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关系
今天,世界上的绝大部分国家实行了政教分离的制度。
政教分离,针对政教合一制度提出,其基本内涵指:政府保护宗教但不干预教务,视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为个人的私事,而宗教组织也不干预政府管辖的一切世俗事务。其实质是政权和教权的分离。
在今天的宗教界,有不少人误解了政教分离的实质和内涵。在他们的头脑里,政教分离就是:你别管我,我别管你,你别理我,我别理你,互不干涉,互不相干;他们把政府对教务工作的不干预绝对化,并扩大化到政府对涉及宗教的公共事务的不干预,这就违背了政教分离制度的原则精神。因为,一方面,即使是教务工作,也不是绝对不能干预,当某些教务活动违反法律、危害社会、危及国家利益时,政府自然给予干预;另一方面,某些教务活动的外延涉及公共事务,自然需要公共权力介入管理。再者,政教分离,并不意味着政教的对抗,而是为了政教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谐相处。佛教教主释迦牟尼佛就非常重视政教关系的和谐,他尊敬国王尊重国法,帮助稳定政局,促进社会和顺。为此,他及他的教团也得到了国王的尊敬和国家的帮助与保护,终生如此。
在中国,晋代道安法师提出: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这精神,千百年来,被中国佛教界所信奉,它是外来佛教在中国成功本土化并有所发展的根本所在。
近现代,圆瑛大师、明法师、赵朴初大德等,皆提倡爱国爱教,强调政教分离,但又政教互相尊重,并身体力行,使中国佛教这一优良传统得以发扬光大。
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国佛教界正在不断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我想,处理政教关系能力的提高,处理好政教关系,其实就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引起佛教界尤其是佛教界领袖们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