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艺术的魅力
佛教,反对着相的。《金刚经》就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无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又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但,佛教还是肯定相的存在的意义,并且,对殊胜者给予赞叹。我们说:妙相庄严;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等等,就是例子。
如果,我们不执着于妙相,那么,佛教的种种相对我们弘法利生,是有诸多妙用的,是很好的方便法门。
比如:佛的雕塑,佛的画像。
曾经,有幸朝礼我国的敦煌、云岗、大足、龙门等佛窟,对古代佛教艺术的遗留,震撼不已。其神秘与奥妙,完全是佛法僧三宝神秘与奥妙的默契显现,令世人见之,不能不对佛教三宝产生难以抑制的崇敬与震慑之感。
也曾到过印尼的婆罗浮屠佛塔,缅甸的仰光大金塔,柬埔寨的吴哥窟等,他们使我敬畏。在其脚下,我感觉他们是那么的伟大与神圣,顿感自己的渺小和罪恶。
佛教艺术的力量,真是惊人啊!
为此,我在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寺院,建造的实在不少,但其在艺术上的表现,似乎粗糙与欠缺了太多。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从未听说哪里出现过精品的寺院或相关的什么。如果长此以往,下一代人或后人,我们给他们留点什么呢?难道都是非拆不可的东西吗?当然,历史有其过程,一个时代的生产力决定了一个时代作品的特质,但也未必完全如此。
为此,我想提醒我们同道上的朋友,当你又开始建造佛教建筑时,如果条件允许,一定要把之做精做细,做出特色,以使成为传世之作。
精品特品的魅力是大的,起的作用也大,尤其在宗教的教化上,这正是我们用心的所在啊!
据说,吴道子曾作《地狱变相图》,苏东坡跋之道:观地狱变相,不见其造业之因,而见其受罪之状。其中屠夫的“受罪之状”,被画的非常阴森可怕,都城的人观之,都觉的不寒而栗。由此,屠夫们皆改业,京城三月无人敢屠,偶有的街市鱼肉也卖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