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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钵舍那讲记 第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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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2003年2月26日

宗大师曾经在《三主要道》当中有讲到一个偈颂,「现象缘起真实不虚妄,性空不执远离诸承许,若时见此二理各别现,仍未通达能仁深密意。」首先看到这个偈颂当中的第一句,「现象缘起真实不虚妄」,「现象」就是我们能够感受到,能够看到的一切万事万物。这个现象当中,它的涵盖面是非常的广,这当中已经包含了色声香味触法。比如以色法而言,色法又可以分为各式各样不同的颜色,以及不同的形状等等。所以这当中所谓的现象,就是指着世俗谛这一类的法,它跟胜义谛的这一类法比较起来,胜义谛「唯有自性空」才能办法安立胜义腣,但是世俗谛是一切的万事万法都能够包含在这个当中的。这当中就有讲述到了现象以及缘起,这一切的万事万法当中,比如以有为法来说,有为法它要形成是必须要观待因缘才有办法安立的。也就是你透由什么样的因缘,将来就会感得什么样的果报。比如大家都知道,行善能够得到善果,造恶将来会感得恶果,这种因果的道理是真实不虚的。所以刚开始必须要先了解到,我们能够感受到,我们能够看到的这一切,它都是存在的;不管是有为法,或者是无为法,这一切都是透由缘起才能够成立。所以当你没有办法认识到这一点时,你就会提出,如同过去的西藏论师他们所提出的观点,他们会认为我们现今能够看到外界的万事万法,最主要是透由内心意识错乱的缘故而显现的,而实际上外境,也就是这一切的法是不存在的。如果你有这样的见解,你就没有办法安立何谓解脱,以及何谓佛果,甚至在这个当下,你已经是堕入了断边。因此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到,一切的万事万法都是透由缘起而生,并且这个道理是真实不虚妄的。

接下来第二句「性空不执远离诸承许」,虽然我们能够看见外在的一切事物,但是外在这一切事物的本质,是不是就如同我们所看到的一般?实际上并不是。我们都知道外境它的本质是自性空的,但是当我们的心在执着境界,或者是缘着任何的境界时,内心所现起的并不是自性空,而是自性有。比如以瓶子而言,当我们的心在执着瓶子时,我们的心是处在什么样的状态?这个时候我们自己可以仔细的检查一下。所谓的瓶子它要形成,必须要透由许多的因缘才有办法安立。并且为什么我们在缘着这个境界时,会有瓶子的感受生起,会觉得那个东西就是瓶子,这种力量是来自于哪里的?如果这种力量完全只是在境界之上的话,那一个不了解瓶子名相的人,看到这个东西的当下,应该也能够现起这是瓶子的心,但是实际上并不能,这就表示,这个瓶子要安立出来,是必须要「观待心」才能够安立的。它不仅仅是透由因缘而产生,最主要它是透由我们的心,尤其是「分别心」才有办法去安立。如果它不用观待分别心去安立它,它就能够形成的话,那任何的一个众生看到它,都应该能够现起同样的心识,但是却不能。所以从这当中,我们会发现到,瓶子它本身透由因缘而生时,这个时候透由人在这个物品之上,我们会做一种命名,而命名「它叫瓶子或叫柱子」。也就是透由这种命名的力量,之后我们再看到这种境界时,就会现起瓶子的心。可见它能够成为瓶子的这一点,并不是从它那个方位而显现出来的,而是透由我们的心去安立它。所以这当中讲到了「性空不执远离诸承许」,我们必须要远离眼前所见到的这一切的现象。虽然这一切是存在的,但是在见到的当下,我们见到的那一面却是「有自性」的,所以我们必须要远离这种承许方式。

「若时见此二理各别现」如果我们在破自性有的当下,没有办法安立诸法,比如在破除有自性的瓶子时,没有办法安立瓶子;或者是安立瓶子时,没有办法破除有自性的这一点的话,这个时候就表示,我们还没有通达佛陀最深的密意。因为实际上缘起就是性空,性空就是缘起,缘起跟性空是必须要同时现起、同时成立的。所以在安立缘起时,没有办法安立性空,安立性空会破坏缘起的话,实际上是没有办法真正的通达佛陀的密意。尤其是以自续派的这些论师而言,当他们在破除有自性时,他们是没有办法安立缘起的;如果要安立缘起的当下,他们是没有办法破除有自性的这一点,也就是在安立世俗法的当下,他们会认为所有的世俗法都是有自性的。实际上这跟我们的内心当中,执着境界的方式是一模一样的。虽然我们都会说诸法无自性,它不是自方成立,它也没有自性,但是当我们的心在缘着境界时,就犹如同自续派的论师,他们所提出的观点。当你在安立瓶子时,会觉得瓶子它就是有自性的,纵使嘴巴上面说无自性,但是你的心就是执着有自性。透由检视,然后慢慢的能够破除有自性的这一点时,你就会发现到,瓶子找不到的。所以我们内心执着境界的方式,就如同是自续派的这些论师所提出来的观点。因此宗大师在之后又讲了一个偈颂,就是讲到了「空与缘起同起非更迭」的这个偈颂。这个偈颂最主要是谈到,今天在修学中观正见时,空以及缘起这两点是必须要同时能够安立的。在安立自性空的当下,必须在自性空之上也要能够安立缘起,在安立缘起的同时是要能够破除有自性的这一点。如果这两点能够在同一物之上,同时呈现出来的话,才表示你能够真正的通达中观正见。

之前我们有谈到,当安立了自性空时,没有办法安立缘起,在安立缘起的当下,没有办法破除自性的这一点,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没有办法认清「所破」。也就是在破自性的当下,所要破的自性为何?我们没有办法掌握这个重点。所以在破了粗分的所破时,会残留细分的所破,而堕入了常边;如果过分的破了所破,反而会堕入断边。所以宗大师为什么要在《毗钵舍那》当中,以各式各样的方式来讲述所破,是有它的原因的。宗大师在其它的论著里,比如以《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或者是《入中论善显密义疏》,这几本论著当中也有谈到所破的这个部分,但是并没有像《毗钵舍那》这么的清楚。因此在《毗钵舍那》里,透由各种的方式,比如他宗在认识所破的时候,可能会有「太狭」或者是「太过」的种种过失,宗大师就是透由不同的正理来破斥。因此刚开始,如果你想要对空正见,或者是空性的法门留下深刻的习气,就是留下好习气的话,刚开始必须从这一点下手。就是你必须要认识到,在证得空性时,它所要破的所破为何?因此在认识所破时,必须要观察内心是如何执着境界的?这并不是观察一天,或者是二天,就能够马上生起定解,这个可能是要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的时间。要不断的去观察,当你的心在执着境界时,是什么样的方式在执着境的?所谓的自性成立,或者是自方成立,在你内心现起时,是展现出什么样的形相?你必须要能够清楚的了解。当你能够对这一点生起定解,再来修学中观正见,或者是《毗钵舍那》的这个法门,对你才会有真正的帮助。

之前在上课的时候有谈到,中观自续派的这些论师,他们承许的方式,跟过去西藏的这些论师们,他们所承许的方式并不相同。以自续派的论师而言,他们承许,诸法是有自性,而且是自方成立的。如果没有办法安立诸法有自性,它是自方成立的话,万事万法都没有办法安立,但是实际上它已经是破得太过了,也就是破除了自性成立,它会间接,甚至会直接的破除缘起法等等的世俗法。以过去西藏的论师,他们跟自续派的论师,所不同的论点就是,诸法并不是自性成立,也不是自方成立,甚至他们会觉得在这个当下,会认定诸法是不存在的。我们的内心当中,所现起的这一切景像,只不过是错乱的意识所显现罢了。这当中就有谈到,尤其是没有办法证得空性的行者,他们才需要懂得业果的道理,以及所有的缘起法。至于懂得空性的内涵,甚至已经通达空性的人而言,在他的心识里是没有所谓的业果,以及万事万法的呈现,这一切会呈现出来,都是透由错乱的意识而显现的。但是实际上这种论点,是相当荒谬的一种论点。如果一切的外境,都是透由错乱的意识而显现的话,那佛果怎么去安立?难道说你所谈的佛果,它也是透由错乱的意识而产生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佛果就不是这么珍贵了,因为它也是透由错乱的意识而显现罢了,它并不是真实的。所以当提出这样的问难时,不知道过去的西藏论师,他们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作回答。因为在破除有境的当下,他们是很难安立境界的存在,所谓的「有境」就是心,或者是补特伽罗,我们称之为有境。所以在破除有境的当下,它要安立境界,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但是实际上他们所提出的论点当中,有很多的地方都是相违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到,自续派的论师,他们所提出的观点,跟过去西藏的论师所提出的观点,是有稍许不同的。

因此不管是在自续派,或者是过去西藏的这些论师,他们所讲述的论点,我们都可以知道,如果在这样的宗派当中,他们会承许有情跟佛之间的差别。如果有情他是有自性,佛陀应该也是有自性的才对,相同的道理,要是有情他是无自性,佛陀也应该是无自性的。如果在安立有情是无自性,就认定有情是不存在的话,那相同道理,佛陀他也是无自性的,难道佛也是不存在的吗?如果佛不存在的话,为什么你要修学这种道次第?所以到最后就没有所谓真正的解脱,以及真正的佛果,实际上这是一种相当危险的论点。所以到最后我们会推论到,如果你没有办法承许有自性,也就是以自续派,或者是西藏的论师而言,如果他没有办法承许有自性的这一点,他会认为外境一切都是不存在,不管是有情或者是佛陀,这一切都是虚幻的。甚至到最后他会认为,其实意识,也就是心识它本身,也是虚幻不真实的。如果意识是不存在的,你怎么能够知道有情跟佛也是不存在的呢?既然你没有意识的话,你怎么能够了解这一点呢?所以以他们的这种方式去作推论的话,实际上这种推论的方式里,是有很多的相违点。

因此宗大师,他也有特别提到,如果在修学中观正见时,要是你没有办法承许中观应成派的论点,也就是在破除细分的所破当下,没有办法安立因果的话,这个时候你应该退一步,以修学中观自续派所讲述的空性为主。因为在中观自续派当中,他们并不强调细分的所破,也就是他们是承许自方成立以及自性成立的。所以当你在破除细分所破时,要是没有办法安立因果的话,这个时候你应该退一步,应该是以在自方成立、或者是自性成立之上,来寻求空性的内涵。最重要的是,在这个当下,你是不能够破除因果的道理,因果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如果你连自续派都没有办法认同的话,这个时候,你还是可以退一步,以修学唯识所提出的论点为主。因为众生的根器不同,所以并不是每一个人刚开始修学空性的法门,都可以修学中观应成的论点。

也因此佛陀他在宣说佛法时,讲到空性的法门,会以各式各样不同的方式来作讲述。比如对于上根的弟子而言,他会讲述中观应成的论点;如果他的根器比较差的话,会依次的为他们宣说中观自续派,甚到唯识派的空性论。因此如果你觉得自己本身在安立无自性时,没有办法安立因果的时候,这个时候你应该是退一步,以修学中观自续派,甚至以修学唯识的空性论为主。要不然,你刚开始就以应成为出发点,在破除细分所破时,可能就会堕入断边,这是相当危险的一件事。

接下来是看到《毗钵舍那》的第420页,第三个科判「诸中观师如何答复」。之前的科判就是有讲到,自续派以下的这些论师,他们会提出种种的问难。他们会认为诸法要是无自性的话,就没有安立诸法,而以这样的一种方式而来寻问中观的应成论师。这个时候中观的应成论师,他们应该用何种方式来回答呢?在这个科判当中可以看到。因此我们看到第三个科判「诸中观师如何答复」。「若诸法自性空,生死涅槃所有因果不可安立」,第一句话就是他宗,也就是自续以下的论师,他们所提出的论点。他会认为你要是安立诸法无自性,或者是自性空的话,生死涅槃所有因果不可安立,在自性空之上你怎么去安立生死涅槃,以及一切的因果道理呢?「龙猛菩萨谓此诤论是中观师破他之过,今向自掷」,对于中观自续派的论师,他们所提出的论点,龙树菩萨他本身是认为,中观应成的论师在破他时所提出的过失,反而被自续派的这些论师,反过来掷成是应成派的过失。因为当中观应成的论师,在破他的时候所提出的观点,是有谈到「有自性就无法安立因果」的内涵。今天即将提出的这个过失,自续派的论师们,反而反过来掷出应成的过失。他会认为没有自性的话,你怎么能够安立因果?所以「应遮回耳」,但实际上真正的问题,是出在自续派的这些论师身上。

就犹如同,中论二十四品云:「汝将自诸过,欲转为我过;这个时候中观应成的论师就谈到,你将自己所拥有的这些过失掷向了我,并且在这个当下,你已经忘了你自己本身是有这些过失的。所以就谈到了,汝将自诸过,欲转为我过;如现乘马上,而自忘其马。因此你不仅仅将自己本身的过失掷向了我,并且忘了自己本身有过失的这一点,就如同是你已经骑在马上,却忘了自己在骑的那一匹马。比如我们骑在马上,不可能骑马的这个人,他会数其它的马到底有没有到齐,但是他在数的当下,他怎么数就是少一只,因为他已经忘记他自己本身已经骑在马上,所以怎么数都是会少一只。就如同这个例子,若有见诸法,是由自性有;要是如同你所承许的,诸法要是自性有的话,「若有见诸法,是由自性有」,就是如同你所承许,如同自续以下的这些论师所承许的,诸法要是自性有的话,则汝见诸法,皆无有因缘。」既然它是自性有,则不需要观待他者即能形成,就是不需要观待其它的因缘,不需要观待其它的缘起,它就有办法形成啊!如果是这样的话,因缘就没有办法安立了。又讲到说,又云:「若此不皆空,应无生无灭,诸法的本质要是不是自性空的话,就没有办法安立生灭,则四圣谛等,于汝应皆无。」要是你没有办法安立生灭的话,苦集灭道等四谛皆无法安立,这是中观应成对于中观自续所提出的反驳,也是他的回答。

故谓若无自性余更何有者,显然未分苗无自性与苗全无二者差别,因此他宗在宣说无自性时「一切法皆不存在」这一句,「故谓若无自性,余更何有者」,这句话是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也就是他宗所提出的论点。他会认为诸法要是无自性,那一切法皆不存在。他为什么会讲这句话呢?宗大师有做解释,「显然未分苗无自性与苗全无二者差别」,他会讲这一句话很显然的是表示,他并没有区分苗「无自性」以及苗「不存在」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实际上苗无自性的,跟苗不存在是有区别的,但是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论师,没有办法分辨,苗无自性以及苗不存在这两者之间的差别。亦未能分苗有自性与苗芽有。相同的道理,他也没有办法分别苗有自性,与苗存在这两者的不同。他认为只要苗是存在,在这个当下存在的苗,它就是有自性的。故谓若有必有自性,若无自性则谓断无。因此他就会认为,这一法要是能够安立,或者是有的话,它就一定是自性有;如果是无自性的话,则断定为无。

接下来会看到很多「则谓断无」的这个名辞。不知道这个名辞是不是用得很恰当,但是实际上它就是要表示,如果没有自性的话,它就是所谓的「无」的意思,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用「断无」的这个字来形容。因为在后面很多的字句当中,所谓的「断无」可能有一些人会误解,会变成「断无」就是「有」的意思。实际上《毗钵舍那》当中,翻译成「断无」的这两个字,它是代表「无」的意思。因此这些论师,他就是没有办法分别「有自性」跟「有」的区别,以及「无自性」跟「无」的区别。所以他会认为只要是「有」就是有自性,只要是无自性就是「无」。若非尔者,何故说破自性正理,能破于有及生灭等。如果不是「有无」跟「自性有无」之间,你无法作区分的话,那为什么要说破除自性的正理,能够破除生灭以及有呢?你会认为,破除自性的正理,能够破除生灭以及缘起,最主要的就是你没有办法区分「有无」以及「自性有无」之间的差别。如是若时许有苗等,尔时便说有自性苗,若全无性说断无者,定堕二边,与实事师全无差别。因此你在承许有苗芽的时候,你就会说苗芽它是有自性的;承许无自性时,你就会认定,苗芽它是完全不存在的。但是这种见解,毫无疑惑的,一定会让你堕入常、断二边,并且你所提出来的见解,是与中观自续以下的论师所提出来的论点,没有任何的差别。

四百论释云:这个时候宗大师,他引了月称菩萨所造的四百论释云,这当中就是谈到了,「如实事师,若时说有诸法,尔时即说是有自性;自续派以下的实事师,也就是这些论师们他们会谈到,如果诸法要安立时,则「尔时即说是有自性」这个时候就必须要承许它是有自性的;若时无自性,尔时便说诸法一切永无,相同的如果诸法是无自性的话,则没有办法安立诸法,等同免角,在原文是讲到等同「驴角」,就是驴子的角,驴子实际上是没有角,它是跟兔子一样的。但是在翻译成中文的时候,是把它翻成兔子,所以等同兔角。如果诸法是无自性,诸法就没有办法安立,就犹如同是兔子头上的角一般,或者是如驴子头上的角一般。未出二边,故此所乐一切难成。」因此要是你有这种见解,你在安立「有」的当下,就必须要安立「自性有」,在安立「无自性」的当下,就要安立「无」的话,是没有办法跳出常、断二边的。「故此所乐一切难成」因此在你没有办法跳出常断二边之前,你想要获得真正的中观正见,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因此从《四百论》的这本论著当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月称菩萨他以很清楚的方式,把「有自性」跟「有」区分出来,把「无自性」跟「无」区分开来。

因此西藏的这些论师,他们在看到月称菩萨的论典时,他们并不承许,月称菩萨的论点,是真正具量的。因为月称菩萨他把「有」跟「有自性」已经区分了,把「无」跟「无自性」区分时,这对西藏的论师所提出的论点,是有违害的。因此他们就会认为,月称菩萨所阐释的论点,并不是龙树菩萨所阐释的真正的中观密意,他们是排斥月称菩萨所提出来的这一切论点。

宗大师在引了《四百论》的这段话之后,接下来宗大师就做了结论。乃至未解月称论师所分,有无自性,与有无法四者差别,定堕二边,不能通达中观深义。这段话就是谈到了,在还未了解月称论师对于「有、无自性」,以及「有、无」这四法之间所做的区分之前,是一定会堕入常断二边,而没有办法通达中观的密意。因此我们必须要区分这四法,诸法是「有」,但并不是「有自性」,诸法「无自性」但并非「全无」。所以实际上「有」跟「有自性」,「无自性」以及「无」,这四法是有差别的。因为过去的这些论师,他们没有办法区分这四者的缘故,所以当他在安立「有」的当下,就会认为诸法是「自性有」而堕入了常边;如果安立诸法是「无自性」时,就会认为诸法是「不存在的」而堕入了断边。因此就如同我们上一堂课有讲到的,月称菩萨在他的论著当中,以很清楚的方式,将「有、无」,以及「自性有、无」这四者作了区分。因此过去西藏的这些论师,看到了月称菩萨所造了论典之后,他们会认为这个论点,并没有办法真正的阐释龙树菩萨的密意,而推翻了月称菩萨所提出的观点。为什么没有办法分辨这四者,就会堕入断边以及常边,而没有办法通达中观深义呢?

谓以若无自性则全无法,于性空之空,全无安立因果之处,故堕断边。堕入断边的原因就是有谈到,要是诸法是无自性的话,则一切法皆不存在,并且在性空之上,是完全的没有办法安立因果,因此而堕入了断边。若许有法必许有性,则不能立因果如幻,实无自性现似有性,故堕常边。相同的道理,如果承许一法是「有」的当下,也必须要承许此法为「自性有」。如果承许诸法为「自性有」的话,那诸法它的本质就不像是幻化一般,而堕入了常边。这边特别有将因果的法则,比如成是「幻化」。所谓的「幻化」或者是「幻影」,就是,以它的本质而言,它并不是如此的真实,但是当我们人在看到幻影时,会觉得它的那个境界就是相当的真实。相同的道理,诸法是「无自性」时,人在缘着这些境界时,会觉得诸法是「有自性」的,所以把因果跟幻影做了同样的譬喻。「实无自性现似有性」实际上它的本质是无自性的,但是在我们的内心当中显现时,会显现出有自性的这一分,所以因果就犹如同是幻化。如果你在承许「有」的当下,也承许「有自性」的话,那你怎么能够说因果它就犹如同是幻影呢?因此在此同时,你就是堕入了常边。若达一切法,本无自性如微尘许,不堕有边。要是能够通达一切的法在刚开始的时候,就没有任何的「自性」的话,就能够藉此而不堕入常边,也就是有边。如是则于苗等诸法,非由作用空而为无事,有力能作各各所作,引决定智,远离无边。同样的,对于苗芽等诸法,在诠释无自性或者是自性空时,并不是在谈论:它是没有作用的空,或者是它是不存在的空法。这当中所谓的空,并不是「无事」的这种空。所谓的「无事」就是没有办法作用的,我们称之为无事。因此苗芽它是无自性或者是自性空的这一点,并不是「无事」的这一点来诠释的。因为它本身拥有种种的能力,比如它有生果的种种能力,因此如果我们能够对于这一点生起定解的话,就能够藉此而远离了无边,也就是所谓的断边。

月称菩萨不仅在《四百论》的释论当中,有分别「有、无」以及「自性有、无」这四法的差别,并且在接下来的《明显句论》当中,也清楚的辨别了「无」与「无自性」,甚至「有」以及「有自性」这四者的差别。接下来我们就是看到《显句论》,这跟之前所看到的《明显句论》,是同样的一本论著。之前的翻译是翻成《明显句论》,这个地方是以《显句论》来作解释表示。显句论中亦明了辨别无与无自性,在《显句论》当中,也清楚的辨别了「无」以及「无自性」的差别。如云:「若汝立诸法皆无自性,如世尊说自所作业自受异熟,则彼一切皆为汝破,诽谤因果,故汝即是无见之主。」从「如云」一直到「无见之主」,这一段话是他宗所提出来的论点。他宗就是讲到了,「若汝立诸法皆无自性」要是你安立诸法是无自性的话,「如世尊说」就如同世尊所说的,「自所作业自受异熟」对于自己所造下的业,自己必须去承受此异熟果,「则彼一切皆为汝破」但是你要是承许诸法是「无自性」的话,这一切的因果皆会被你所破坏,「诽谤因果,故汝即是无见之主」那你等于是在诽谤因果,因此你是持「无所有见」最主要的一个人。这当中的「无见之主」就是诽谤因果的人,我们称之为无见之主;或者是持着无所有见的这个人,我们称为无见之主,简称为无见者。这一段话是他宗对于应成所提出来的一个论点。

接下来应成的论师们就回答,答曰:「我非无见,我是破除有无二边,光显能往般涅槃城无二之道。这个时候中观应成的论师就作了回答,他就讲到,我并不是持着无所有见的人,我是破除了有、无二边,就是破除了「有自性」以及「完全无」的这二边,而走在能够通往解脱城的无二之道上,我亦非说断无诸业作者果等。」并且又回答到,我也不说无业果、无造业者以及无果报等等的内涵。若尔云何?这个时候他宗就提到,如果你不是这样说的话,你是怎么说的呢?谓善安立彼无自性。应成的论师又回答到,其实我是在安立诸法是无自性的,不管是业果,或者是造业者,或者是果报,我只不过是在安立它们都是无自性罢了,并没有否认,也并没有破坏因果的内涵。接下来他宗又提到,若无自性,能作、所作不应理故,过失仍在。不管你是承许它是不存在的,或是你承许它是无自性的,其实它都是相同的内涵。如果诸法无自性的话,能作、所作一切的诸法皆没有办法安立,因此之前的过失还是存在的。下面就是自宗,也就是应成的论师又作了回答,此过非有,唯有自性不见作用故,唯无自性见有作用故。」自宗他就回答,实际上你之前所提出来的过失,对于我而言并没有任何的伤害。因为「唯有自性不见作用故」,实际上有自性,反而没有办法看见诸法是有作用的。因为既然这一法它是有自性,就表示它是不需要观待他者,你怎么可以说,这一法是有作用的呢?「唯无自性见有作用故」反而是在无自性时,才有办法安立有因果以及缘起的内涵。因为所谓的无自性,或者是自性空,它所空的就是要断除「它是不需要观待他者」的这一点。因此既然这一法它是有,「它是要观待他者」才能够成立的话,就代表它是有作用的。因此能作、所作是必须要安立在「无自性」之上,而不是安立在「有自性」之上。这一段话是自宗的应成论师他们所作的回答。

接下来宗大师又做了一段解释就讲到,此实事师谓若无自性,以破自性理,即破从业生诸异熟,这当中就是「以破自性理,」旁边的逗点应该是打在「若无自性」的自性旁边。就是「此实事师」在此自续以下的论师他们会认为,要是诸法无自性的话,「以破自性理,即破从业生诸异熟」,要是诸法它没有自性的话,这个时候破除自性的正理,它不仅仅能够破除自性,在破除自性时也能够「破从业生诸异熟」,就是破除了因果的这种观点。与许破自性理破因果者,所许无别。之前的这种观点,跟过去西藏的论师,他们所承许的「破除自性的正理是能够破因果的」,这两种观点是相同的。所以在这个地方,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就是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他们认为「诸法要是无自性,破除自性的正理,它也能够破除业果」的第一种观点,以及过去的西藏论师,刚开始他们就承许「破除自性的正理,是能够破除因果的」。这两种论点,实际上他们是相同的内涵。若破因果即成断见之主,虽中观师与实事师共同许可,破坏了因果它即会成为断见者的这一点,它是中观师,也就是中观应成的论师,以及自续派以下的实事师,他们所共同承许的。破坏了因果,它即会成为断见者的这一点,虽然是中观的应成论师,以及自续派的实事师,他们所共同承许的。然中观师自不许为破除因果,而实事师觉破自性,亦定破因果,故说中观师为断无者或断见者。虽然破坏了因果,它会变成断见者的这一点,是中观应成以及自续的论师,他们所共同承许的。但是中观应成的论师,他自己并不承许无因果,「然中观师自不许为破除因果」,就是中观应成的论师,他自己本身并不承许无因果。「而实事师觉破自性,亦定破因果」,但是从自续派的角度而言,他会认为只要破了自性就会破因果,所以以自续派的角度而言,他会认为应成的论师,在破除自性的当下,也破了缘起以及因果,「故说中观师为断无者或断见者」,因此他们会认为中观应成的这些论师,是所谓的无见者,或者是持断见者。

藏地自许中观师者多许破自性理能破因果,顺实事师,藏地自认为是中观论师的人,大部分都会承许,破除自性的正理,是能够破除因果的。他们的这种承许方式,是与自续派的论师所做的承许是相同的。不同的地方是在于,反说以正理破坏因果是中观宗,而起胜解。藏地的论师他们会认为,破除自性的正理,会破除因果,这个论点是与自续派的论师是相同的。不同的地方是他们会认为藉由破除自性的正理,而破坏了因果的这个观点,是中观应成派的观点,而且认为这样的论点,是相当殊胜的见解。但是这一点中观自续派的论师,他们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诸法是「有自性」的,如果诸法是无自性的话,那破除自性的正理,是能够破除因果,但这一点并不是中观正见,中观正见是必须要建立在「有自性」之上的。但是西藏的论师他们是认为,藉由正理来破除自性时,也能够破除因果,所以破除自性以及破除因果的这一点,是中观应成的正见。所以西藏的论师以及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他们的承许在这个地方,稍稍的会有一些不同。因此宗大师也在论典当中有讲到,实际上过去在印度,不管是内道的佛教徒,或者是外道的行者,他们并不承许诸法不成立的这一点,他们都是安立诸法是存在、是成立的。但是到了西藏之后,西藏的论师们,他们会认为藉由破除「自性」的正理,也能够破除「因果」,所以诸法是「不成立」的。所以在这个地方,自续以下的论师,跟西藏的论师,他们的论点会稍稍的有一些不同。

又答诤云:「我非无见,是破有无二边显解脱道。」余文即明破有无理。这就是之前在《明显句论》当中,所作的对答,这句话是自宗回答的。对于他宗所提出来的第一个问题,自宗是回答「我非无见,是破有无二边显解脱道」,这跟之前的第四行下面,答曰:「我非无见,我是破除有无二边,光显能往般涅槃城无二之道」,是相同的意思。在这边宗大师是将这一段话简化了,就讲述到:我非无见者,而是要破除有无二边,清楚的指出解脱之道。「余文即明破有无理」,在剩余的文章当中,很清楚的藉由各种不同的方式,来破除有边以及无边种种的道理。其中说云:「我等非说无业果等。」是除无边;是如何的来破除有无二边的呢?在第二个回答当中,也就是「我亦非说断无诸业作者果等」,接下来的回答,宗大师就是将它简化成「我等非说无业果等」,藉由这种方式来断除无边。谓若许无业果等,则成无见者,然我不许尔。「我等非说无业果等」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承许无业果,就会成为无见者,但是我本身并不承许无业果啊!这时候应成的论师他们就做了回答。其次问云:他宗就问到,既然你不是承许无业果,那你所空的,又是空在什么地方呢?其次问云:「若尔云何?」他宗就问到,那你是承许什么样的法?答云:这是第三个回答,「安立或许彼业果等全无自性。」这就是跟原文的,第五行下面这个地方「未善安立彼无自性」这个意思是相同的。这个时候中观应成的论师就答到:我是要安立、或者是承许业果,以及一切的诸法是完全没有自性的,藉由这种方式,是遣有边,来断除有边。

次云:「若无自性能作、所作不应理故过失仍在。」这个时候,虽然应成的论师,已经做了解释,但是自续以下的论师,他们又做了一个问难讲到:如果没有自性的话,在无自性之上能作、所作是没有办法安立的。所以不管你是承许无、或者是无自性,实际上之前的过失还是存在的,也就是你没有办法安立因果。这一段话是实事师所提出来的,是实事师诤云:「汝虽说云,非是无见是说无自性,然前设过,若无自性因果不成,尚未能断。」这一段话的意思就是讲到,虽然你,也就是指着应成的论师讲到说,你说你并不是无见者,而是讲到了无自性的内涵,但是这跟你之前所产生的过失是相同的。因为在无自性之上,因果也是没有办法安立,因此之前我所提出来的这种过失,你是没有办法避免的。以于彼宗无自性与无,二无差别,故如是诤。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他们会提出这样的论点,是因为在他的宗义当中,无自性与无这两点,他是没有办法区分的,所以他会提出这种问难。次答彼云:接下来自宗就作了回答,「因生果等,能作、所作于有自性不可成立,唯于无性彼等乃成。」这就跟原文当中的「此过非有,唯有自性不见作用故,唯无自性见有作用故」,这个意思是相同的。这个时候应成派,也就是自宗,他就回答:因为诸法它有生果,甚至它有能作、所作等等的作用,「于有自性不可成立」不管是因果,或者是能作、所作,这一切在有自性之上,是没有办法安立的。「唯于无性彼等乃成」,相反的这一切是必须要安立在无自性之上,它才有办法形成。这一句话,是应成的论师他们所作的回答。

接下来看到,四百论释云:「我非说无事,是说缘起故。这个时候自宗提出了论点讲到:我并不承许诸法是不存在的,而是说到了缘起的内涵。实际上透由缘起来证成自性空的这种方式,是最有力的方式,因此我们又称缘起之理,为证成自性空所有正理当中的「正理之王」。其它的正理,虽然也能够直接、或者是间接的破除有自性,但是在破除的当下,通常都只能够破除有边,或者是破除无边,它没有办法藉由同样的一个正理,来破除有、无二边,但是缘起的正理就不相同。透由缘起的正理来证成无自性时,它不仅仅能够破除有边,也能够破除无边,所以缘起之理又称之为正理之王,就是这个原因。因此在这当中的第一句话,「我非说无事,是说缘起故」,就是希望藉由缘起的这个正理,在这个当下承许无自性时,不仅能够藉由缘起来破除有边,也希望藉由它来破除无边。是如何的破除呢?汝说有事耶?他宗就谈到:你承不承许有自性呢?「有事耶」就是讲到了你是不是承许有自性呢?自宗就回答,非唯说缘起故。我并不是承许有自性,我是承许「缘起」的。所以他就是藉由缘起来破常边,因为缘起的缘故,所以是无自性,因此来破除了常边。

藉由这种方式,我们可以了解到,尊者他在讲课时,都会讲到,佛陀的教法以「见、行」这两个角度而言,见称之为缘起见,而行这一方面是谈到了无害行。今天在讲述见解的当下,为什么不称之为「无自性见」?要称之为「缘起见」?这是有很深的内涵在的。因为透由了解缘起,不仅能够证成是无自性,并且在此同时,也能够断除有边以及无边。所以法王特别称佛法的中观正见为缘起见,是有很深的内涵的。今天在这个当中,也是藉由缘起的缘故,来破除有无二边。所以他宗在谈到,你是不是承许有自性的当下,自宗就回答:我并不是承许有自性,而是承许缘起。

汝何所说?这个时候他宗就讲到:如果你不谈有自性的话,那你又说什么呢?宣说缘起。他宗的角度而言他会认为,既然你不说有自性,那诸法应该就是没有办法安立的。在这个当下,你所宣说的法为何呢?自宗又谈到:宣说缘起。所以第二个缘起,就是破除了断边。因为缘起的缘故,所以我不是堕入断边的。何为缘起义?他宗又问到,既然你是承许缘起,缘起是什么样的内涵?谓无自性义。所谓的「缘起」,就是讲到了「无自性」,它是必须要「观待他者」,所以它并没有真正的自性。并且解释到,即自性无生义,能生性如幻现、阳焰、影像、干闼婆城、化、梦、果义,空、无我义。」这一句话在原文当中,「能生性」跟之后的「果义」这两个字,应该是拼在一起的,就是「能生性的果义」,在这个地方将它分解开来,所以可能在读的时候比较不容易了解它的意思。所以这一段话就是要阐释,何谓无自性?刚开始就谈到了,「即自性无生义」并没有办法有自性的生,所以自性生的这一点是没有办法安立的。诸法要生起的当下,是必须要观待他者的。观待他者的这一点,就犹如同是幻现、或者是阳焰、影像,或者是海市蜃楼、化身、梦境等等。诸法它的本质就犹如同是这一切,不管是幻影、或者是阳焰,看似真实的同时,实际上这一切的本质,并不是那么的真实。所以藉由这个譬喻来讲到,诸法它是无自性。虽然在我们心中显现的当下,是显现出有自性的这一分,但是实际上它就犹如同是幻影一般,它的本质并不是这么的真实,它是无自性的。「能生性果义」虽然它是无自性的,但是它有能生果的特性,就是藉由它能够生出自果,所以这当中所谓的「能生性」跟「果」就是要讲到,虽然诸法是无自性的,但是在无自性之上,诸法它是有生果的能力,这当中的「法」是仅仅在有为法之上。

「空、无我义」无自性它也等于是空,这边的空是讲到了「性空」。不仅如此,所谓的无自性,也就是无我的意思。此显由许缘起,能除有事、无事二边之理。在这一段当中,最主要要表达的内涵,就是藉由缘起的正因,它不仅能够破除有自性的这一边,也能够破除完全无的这一边。所以这当中的「有事」就是讲到了有自性的这一边,「无事」就是讲到了完全无的这一边。所以透由缘起的正理,它能够破除有自性的常边,以及完全无的断边,而证成无自性。

今天早上的那一堂课最后是上到了,第422页的第六行这个地方。「此显由许缘起,能除有事、无事二边之理」,这一句话就是藉由缘起的正理,它能够破除有自性的常边,以及完全无的断边,这两边。藉由缘起是如何破除常断二边的呢?接下来看到以下的正文。此由说缘起义是自性无生,故能除有实事论。这个地方就是讲到,藉由缘起的内涵,能够了解诸法是无自性的。也是因为缘起的缘故,在自性之上并没有办法安立生灭,所以就讲到了「说缘起义是自性无生,故能除有实事论」。藉由缘起的道理,它能够承许诸法是无自性,以此来破除宣说有自性的这种论点,所以就讲到了,破除有实事论。显说能生如幻等果为缘起义,故能除无事论。藉由缘起的内涵,能够了解诸法是如同幻影一般。虽然有生果的能力,但是实际上它的本质就犹如同是幻影般,所以藉此能够破除无事论,也就是远离了断边。言「有事」者,略有二义,谓自性义及作用义。之前藉由缘起的正理,来破除了实事论以及无事论的话,实事论当中的这个「事」,跟无事论当中的这个「事」,它所代表的内涵并不相同。接下来就做了解释,「言有事者」就是实事论这当中的「事」字,跟无事论当中的这个「事」字,「略有二义」实际上来分的话,「事」它大略上有两种的意思,「谓自性义及作用义」,第一种意思它就是有自性的意思,第二种意思是有作用的意思。虽然在字面上都是讲到了「事」,但是实际上「事」当中,可以分为「有自性」的事,以及「能够作用」的事,所以「事」简单的来分,可以分为两大类。实事师之有事,是有自性义;之前藉由缘起能够破除有实事论,这当中所谓的实事师,就是宣说有事的论师。因为实事师这几个字在藏文,直接翻译过来,就是「宣说有事的论师」,我们在这个地方简称为「实事师」。所以宣说有事的论师,他们所宣说的「事」,是「有自性」的意思。因此可以藉由缘起的正理,来破除有自性的常边。无事论之事,是有作用义。相同的,无事论的这个「事」,并不是有自性的意思,而是「有作用」的意思。所以在讲到,诸法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当下,他们所提出来的论点,就是所谓的「无事论」。也可以藉由缘起的内涵,来破除「无事论」而远离断边。因为无事论当中的这个「事」,是「有作用」的意思。除彼二执即破自性,显有因果如幻化故。如果想要破除「实事师」他们所提出来的论点,以及「无事论师」他们所提出来的论点,这个时候必须要能够破除「有自性」的这一分。藉由破除有自性,才能够破除实事论师他们所提出来的论点。并且在破除有自性的当下,「显有因果如幻化故」你必须要了解到,因果它是犹如同幻化一般。所以藉由这样的内涵,来破除无事论师,他们所提出的论点。

又四百论释云:「岂无缘过去境之念耶?这个时候他宗又提出了一个问难,他宗就问到:是不是没有缘着过去已发生的境界所生的「念」呢?「岂无缘过去境之念耶?」这当中的「念」就是我们内心当中的一种念力。他宗就问到:是不是没有缘着过去已经发生过的这些事情,或者是已发生的境界,而生的一种「念」呢?接下来自宗就作了回答,谁云其无?怎么会说是没有的呢?念力是有的。我等非破缘起,如其所有即如是定解。自宗又再做了一种解释讲到:我并不会破坏缘起,我是承许有缘起、有因果的。「如其所有即如是定解」而且事实上「念」它是存在的啊!既然它是存在,为什么我不能够承许它呢?论主已安立云:在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论》当中已经有讲到了,念谓于倒义,唯颠倒而生,故念所缘是过去事。

之前在《四百论》有引龙树菩萨在《中论》所造的这两句话,就是讲到了「念谓于倒义,唯颠倒而生」。接下来在《四百论》的释论当中又做了解释,「故念所缘是过去事」。首先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到,为什么在这个地方,自续的这些中论师,以及应成的这些中论师,他们要讨论是否有「念」的存在呢?因为所谓的念力,或者是念的心,它是必须要缘着熟悉的境界,它所缘的境界是必须之前所了解,而且是相当熟悉的境界。在缘着这个境界时,在不忘的当下,一再去思惟这种境界的心,我们称之为「念」。所以从这当中就能够了解到,「念」它的所缘境,必须是一件过去所熟悉的境界,或者是一件事物,并且在不忘的当下,一再去思惟的这种心,我们称之为「念」,所以首先「故念所缘是过去事」。在探讨「有无念」时,必须要先了解到,「念」它的所缘是「过去」所发生过的事情。若彼有性,其念由缘实有义故,亦可有性。当「念」在缘着过去所发生过的事情时,要是境界它本身是有自性的话,「若彼有性」它所缘的过去世是「有自性」的话,「其念由缘实有义故,亦可有性」,因为「念」它的所缘境本身是有自性的话,缘着有自性的境界所生的「念」,也应该是有自性的,但是并不然。若过去事全无自性,则缘彼念亦应无性,故云颠倒亦善成立。但是实际上「念」它的所缘境,也就是过去所发生的这件事情,它的本质是无自性的,所以这句话就讲到了,「若过去事全无自性,则缘彼念亦应无性」,因此缘着无自性的境界,所发生的念力,它应该也是无自性的。「故云颠倒亦善成立」这个当中所谓的「倒」,就是这样的意思。

言颠倒者,是无自性及缘起义,非是余义。事断无义,非颠倒义。之前在《中论》当中有谈到了,「唯颠倒而生」当中的「颠倒」是什么意思呢?是无自性及缘起义。在无自性之上,是必须要能够安立缘起的内涵才行,所以这当中的颠倒,就是讲到了「是无自性及缘起义,非是余义」,除了无自性以及缘起义之外的意思,是没有办法来解释《中论》当中「颠倒」的这两个字。「事断无义,非颠倒义」,尤其是「无事」或者是「无作用」的意思,更不是《中论》所要讲的「颠倒」的涵义,所以就讲到了「事断无义,非颠倒义」,它只是要诠释「无自性」以及「缘起」的内涵,并不是要强调「无事」或者是「无作用」的涵义。又过去事,非一切种全无所有,是所念故,见彼果故,这当中就谈到,「又过去世,非一切种全无所有」,并不是过去所发生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在这个地方,所谓的「过去世」,在了解过去世之前,必须要先了解过去、现在以及未来这三时。以中观应成派的角度而言,他们是认为,过去、现在以及未来都是没有自性的。因此要安立这三种状态,这三种时间,是必须要「彼此观待」,才有办法安立所谓的过去以及现在。

而实际上来说,过去世是否能够真正的安立,这是有待考虑的事情。为什么呢?因为所谓的过去,就是「已经消失」的意思。过去的这个字在藏文当中,还有另外一个意思,就是它是「已经消失」的意思。所以既然它是已经消失的,怎么可以安立它是一件事物呢?所谓的「事」是必须要是「能作用」的东西,才能够安立成「事」。所以过去世是否能够安立,这是有待考虑的。但是以中观应成派的角度而言,他在安立所谓的过去世时,是以「现今」来作观待。也就是这一件事物跟现今来作比较的话,要是现在之前所发生过的事,我们就可以安立成是所谓的过去世。这个地方是所谓过去世它的意思,但是实际上能否安立过去世这个名词,是有待考虑的。所以在这个地方,我们就是以中观应成的角度来作判别,所谓的过去世就是「观待现在的这个时间,观待现在的这个时候」,而在这个之前所发生过的事情,给它一个名词就是叫过去世。所以并不是过去所发生的一切事就是不存在的,这个后面就有举两个正因,第一个正因「是所念故」,为什么它是存在的?因为在它之上,它是可以生起各式各样不同的念力的缘故。所以过去所发生的事情,有可能是存在的,因为在它之上能够生起种种「念」的心。第二个原因「见彼果故」,过去所发生的这件事,它为什么是存在的呢?因为它是能够生果的。这是第二个原因,因为它能够生果的缘故,所以它是存在的。

接下来亦非有性,应性常故,应可现取故。」虽然它是存在的,但是它并非有自性。所以第一句就是讲到了「亦非有性」,它为什么是没有自性的呢?接下来也举了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应性常故」,如果过去的这件事情,它是有自性的话,这个时候就会发现到,它是不需要观待他者,到最后推论会发现,过去的这件事它会变成所谓的「常态法」,但是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所以它是无自性。要是它有自性的话,它就会成为常态法,这是第一个过失,「应性常故」如果它是有自性的话,它有这样的过失。第二个过失「应可取故」在这个当中应该加现前的「现」,「应可现取故」。为什么要加上这个「现」字呢?就是当「念」在执着境界时,境跟心发生的时间,是应该要有先后的次第。因为我们之前在讲「念」这个字的时候,就是有谈到,它是必须对于「过去」所发生的境界,生起熟悉感,所以应该是「境界」先产生,之后才会有「念」的心,所以它之间是会有先后的次第。如果「念」它所缘着的境界,是有自性的话,它应该会成为常态法。何谓常态法?所谓的常态法就是,它是必须在无时无刻都存在的一种法。既然它是无时无刻存在的话,在念力现起时,它所缘的境界也应该是存在的才对。如果这样的话,「念」在这个当下就能够现起这个境,但实际上这是违背了「念」的定义。因此过去世要是有自性的话,会有两种的过失,它会成常态法,第二它会成为「念」所现取的境界。以上已经结束了《四百论释论》的内涵。

接下来宗大师又做了解释,此说过去等事,既非全无,亦非有性,其颠倒虚妄义即缘起义,非无事义。这当中讲到「过去世」这三个字的时候,过去世它并不是不存在的,「既非全无」它虽然是存在的,但并不是有自性,「亦非有性,其颠倒虚妄义即缘起义,」这当中在讲到过去世,它是颠倒义的时候,是在讲述过去世它是透由缘起而产生,它并没有自性,「非无事义」而并不是没有作用的意思。故许诸法有自性者是实事论师,或堕有边者,非说唯有法者,即实事论及实有师。因此承许诸法是有自性的这一派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为实事论师,这边应该加上「师」这个字。因为承许有自性的这些论师,是可以称之为实事论师,或者是堕入有边者。「非说唯有法者,即实事论师及实有师」,因此所谓的实事师,他是必须宣说诸法是有自性的内涵,并不是承许有诸法存在,就是实事师。因为实事师的这个「事」就是「有自性」的意思,所以当他能够承许诸法是有自性,这个人我们可以称之为实事论师,或者是堕入有边者。而并不是说,他承许有法的即是实事论师或者是实有师。相同的道理,如是若说内外诸法,由作用空为无事者是无事论师,或堕无边者,非说彼无性者即堕无边。相同的,所谓的无事论师,就是讲到了内外的诸法,它是没有作用的这种论点的人,我们称之为是无事论师,或者是堕无边者,而并不是宣说无自性的这个人,他是堕无边者,所以这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

若未如是分别全无与无自性,有自性与有之差别,第一句话就是讲到,要是没有办法分别「全无」与「无自性」之间的差别,以及「有自性」与「有」之间的差别,而于破除有无边时,这个时候他宗为了要破除有无二边,就会做以下的宣说,但作是说:「我非说无,是说非有,他宗为了要破除有无二边,这个时候他就会讲到,「我不说无」但是「我说非有」。因为他讲到「无」的时候,会堕入断边,这个时候他就讲到,我不说「无」这个字,但是我说「非有」,这个是他宗的第一个论点。接下来,及非说有,是说非无者,并且我不仅不说「无」,我也不说「有」,而是说「非无」。因为他在讲到「有」的当下,所谓的「有」就是「自性有」,因此如果讲自性有的话,是会堕入常边的缘故,因此他就讲到,为了要断除常边,「我不说有」但是「我说非无」。纯相违语,非能略说中观深义。这样的言论,纯粹是相违的话语,根本没有办法解释中观的深义。因为「非有」就是「无」,「非无」就是「有」,你怎么能够说「我不说无」但是「我是说非有」?或者是「我不说有」但是说「非无」呢?因为实际上「非无」就是「有」,「非有」就是「无」啊!所以你所做出来的这种论点,纯粹是相违的。也就是「非有」的当下,你就必须要承许是「无」,你不能够说「我不说无」但是「我说非有」。这样的话,你所提出来的论点,它本身就已经相违,怎么可以说你是在阐释中观的正见呢?

由破他时观察有无自性等而破,自亦现许彼二决断。而又许有俱非义故。他宗以他的角度,在破斥对方的时候,他会认为这一法,要不是「自性有」就是「自性无」,他是以这种方式来破斥对方的,这是以他宗的角度而言。但是他在破斥对方时,「自亦现许彼二决断」他也承许到要是「有」的话,它要不就是「自性有」,要不就是「自性无」,他是以这种方式来破斥对方。并且他也承许,「有」的当下要不就是「自性有」,要不就是「自性无」,这个是已经决定的事情。「而又许有俱非义故」但是他又承许要是「有」的话,它并不一定要包含在「有、无」这两者当中,所以「而又许有」,就是「有」的这件事情,「俱非义故」「俱」就是包含了「有跟无」的意思。所以他承许,存在的这件事情,它是要包含在「有自性」以及「无自性」这两者当中,但是它并不一定要包含在「有跟无」这两者当中,这是他的论点,但是他所提出来的论点,可以看到很多的相违点。

随于何事观察自性,或有或无,于有无二,须能决断,若第三聚非彼所摄,理不应观自性有无。这句话就是讲到,任何的一件事物,比如不管是瓶子、或者是柱子,我们在观察瓶、柱它是否「有自性」,这个时候所提出来的论点,是必须在于「有」的一件法,它是必须要涵盖在「有自性」或者「无自性」这两者当中来作讨论。所以第一句话,「随于何事观察自性,或有或无,于有无二,须能决断」,我们必须要先了解到,任何的一件事情,它是包含在「自性有」以及「自性无」这两者当中的。「若第三聚非彼所摄,理不应观自性有无」,要是有一种法则,它既不是「自性有」,也不是「自性无」的话,也就是在「自性有」以及「自性无」之外,有第三者出现的话,这个时候我们根本就没有办法在一法之上来探讨,这一法是「自性有」或者是「自性无」。因为所存在的法,并不一定要包含在「自性有」以及「自性无」当中,所以你根本就没有立场来讨论这个东西,它到底是「自性有」还是「自性无」。

下面就做了一个譬喻,如同有说显色中有,问青中有或黄中有。比方说有一个人跟你讲到,这个东西是有颜色的,他在说这个东西是有颜色的当下,要是你问他说:是黄色的,还是蓝色,实际上这个问题,它本身就已经有问题了。因为颜色包含了很多种,颜色当中除了黄色以及蓝色之外,还有各式各样的颜色。所以当他人问到,这个东西是有颜色的,要是你问他说,是黄色的,还是蓝色的?实际上你所提出来的问题,它本身就已经是一种过失。如果颜色只有两种,比如它要不就是黄色,要不就是蓝色的话,当他人说这个是有颜色的同时,你再问他这是黄色的,还是蓝色的?这样的问题才是正确的。因此如果我们要探讨诸法之上,是有无自性的话,必须要先能够了解,只要是存在的一件事物,它就是包含在「有自性」以及「无自性」这两者当中。要是你刚开始,你没有办法成立这一点,你在「有自性」以及「无自性」之外,你又安设了一种法门的话,你根本就没有办法在其它的法上,比如在瓶子或者柱子之上来探讨有无自性。因为没有自性的话,它并不一定是要有自性啊!它不是有自性时,它也不一定是要无自性啊!因为实际上「法」并不包含在这两者当中。所以如果想要探讨法之上有无自性的话,你必须要先了解到,诸法它都是包含在「有自性」以及「无自性」这两者里的。

如是能断自在有无决定者,须总于所知,能断有无决定。如果你想要决定任何的一法,它都能够包含在有自性以及无自性这两者之间的话,你必须要先能够了解另外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就是讲到了「须总于所知,能断有无决定」,你必须要先了解到「所知」,也就是一切的万事万法,它是包含在「有」跟「无」当中的。所以透由了解所知,它是包含在「有、无」这两者当中,我们就可以了解到只要是存在的法,它就是包含在「有自性」或者是「无自性」里。如于谛实,能断谛实一多决定者,须总于一多能得决定。这边又做了一个譬喻,比如这一法,它要是谛实成立的话,它是包含在「谛实一」以及「谛实多」这两者当中。为什么它是谛实成立,它就一定会包含在「谛实一」以及「谛实多」当中呢?「须总于一多能得决定」,因为所存在的法,或者说东西它存在的当下,它要不然就是「一」,要不然就是「多」,也就是因为这样的缘故,谛实成立时,要不然就是「谛实一」,要不然就是「谛实多」。为什么在这个地方,会特别强调这个观念?因为之前他宗,也就是西藏的论师,他们提到的观点,讲到我不说「无」但是我说「非有」,我不说「有」但是我说「非无」,到最后他的论点会变成「非有亦非无」的这个论点。自宗就是看到这个过失,讲到了既然你所提的论点是「非有亦非无」的话,表示你根本就没有办法安立,诸法它是包含在「有」跟「无」当中的。既然你没有办法安立诸法是包含在「有」跟「无」当中的,你对于他人作问难的话,你怎么可以问他人说,这个法是「有自性」还是「没有自性」的?因为你已经没有办法安立「有」跟「无」的特色,怎么可以问他人说:瓶子是有自性,还是没有自性的?你在问他人有无自性时,必须要先了解到,诸法是包含在「有、无自性」里。诸法是包含在「有、无自性」当中的道理,是必须建立在「所知」是包含在「有、无」之间来作取舍的。你对于这一点不清楚的话,怎么能够对他人做出这种问难呢?能如是决断者,须能遮第三聚,故许有俱非之法,实属乱说。因此你必须先了解到,存在的一件事,它是包含在「自性有」以及「自性无」这两者当中,除了「自性有」以及「自性无」以外,是绝对不会有第三聚行,也就是第三类的法产生。因此「许有俱非之法,实属乱说」,承许「非有亦非无」的这个观念,实际上是不正确的观念。

就如同,如回诤论云:「若违无自性,应是有自性。」《回诤论》当中讲得很清楚,你要不就是「无自性」,不是无自性的话,应该是「有自性」才对。如是许者,随于何法,皆不能遮第三聚法而得定数,唯怀疑惑,以于有无等决断一品,则于他品不决断故。这个当中就讲到,「如是许者,随于何法」任何的一法,要是没有办法涵盖在「有、无自性」当中,它要是成为了「非有亦非无」的第三者的话,实际上在这个同时,你是没有办法讨论任何的事情,所以在这个当下,你只会产生更多的疑惑「唯怀疑惑」。「以于有无等决断一品,则于他品不决断故」,因为你在破除一者的当下,另一者是无法成立的。这个字句刚开始看的时候,可能不太容易了解,但是它所要包含的就是,没有办法将法安立在「有、无」,或者是「自性有、无」这两者当中,是没有办法来讨论事情,只会在这个上面产生更多的疑惑。为什么呢?因为在破除其中一者的当下,是没有办法安立另外一者的。一般而言我们在破除「无」的当下是要安立「有」,在破除「有」的当下是要安立「无」。但是如果以他宗的论点而言,他在破除「有」的当下没有办法安立「无」,在破除「无」的当下没有办法安立「有」的话,实际上到最后它只会产生更多的疑惑,而没有办法得到定解。

若许于是非等,无第三聚者,则于有无亦相同故。如果是在是非以外没有第三类的话,就是说要不就是「是」,要不就是「不是」,如果在「是非」以外,如果承许在「是」以及「不是」以外,没有第三者的话,那「有、无」也是相同的,在「有、无」之外是不会有第三者产生。然彼说者,是于中观论,宣说非有非无之语,所起误解。今天西藏的这些论师,他们为什么会提到「非有亦非无」的观念?最主要的就是在《中观》的论典当中,在字面上有谈到「非有亦非无」的这一句话。因此他们在承许自宗的论点时,就会引中观的论典而讲到,因为经论上面有说「非有」,也有讲到「非无」,因为经论上有讲到的关系,所以我在承许自宗时,我也是谈到「非有亦非无」,但这是没有办法了解《中观》论典,而起的误解。若许尔者,如不可说为有为无,亦不应说非有非无,俱于四句如是说故。如果「非有亦非无」的这个观点,是因为《中观》的某些论典而引起的话,也就是在《中观》的某些论典当中,字面上有讲到「非有亦非无」的这个概念。如果你的这个观点,是因为这些论典而起的话,那你也不应该说「非有亦非无」才对啊!因为在论典当中它是有谈到「非非有、非非无」的这个观念,因为这当中所谓的四句就是有讲到了,非有、非无、非有无以及非非有无。如果你所提出来的论点,是因为在《中观》的论著当中有讲到「非有、非无」,你才阐释这个观念的话,实际上在论典当中它也有讲到「非非有无」啊!你怎么能够承许是「非有亦非无」呢?这个论点实际上在这个当下就已经有相违了。

接下来看到424页,中观论云:「说有是执常,言无是断见,故于有无二,智者不应住。」所以从《中观论》的这个偈颂可以看到,为什么之前的论师,他会提出这种论点?这个偈颂就有讲到,「说有是执常」现在是以字面上的意思来作解释,就是要是承许「有」的话,就是堕入了「常边」,「言无是断见」如果你说「无」的话,就是堕入了「断边」。「故于有无二,智者不应住」,如果你是一位智者的话,应该是不能够堕入常、断二边。所以他就是看到类似这种论点,而讲述了「非有亦非无」的概念。然非仅说有无,是说诸法若有自性,成常断见,但是实际上在《中观论》当中,讲到了的「有、无」,并不是一般所谓的有无,所以「然非仅说有无」,而是说到,诸法若有自性的话,成常断见,如果你说有自性的话,是堕入了常边;你说诸法不存在的话,是堕入了断边。因此你要是承许诸法是有自性的话,其实在这个当下,你就已经是堕入了常断二边。所以最后一句话当中就是提到了,「是说诸法若有自性成常断见」。

如明显句论解释前文执有执无,为有事无事见。在《明显句论》当中,有解释《中论》这一句的意思,解释的时候就有谈到,「前文」也就是「说有是执常,言无是断见」的这一段文当中,所谓的「执有」跟「执无」是什么内涵?唯「有事」或者是「无事」,这当中的「有事」就是「有自性」,而「无事」就是「无作用」。因此要是执着诸法是有自性的话,就是堕入了常边,要是认为诸法它并没有作用的话,就是堕入了断边。其后又云:并且在这个之后又讲到,「何故若见有事无事成常断见耶?为什么执着着「有事」以及「无事」会堕入常、断二边呢?「若有自性者」这后来就有一段话,若有自性者,非无故应常;若先有现无,是故应成断。这句话就是讲到,若说法由自性而有,性无可灭终不应无,故许有自性应成常见。接下来就作解释,如果这一法它是有自性的话,「非无故应常」既然它是有自性的,就表示它是存在的一种法,所以它是存在的当下是「非无」的,它是存在的。它存在时,因为它是有自性的缘故,所以它应该成为常态法。为什么呢?「有自性」就表示它是不需要观待因缘,既然它不需要观待因缘,它就是不会产生变化。因为无常的法,为什么会变化?是因为它必须要观待因缘,因缘在变化时,法它本身也会变化。既然诸法它是有自性,就表示它是不需要观待其它的因缘,因此它是不会变化,而是常态法。「若先有现无,是故应成断」,如果你在安立诸法是有自性时,又安立了先前的这个法,在之后会消失的话,实际上你在这个同时已经堕入了断边。为什么呢?因为之前你有讲到诸法是有自性,既然它是有自性的话,它就是恒常不变的才对,那你怎么可以说,它之前是存在的,之后是不存在的呢?所以「若先有现无」在之前要是有,但是在之后,也就是在现前,要是没有办法安立的话,实际上在这个同时,你已经堕入了断边。这个是透由承许「有自性」它会直接的堕入常边,以及间接的堕入了断边的承许方式。因此就做了解释「若说法由自性而有」,要是诸法它是有自性的话,「性无可灭」既然它是有自性,就表示它是没有办法抹灭,它是存在的一法,「终不应无」它不应该是不存在的,「故许有性应成常见」也就是因为它是有自性的缘故,所以它会成为常态法,这已经是直接的堕入了常边。又先住时许法有自性,如是后坏许为无故,应成断见。」既然承许诸法是有自性的话,在刚开始的时候,所有的一切法它也是有自性的。之前所承许有自性的这个法,要是到后来是承许是不存在,或者是它会变化,或者是它会损坏的话,实际上在这个当下,你已经是堕入了断边。因为诸法它既然是有自性,它就是恒常不变,它是没有变化,所以你怎么可以说,它之前有、之后无呢?这个当下它已经间接的堕入了断边。所以承许有自性,它是会堕入常、断二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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