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命与正业—一 海涛 辑
1.佛陀所提出的「正命」大约有三个依据的标准:
一、谋生的方法应符合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上述五项行为很明显地会给他人带来伤害;更进一步来说,与这五项有关的行业也容易使他人犯五戒,伤害自己。所以无论直接或间接,我们的谋生方法都不该伤害到众生。
(一) 例如:任何牵涉到杀戮的行业,无论是杀人或动物,毫无疑问的,绝对都不是正命。即使自己不杀生,但是贩卖被屠宰的动物的皮、毛、骨、肉等,也不是正命,因为如此一来,等于是靠他人制造的恶业来谋生。
(二) 所以制毒、制酒、制造武器与贩毒、贩酒、贩卖武器都不是正命。另外,从事色情行业与依靠欺骗、施展神通、或是谎称自已达到某种境界等方式,也都不是正命。
二、即使所做的工作不会真正伤害自、他,但心存恶念,希望别人受到伤害,从中获取财物,那也绝对不是正命。例如:藉由灾难、疾病来赚钱的医生,利用饥荒、战争带来生意的商人。这种负面心态的谋生方式就不能称为正命。
三、即使所做的工作不会明显地伤害自、他,也不心存恶念,但是仍会使人受到伤害的职业。例如:从事娱乐活动的演员、艺人,包括马戏团表演,因为观赏的大众会因为这样的演出,失去正念,增长无明,或者以伤害动物的表演为乐,这都不是正命。
2.我们工作所得的报酬,是用来维持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若是行有余力,至少应将其中一部份回馈社会,为众生谋福利。
3.避免制造恶业是维持生计最重要的考量。但是不造恶仍属消极,如果我们从事帮助别人、可以行善的行业,不仅为自己带来福德,也可以利益他人。
4.无论你做什么工作,都必须学习两件事。首先是如何做好份内的工作;其次是忆念菩提心的发心,那么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将变成一切有情成佛的安乐因。
正命与正业—二 海涛 辑
1.何谓正业?有些人开公司、办工厂、办企业时,首先应该观察做这些事情会不会造恶业?是不是对众生的生命有害?如果对众生的生命有害、对自己来世也不利,那最好不要做。
2.毕竟世上的行业那么多,难道非要以杀害众生来养活自己吗?我们的生命是无常的。《中观庄严论》中说,就像为风所吹的水泡一样极易破碎,人生短短几十年,造恶业来养活自己是非常可悲的一件事。
3.人在此世之间,杀害其他生物,即使会招来幸福,这种幸福也不是有慈悲的贤者所该要的。
4.唐代有位智舜禅师,他一向在外行脚参禅。有一天,他在山林中打坐,有个猎人射中一只野鸡,野鸡受伤后逃到禅师面前,禅师以衣袖掩护着这只小生命。 不一会儿,猎人沿着血迹找到这里,索讨那只野鸡。禅师慈悲地开导猎人:「它也是一条生命,放过它吧!」「不!你要知道,那只野鸡可以当我的一盘菜!」
5.禅师用佛理再三劝解,但猎人仍一直和禅师纠缠。禅师没办法,只得拿起行脚时防身的戒刀,把自己的耳朵割下来,送给贪婪的猎人:「这两只耳朵够不够抵你的野鸡?你可以拿去做一盘菜了。」猎人大惊,终于觉悟到杀生乃最残忍之事,从此放下屠刀,不再打猎。
6.有人可能想:「我好心好意作一些恶业应该可以吧,我的心是很纯的。」但「心纯」并非是口头上说的。按照正理来观察,心很纯的话,绝不会掺杂自私自利,只要是为了众生,哪怕冒生命危险也可以。
7.以前永明延寿禅师挪用国库的钱来放生,被发现后判处死刑,刑场上他泰然自若,认为救了那么多的众生,赔上性命也值得。此举感动了国王,不仅释放他,同意他出家,最后还将其封为国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