合。藏民神化自然时,也神化作为自然之物的动物。有的藏区认为藏族祖先是猴,他们对猴很敬重;有的藏区认为生命起源于卵。孵出二鸟,鸟相交生出三卵,孵出世间神,神造恰(人类)、楚( 动物)、木( 天神)。各类生命处于自然的轮回交替之中。

    藏民对羝羊(大角牡羊)很崇拜,认为羊是“没有父亲的人的父亲,没有母亲的人的母亲。”在佛教传入后,藏民还认为“羊比人更具法力”。雄狮、牦牛,还有鸟类、犬、虎、马、孔雀等,也是藏民崇拜的对象。

    佛教传入后,神化动物变成圣化动物。随着龙神、年神、赞神等皈依佛教,水中、山林、草原上的许多动物相应圣化成具有佛力了。乌鸦也成了佛教护法神的使者;天葬场的秃鹫能将死者的灵魂带入天国或净土;格萨尔王的仆人就化身为黑颈鹤。有小鸟在家筑巢,预示着吉祥。西藏有“鸟的天堂”之称,鸟在这里受到了广泛的保护。

    藏语中还用“央”这个词表示生命力。人们将自己的生命与周围某个动物或植物的生命相联系。

    4、“因果轮回”的生命演变说

    在佛教传入以前,藏人信仰的是生命自然轮回说,各类生命,神、人和动植物处于自然先定的轮回规律下,与人的行为和意识无关。

    在佛教占主导地位前,盛行于藏区的苯教虽有动物崇拜思想,但为了“下镇鬼怪,上祀天神,中兴人宅”,祭祀时大量杀生。《空行智慧胜海传》载,“苯教秋季”牡鹿孤角“祭,要砍一千只牡鹿的头作血肉祭;苯教“血肉供”要杀牦牛、牡绵羊、牡山羊各三千只。阿里日土县考古发现的仁姆栋岩画第一组一号,反映了苯教宏大的“血祭”场面。

    藏传佛教将藏民族传统的生命自然轮回说发展成“因果轮回”说,提出了“七种因果教授”的思想。六道中的各类生命,根据自己行为或思想意识所造的“业力”,处于无尽的生死轮回中。生命之间冤冤相报或自我沉溺于世俗名利,就会永陷苦难的轮回而不得解脱。在轮回中获得人身,殊为难得,要充分利用此身此世,净化心灵,广种善根,勤修佛法,获得般若智慧与功德,从而出离轮回,成为超越生死的佛。处于轮回中的每一生命,都曾经是自己的父母亲人,有恩于己,自然要助他或它此身此世获得佛缘功德,早得解脱。佛教“依正不二”、万物普圣的自然观与社会观、“众生一体平等”与因果轮回的生命观,让一向尚武好杀的藏族民族心态发生了巨大转变。他们成了世界上心灵最祥和慈祥,生活最平和简朴的民族。

    用宗教的力量化导一个民族的人格心理、价值取向与生活方式,这在世界文化史上是罕见的。在汉地历史上,虽然有段时间佛教文化非常盛行,有“家家观音”,“人人弥陀”的信仰普泛化盛况,但汉族人经世致用的世俗思想极其根深蒂固,佛教更多时候是世人追功求利的工具,是士者经世受挫后的精神慰藉,是人到老年的生命寄托。放下经书,仍是名功利禄,是非得失,明争暗斗。即使宗教行为和意识普泛化程度非常高的欧洲中世纪和伊斯兰社会,人们对此岸世界名利的热衷并没有减少。如果说汉族文化注重现实功利,欧洲中世纪和伊斯兰文化注重社会秩序,那么,藏传佛教则更注重生命与彼岸。

    5、生态哲学指导下的社会生活

    伦理是在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藏族人制定的禁杀护生的全民化戒律。杀生,是藏传佛教的四种根本罪之一,为了免于轮回,必须遵守不杀生等“十善法”。藏传佛教的一些著名高僧如阿底峡、宗喀巴等将禁杀护生看成是佛法的根本教导。松赞干布时,根据十善法制定了第一部法典。赤松德赞时期,废除了挖眼、割鼻等酷刑,以法律形式将杀戒定为僧、俗都必须遵守的基本戒。苯教用于盟誓、祭祀的杀生方式被取消了。

    藏传佛教戒律,经过长期的恪守,演变成社会伦理规范。藏民的生态伦理规范主要体现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庄严国土,主要是对自然景观而言的,就是要维护雪域高原的神圣和圣洁。雪域高原是佛化土地,它生长的万物都是圣化的。任何破坏山地、污染湖泊、砍伐树木和损坏草地的行为,都受到因果报应和惩罚。

    在生态哲学与生态伦理的指导下,藏区实行的是与自然生态相适应的生产方式。藏区畜牧保持着生态多样性。每家总是饲养有绵羊、牦牛、马、狗和少量山羊,他们认为,品种少,不利于动物生长。藏民们总会为野生动物留出草地。对于野生食肉动物,也从不主动侵扰。他们说,草生长好的年份狼不吃羊。

    生产生活方式的选择,也反映了人们的价值观。禁杀护生的伦理原则背后,藏传佛教以超越生死为其核心价值取向,也就是“普度众生”、“同归极乐”。

    面对人生苦难的轮回,藏民的价值指向不在此岸,而在彼岸;生命的目的不是为了享乐此生,而是为了超越生死。在这种价值指引下,人与自然不是对立的,人对自然发自内心的只有热爱与敬重。他们耻于向自然过多的敛取,与现代文明极力推崇的以经济为主的财富发展观格格不入;他们不求名利,却以“普度众生”为旨归。在这种价值感召下,人与其他生命不是对抗的,是一体相怜的。人们爱护生命,爱护和平,律己敛欲,少有名利之争,罕有得失之怨,只有彼此间的包容、关爱和对彼岸世界的向往,与主流文明视为天经地义的竞争律相去甚远。他们不重视得失,却奉“同归极乐”为圭臬。

    必须指出,西藏宗教文化不可能是完美的:它长期包容着对农奴的经济剥削与人身奴役(各种徭役、赋税、租税和高利贷使得许多人沦为农奴或逃亡);它对社会财富与资源消耗过度(与牧民简陋的帐篷相比映的,临山而建的金碧辉煌的寺院“曾多达三千多座,平均每260人就建有一座庙宇”。)

    综上所述,藏传佛教反对自然生态破坏、轻视物质发展、重视人文和谐,是一种与世界主流文化相异的生态文化模式。在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的时代,它对人类当前的发展观与和谐观具有不可忽视的启示意义。

    主流文明津津乐道的是人本主义价值取向。西方自文艺复兴以后,将“我思故我在”的“我”(近代西方哲学鼻祖笛卡儿的基本假设)和“经验的自我”(康德哲学的基本假设)认作是真正的“自我”,视“自我”的发展为天经地义的头等大事,将生物界自私与竞争原则滥用于人类领域,将人类与大自然对立,使人类个体之间、群体之间相互敌视。

    在自私竞争的原则下,资本主义文化将“人本”管窥为“我本”,将“我本”窄化为“欲本”;将“欲本”异化为“物本”,从而将“人的发展”异化为“财富的发展”。为了追逐资本这个“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马克思语),人类的欲望在这个蓝色星球上前所未有地膨胀起来。对自然无休止的开发,导致资源枯竭,导致人类的争斗、战争和生态破坏。考古学家指出,历史上玛雅文明、两河流域文明、楼兰文明等曾经辉煌一时,都因生态破坏而消失。

    当人类面临的生态问题越来越严重的时候,藏传佛教的生态哲学不啻是一种智者的警醒。

    和谐是事物的本质属性,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社会的和谐,是人类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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