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回头的路 - 再度出家
再度出家
因缘是不可思议的,在大陆来台的老辈法师之中,认识最久的是白圣法师,亲近最多的是南亭法师,见面最晚的是东初法师。我在办理退役的过程中,最先请求的是白圣法师,其次相助的是南亭法师,最后助成的是东初法师。我与东老人第一次的见面,是在民国四十七年(西元一九五八年)的佛诞节,那是在台北市新公园的音乐台前,浴佛大典尚未开始的时候,是由于我的同学,当时《人生》月刊的编辑性如法师的介绍。东老人为了助成我的出家,尽了最大的努力,他自民国四十八年(西元一九五九年)的六月下旬直到同年的十二月中旬,一直在为我的事情费神,也一直在为我的事情操心,他给我安慰和祝福,当我每遭挫折之时,他必给我鼓励,我到北投去拜见他的时候,往往也会送我百呀八十元的零用钱。对于一个与他毫无渊源关系的我来说,这实在是一件难能可贵而铭感不已的事。
最初,性如法师曾向东老人提起,说我退役之后,重新出家之时,希望能给东老人做徒弟,东老人则说,他对收徒弟一事,并无什么兴趣。后来,隆根法师也代我向东老人提到这个问题,他还是说无多兴趣。
渐渐地,我是真的退役了,我是必须重拜师父重新出家了,但还不曾确定,究竟跟谁出家。有一天,我在善导寺说起这个问题,演培法师则说:「现在由你选择,台湾的大德法师,谁都会乐意成就你出家的。」
以我的看法,从关系及情感上说,应该去请南老人成就;从恩义的观点上来说,应该是请东老人成就。虽然这两位大德法师,于德于学,各有所长,都是当今教界不易多得的大善知识。
也有人说:「你曾出过家的,你本来就有师父,何必再找一个师父的帽子戴在头上?」我却希望一切从头做起,一切如法而行。童年出家时,幼而无知,马马虎虎还不要紧,现在中年再度出家,绝不可以再事糊涂了。当然,我也明白,既然重拜师父,重行披剃,师徒之间,有互相的权利,也有互相的义务,一个做徒弟的人,权利可以不要,义务却不能不尽。所谓「师父的帽子」,当系指的是「义务」而言。
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也不是轻易能被任何方式束缚得住的人,所以,我还是决定拜一位剃度师;并在恩义的原则下,我便请求东老人成就出家了。
本来,我的退役令是从民国四十九年(西元一九六○年)元月一日生效,我也准备于退役生效之后,慎重出家;但在东老人的劝说之下,在民国四十八年(西元一九五九年)的农历十二月初一日,我就改了装,那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性如法师已向东老人辞去了《人生》月刊的编务,东老人命我接替,并且为我取了一个法名叫作「圣严」,要在版权位置的「主编」项下刊出;第二是因为文化馆自腊月初一开始打佛七,要我随众参加。因此,我在腊月初一的早晨,便以出家相和大家见面了。
▲中华佛教文化馆由东初老人主持影印《大藏经》正编。
原先隆根与性如二师和东老人接谈的时候,东老人的计画很好,准备给我举行一个比较隆重的仪式,请台北的诸山长老聚一聚,并且在剃度之时,受一下五戒,但到后来改变了计画。不过东老人的意思,也是对的,他对我说:「你的福报有限,要是举行仪式的话,请人家来,就等于向人家要一份礼;不请人家罢,那又说不过去。你刚刚出家,实在不宜劳累人家的。」东老人是一个最最惜福的出家人,所以他不会公开化缘,在省吃俭用之下,建筑了一座规模不算小的中华佛教文化馆,发起影印了一部《大藏经》,每年冬季,还做一次冬令救济。
因此,当佛七圆满,腊月初八的中午,仅在佛前上午供时,说了一个简单的三皈。并无剃度的仪节,更无受戒的仪节。参加的人,只有我上海的同学,了中与性如二师,以及由法藏寺来打佛七的几位尼师。午供之后,莲航法师因为不知道我不举行仪式,也不知道我不想劳累人家,所以从中和乡赶到为我道贺。因此,「来宾」也就仅仅是莲航法师一个人了。照律制来说,这只算是皈依而不是剃度,但在中国的佛教,律制问题很不易讲究,我既承认剃度,并且也请求了剃度,虽然没有执刀而剃,也就算是剃度过了。
▲早期中华佛教文化馆与办之冬令救济。
但在农历十一月三十日的下午,也就是即将改装的前夕,为了以后便于师徒相接相处的问题,我向东老人提出了四点属于我自己的态度及愿望:
我的身体,一向不好。
我将尽心尽力为文化馆服务。
我将来希望到其他地方住住,愿师父允许。
我将来希望多读一些佛经,多用点修持工夫。
东老人听了之后,只说:「三分师徒,七分道友。你已不是小孩子了,一切均由自己作主。」不过,又在他的语意之中,说到我想去其他地方住住一事,虽然未说不赞成,但总有些不乐意。这一点,我是最感抱憾的事,为了能够多用一点真工夫,在文化馆先后仅住了两年,便离开了;这也是最使他老人家失望的事了。不过在我尚未改装之先的个把月,东老人也自动地谈到这个问题,他要我出家之后,应该放下一切,少写文章,多看经,多忏悔,并要我找一个道场像关仔岭大仙寺那样的地方,静养静修一个时期,然后再出来。可是,当我尚未改装,便已接受了《人生》月刊的编校,这一个计画也就无法实现了。
这次出家,虽没有举行出家剃度的仪式,但在事前事后,仍收到了几位师长道侣的贺礼,他们是东老人、南老人、悟一、妙然、成一、莲航、守成、隆根、性如、清霖、清月、慧敏等法师,以及孙清扬、张少齐、喻春宝等居士。我想,出家真好,才把头发削光,就有这么多人的布施结缘。但是,我又不禁脸红起来,刚把头发剃光,又凭什么接受这些布施呢?这使我久久不能自释,也使我更加坚定了将要多读经多用功的愿望。
从此,我已算是再度出家了,我已成为东初法师的徒弟,我已不再叫作张采薇,我已叫作释圣严了。
说到更改姓名,真是一桩气恼的事。内政部现行的姓名条例规定,僧尼还俗,必须改出家姓名为在家姓名,俗人出家,则不许改在家姓名为出家姓名。我们政府的立法机构,如果不是审察上的疏忽,便是有意歧视佛教而变相地否定了出家人的身分!
▲与师父东初老人在美之合影。
我,总算幸运,在第三级的行政机关里,有一位姓刘的同乡佛教徒,他办户政,他帮了我的忙,利用内政部准改「不雅姓名」的机会,把我的俗名改成了现在的法名,但是,我的俗姓,还是更改不成,因为,姓氏不可能有雅与不雅的情形。即使如此,我已感到高兴了。除了大陆出家的僧尼,凡是台湾的出家人,不论男女,还没有另一位能把俗名俗姓在户籍簿上更改过来的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