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与因缘
三、行善止恶持戒积德
基于因果报应的观点,佛教建立了教徒的伦理生活的规范及教团的团体公约的依准。对个别的教徒而言,在家众要受三皈及五戒,初出家的少男少女或未受成人教育的,要受十戒,成年的男众,要受二百五十条的比丘戒,成年的女众,要受五百条的比丘尼戒。
戒律的作用,消极面是不作一切恶,积极面是须成一切善。种了恶业的因,将受恶的果报,种了善业的因,当受善的果报。所以,从持戒与否的功过观念为出发点而接受佛教伦理生活,仍是有为的有相的,是通于世间其他各派之说的,持戒的功德,可生人间及天堂,但尚不能解脱生死。
要想解脱生死,必须持戒而不以善恶功过为意。也就是虽不作一切恶而不是为怕遭受恶果,虽行一切善而不是为求富贵利乐的福报。为什么?为度众生,虽遭无量苦逼而不以为苦,由于持戒积德,虽获无量福报而不以为乐,因为不论苦事或乐事,皆由因缘所生的假相,而非实相。
从因果之说,佛教为未得解脱的芸芸众生,建立了有善有恶的报应观,使得凡夫众生,不违本性而除恶为善;从因缘之说,佛教为已进佛门,并在修行道中相当努力的众生,解下「我」的价值的包袱,而得究竟的解脱。所以,佛说有因有果,是对凡夫说,是警策凡夫,为善去恶;佛说因缘生法是空是无,乃对根利的众生说,是鼓励他们撤除功利观念的「我」执,而进入解脱之门。
相信在座的诸位,都曾熟闻「野狐禅」的名称,这是百丈禅师与一位堕落为野狐身的禅者之公案,禅者由于未达空理,误信「不落因果」而五百世为狐;经百丈点破为「不昧因果」,始脱狐身而化去。
因此,凡是空谈公案,只是口头上说无相无我,无佛无众生,而不曾经过切实修行的人,佛家便称之为野狐。切实修行,而又执着有大功德,希求成佛做祖,认为能转*轮,并有无量众生可度、已度、将度的人,佛家称为执着汉。必须不昧因果之理,又不执着「我」的价值之为实在,方为佛法的正理所在。
再从佛教教团史的发展上说,佛陀的本怀虽从有因有果的道德基础而开出因缘生法,自性皆空的解脱境界,但在既成的教团而言,为了宪护教团的纯净,不得不强调佛陀亲口所订的生活公约,而主张佛陀已制的不得小废,佛陀未制的不得更制。因此而形成了保守的教条主义。
事实上,佛陀当时所制的戒律,是因人、因事、因地、因时制宜的,所以,我们在律书中可以看到,佛对于各种有关僧尼生活的规定,往往是修改了又修改的。到了佛灭之后,无人敢对佛的规定另作修订,为了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就有了各种对于戒律的不同解释。故在佛灭后的数百年间,大有百花竞放的气象,形成了部派佛教,各部有各部自己的律本,无不强调,自派的见解是最正确的。从对于戒律的歧见,发展成对于教理解释的新旧之分,这便是自由思想的大众部及保守思想的上座部之形成的因素。
从因果的立足点说,是有的,是要严守佛曾说过的一切教诫的;从因缘的立足点上说,佛的一切教诫,无非是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时空不同而有不同的种种接引教化的方便法门,其中并无一成不变的定规定则,否则,不落于人我之执,也会落于法我之执,均非佛陀说法的本怀。
上座部各派,既有各自传承的律书,当然已是经过变动了的,纵然被目为保守,在保守之中,也不能脱出因缘生法,生住异灭四态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