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八 夹竹桃华本生谭
〔菩萨=盗贼〕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某比丘为原妻诱惑所作之谈话。此一故
事出于根本生谭(第四二三)之中。佛向比丘云:「前生汝亦因此女之故而被刎首。」
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
59 主分昔日,波罗奈国梵与王治国时,菩萨于迦尸国某村之某居士家,以盗贼
之星下出生,达成年后,为盗贼之生活而渡世,广为世知。有勇气具象力,无有一
人能捕得彼。
彼一日破长者家之墙而入,持去诸多财宝。都中人等往国王之所告云:「大王!
一大盗扰乱都中,请与捕捉。」国王命令都中守卫捕彼,夜间到处组队置哨,于彼持
财宝之处拘捕,向王报知。王命即行刎首,向都卫之人下令。都卫之人以强绳缚彼
背手,于彼首上挂夹竹桃之花环,头上散洒瓦粉,每至十字路口,即以鞭鞑,鸣击
荒音之大鼓,由牢屋中牵来。都中之人,全体起大骚动,皆云﹕「此扰乱都中渡世之
大盗,终于被捕。」
时于波罗奈都中有一千两之金声价之游女名萨摩者,国王中意彼女,召使五百
女佣。彼女于高台开启之窗,见此牵行之男。此男美丽可爱,优奇有天人之貌,于
一切人中特别耀眼,游女见彼被牵行,起爱恋之情,女思:「用何手段使彼为吾夫?」
彼思得一策,于是用一能达自己所望之女人,送都卫之人千两之金,告云:「此盗贼
60 为萨摩之兄弟,萨摩除此人之外,无何依赖之人,汝取千两之金,请放此人。」女依
命而行。都卫之人曰:「此盗贼世间知名,不能如此释放。然能得另外之人,然后将
此盗乘载于覆盖之乘物送出。」女还依言禀告。
时有一长者之子思恋萨摩,彼每日以千两之金送与萨摩。此日太阳没时,携千
两之金来至其家,萨摩更取其千两之金,置于膝上,哭泣而坐。「此究为何故?」「恩
主!此盗乃我之兄长,自己思为可耻之事1,不来我处。遣人往都卫之所,回答谓:
『取千两金者则放人。』然今无持千两金往都卫处之人。」彼因思恋此女,谓女曰:
「予往行事。」「如此,请持此金前往。」彼接金前往都卫之家。
都卫之人将长者之子押入秘密场所,将盗贼乘载于覆盖之乘物中送往萨摩之
所,然后辩称:「此盗贼国中皆知,使世界先当黑暗,因此须于人退散之时杀之。」
少经时刻,于人退散之处,对长者之子,付以严密警戒,伴往牢房,以刃刎首,串
其肢体送入都中。
自此以后,萨摩由他人之手脱离,不接受任何一人,惟与此男戏乐渡日。彼思:
「若此女思恋他人,予亦仍被除去,而与其男戏乐。此女颇易背叛同党,予不能停留
61 此处,应早遁去。」彼思:「予不能空手而行,可取女之饰物道具而行。」某日向女云:
「我等如入笼之鸡,终日只居于家中,何时至游园一游?」彼女云:「甚善。」当即承
诺,一总准备软硬食物,以所有诸类饰物饰身,与男一同乘覆盖之车向游园之中而
来。
彼与女共为戏乐之时,自思:「予应速逃。」彼以女为对象作充满欲情之状,入
于夹竹桃树薮之中,抱女强压,陷入不省而倒卧,尽数取下饰物道具,以女之上衣
包裹,将物品挂于肩上,超越园墙而逃去。彼女不久恢复意识,起立来至伴女等之
所问曰:「相公何处?」「夫人!我等不知。」女心不快:「彼以我已死去,恐惧而逃。」
于是由彼处还家。女云﹕「予可爱之相公未能觅见之前,予不卧此装饰之床。」于地
端就寝。自此以后,不着中意之衣物,节省二度之食事,不用香与花环及其它之物。
彼女唤女之舞手等来,使握千两之黄金,务必用任何手段,探寻相公回转,谓之曰:
「汝等无天下不到之处,无论村街,王所住之都城,所到之处,集合人众,于集合场
所,第一先唱出此歌。」彼女教舞手等唱第一之偈,并云:「汝等唱此歌,若相公交
62 杂于集众之中,将与汝等交谈。然后向彼告我无事,伴彼归来,若彼不来,请与一
信。」嘱后与舞手等资助金而去。
彼等出波罗奈都城,于各方各处集合人众,行至某边鄙之村里,而此盗贼亦逃
来此处,舞手一同于此处集合人众,先唱第一之偈:
一 有人春季互挽手 入于夹竹桃林中
用力强压萨摩身 传汝萨摩身无事
盗贼闻此语来舞手之所云:「君谓萨摩生存,予不相信。」彼与舞手交谈唱第二
之偈:
二 唯汝舞手!我如何能信 风可运动山
若风能运山 一总运大地
萨摩本已死 如何言无事
63 舞手闻彼之语唱第三之偈:
三 彼女确未死 亦不望他男
萨摩守一夫 唯只思慕汝
盗贼闻此云:「彼女生或未生均宜,对予终归无用。」于是唱第四之偈:
四 彼由久亲者 得我非亲者
彼由固交者 得我不固者
由我欲得他 我更赴远处
舞手等归来,语女彼之所为事,女悔自己之所为,仍依以前而渡日。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说明圣谛之理--说圣谛之理竟,心持烦恼之比丘入预
流果--佛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长者之子是此比丘,萨摩是原妻,盗贼即是
我。」
注1「自己思为可耻之事」,此「自己」可取为盗贼之意或游女之意。盗贼与游女均为可耻之行
业,由文上或意义上,二者实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