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心经》解说
讲次:第三讲
日期:2007年10月08日
初校:2007年10月08日
主讲:释慧祥
请大家合掌!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三称)
祈愿“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回向:佛弟子(自己名)愿以今天听经功德,回向给法界一切众生,愿令一切众生,未种善根者,得种善根;已种善根者,善根增长;善根增长者,发菩提心;已发菩提心者,于菩提心不退转;菩提心不退转者,速成佛道;成佛道者,广度一切众生无有障碍。
并愿以此回向之福,发愿令佛弟子(自己的名字),业障消除,福慧增长,身体健康,家庭和乐,事业顺利,生生世世不堕三途八难,生生世世见佛闻法随佛修行,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成熟众生,庄严净土,早登正觉,广度众生。
“皈依十方三世一切佛”三称
“皈依十方三世一切法”三称
“皈依十方三世一切僧”三称
称念并回向毕者,请放掌!
众佛友!
在第二讲中,我已经用白话将心经解说一遍。现在我要依经文来逐句说明。
如果有哪位佛友!上次没有上到课的人,请到: http://www.hx1965.org/articles/news_view.asp?newsid=386 去参考。
众佛友!
学经者当知道,佛陀说法,是为了解决问题,令问题不再产生。
正所谓:“佛说一切法,为治一切心,若无一切心,何用一切法!”
因此,我们在学习佛陀的教法(佛法)之时,要了解佛陀所说法的重点是要解决什么问题。这就是所谓的“心要”。
众佛友!
例如:学武功时,也是如此,当师傅在教徒弟“武功招式”之时,徒弟要去体会这一招式是要做什么用的。是用来进攻的呢?还是用来防守的呢?
又这徒弟还要深入知道这一招式,如果是进攻是攻击对方的什么部位。如果是防守是防对方的什么样的攻击。
又这徒弟还要深入知道这一招式,如果是属于攻守合一的,他还得知道哪一手是攻?哪一手是防?哪一脚是攻?哪一脚是防?
如此,才能在应敌之时,所学的招式,才能变为有用的攻守利器。
不然,只是运动运动,而不算是武功了!
而这种学武功时,知道每一种招式,是做什么用。就叫“心法”。
又学武功时,能深入知道每一种招式,如何巧妙变化的运用。就叫“深入心法”。
众佛友!
现在就以学武功为比喻来说明学佛法也是如此的。
什么是佛陀的教法的心法呢?
就是我们要知道佛陀所教的法的每一个法是做什么用的,要知道如何巧妙的变化运用。
众佛友!佛陀所教的教法,共分四大类:
即“四种悉檀”:一者各各为人悉檀。二者对治悉檀。三者世界悉檀。四者第一义悉檀。
悉檀,梵语 siddhanta ,宗旨目的。
也就是说:
佛陀所说的一切教法,依其不同的宗旨目的来分,可以分为四类。
一、个别指导(各各为人悉檀):其教法,是为了针对当事人而施设的,只适合当事人来运用。
例如:周利槃陀伽,是属于很特别的弟子,所以佛陀特别为他施设适用于周利槃陀伽个人适用的教法。
又例如:佛陀的亲弟弟难陀,是唯一佛陀强迫令其出家的。
这些属于只针对该众生的特殊情况而施设的教法,只适用于当时个人的状况。而不属于可以常态使用的教法。就叫“个别指导”(各各为人悉檀)。
二、针对问题解决问题的教法(对治悉檀):其教法,是为了针对问题而施设的,只要有相同的问题的人,就可以运用这个教法来解决问题。
例如:佛陀教不净观对治贪欲,教数息观对治散乱,教缘起观对治愚痴,教界分别观对治我执,教念佛观对治恐怖…如此林林总总。都是属于对治悉檀。
三、创造世界创造境界的教法(世界悉檀):佛陀的教法是针对为了成就某种境界或投生某种世界而施设的教法。
例如:佛陀教观无量寿佛经就是在教韦提希夫人往生净土的法门。
只要有相同愿望,相同目标的人,就可以学习这个教法。
四、指示永恒的现象真理(第一义悉檀):佛陀针对诸法实相来说明,开示永恒的真理来让我们知道。这是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每个人都应觉悟的。
例如:佛陀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就是在教诸法实相,所以称为“法印”。
我们每个人,都应知道,每个人都应觉悟。
而属于“第一义悉檀”的教法,是不论我们觉悟不觉悟,懂不懂,修不修。其道理都是如此的,其现象也都是如此的。也就是永远“诸行是无常”、“诸法是无我”,只有“涅槃是寂静”。
所以对第一义悉檀的教法,我们无需“修”,而需“悟(照见)”。
众佛友!
当知“第一义悉檀”才是佛陀教导的真正“心法”。而其它的“各各为人悉檀”“对治悉檀”“世界悉檀”都只是“招式”。
也就是说:佛陀教导我们“各各为人悉檀”“对治悉檀”“世界悉檀”都是为了帮助我们去了解“第一义悉檀”。
如《大智度论》载:“复次佛欲说第一义悉檀相故。说是般若波罗蜜经。”(CBETA, T25, no. 1509, p. 59, b17~18)
众佛友!
如《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载,佛说:“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当我们在为人演说佛法时,最后一定要会归“不取于相,如如不动”的“第一义悉檀”的教法。
也就是教导众生永远可以依靠的永恒的真理。
如果我们所教的不属于永远可以依靠的永恒的真理。而是无常变化的,暂时可以用用的种种变化相,那就是“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现在,我们要深入探讨《心经》,所以在体会《心经》的教法中的任何教法之时,请大家还要会归“永恒的真理”来体会。才能真的学到“心”经。
现在要开始说明《心经》。
【经文】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释经】
当观世音自在菩萨,修行更深入运用“事先知道以便安全有效无后患地渡过生死河岸”的法门时,如实观照,并知见到对五蕴(色身、感觉情绪、心中影音、审虑决定、认识观念)的发展习惯皆是要朝向“令苦厄空虚”之下来发展,因此能度过这一切的苦难困厄。
【说明】
一、问:为什么将“观自在菩萨”说成“观世音自在菩萨”呢?
答:观自在菩萨,梵名 Avalokitesvara,或译为:光世音菩萨、观世音菩萨、观世自在菩萨、观世音自在菩萨、现音声菩萨、窥音菩萨。略称观音菩萨。
依玄奘大师的翻译习惯,都是将 Avalokitesvara 译为“观自在菩萨”。
而我取其圆满的意思,所以依古译经师的“观世音自在菩萨”为白话说明。令众生了解Avalokitesvara本具二义。一、观世音,二、观自在。
二、问:为什么此 Avalokitesvara 菩萨,有时名“观世音”呢?
答:《妙法莲华经》“无尽意菩萨…向佛而作是言:‘世尊!观世音菩萨,以何因缘名观世音?’佛告无尽意菩萨:‘善男子!若有无量百千万亿众生,受诸苦恼。闻是观世音菩萨,一心称名。观世音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
三、问:又为什幺此 Avalokitesvara 菩萨,有时名“观自在”呢?
答:《佛说大方广曼殊室利经》载:“尔时世尊。复遍观察净居天宫。告观自在菩萨摩诃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能愍念多众生故。住陀罗尼形。而为众生演说安立。劝进随喜解其理趣。为修行者开示法要及诸护摩。善巧方便能获无上正等菩提。及获二乘人天之果。 以清净身能为众生作诸佛事。示现佛身。安立寂静无住涅槃。若有众生应以摩酰首罗身得度者。即现摩酰首罗身。为彼众生演陀罗尼秘密之法。乃至应以帝释之身。迦楼罗身紧那罗身。摩呼罗伽悉地明仙。日月星宿童男童女种种之身。乃至异类二足四足多足无足。有情无情三界之身而得度者。即皆现之而为演说。以是义故名观自在。”
众佛友!
从这儿,我们就知道,为什么叫“观世音菩萨”呢?是因为此菩萨是“观其音声,皆得解脱”。
又我们也知道为什么叫“观自在菩萨”呢?是因为此菩萨是“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为之说法”,所以可以自在感应众生的需要而现身,所以名为“观自在”。
四、问:什么叫“行深般若波罗蜜多”呢?难道还有“浅般若波罗蜜多”吗?
答:“般若波罗蜜多”本来就是甚深之法,没有“浅般若波罗蜜多”。但是因为可以一直深入再深入的运用,所以说为“行深”也就是深入而行。
五、问:是否有哪一部经的经文,有说明到“般若波罗蜜多”有深入运用的不同吗?
答:有。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载,佛陀在说明六度时,当说明“般若”一项时,说道:“出家菩萨处于空闲。亲近供养诸佛菩萨一切智者。常乐听闻甚深妙法。心生渴仰恒无厌足。善能分别二谛真理。断除二障通达五明。说诸法要能决众疑。以是因缘即得名为‘般若波罗蜜’。
为求半偈弃舍身命。不惮众苦志求菩提。即得成就’亲近波罗蜜’。
于大会中为人说法。于深妙义无所秘惜。能令发起大菩提心。于菩萨行得不退转。常能观察我身兰若及菩提心真实法身。如是四种无有差别。如是如是观妙理故。即得名为‘真实波罗蜜’。
善男子。是名出家菩萨成就般若波罗蜜多。”
众佛友!从这经文我们就知道,要成就“般若波罗蜜多”是有所谓的深入的。
当“般若波罗蜜多”再深入运用,将一切身心都是用来志求无上菩提时,这时般若波罗蜜多,就进升为“亲近波罗蜜多”,意思就是更接近无上菩提。
又当“般若波罗蜜多”再深入运用,来教导一切众生也发菩提心,并深入观照一切妙理(第一义悉檀)。这时“般若波罗蜜多”又进升为“真实波罗蜜多”。
而当能如此层层深入而都能运用时,才名为“成就般若波罗蜜多”。
众佛友!
如此,可知此般若法门是有所谓的“深入运用(行深)”的。
六、问:在《心经》的经文中,有说明到如何“行深”的经文吗?
答:有。
如:揭谛(运用吧!)揭谛(运用吧)波罗揭谛(运用此法门来度过生死河岸吧!)。就是属于“般若波罗蜜多”。
波罗僧揭谛(带领着大众运用此法门来度过生死的河岸吧!)。就是属于“真实波罗蜜多”。
菩提萨婆诃(请回向成就无上菩提)。就是属于“亲近波罗蜜多”。
可见,此心经的教法,还是有教我们要层层深入运用。所以名为“行深般若波罗蜜多”。
众佛友!因为我要开会的关系,现在只能说明到此。
祝大家深入般若有效运用。
作业:
一、写心得报告。
二、说明“四悉檀”。
三、说明“般若波罗蜜多”如何行深。
下课!
(注:学生赖宏德整理,已经释慧祥法师初次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