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自重 (民国51年12月21日 觉世)
我们佛教对社会的责任,是使社会受佛教的影响,趋向光明与善良的化境,所谓移风易俗,这该是教育家与宗教家最主要的使命。
不幸的是今日佛教,不但不能改造社会,化导人心,有些地方,反而为社会所化,把佛教真正精神和教义反而隐没了。
譬如说,求签问卜之事,破地狱血湖之举,在现在仍有所闻;焚烧金银纸,画符咒避邪,也时常见到。一般尚未正信的人士,对佛教这么要求,出家人为了生活,为了不给人失望,也不管合乎佛法与否,一律应付包容,因此,佛教非但不能感化社会,反而给社会同化了。
本来,寺院不是商店,不应投信徒所好,我们的原则是用佛法改善人生,变换气质,今不幸,反而助长迷信,向名利屈服,只要某一信徒有钱有势,我们就不敢化导他,任他为所欲为,甚至在佛殿上吃烟吃酒,在寺院里论僧长短,也要跟在后面说好,像这样下去,寺院失去化导的力量,僧众跟着信徒团团转,佛法其不衰微者几稀矣!
寺院僧众,应该明白自己的使命是什么,不可随俗浮沉;社会大众应该知道宗教的尊严,不可任意胡为。彼此自尊自重,佛教能有所为,也就是社会光明与善良有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