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量香光 · 显密文库 · 手机站]
fowap.goodweb.net.cn
{返回首页}


了义明灯 中篇 步上解脱道 脱离轮回海 十一、依持上师 受法入道
 
{返回 东宝·仲巴仁波切 文集}
{返回网页版}
点击:3298

十一、 依持上师 受法入道

皈依,只是确定了方向。学佛修法要上路,那就必须从上师处接受法教,接受灌顶,获得关于修法的教授和口诀,并依法修行。

在金刚乘中,上师是佛法僧和本尊护法的集中体现。一切的闻、思、修和信、愿、行无不依持上师之传授和指导。依持上师便是修习金刚乘的关键所在。既然上师这么重要,那么如何选择上师呢?现代社会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是否也有假上师呢?是的,是有不具格甚至专门行骗的假上师。所以懂得如何选择具格的上师非常重要。

依止一位上师应该非常慎重。一位具格的上师最起码得具备如下几个条件:(1)对经律论和密续注[1]有相当的研学;(2)持有来自具格上师的毫不间断的清净传承;(3)有相当的实际修证成就;(4)有教授和指导弟子修学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品格足以为人师表。然而上述这些条件不是初学者能鉴别的。现录冈波巴大师“十一种上人之象征或德相”作为参照。(1)嫉妒和骄慢心微小;(2)贪心微小,安贫知足;(3)不爱装饰,无有我慢,从不盛气凌人;(4)无诳诈,不隐藏自己的一切行为,能善为观察,心中不失正念和主张;(5)对善恶报应谨谨慎为如护己目;(6)于持守显密诸戒无伪作隐藏;(7)对众生无分亲疏远近;(8)对行恶之人心不愤怒,能忍能恕;(9)占便宜的事让给别人,吃亏的事自己承担;(10)所作所思与世俗之人格格不入。

在请求关于佛法的开示、传法和灌顶之前,应观察好上师是否具格。作为密乘修行人,一旦从某一位上师处求得传法和灌顶,甚至只是一段关于佛法的简短开示,弟子与上师的三昧耶便自动建立,此后便不可以动摇对上师的信心,毁谤他、再检查他的品性,或不以忠心和恭敬心对待他。经中说:

“你一旦听闻过简短的开示,

如果你不尊敬你的上师,

你将转生为狗一百次,

然后再转生为屠夫。”

一旦如此,你将再也找不到一位圆满无缺的上师,即使这样的上师出现在你的面前,你因为没有纯净的审视力,你会把他的正品性误以为是缺点,就好象提婆达多注[2]认为佛是有缺点的一样。今天,大多数人所“富有”的只是恶业而已,我们很难以自己的观察力真正去了解一个人的品性,我们常常会把好的看成坏的,把坏的看成好的。

经过上述诸方面的审察,认为某上师是具格的上师,那么便可以皈依于他,从闻与思开始并修持前行法。在这一过程中,不断考察上师,一般需时三年之久。如果他是具格的,那么弟子便在这过程中增强了信心。这过程也是上师考察弟子根性的过程。

在求灌顶后,如果弟子看到上师身上有缺点,应该相信那是自己的恶业在上师身上显现,此时不应该去责备或抱怨上师的“错误”,应该做的是忏悔自己的业障。即使看到上师无恶不作,也应该相信,那是上师度众生的方便善巧。

弟子确认上师是具格的,便可求受灌顶。修习正行法。上师也在考查清楚弟子的根性之后给予适合的灌顶。这时师徒关系正式确立,三昧耶誓约即自然成立。弟子就依照金刚乘的要求依持上师,永不违犯三昧耶誓约,上师则如法摄受弟子,永不遗弃任何一个弟子。

 


{返回 东宝·仲巴仁波切 文集}
{返回网页版}
{返回首页}

上一篇:了义明灯 中篇 步上解脱道 脱离轮回海 十一 附一、如何供养和承事上师
下一篇:了义明灯 中篇 步上解脱道 脱离轮回海 十 附:皈依简轨
 浅谈讲经和听经
 了义明灯 中篇 步上解脱道 脱离轮回海 十一 附三、事师五十法..
 了义明灯 瑜伽士之歌 缘起 序
 了义明灯 中篇 步上解脱道 脱离轮回海 十一 附一、如何供养和承事上师..
 了义明灯 中篇 步上解脱道 脱离轮回海 一、人生即是轮回
 丽江藏传佛教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了义明灯 中篇 步上解脱道 脱离轮回海 十二 附二、密乘十四根本戒..
 在文峰寺传法时的开示
 了义明灯 中篇 步上解脱道 脱离轮回海 十四、金刚乘修证的开端——共四..
 今后丽江佛教工作思路
全文 标题
 
【佛教文章随机阅读】
 玄奘精神 第50节:第七章 因势利导,谋事成事皆在人(7)[栏目:玄奘精神]
 无门直指 第八十一节 有句无句、死句活句[栏目:程叔彪居士]
 在快乐的周边游离[栏目:日常的佛心]
 救世与救心[栏目:证严法师]
 佛教与科学文化[栏目:济群法师问答]
 七、佛光菜根谭之宝典[栏目:星云法师]
 学佛修行求觉悟[栏目:传喜法师]
 迦絺那衣法会上的开示(能利法师 译)[栏目:能利法师]
 成佛之出离心[栏目:法门寺佛学院·学僧园地]


{返回首页}

△TOP

- 手机版 -
[无量香光·显密文库·佛教文集]
教育、非赢利、公益性的佛教文化传播
白玛若拙佛教文化传播工作室制作
www.goodweb.net.cn Copyrights reserved
(2003-2015)
站长信箱:yjp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