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破「即蕴我」的探究
林崇安
一、前言
佛教内的圣犊子部有五部:犊子部、法上部、贤冑部、六城部、正量部。圣犊子部的一个重要主张是「即蕴我」。此处依据月称菩萨的《入中论》配合宗喀巴大师的《入中论善显密意疏》来驳斥「即蕴我」的观点,并略作探究。
二、「即蕴我」的主张
由离诸蕴无我故,我见所缘唯是蕴。
有计我见依五蕴,有者唯计依一心。
(1)犊子部认为,「离蕴我」不合理,因为离诸蕴外没有体性相异的我,而我见(萨迦耶见)的所缘必是离蕴、即蕴二类之一;既然「离蕴」不合理,因而我见的所缘唯是「蕴」。
探究:犊子部是在「实质有」上考量,所以认为我必是离蕴、即蕴二类之一,却不知还有第三类的「假我」,此是月称所说的「依蕴而安立的我」,否定「实质有」的我。
(2a)犊子部中有一派认为我见的所缘是「五蕴」,我执也是从五蕴生起,所以主张「五蕴是我」,并以佛陀在《阿含经》中的教导为证:
「比丘当知!一切沙门、婆罗门,想『我啊』而随见者,一切随见唯此五取蕴。」
(2b)犊子部中有一别派则主张「一心为我」,并以佛陀在《阿含经》中的教导为证:
「我自为依怙,更有谁为依,由善调伏我,智者得生天。」和
「应善调伏心,心调能引乐。」
说明:以上是犊子部的根本主张:「蕴是我」或「心是我」。这二者都是属于「即蕴我」。
三、破「即蕴我」
若谓五蕴即是我,由蕴多故我应多。
其我复应成实质,我见缘物应非倒。
(1)犊子部主张我与五蕴二者是真实有,成为全无差别的一体性而不可分。月称对此乃以「我应成多」或「五蕴应成一」来破:
(A)若谓五蕴即是我,由蕴多故,一人亦应有多我。
(B)若谓心是我,由眼识、耳识等的差别,或由前后一一刹那有多识生灭的差别,有多识故我亦应多。
(2a)「其我复应成实质」者,谓色、受等的实质,有过去、未来等的差别,唯诸相异的实质说名为「蕴」,若于「蕴」说是「我」,我应成实质有。然而佛陀说我是假有而非实质有,这是依据《阿含经》中的教导:
「比丘当知!有五种法,唯名、唯言、唯是假立,谓过去时、未来时、虚空、涅槃、补特伽罗(以下将「补特伽罗」简译为人)。」
(2b)「我见缘物应非倒」者,谓见「诸蕴」的我见,于实质转是实质成就的心,应非颠倒,如缘青、黄等识。
般涅槃时我定断,般涅槃前诸刹那,
生灭无作故无果,他所造业余受果。
(1a)汝犊子部主张「自蕴是我」,则无余依般涅槃时,由五蕴断故,我亦决定应断,故成边执的断见,因为汝主张于所取我,执常、执断是边见故。
探究:中观应成师认为无余依般涅槃后,应还有「无漏五蕴」安立为「我」。
(1b)住于未般涅槃前诸刹那中,如五蕴刹那生灭,其我亦应一一刹那以自性各别生灭,如此佛陀在经中忆宿命应不说:「我于尔时为顶生王。」因为彼时的我,其身已灭,现在非有故;因为汝犊子部主张离彼前我,别有以自性异的我,受此生故。
(2)若前后刹那以自性异,应无能作的我;由业无所依故,业亦应无,则我与业果亦应无关系。是则他人作业,应余人受果故,如是犯造业失坏,及未造而受报的过失。
探究:应成师认为前后二刹那的我不是以自性异,只有连续的假我而已。
实一相续无过者,前已观察说其失。
故蕴与心皆非我。世有边等无记故。
(1a)犊子师说:「前后刹那虽异,而是一相续,故无过咎。」
(1b)答:若谓真实相异的实质,是一相续故无过失者,此不应理,因为以前的颂文:「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续」,已经观察说其过失:以自性互异的诸法是一相续,不应正理。故未造业而受报,及造业后失坏等过失,仍不能免。
(2a)故主张「自身诸蕴」为我,与主张「内心」为我,皆不应理。
(2b)「世有边等无记」者,谓1世间有边,2「等」取:世间无边,3二俱,4双非;5世间常,6世间无常,7二俱,8双非;9如来死后有,10如来死后非有,11二俱,12双非;13身即命,14身异命,主张此十四见,为不应记故。故说「蕴是我」不应道理。
若以「世间」是指「诸蕴」,自宗主张诸蕴有生灭,则佛应记「世间为无常」。汝犊子部主张般涅槃后诸蕴皆无,则佛应说世间是有边及如来死后非有。然问世间有边等问题时,佛不授记,故主张「诸蕴是我」不应道理。此中,命者是「我」的异名。问「世间」亦是依「我」而问。
若汝瑜伽见无我,尔时定见无诸法。
若谓尔时离常我,则汝心蕴非是我。
(1)若依汝犊子部之主张,当瑜伽师现见无我时,决定由见无有「蕴等」便名见无我,因为五蕴及心是我故。然不应许尔,故五蕴非我。
说明:
犊子部等主张蕴与心为我者,是因未知「我及人等,唯由名言增上假立」,要寻求假立义有所得乃能安立,如是主张「五蕴或内心」为我,成为「以自性成之我」;因而现见无我时,必见彼「我」毕竟非有,故有见彼「一切非有」的过失。
应成师主张「唯由假名安立」,不主张「要寻求假立义乃能安立」,则无彼失。
探究:犊子部以五蕴或内心是「我」,于体证无「五蕴或内心」时,便以为是体证「无我」。应成师于体证「无我」时虽也是无「五蕴或内心」,但还有「真实性」作为体证的对象。
(2)犊子师说:配合业果关系时,离五蕴更无别我,故所说我唯指「五蕴」。但见无我时,是无外道所主张的「内里的神我」,唯见诸行,不犯不见「蕴等诸法」的过失。
答:若谓见无「我」时,是见无「常住的神我」,如是汝犊子部余处所说的「我」,亦不可作别义解释,故汝所说的「内心及蕴」应非是我。
汝宗瑜伽见无我,不达色等真实性,
缘色转故生贪等,以未达彼本性故。
(1)又若依汝犊子部的主张,瑜伽师现见无我时,应不通达色等的真实性,因为彼于尔时唯见无有外道所主张的「常我」故。
(2)瑜伽师缘于色等有「实执」运转故,将生贪等烦恼,因为未通达彼色等的体性真理故。
若谓佛说蕴是我,故许诸蕴为我者,
彼唯破除离蕴我,余经说色非我故。
(1)犊子师说:我等以圣教为量,诸分别量不能妨难,圣教中说「唯蕴为我」,因为佛说:「比丘当知!一切沙门、婆罗门,想『我啊』而随见者,一切随见唯此五取蕴。」此处说蕴是我,是故许「诸蕴是我」也。
(2)答:彼经非说「诸蕴是我」。佛的密意是对许「离蕴我」而随见者,以确认「唯此五取蕴」来破,因为从观待世俗谛来破外道的论故,及无倒开示有世俗谛的我故。
由余经说色非我,受想诸行皆非我,
说识亦非是我故,略标非许蕴为我。
犊子师问:由何知彼是破「离蕴我」而非说蕴是我耶?
答:由余经说:「色和受非是我、想非是我、行非是我、识亦非是我」,是故前经略标:「唯此五取蕴,想『我啊』而随见」者,非许「诸蕴是我」,是对许「离蕴之我」者以「唯」字决定破之。
探究:应成师认为「俱生我执我见」的所缘和行相二者中,凡是所缘定是「我」故。故前经非说「诸蕴是我见的所缘」。是故,经言「唯见诸蕴」,是明示「缘于依蕴假立的我」,因为「离蕴、即蕴」作为我执的所缘皆已破故。凡经中破除「色等为我」,当知彼经是破除我见的所缘是自性有,因为说「色等非我」之经,是依真实性而说故。
经说五蕴是我时,是诸蕴聚非蕴体。
非依非调非证者,由彼无故亦非聚。
(1)犊子师说:经说「唯见此五蕴」是说「诸蕴的总聚」为我,非说一一蕴体皆是我。如言「众树为林」是说树聚为林,非说一一树皆是林。
(2)答:若许「蕴总聚为我」者,然经说「我为依怙、可调伏、为证者」若依据汝犊子部的主张,则彼单蕴聚非是依怙、亦非可调伏、非是证者,因为唯蕴聚者无实质故。故蕴聚非我。
探究:中观应成师主张我是依据蕴聚而安立,故无实质,是假有。
尔时支聚应名车,以车与我相等故。
经说依止诸蕴立,故唯蕴聚非是我。
(1)汝犊子部主张蕴聚为我,尔时车的支分堆聚一处亦应名车,有此过失,因为车与我,于自支分积聚安立、不安立的方式,二者相等故。
(2)又经云:「汝堕恶见趣,诸行诸聚空,妄执有有情,智者达非有,如即依支聚,假想立为车,应知依诸蕴,世俗立有情。」
此经说「依止诸蕴假立为有情」,故唯蕴聚非即是我。
若谓是形色乃有。汝应唯说色是我,
心等诸聚应非我,彼等非有形状故。
(1a)犊子师说:唯轮等堆积犹非是车,要轮等堆积,具足特殊车形,方名为车。如是有情身中色等诸蕴的形状方是我。
(1b)答:此亦不然。形状唯色法乃有,汝犊子师应唯说色法是我。
(2)汝犊子师所说的心心所等诸聚,应不是我,因为彼心心所等非有形故;因为非色法故。
取者取一不应理,业与作者亦应一。
若谓有业无作者,不然离作者无业。
(1)复有过失,若作者之我去投胎为能取者,而所取者名所取事,即所作的五蕴。言彼二成为一体不应理。所以安立蕴聚为我,不应道理。
犊子师说:色等蕴聚即是我,作业与作者可以成一。
答:此亦不可,因为如此则大种与所造色二者,瓶与陶师皆应成一故。
(2)犊子师说:此中全无能取蕴聚的作者,唯有所取蕴聚的所作业耳。
答:此亦不然,因为若无作者,亦无无因之业故。
说明:
此中总说一切能作、所作,别说能量、所量,皆非自性有,许为观待而有。任何胜义空经,说「无作者,有业有报」,当知是破「自性有的作者」,非破「名言支分假立的我」。
佛说依于地水火,风识空等六种界,
及依眼等六触处,假名安立以为我,
说依心心所立我,故非彼等即是我,
彼等积聚亦非我,故彼非是我执境。
犊子师主张蕴聚是我,复有过失,于《父子相见经》中,佛说:「依于地、水、火、风界、识界、鼻孔等空界,及依眼触处乃至意触处等六触处,假名为我,且依于心、心所等安立所依事假立为我。」
故非彼地等任何一界即是我,亦非彼等积聚即立为我。
故彼诸法若总、若别,皆非无始传来执「我啊」之心的所缘也。
说明:
如是诸蕴既非「俱生我执」所缘之境,离诸蕴外亦无彼之所缘故,「我执所缘境」不是自性有,故诸瑜伽师由见「我」是自性无故,亦知「我所」是自性无,即能断除一切有为生死系缚,不受后有而得涅槃。
是故五蕴若总、若别,及离五蕴,皆不立为我见的所缘,然善安立我见的所缘是「人」。依此道理,便能安立人是自性空。
证无我时断常我,不许此是我执依。
故云了知无常我,能断我执太稀奇!
汝犊子部主张现证人无我时,唯断除「常我」,然我不许此常我是「俱生我执我见」所缘、行相任一的所依境,故汝云「唯见无此常我,修习彼智,便能永断无始传来的我执」,噫!汝此主张可谓太稀奇矣!
见自室壁有蛇居,云此无象除其怖,
倘此亦能除蛇畏,噫嘻诚为他所笑。
汝犊子部唯见无有「常我」,即能断无始我执,当以世喻,明其毫无系属。
有一愚人见自室壁中有蛇居住,甚可怖畏。余人告曰:「汝勿恐怖,此室无大象。」若谓由知彼室无大象,非但能除象怖,亦能除蛇畏者,噫嘻!诚为智者所窃笑也。
四、结语
以上宗喀巴大师将经论仔细配合研究后,厘清诸佛最深的密意,以及龙树和月称论师的不共深旨,将以往其他各宗论师所未能阐明之处,以无倒的教理披露出来,破除「离蕴和诸蕴」是我见的所缘,并指出我见的所缘是唯依蕴假立,以名言增上安立的「人」,行相则是人以自性有。人无我是破除人以自性有;这种人无我的安立方式相同于法无我的安立,是应成师的不共甚深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