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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六处篇 六处相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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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处篇 六处相应(3)

第三 五十[经]品

第一 安稳者品

[一O四] 第一 安稳者

※ 二

  “诸比丘!我为汝等说安稳者1之教、法教2,且谛听。

  诸比丘!何为安稳者之教耶?

  诸比丘!眼所识之色,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此等为如来所舍弃、断根,如无头之多罗树,为非生成者,为未来不生之法;又因此等之舍弃,如来说示适宜之教,故如来称为安稳者。

五~九

  诸比丘!耳所识之声……鼻所识之香……舌所识之味……身所识之触……意所识之法,快意、可爱、乐、喜爱,诱心染于欲念。此等为如来所舍弃,断根,如无头之多罗树,为非生成者,为未来不生之法;又因此等之舍弃,如来说示适宜之教,故如来称为安稳者。
   诸比丘!此为安稳者之教、法教。”

注1 “[由欲、有、见、无明之]四轭之[脱离]为安稳因,”(注)。
   2 “法教者乃法因。”

[一O五] 第二 执取

※ 二

  “诸比丘!何者之存在,何者之执取,生起内部之乐苦耶?

  “大德!我等之法,乃以世尊为根据。”

  “诸比丘!眼之存在,执取于眼而汝等生起内部之乐苦。耳、鼻、舌、身、意之存在,执取于意,汝等生起内部之苦乐。

  诸比丘!汝等于此作如何思惟之:眼是常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然而凡物之无常,此是苦耶?抑乐耶?”
   “大德!是苦。”
   “然则!凡物之无常、苦而变坏之法,不予执取,而生起内部之乐苦否?”
   “大德!不然。”

六~十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常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然则凡物之无常,是苦耶?抑乐耶?”
   “大德!是苦。”
   “然则凡物之无常、苦而变坏之法,不予执取,而生起内部之苦乐否?”
   “大德!不然。”

十一

  “诸比丘!如是见之,有闻圣弟子厌嫌于眼,厌嫌于耳、鼻、舌、身、意,因厌嫌而离欲,因离欲而得解脱,于解脱乃生:“我解脱”之智。证知:生已尽、梵行已成、应作已作、不为如是再生。”

[一0六] 第三 苦

※ 二

  “诸比丘!我说苦之生起与灭没,且谛听。

  诸比丘!何为苦之生起耶?

四~九

  以眼与色为缘生眼识,三者之和合为触,缘触生受,缘受生爱,此苦之生起。以耳与声……以鼻与香……以舌与味……以身与触……以意与法为缘生意识,三者之和合为触,缘触生受,缘受生爱。诸比丘!此乃苦之生起。

   诸比丘!何为苦之灭没耶?

十一

  以眼与色为缘生眼识,三者和合为触,依触之缘生受,依受之缘生爱,依其爱之无余离却灭尽,则取之灭尽,由取之灭尽,则有之灭尽,依有之灭尽,则生之灭尽,依生之灭尽,则老死、忧悲苦恼绝望灭尽。如是而此一切苦蕴灭尽,此乃苦之灭没。

十二~十五

  以耳与声为缘生耳识……以鼻与香为缘生鼻识……以舌与味为缘生舌识……以身与触为缘生身识:

十六

  以意与法为缘生意识,三者和合为触,依触之缘生受,依受之缘生爱,依其爱之无余离却灭尽,则取之灭尽,依取之灭尽,则有之灭尽,依有之灭尽,则生之灭尽,依生之灭尽,则老死、忧悲苦恼绝望灭尽。如是而此一切苦蕴灭尽。诸比丘!此乃苦之灭没。”

[一O七] 第四 世间

※ 二

  “诸比丘!说世间之生起与灭没。且谛听。

  诸比丘!以何为世间之生起耶?

  以眼与色为缘,而生眼识,三者和合为触,依触之缘生受,依受之缘生爱,依爱之缘而取,依取之缘而有,依有之缘而生,依生之缘而有老死、忧悲苦恼绝望,此即世间之生起。

五~八

  以耳与声为缘……以鼻与香为缘……以舌与味为缘……以身与触为缘……

  以意与法为缘生意识,三者和合为触,依触之缘生受,依受之缘而爱,依爱之缘而取,依取之缘而有,依有之缘而生,依生之缘而有老死、忧悲苦恼绝望。此即世间之生起。

  以何为世间之灭没耶?

十一~十六

  以眼与色为缘生眼识,三者和合为触。依触之缘生受,依受之缘而爱,依其爱之无余离却灭尽,则取之灭尽……如是灭尽此一切苦蕴。

十七

  比丘等!此即世间之灭没。”

[一0八] 第五 胜

※ 二

  “诸比丘!何者之存在,以执取于何者,恋着于何者,有人或以“余为胜者、”或“余为同等、”或“余为劣者”耶?”

  “大德!我等之法,乃以世尊为根据。”

  “诸比丘!眼之存在,以执取于眼,恋着于眼,有人或以“余为胜者、”或“余为同等、”或“余为劣者。”

五~九

  耳之存在……鼻之存在……舌之存在……身之存在……意之存在,以执取于意,恋着于意,有人或以“余为胜者、”或“余为同等、”或“余为劣者。”

  诸比丘!汝等于此作如何思惟:眼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凡物之无常,是苦耶?抑乐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无常,苦而变坏之法,而不予执取,有人或以“余为胜者、”或“余为同等、”或“余为劣者”耶?”
   “大德!不然。”

十一

  “耳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十二

  “鼻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十三

  “舌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十四

  “身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十五

  “意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凡物之无常,是苦耶?抑乐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无常、苦而变坏之法,而不予执取,有人或以“余为胜者、”或“余为同等者、”或“余为劣者”耶?”
   “大德!不然。”

十六

  “诸比丘!如是观之,有闻之圣弟子厌嫌于眼,厌嫌于耳……于鼻……于舌……于身……厌嫌于意,由厌嫌而离欲,由离欲得解脱,于解脱而“我解脱”之智生,证知:生已尽、梵行已成、应作已作、不为如是再生。”

[一O九] 第六 系缚

※ 二

  “诸比丘!为说可系缚之法与系缚,且谛听。

  比丘等,何者为可系缚之法耶?何者为系缚耶?

  诸比丘!眼为可系缚之法,凡对此生欲染,于此即是系缚。

五~九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为可系缚之法也,凡对此生欲染,于此即是系缚。

  诸比丘!此等称为可系缚之法,以此称为系缚。”

(一一O) 第七 执取

※ 二

  “诸比丘!为说可执取之法与执取,且谛听。

  诸比丘!何者为可执取之法耶?何者为执取耶?

  诸比丘!眼为可执取之法,凡对此生欲染,于此是执取。

五~九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为可执取之法,凡对此生欲染,于此即是执取。

  诸比丘!此等称为可执取之法,于此称为执取。”

[一一一] 第八 了知(一)

※ 二~七

  “诸比丘!于眼不知解、不晓了、不离欲、不舍弃,则不足以破除苦恼。于耳……于鼻……于舌……于身……于意不知解、不晓了、不离欲、不舍弃,则不足以破除苦恼。

八~十三

  诸比丘!于眼知解、晓了、离欲、舍弃,则足以破除苦恼,于耳……于鼻……于舌……于身……于意知解、晓了、离欲、舍弃,则足以破除苦恼。”

[一一二] 第九 了知(二)

※ 二~七

  “诸比丘!于色不知解、不晓了、不离欲、不舍弃,则不足以破除苦恼。于声……于香……于味……于触……于法不知解、不晓了、不离欲、不舍弃,则不足以破除苦恼。

八~十三

  诸比丘!于色知解、晓了、离欲、舍弃,则足以破除苦恼。于声……于香……于味……于触……于法知解、晓了、离欲、舍弃,则足以破除苦恼。”

注1 暹罗本一一一和一一二合为一经。

[一一三] 第十 侍闻

  一时,世尊住那提卡砖堂。

  时,独坐冥想之世尊,宣说此教法曰:

  “缘眼与色而生眼识,三者和合为触,依触之缘生受,依受之缘,依爱之缘……[参照一O七、四]……如是则生起一切苦蕴。

四~八

  缘耳与声……缘鼻与香……缘舌与味……缘身与触……缘意与法生意识,三者和合为触,缘触生受,缘受生爱,缘爱生取……[参照一O七、九]……如是则生起此一切苦蕴。

  缘眼与色而生眼识,三者和合为触,依触之缘生受,依受之缘而爱,依此爱无余离却灭尽,则有取之灭尽……[参照一O六、十一]……如是此一切苦蕴灭尽。

十~十四

  缘耳与声……缘鼻与香……缘舌与味……缘身与触……缘意与法而生意识,三者和合为触,依触之缘生受,依受之缘而生爱,依此爱之无余离却灭尽,则有取之灭尽……[参照一O六、十六]……如是则此一切苦蕴之灭尽。

十五~十七

  其时有一比丘侍闻世尊而立。世尊见此比丘侍闻而立,见已,乃对此比丘曰:
“比丘!汝闻此教法否?”
“大德!唯然,我闻此。”
“比丘,汝当习此教法。比丘!汝须通达此教法。比丘!汝须受持此教法,比丘!此教法为梵行之根本者。”其摄颂:
   安稳者执取
   苦世间与胜
   结缚与执取
   二了知侍闻

注1 暹罗本以下独立一经。若从“侍闻”之经题看,此亦有一理,似是断绝,唯以下即无任何意义之经。

第二 世间欲类品

[一一四] 第一 魔索(一)

※ 二~七

  ‘诸比丘!以眼所识之色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喜悦、赞美于此,恋着于此者,诸比丘!此比丘可称为入魔之住屋,屈服于魔之权力。彼之颈,被魔索所缠络,彼即被魔缚所缚,而顺波旬之意欲……诸比丘!意所识之法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喜悦、赞美于此,恋着此者,诸比丘!此比丘则称为入魔之住屋,屈服于魔之权力。彼之颈被魔索所缠络,彼被魔缚所缚,而顺于波旬之意欲。

八~十三

  诸比丘!以眼所识之色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悦、不赞美于此,不恋着于此而住者,诸比丘!此比丘可称为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于魔之权力。彼之颈脱于魔索,彼解魔系缚,不顺于波旬之意欲。……意所识之法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悦、不赞美于此,不恋着于此者,诸比丘!此比丘可称为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于魔之权力。彼之颈脱于魔索,被解离魔缚,不顺于波旬之意欲。’
  

[一一五] 第二 魔索(二)

※ 二~七

  ‘诸比丘!以眼所识之色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喜悦、赞美于此,恋着于此而住者,此比丘则被缚于眼所识之色,可称为入魔之住屋,屈服于魔之权力,以顺于波旬之意欲。意所识之法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喜悦、赞美于此,恋着于此而住者,诸比丘!此比丘则被缚于意所识之法,称为入魔之住屋,屈服于魔之权力,以顺于波旬之意欲。

八~一三

  诸比丘!以眼所识之色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悦、不赞美于此,不恋着于此而住者,诸比丘!此比丘则不被缚于眼所识之色,称为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于魔之权力,不顺于波旬之意欲……诸比丘!耳所识之声……鼻所识之香……舌所识之味……身所识之触……意所识之法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悦、不赞美于此,不恋着于此而住者,诸比丘!此比丘则称为不被缚于意所识之法,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于魔之权力,不顺于波旬之意欲。’

[一一六] 第三 世间欲类(一)

※ 二

  ‘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间之终而可知可见世间之终1,然则诸比丘!余亦不言不达世间之终,而可到达苦之终。’宣说此后,世尊则从座起,而入精舍。

  时,世尊离去不久,此等之比丘心生思念:‘诸友!世尊为我等说:‘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间之终而可知可见世间之终,然则诸比丘!余亦不言不达世间之终,而可得达苦之终。’如是略说此教,而未精细解说其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对世尊所略说,有谁能详细解说此教之意义耶?’

  时,此等比丘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难,乃大师所称扬,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难于世尊所略说未精细解说之意义,能精细解说此教之意义。吾等当诣尊者阿难处。诣已,向尊者阿难,可问此之意义。’

  于是,此等比丘来诣阿难处。诣已,与尊者阿难共相问讯,交谈亲爱、恳热之语已,坐于一面。

  坐于一面之此等比丘,向尊者阿难曰:‘友阿难!世尊为我等说:‘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间之终而可知可见世间之终,然则,诸比丘!余亦不言不达世间之终,而可得达苦之终。’如是略说此教,而未精细解说此教之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友!世尊去后不久,吾等比丘心生思念:‘诸友!世尊为我等说:‘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间之终而可知可见世间之终,然则,诸比丘!余亦不言不达世间之终,可得达苦之终。’如是略说此教,而未精细解说此教之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对世尊之略说,而未详细解说者,谁能详细解说此教之意义耶?’友!于此,吾等心生思念:‘诸友,此尊者阿难为大师所称扬,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难或对世尊之略说,而未详细解说者,能详细解说此教之意义。吾等来诣尊者阿难处,诣已,可向尊者阿难以问此义。’请尊者阿难,以为解说。’

  ‘诸友!譬如有人欲得树心,为求树心、探寻树心而巡行,于有树心之挺拔直立树前,舍其根,舍其干,思向枝叶以探寻树心。当大师现前,于世尊之外,向吾问此意义,汝等尊者之所思,此义亦犹如是。诸友!此世尊,知而示知,见而示见,是眼、是智、是法、是梵、是语者、说者,为赍持利益,是施与甘露味之法主如来 。而今正是向世尊奉问此意义之时,世尊为汝等赐予释答,汝等对此应护持。’

  ‘实则友阿难!世尊知而示知,见而示见,是眼、是智、是法、是梵、是语者、说者,为赍持利益,是施甘露味之法主如来,而今正是向世尊奉问此义之时。世尊为我等释答,我等当护持于此。然而尊者阿难,为大师所赞扬,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难对世尊之略说,能以详解此教之意义,而未予详加解说。尊者阿难!当不为难,请为解说。’

  ‘然则,诸友!且谛听,善思惟,我当为说。’‘唯然,友!’此诸比丘应答尊者阿难。

  尊者阿难答说,如次曰:‘诸友!世尊为汝等说:‘诸比丘!余不言由行往世间之终而可知可见世间之终,然而诸比丘!余亦不言不达世间之终,而可得达苦之终。’如是,诸友!世尊略说示教,而未精细解说其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对此教之意义,余如是详知:

十一

  诸友!凡夫依彼以为世2想,若有以为世想者,于圣者之语义彼称之为世。诸友!依何以为世想?以为世思者?诸友!若依眼以为世想,以作为世思者,诸法友!若依耳……依鼻……依舌……依身……诸友!依意,以为世想、以为世思者,于圣者之语义,彼称为世。诸友!若因彼以为世想,以为世思者,于圣者之律,彼称为世。

十二

  世尊为汝等说:‘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间之终而可知可见世间之终,然而诸比丘!余亦不言不达世间之终,而可得达苦之终。’如是略说示教,而未解说其详细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诸友!世尊之略说示教,而未精细解说其意义,此教之意义,余如是知。然而汝等尊者若有意愿,当诣世尊住处,以奉问此义,世尊将予释答,则应护持。’
‘唯然,友!’此比丘等应答尊者阿难,即从座起,往诣世尊住处,礼拜世尊,坐于一面。

十三

  坐于一面之诸比丘,白世尊曰:‘大德!世尊为我等[说]:‘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间之终而可知可见世间之终,然而诸比丘!余亦不言不达世间之终,而可达得苦之终。’如是略说示教而未解说其详细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大德!世尊离去未久,吾等心如是思念:‘诸友!世尊为吾等说:‘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间之终而可知可见世间之终,然而诸比丘!余亦不言未达世间之终而可达得苦之终。’如是略说示教,而未解说详细之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对世尊之略说示教,而未作详细解说其意义,有谁能详细解说此教之意义耶?’

十四

  大德!吾等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难为大师所称扬,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难或对世尊之略说示教,而未作详细解说,当能详细解说此教之意义。吾等往诣尊者阿难之处,向尊者阿难当可问此意义。’因此,大德!吾等往诣阿难住处,向阿难请问此意义。

十五

  大德!尊者阿难为吾等,以此法、以此句、以此文解说其意义。’‘诸比丘!阿难是贤者,诸比丘!阿难是大智者。诸比丘!汝等若向余问此之意义,余亦与阿难之对此所释答作完全相同之释答。此即其意义,当如是对此护持。’

注 1 依注之‘世间之终’(lokassa anto),谓轮回世界之终,即言终结轮回之转生。
   2 对loka-sanni,loka-mani注有loko ti sanjanati c'eva mannati ca,乃‘以为世想者,以为世思者’。

[一一七] 第四 世间欲类(二)

※ 二

  ‘诸比丘!余正觉以前,为未证正觉之菩萨[时],起如是之心:‘余心曾触世间之欲念,于今,已成过去、灭尽、变坏。于此,余心或对现在之欲念有多动,或对未来之欲念有少动。诸比丘!当时余起如是心,对余心曾有触之世间欲念,于今已成过去、灭尽、变坏者,于此,余为自己应不放逸,常防护正念。’

  然而诸比丘!汝等心亦曾有触世间欲念,于今已成过去、灭尽、变坏。于此,汝等之心或有对现在之欲念多动,或有对未来之欲念少动,然则诸比丘!汝等之心亦曾有触五种之欲念,于今已为过去、灭尽者。于此,汝等为自己应不放逸,常防护正念。

  然而,诸比丘!此为须知1之境,眼之灭,离色想2之欲,此为须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灭,离法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

  说此之后,世尊即从座起,而入精舍。

  时,世尊离去未久,此等比丘心生思念:‘诸友!世尊为吾等说:‘诸比丘!然则,此为须知之境。眼之灭,以离色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灭,以离法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如是简略说示此教而未详细解说其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对世尊略说示教而未详细解说,有谁能详细解说此教之意义?’

  时,此等比丘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难乃大师所称扬,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难或对世尊之略说,能详细解说此教之意义。吾等当诣尊者阿难住处。诣已,向尊者阿难请问此之意义。’

  因此,此等比丘往诣阿难住处。诣已,与尊者阿难共相问讯,交换亲爱、恳熟之语后,坐于一面。

  坐于一面之此等比丘,言尊者阿难曰:‘友阿难!世尊为吾等说:‘诸比丘!然则,此为须知之境。眼之灭,以离色想之欲4,此为须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灭,以离法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如是略说示此教而未详细解说此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友!世尊离去未久,吾等心生思念:‘世尊为吾等说:‘诸比丘!然则,此为须知之境。眼之灭,以离色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灭,以离法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如是略说示此教而未详细解说此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对世尊所略说而未详细解说者,有谁能详细解说此教之意义耶?’友!吾等心生思念:‘诸友!尊者阿难为大师所称扬,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难或对世尊之所略说而未作详解说者,当能详细解说此教之意义。吾等则诣尊者阿难住处,向尊者阿难问此意义。’尊者阿难,且请解说。’

十~十一

  ‘诸友!譬如有人欲得树心,寻求树心,探索树心而出往巡行,应于有树心之树前……

十二

  ‘然则诸友!且谛听,当善思惟,我将说此。’ ‘唯然,友!’此等比丘应答尊者阿难。

十三

  尊者阿难作如次言曰:‘诸友!世尊为汝等说:‘诸比丘!然则,此为须知之境。眼之灭,以离色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灭,以离法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如是诸友!世尊之略说示教,而未详细解说其意义,余如是知此教之意义。‘诸比丘!然则,此为须知之境。眼之灭,以离色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诸友!于此,世尊乃说示六处之灭尽也。

十四

  诸友!对世尊略说示教而未详细解说其意义者,余如是知此教之意义。然则,汝等尊者若有意愿者,当往诣世尊住处请问此义,即如世尊所释答,则应护持。’‘唯然,友!’此诸比丘应诺尊者阿难后,即从座起,往诣世尊住处,礼拜世尊,坐于一面。

十五

  坐于一面之此等比丘,白世尊曰:‘大德!世尊为吾等说:‘诸比丘!然则,此为须知之境,眼之灭,以离色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灭,以离k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如是略说示教而未详细解说此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大德!世尊离去未久,吾等心生如是思念:‘诸友!世尊为吾等:‘诸比丘!然则,此为须知之境,眼之灭,以离色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灭,以离法想之欲,此为须知之境。’如是略说示教而未详细解说此意义,即从座起而入精舍。对世尊略说示教而未详细解说此意义者,有谁能详细解说此教之意义耶?’

十六

  大德!吾等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难乃大师所称扬,乃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难对世尊之略说而未详细解说此意义者,或能详细解说此教之意义。吾等当诣尊者阿难住处,可向尊者阿难请问此意义。’

十七

  大德!因此,我等往诣阿难住处,向尊者阿难请问此意义。大德!尊者阿难,为吾等,以此法、以此句、以此文解说此意义。’‘诸比丘!阿难为贤者,诸比丘!阿难为大智者,诸比丘!汝等若向余问此意义,亦与问于阿难之此释答,完全相同之释答。此乃其意义,如是对此应护持。’

注1 为心之防护,应不放逸,应常正念,谓非于过去之已知境(ayatana-vidita)是于未来当知境(ayatana-veditabba)之意。
   2 ‘对色之想’乃色之概念。对香、味、触、法亦然。
   3 以下本经(一一七)和一一六经之异,唯此‘中’之文句而已。
   4 于原典:‘离欲’换用nirujjhati‘灭’。余仿六节以下之文而用‘离欲’暹罗字作virajjati。
   5 参照一一六经七。
   6 六处(处于上面译为境,同一原语)之灭尽谓涅槃。

[一一八] 第五 帝释

  尔时,世尊住王舍城外之灵鹫山。

  时,诸天之主帝释,来诣世尊住处。礼拜世尊,立于一面。

  立于一面之诸天主帝释,如次白世尊言:‘大德!于此大德!或有情于现生不得入涅槃,乃以何为因?以何缘耶?大德!又此处,或有情于现生入于涅槃,乃以何为因?以何为缘耶?’

  ‘诸天之主!眼所识之色快意、可乐、可爱、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喜悦、赞美于此,恋着于此而住者,则喜悦、赞美于此,而恋着于此而住者之识,则依止于此,取执于此。诸天之主!有执取之比丘,不得入涅槃。

五~九

  诸天之主!耳所识之声……鼻所识之香、舌所识之味……身所识之触……意所识之法快意、可爱、可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喜悦、赞美于此,恋着于此而住者。则喜悦、赞美于此;而恋着于此而住者之识,则依止于此,取执于此。诸天之主!有取执之比丘,不得入涅槃。

  诸天之主!于此,或有情现生之不得入涅槃,乃此因、此缘。

十一~十六

  诸天之主!眼所识之色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悦、不赞美于此,不恋着于此而住者,则不喜悦,不赞美于此;不恋着于此而住者之识,则不依止于此,不取执于此。诸天之主!无取执之比丘入于涅槃。诸天之主!耳所识之声……鼻所识之香……舌所识之味……身所识之识……意所识之法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悦、不赞美于此,不恋着于此而住者,则不喜悦、不赞美于此;不恋着于此而住者之识,即不依止于此,不取执于此。诸天之主!无取执之比丘入于涅槃。

十七

  诸天之主!于此,或有情之现生入于涅槃,乃以此因、乃以此缘。’

[一一九] 第六 五结乾闼婆子

  尔时,世尊住王舍[城外]之灵鹫山。

  时乾闼婆之子五结,来诣世尊住处,礼拜世尊、立于一面1。

注1 以下同一一八经,唯五结天子换‘诸天主帝释’而已。

[一二0] 第七 舍利弗

  尔时,尊者舍利弗住舍卫[城外]之只陀林给孤独长者之园。

  时,有一比丘来诣尊者舍利弗住处,与尊者舍利弗共相问讯,交谈亲爱恳热之语后,坐于一面。

  坐于一面之彼比丘,言尊者舍利弗曰:‘友舍利弗!同住之比丘舍弃戒而转向俗身。’

  ‘友!不守诸根之门,不辨食物之量,不专心于觉醒者,当即如是。友!实则彼之比丘者,不守诸根之门,不辨食物之量,不专心于觉醒者,则彼对完见极净之梵行,欲终生续行,未有如是之理。

  友!实则彼比丘若守诸根门,辨食物量,专心于觉醒者,彼能终生续行完具之极净梵行,则有如是之理。

  友!如何为守诸根之门耶?友!于此有比丘,以眼见色,不执总相,不执别相,彼若不摄护眼根而住者,则以此为因,有贪、忧、恶、不善之法来袭于彼。然而彼为实行摄护其眼根,达到守眼根,眼根之摄护。以耳……H鼻……以舌……以身……以意识法,不执总相,不执别相,彼若不摄护意根而住者,则以此为因,有贪、忧、恶、不善之法来袭于彼。然而被为实行摄护其意根,达到守意根,意根之摄护。友!如是为守诸根门。

  友!如何于辨食物之量耶?友!于此有比丘,深思省虑以摄取食物,不为戏奢,不为庄严庄饰,只要此身之存住,对此继续,以防危害,乃为梵行之利益。思:‘如是,弃除旧之苦感,不生新之苦感。余有生活之质,无有过误,应得安乐住。’友!如是于食物辨量。

  友!如何专心于觉醒耶?友!于此有比丘,于日中因经行安坐,以除心诸障碍之法。于夜之初分,因经行安坐,以除心诸障碍之法,于夜之中分,右胁作狮子卧,以一足叠于另一足,正念正智,胸置起床之想,而于夜之后分起出,因经行安坐,除心诸障碍之法,友!如是为专心觉醒。

  然而友!应如是修习:‘守我等诸根之门,于食物辨量,专心于觉醒。’友!汝等必如是修习。’

  注1 avarana=nivarana,谓指贪欲、嗔恚、惛沈、掉悔,疑等五种。
   2 夜间之十二小时三分而称为初分、中分、后分。

[一二一] 第八 罗喉罗

  尔时,世尊住舍卫[城外]只陀林,给孤独[长者]之园。

  时,世尊独坐冥想,心起如是之思念:‘罗喉罗正完熟解脱之法,我更指教罗喉罗以灭尽诸漏。’

  于是,世尊于晨早着内衣、持钵衣,为托钵赴舍卫城中,食后从托钵归来,以呼尊者罗猴罗曰:‘罗喉罗!当取座具,我等为日中之休息,往安达林。’‘唯然,大德!’尊者罗喉罗应诺世尊,持坐其随世尊之后而行。

  其时,有数千之天神等,亦随世尊而行:‘今日世尊更为指教尊者罗喉罗,于灭尽诸漏。’

  时,世尊已入安达林,于一树下坐于所设之座,尊者罗喉罗亦礼拜世尊,坐于一面。世尊言于坐在一面之尊者罗喉罗曰:

  ‘罗喉罗!汝于此作如何思惟耶?眼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凡物之无常,是苦耶?抑乐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无常、苦而变坏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认识否?’
   ‘不也!大德,非是。’
   ‘色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眼识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眼触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凡以此眼触为缘所生之受、想、行、识所摄者,此亦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凡物之无常,是苦耶?抑乐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无常、苦而变坏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认识否?’
‘不也!大德!非是。’

七~十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

十一

  ‘意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凡物之无常,是苦耶?抑乐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无常、苦而变坏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是如认识否?’
   ‘不也!大德!非是。’
   ‘法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
   ‘意识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意触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凡以此意触为缘所生之受、想、行、识所摄者,彼亦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凡物之无常,彼是苦耶?抑乐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无常、苦而变坏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认识否?’
   ‘不也!大德!非是。’

十二

  ‘罗喉罗!如是观之,有闻圣弟子厌嫌于眼,厌嫌于色,厌嫌于眼识,厌嫌于眼触,凡以眼触为缘所生之受、想、行、识所摄者,亦厌嫌于此……于耳……于鼻……于舌……于身……厌嫌于意,厌嫌于法,厌嫌于意识,厌嫌于意触,凡以意触为缘所生之受、想、行、识所摄者,亦厌嫌于此。因厌嫌而离欲,因离欲而得解脱,于得脱而‘我解脱’之智生,证知:生已尽、梵行已成、应作已作、更不为如是再生。’

十三

  世尊宣说已!尊者罗喉罗心欢喜,欢受世尊之所说。而于此宣说之释答,尊者罗喉罗无所取着,其心由诸漏解脱。数千之天神等亦起离尘远垢之法眼,‘凡集法者、皆灭法也。’

[一二二] 第九 系缚

  ‘诸比丘1!为说可系缚之法与系缚,且谛听。

  诸比丘!何者是可系缚之法?何者是系缚耶?

  诸比丘!以眼所识之色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诸比丘!此等称为可系缚之法。凡对此之欲染,此即是系缚于此。

四~八

  诸比丘!耳所识之声……鼻所识之香……舌所识之味……身所识之触……意所识之法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诸比丘!此等称为可系缚之法,凡对此之欲染,即是系缚于此。’

注1 参照一O九经。

[一二三] 第十 取执

  ‘诸比丘1!为说可取执之法与取执,且谛听。

  诸比丘!何者为可取执之法?何者为取执耶?

  诸比丘!眼所识之色……诸比丘!此等称为可取执之法。凡对此之欲染,即是取执于此。’
   世间欲类品第二 (终)
   其摄颂曰:
   魔索说二经
   以世间欲类
   又以说二经
   帝释与五结
   尊者舍利弗
   与及罗喉罗
   系缚与取执
   以此名此品

注1 参照一一O经。
   2 以下一二二经之三同以下。

第三 居士品

[一二四] 第一 毗舍离

  尔时,世尊住于毗舍离[城外]之大林重阁讲堂。

  时,名为郁瞿娄毗舍离之居士,来诣世尊住处……

  坐于一面之毗舍离人郁瞿娄居士,白世尊曰:“大德!于此1或有情于现生不得入于涅槃,以何为因?以何为缘耶?大德!于此而又,或者有情于现生入于涅槃,以何为因?以何为缘耶?”

  “居士!眼所识之色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喜悦、赞美于此,恋着于此而住者,则喜悦、赞美于此,恋着于此而住之诸识,则依止于此,取着于此。居士!有取执之比丘,则不入于涅槃。

五~九

  居士!耳所识之声……鼻所识之香……舌所识之味……身所识之触……意所识之法……居士!有取执之比丘,则不入于涅槃。

  居士!于此,或有情于现生不入于涅槃,即以此为因,以此为缘。

十一~十六

  居士!眼所识之色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悦、不赞美于此,不恋着于此而住者,则不喜悦、不赞美于此,不恋着于此而住者之识,即不依止于此,不取执于此。居士!无取执之比丘,则入于涅槃。居士!耳所识之声……鼻所识之香……舌所识之味……身所识之触……意所识之法……居士!无取执之比丘,则入于涅槃。

十七

  居士!于此,或有情于现生入于涅槃者,以此为因,以此为缘。”

注1 参照一一八经之三。

[一二五] 第二 发提

  尔时,世尊住发提族中之发提村。

  时,名郁瞿娄发提村人之居士,来诣世尊住处……

  坐于一面之发提村人居士郁瞿娄白世尊曰:“大德!于此,或者有情于现生不入于涅槃,以何为因?以何为缘耶?”

四~十六

  [应如前经之详说]

十七

  居士!于此,或者有情于现生入于涅槃,以此为因,以此为缘。”

[一二六] 第三 那烂陀

  尔时,世尊住那烂陀之婆瓦利加庵罗林。

  时,居士优波离,来诣世尊住处……

  坐于一面之居士优波离,白世尊曰:“大德!于此,或有情于现生不入于涅槃者,以何为因?以何为缘耶?于此而又,或者有情于现生入于涅槃者,以何为因?以何为缘耶?”

四十六

  [可照前经之详说]

十七

  于此,居士!或有情于现生入于涅槃,乃以此为因,以此为缘。”

[一二七] 第四 婆罗陀阇

  尔时,尊者宾头罗婆罗陀阇,住憍赏弥国之瞿史罗园。

  其时,优填那王来诣尊者宾头罗婆罗陀阇住处,与尊者宾头罗婆罗陀阇共相问讯,交换亲爱恳勤之语后,坐于一面。

  坐于一面之优填那王言尊者宾头罗婆罗陀阇曰:“婆罗陀阇!此年轻之比丘等,少年黑发丛生而多显活力,以青春盛年之身,无娱于诸欲,一生行完具极净之梵行,以至终生者,以何为因?以何为缘耶?”

  “大王!此乃彼之知者、见者、世尊、应供者、正等觉者之所宣说,而曰:“来!诸比丘!汝等对于与母相等年龄之女,当起母心想,对与姊妹相等年龄之女,当起姊妹心想,对于与女儿年龄相等之女,当起女儿心想。”大王!对此亦然,此乃年轻比丘等,少年黑发丛生而多显活力,以青春盛年之身,无娱于诸欲,一生行极净之梵行,以至终生之因、之缘是。”

  “婆罗陀阇!心乃虚浮者,或将对于与母相等年龄之女亦起欲念,或对与姊妹相等年龄之女亦起欲念,或对于与女儿相等年龄之女亦起欲念。婆罗陀阇!此年轻比丘,少年黑发……以至终生,或有他因、他缘耶?”

  “大王!此彼之知者、见者、世尊、应供者B正等觉者之所说。而曰:“来!诸比丘!观察此身由脚掌以上,由发梢之下,以至皮肤,乃充满种种不净之物。此身有发、毛、爪、齿、皮肤、肉、筋、骨、骨髓、肾、心、肝、膜、腓、肺、大肠、小肠、胃、粪、胆汁、痰、脓、血、汗、脂、泪、膏、唾、鼻涕、关节液、尿、脑浆等是。”大王!对此亦然,此年轻比丘等,少年黑发……以至终生之因、之缘。”

  “婆罗陀阇!有彼等身之修养、有戒之修养、有心之修养、有智之修养者,此乃为之易者。然而婆罗陀阇!无彼等身之修养、无戒之修养、无心之修养、无智之修养者,此乃为之不易。婆罗陀阇!或有人念:“当思惟我之不净,”彼思惟为净。此年轻比丘等,少年黑发……以至终生,有他之因、他之缘耶?”

  “大王!此乃彼知者、见者、世尊、应供者、正等觉者之所宣说,而曰:“来!诸比丘!汝等为护诸根而住,以眼见色,则不执总相,不执别相。人若不摄护眼根而住者,以此为因,贪、忧、恶、不善之法,则来袭于彼。为实行摄护眼根,守护眼根,以达到摄护眼根。以耳……以鼻……以舌……以身……以意识法,不执总相,不执别相。人若不摄护意根而住者,以此为因,贪、忧、恶、不善法,则来袭于彼。为实行其摄护意根,守护意根,以达到摄护意根。”大王!对此亦然,年轻诸比丘少年黑发……以至终生之因、之缘。”

  “尊婆罗陀阇!是不思议,尊婆罗陀阇!是稀有者。尊婆罗陀阇!依彼知者、见者、世尊、应供者、正等觉者之所说,此诸年轻比丘,少年黑发丛生而多显活力,以青春盛年之身,无娱于诸欲,终生以行完具极净梵行之因之缘者。

  尊婆罗陀阇!余亦曾不守身、不守语、不守心、不树立正念、不摄护诸根而入后宫,当时过大欲念恼迫余。然而尊婆罗陀阇!余守身、守语、守心、树立正念、摄护诸根入后宫,当时余未为欲念所恼倒。

十一

  奇哉!尊婆罗陀阇!奇哉!尊婆罗陀阇!尊婆罗陀阇恰如倒者起,覆者披露,对迷路者语示以道,于黑闇举起油灯,言:“有眼者得见,”如是乃明了尊婆罗陀阇之说法。尊婆罗陀阇!余归依彼世尊,亦归依法与比丘僧,尊婆罗陀阇!愿受纳余自今日起,终生归依为信士。”

[一二八] 第五 须那

  尔时,世尊住王舍[城外]之竹林,迦兰陀饲养园。

  其时,居士之子须那来诣世尊住处……

  坐于一面之居士子须那,白世尊曰:“大德1!于此,或有情于现生不得入于涅槃,以何为其因?以何为其缘耶?而又于此,或者有情于现生入于涅槃者,以何为因?以何为缘耶?”[如一二七经之详说]“须那!于此,或有情之……以此为因、为缘。”

注1 参照一一八、一一九、一二四~一二六经。

[一二九] 第六 瞿史罗

  尔时,尊者阿难住憍赏弥城之瞿史罗园。


  时,瞿史罗居士来尊者阿难住处:

  坐于一面之瞿史罗居士,白尊者阿难曰:“大德阿难!所称:“种种界,种种界者,”大德!世尊所说几何之种种界耶?”

  “居士!有眼界与可意之色,缘眼识与乐感之触,所生之乐受1。居士!有眼界与不可意之色,缘眼识与苦感之触,所生之苦受。居士!有眼界与可舍之色,缘眼识与非苦非乐所感之触,所生非苦非乐。

五~九

  居士!耳界与……鼻界与……舌界与……身界与……意界与可意之法,缘意识与乐感之触,所生之乐受。居士!有意界与不可意之法,缘意识与苦感之触,所生之苦受。居士!缘意界与舍感之触,所生之非苦非乐。

  居士!以上乃世尊所说之种种界。” 注1 眼界异色界异喜处、二因缘生识、三事和合生触,又喜触因缘生乐受(杂含卷十七、五)

[一三0] 第七 诃梨提迦尼

  尔时,尊者大迦旃延住阿槃提国之拘罗罗迦罗山中。

  时,居士诃梨提迦尼,来诣尊者大迦旃延住处……

  坐于一面之居士诃梨提迦尼,自尊者大迦旃延曰:“大德!“缘种种界,生种种触,缘种种触,生受种种受。”此乃世尊之所说示。大德!如何缘种种界,生种种触,缘种种触,生种种受耶?”

  “居士!于此有比丘,以眼见可意之色,知:“此为如是1,”缘眼识与乐感之触,生乐受。又以眼见不可意之色,知:“此为如是,”缘眼识与苦感之触,生苦受。又以眼见可舍之色,知:“此为如是,”缘眼识与非苦非乐感之触,生非苦非乐。

五~九

  复次,居士!以耳闻可意之声……以鼻嗅可意之香……以舌味可意之味……以身触可意之触……以意识可意之法,知:“此为如是,”缘意识与乐感之触,生乐受。又以意识不可意之法,知:“此为如是,”缘意识与苦感之触,生苦受。又以意识可舍之法,知:“此为如是,”缘意识与非苦非乐感之触,生非苦非乐。

  如是,居士!缘种种界,生种种触,缘种种触,生种种受。”

注1 “此为如是”于此谓色之可意。PTS本及暹罗本“眼识”之次有“当感乐”之语。依注释所示之意,照另一异本之所示,此语应可省略。

[一三一] 第八 那拘罗父

  尔时,世尊住跋伽国失悦摩罗山恐怖林之鹿苑中。

  时,那拘罗父居士,来诣世尊住处……

  坐于一面之那拘罗父居士,白世尊曰:“大德!于此或有情于现生不得入于涅槃,以何为因?以何为缘耶?大德!于此,或者有情于现生入于涅槃者,以何为因?以何为缘耶?”

四~九

  “居士!有眼所识之色1……

   居士!于此,或者有情于现生,不得入于涅槃,以此为因、以此为缘。

十一~十六

  居士!有眼所识之色2……

十七

  居士!于此,或者有情于现生,入于涅槃者,以此为因、以此为缘。”

注1 以下同一一八经四~九。
   2 以下同一一八经一一~一六

[一三二] 第九 鲁醯遮

  尔时,尊者大迦旃延住阿槃提国之摩揭罗迦多1城外森林中之草庵。

  时,鲁醯遮婆罗门之众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来诣尊者大迦旃延之草鹿,于其周围徘徊巡行,以高声、大声,行种种之挑戏2言:“此等圆头之似非沙门,乃由梵天足部所生之邪黑丑奴,此等唯为担荷夫所恭敬、尊重、供养、礼赞者。”

  于是,尊者大迦旃延出精舍来,告此等青年曰:“汝青年等!勿作响,我为汝等说法。”作如是言时,彼青年等默然而止。

  时尊者大迦旃延,以偈语告此青年等曰:
(一)此等犹忆古法之古婆罗门,以戒为第一,而以压其忿,其守诸根门,是 为善护持。
(二)此等犹忆古法之古婆罗门,喜欢法与禅,但今婆罗门,则言:“吾等摒 弃此,而不予问闻3。”夸醉于本族,则以行非事。
(三)违背于怯弱好勇之徒者,为忿之所压,执种种刀杖,不守诸根门,而勤 空劳者,犹人梦得财。
(四)断食露地卧,晨早之水浴,读诵三吠陀,着粗兽皮衣,结发及涂泥,持 咒[取]戒禁,[实履]苦行者。
(五)诈术及曲杖,以水拭颜面,以此等明为,婆罗门要具,为生小利者。
(六)能获于禅定,清澄而无浊,对一切生类,无邪障之心,而此始可达,至 于梵天道。”

  因此,此青年等怒而思不快意,来至鲁醯遮婆罗门之处,以告彼曰:“尊者!愿有所知,沙门大迦旃延只管嘲骂婆罗门之神咒。”如是言时,鲁醯遮婆罗门怒而思不快意。

  鲁醯遮婆罗门心更思念:“我仅闻此青年等之言,则谤骂沙门大迦旃延,此于我为不适宜。我当赴彼住处而问。”

  因此,鲁醯遮婆罗门与此等青年,共赴尊者大迦旃延住处,与尊者问讯、交谈亲爱恳熟之语后,坐于一面。

  坐于一面之鲁醯遮婆罗门,语尊者大迦旃延语曰:“迦旃延!余之众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来此处否?”
   “婆罗门,汝之众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曾来此处。”
   “尊者迦旃延与此等青年之间,有何等之谈话否?”
   “婆罗门!余与此等青年之间曾有谈话。”
   “尊者迦旃延与此等青年之间,有如何之谈话耶?”
   “婆罗门!余与此等青年之间有如是之谈话:
   (一)“此等犹忆古法之古婆罗门,以戒为第一,而以压其忿,其守诸根之门, 是为善护持。……
   (二)能获于禅定,澄清而无浊,对一切生类,无邪障之心,而此始可达,至 于梵天道”。
   “婆罗门!余与此等青年之间,作如是谈话。”

  “尊者迦旃延!所言“不守护诸根门”者,迦旃延!几何为不守护诸根门耶?”

  “婆罗门!于此,有人以眼见色,则心倾于可爱之色,则背拂于不可爱之色,不能使正念现前,缺乏思虑而住;又不如实知彼心解脱、慧解脱,则彼所起之恶、不善之诸法,不能消灭无余。

十一~十五

  以耳闻声……以鼻嗅香……以舌味味……以身触触……以意识法,心倾可爱之法,背拂于不可爱之法,不能使正念现前,缺乏思虑而住;又不如实知心解脱、慧解脱,则彼所起之恶、不善之诸法,不能消灭无余。

十六

  婆罗门!如是为不守护诸根门者。”

十七

  “尊者迦旃延!是不思议。尊者迦旃延!是稀有。尊者迦旃延!以不守护诸根门者,说不守护诸根门。尊者迦旃延!所言“守护诸根门,”尊者迦旃延!几何为守护诸根门耶?”

十八

  “婆罗门!于此,有比丘以捶ㄕ漶A则心不倾于可爱之色,不背拂于不可爱之色,使正念现前,无量思虑而住:又如实知彼心解脱、慧解脱,彼所起之恶、不善法,则消灭无余。

十九~二三

  以耳闻声……以鼻嗅香……以舌味味……以身触于所触……以意识法,心不倾于可爱之法,不背拂于不可爱之法,使正念现前,无量思虑而住;又如实知彼心解脱、慧解脱。彼所起之恶、不善法,则消灭无余。

二四

  婆罗门!如是则为守护诸根门。”

二五

  “尊者迦旃延!是不思议!尊者迦旃延!是稀有!尊者迦旃延乃以守护诸根门者,说示守护诸根门。奇哉!尊者迦旃延!奇哉!尊者迦旃延!尊者迦旃延恰如使倒者起,覆者显露,迷道者得示以道,如黑闇中举起油灯,使“有眼者得见,”如是,尊者迦旃延以种种方法,说法使明了。尊者迦旃延!余即归依彼世尊,亦归依法及比丘僧。尊者迦旃延!容纳余从今日起,终生归依为信士;尊者迦旃延若入摩揭罗多信士之家时,即请应入鲁醯遮之家,于此,或青年男子或青年女子,当礼敬、迎拜尊者迦旃延,又有供奉座席与水者,此乃为彼等长时利益安乐。”

注1 杂阿含经卷九,于三十一经为“猕猴室”。
   2 PTS本为selissaka暹罗本为seleyyaka在暹罗本的注释为selokassaka互相捕背而跳起,注为彼此于行苦热的(?tapana)“游戏”。如蛙跳。
   3 PTS本虽为jappamase照暹罗本之注解为jahamhase,以jahama,sajjhama之语注之,以采用此。

[一三三] 第十 毗纽迦旃延婆罗门尼

  尔时,尊者优陀夷住拘槃荼[城]兜泥耶婆罗门之庵罗林中。

  时,一青年为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之弟子,来至尊者优陀夷住处……

  尊者优陀夷对坐于一面之青年说法教示,感动勉励,使令善悦。

  时,彼青年依尊者优陀夷之说法教示,为所感动勉励、喜悦而从座起。来诣伊罗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罗门女处,对彼女语曰:“惟愿大姊当知,沙门优陀夷能说初善、中善、终善,具足意义言句之法,说明一切具修满净之梵行。”

  “然者,汝青年!且以吾之名,招请沙门优陀夷,明日受供食。”“唯唯,大姊!”青年应诺彼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即诣尊者优陀夷住处,而白尊者语曰:“尊者优陀夷!吾等之师伊罗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罗门女,请尊者承诺明日受供食。”尊者优陀夷默然许诺。

  于是,尊者优陀夷其夜过后,晨朝着内衣,持钵、衣,入伊罗越奢利族所出婆罗门女住处。坐于所设之座。

  其时,伊罗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罗门女,以胜味之硬软食物,亲手饱满供养尊者优陀夷。

  时,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知尊者优陀夷取食终了,手已离钵。穿履覆头坐于高座,白尊者优陀夷曰:“沙门!请说法要。”“姊妹!时机将来。”言罢即从座起而离去。

  彼青年又诣尊者优陀夷住处,与尊者相问讯、交谈亲爱恳勤之话后,坐于一面。尊者优陀夷对坐于一面彼青年说法,教导勉励使令欣悦。

  彼青年又以尊者优陀夷所说法之教导勉励、喜悦,而从座起,来诣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处,言于彼女曰:“惟愿大姊当知,沙门优陀夷说初善、中善 、终善,具足意义文句之法,说明一切具修满净之梵行。”

十一

  “青年!汝如是赞叹沙门优陀夷。然余亦请于沙门优陀夷:“沙门!请说法要。”彼言:“姊妹!时机将来。”即从座起而去。”

十二

  “虽然如是,然而大姊!汝穿履覆头坐高座作如是言:“沙门!请说法要。”彼尊者则尊法、重法者。”

十三

  “然者,青年!汝以吾之名,招请沙门优陀夷明日来受供食。”“唯然,大姊!”青年应诺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来诣尊者优陀夷住处,语尊者曰:“尊优陀夷!吾等之师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请明日应诺供食。”尊者优陀夷默然许诺。

十四

  于是,尊者优陀夷其夜过后,晨早着内衣,持钵、衣,入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处,坐于所设之座。

十五

  时,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以胜味之硬软食物,亲手供养尊者优陀夷至饱满。

十六

  伊罗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罗门女,知尊者优陀夷取食终了,手已离钵,则脱履露头坐低座,而白尊者优陀夷曰:“大德!何物之所存,阿罗汉说苦乐耶?何物之不存,阿罗汉不说苦乐耶?”

十七

  “姊妹!眼之所存,阿罗汉说苦乐,眼之不存,阿罗汉不说苦乐。其之所存……鼻之所存……舌之所存……身之所存……意之所存,阿罗汉说苦乐,意之不存,阿罗汉不说苦乐。”

十八

  如是言已。伊罗越奢利婆罗门女自尊者优陀夷曰:“奇哉!大德!奇哉!大德!尊者优陀夷恰如使倒者起,覆者显露,迷路者语示以道,黑闇中举油灯,使“有眼者得见,”如是尊优陀夷以种种方法,说法使明晓。尊者优陀夷!于此吾当归依彼世尊,归依法及比丘僧,惟愿尊者优陀夷容纳吾自今日起,终生归依为信女。”
   居士品第三(终)
   其摄颂曰:
   毗舍离伐地
   以及那兰陀
   与婆罗陀阇
   须那瞿师罗
   及诃梨陀迦
   那拘罗之父
   乃至鲁醯遮
   毗纽迦旃延
   与婆罗门尼

第四 提婆陀诃品

[一三四] 第一 提婆陀诃

  尔时,世尊住释迦国名为提婆陀诃之释迦族村。

  于此,世尊呼诸比丘曰:“诸比丘!余未言,所有之比丘于六触处要作不放逸,且诸比丘!余亦未言所有之比丘于六触处不须作不放逸。

  诸比丘!彼等比丘乃漏尽之阿罗汉,梵行已立、所作已办、重担已舍、自利已达,尽于生有之缠结,完全已证解脱者。诸比丘!此等之比丘,余不须言于六触处作不放逸。何以故?

  彼等之已成不放逸,彼等已能不再放逸。

  诸比丘!彼等有学之比丘,未达所愿,以求无上安稳(涅槃)而住者,诸比丘!此等之比丘于六触处,余言要作不放逸。何以故?

  诸比丘!眼所识之色,有快意,有不快意,此等快、不快之色,以触彼心,触而不存着于此。因心无执着,则起精进无动,不失正念现前,身体轻安而无狂躁,心住于定,集中于一顶点。诸比丘!余实言观此不放逸之果,此等比丘于六触处要作不放逸。

七~十一

  诸比丘!耳所识之声……鼻所识之香……舌所识之味……身所识之触……意所识之法,有快意亦有不快意,此等快与不快之法,以触彼等之心,触而不存着于此。因无执着于心,则起精进无动,不失正念现前,身体经安无狂躁,心住于定,集中于一点。诸比丘!余实言观此不放逸之果,此等比丘于六触处要作不放逸”。

[一三五] 第二 执着

※ 二

  “诸比丘!此是汝等之利得,汝等之善利。诸比丘!汝等为得住梵行之好机。

  诸比丘!余见名为六触处所属之地狱。于此凡以眼见色,仅见不乐之色,不见乐色;仅见不可爱之色,不见可爱之色;仅见不喜之色,不见可喜之色。凡以耳闻声……凡以鼻嗅香……凡以舌味味……凡以身触触……凡以意识法,唯识不乐之法,不识乐法;唯识不可爱之法,不识可爱之法;唯识不可喜之法,不识可喜之法。诸比丘!此乃汝等之利得,汝等之善利。诸比丘!汝等为得住梵行之好机。

  诸比丘!余见名为六触处所属之天。于此,凡以眼见色,唯见乐色,不见不乐色;唯见可爱之色,不见不可爱之色;唯见可喜之色,不见不可喜之色。凡以耳闻声……凡以鼻嗅香……凡以舌味味……凡以身触触……凡以意识法,唯识乐法,不识不乐法;唯识可爱之法,不识不可爱之法;唯识可喜之法,不识不可喜之法。诸比丘!此乃汝等之利得,汝等之善利。诸比丘!汝等为得住梵行之好机。”

[一三六] 第三 不执着

  “诸比丘!诸天及世人乃以色为游园,为色所刺激,因色之变坏、离背、灭尽,诸比丘!诸天及世人乃住于苦。以声为游园……以香为游园……以味为游园……以触为游园……以法为游园,为法所刺激,因法之变坏、离背、灭尽,诸比丘!诸天世人乃住于苦。

  诸比丘!如来、应供者、正等觉者,如实知色之生起与灭没,甘味、患难与出离,不以色为游园,不为色所刺激,因色之变坏、离背、灭尽,诸比丘!如来住于安住。”

  世尊如是宣说,善逝如是说已,师更言于此曰:
   (一)“色、声、香、味、触与一切之法,谓可乐可爱又可意,乃有限者。
   (二)此等于人天世界以为安乐,此等之所灭,此乃彼等之思苦。
   (三)己身灭尽,于圣者虽见为乐,但一切世间之所见,则反于此。
   (四)为他(愚者)言乐,而圣者于此则言苦;在他言苦,圣者则知此为乐。
   (五)触之法难知,无智者乃惑此,为烦恼所覆者则黑闇,不见者则有盲冥。
   (六)善人开涅槃之道,知见之人,于此有光明,熟于大法1之人,则知近于 此。
   (七)为生有之欲所服者,随行于生有之流者,入于魔王之领域者,则不知此 法。
   (八)除圣者,谁正知涅槃之道,善知此道而漏尽之人,乃入于般涅槃。

  诸比丘!诸天及世人以色为游园,为色所刺激,因色之变坏、离背、灭尽,诸比丘!诸天世人住于苦。以声……以香……以味……以触……以法……

  诸比丘!如来、应供者、正等觉者为……”

注1 此八偈和Sn.759-765几乎同样,唯此一句二三言不同,故变成相反之意义,即于此成为santikena vijananti mahadhamma-kovida于Sn.为santikena vijananti magadhammass'akovida可以取为“不熟”[如]兽之徒,不知近涅槃。
   2 以下同上之三节。
   3 以下同上之三节。

[一三七] 第四 恶意者(一)

※ 二

  “诸比丘!凡非汝等之有者,皆当放舍,能放舍者,乃为汝等之利得安乐。诸比丘!何物为非汝等之所有?

三~八

  诸比丘!眼非汝等之所有,当放舍,能放舍者,乃为汝等得利益安乐。耳 ……鼻……舌……身……意非汝等之所有,当放舍,能放舍者,乃为汝等得利益安乐。

  诸比丘!譬如于此只陀林,人人对于草薪枝叶,或运走,或燃烧,或各随所好而处理。”人人将“吾等”或运去,或燃烧,或各随所好而予处理。“汝等有如是之思否?”“大德!不也。”“何以故?”“大德!此非我,此非我之所属。”

  “如是,诸比丘!汝等之眼,此非汝等之所有,当放舍,汝等由于舍此者,乃为利益安乐。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非汝等之所有,当放舍,汝等由于舍此者,乃为利益安乐。声是……香是……味是……触是……法是……。” [一三八] 第五 恶意者(一)

※ 二

  “诸比丘!凡非汝等之所有者,当予放舍,因汝等之弃舍,此为汝等之利益安乐。诸比丘!何者为非汝等之所有?

三~八

  诸比丘!色非汝等之所有,当放舍,因汝等之放舍,乃为利益安乐。声是……香是……味是……触是……法是非汝等之所有,当放舍,因汝等之放舍,此为利益安乐。

  诸比丘!譬如于此只陀林……1


  如是诸比丘!色非汝等之所有,当放舍,因汝等之放舍,乃为利益安乐。声是……香是……味是……触是……法是……。” 注1 参照一三七经之第九节。

[一三九] 第六 内因(一)

※ 三

  “诸比丘!眼是无常。眼生起之因、缘者,此亦是无常。诸比丘!依无常所生之眼,如何有常住?

四~八

  诸比丘!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无常,意生起之因、缘者,亦是无常。诸比丘!依无常所生之意,如何有常住?

  诸比丘!如是见之,有闻圣弟子厌嫌1于眼……更如是证知:不再生来。”

注1 同一经之第九节。

[一四O] 第十 内因(二)

※ 三

  “诸比丘!眼是苦。眼生起之因、缘者,亦是苦。诸比丘!依苦所生之眼,如何有乐?

四~八

  诸比丘!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苦,意生起之因、缘者,亦是苦。诸比丘!依苦所生之法,如何有乐?

  诸比丘!如是见之,有闻圣弟子厌嫌1于色……更如是证知:不再生来。”

注1 同一经之第九节。

[一四一] 第八 内因(三)

※ 三

  “诸比丘!眼是无我。眼生起之因、缘者,亦是无我。诸比丘!依无我所生之眼,如何有我?

四~八

  诸比丘!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无我。意生起之因、缘者,亦是无我。诸比丘!依无我所生之意,如何有我?

  诸比丘!如是见之,有闻圣弟子厌嫌于眼……更如是证知:不再生来。”

注1 见一经之九节。

[一四二] 第九 外因(一)

※ 三

  “诸比丘!色是无常,色生起之因、缘者,亦是无常。诸比丘!依无常所生之色,如何有常?

四~八

  诸比丘!声是……香是……味是……触是……法是无常。法生起之因、缘者,亦是无常。诸比丘!依无常所生之法,如何有常?

  诸比丘!如是见之,有闻圣弟子厌嫌于色……更如是证知:不再生来。”

注1 见一经之九节。

[一四三] 第十 外因(二)

※ 三

  “诸比丘!色是苦,色生起之因缘者,亦是苦。诸比丘!依苦所生之色,如何有
乐?

四~八

  诸比丘!声是……香是……味是……触是……法是苦,法生起之因、缘者,亦是苦。诸比丘!依苦所生之法,如何有乐?

  诸比丘!如是见之,有闻圣弟子厌嫌1于色……更如是证知:不再生来。”

注1 见一经之九节。

[一四四] 第十一 外因(三)

※ 三

  “诸比丘!色是无我。色生起之因、缘者,亦是无我。诸比丘!依无我所生之色,如何有我?

四~八

  诸比丘!声是……香是……味是……触是……法是无我。法生起之因、缘者,亦是无我。诸比丘!依无我所生之法,如何有我?

  诸比丘!如是见之,有闻圣弟子厌嫌1于色……更如是证知:不再生来。”
   提婆陀诃品第四(终)
   此摄颂:
   以提婆陀诃
   执着不执着
   恶意者有二
   依因而有三
   乃至内外二

注1 见一经之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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