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乘十四根本堕罪忏悔颂
梵文:班扎儿 亚那 莫拉 巴德
汉译:金刚乘之根本戒
顶礼大圣文殊童子!
诸法清净即上师,莲花足前作顶礼。
十四根本之罪堕,如续所授作忏悔。
总之金刚持明尊,皆云依师获悉地。
若于上师作诽谤,此乃罪堕第一条,触犯一条作忏悔。
违背善逝之教言,此乃罪堕第二条,触犯二条作忏悔。
嫉恨金刚诸道友,此乃罪堕第三条,触犯三条作忏悔。
若于有情舍慈心,此乃四条诸佛曰,触犯四条作忏悔。
诸法根本菩提心,舍其即为第五条,触犯五条作忏悔。
诽谤自他之宗派,此乃罪堕第六条,触犯六条作忏悔。
于诸未熟凡庸前,若传密法违七条,触犯七条作忏悔。
五蕴五佛之本体,毁损自身为八条,触犯八条作忏悔。
自性清净一切法,若生疑惑为九条,触犯九条作忏悔。
若于十恶怨敌者,恒作慈愍为十条,触犯十条作忏悔。
超离名言等诸法,分别思量十一条,触犯十一作忏悔。
侮辱具信之有情,此乃罪堕十二条,触犯十二作忏悔。
不依受用誓言物,此乃罪堕十三条,触犯十三作忏悔。
智慧自性即女性,若作讥毁十四条,触犯十四作忏悔。
舍离此等密咒师,定能获得诸悉地。
倘若违犯三昧耶,即成邪魔之摄受,
现受种种剧痛苦,未来堕入地狱道。
故应断除傲慢心,且识自心无迷乱。
平等住之上师尊,所具资财敬供奉。
初由妙圣三皈依,菩提心等诸律仪,
倘若于己具利益,咒师应依并修习。
此乃阿奢黎阿巴列著述也。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