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萨行论》第56课
癸二(观后当控制)分三:一、中止非事;二、行持应事;三、修未如是行之对治。
前面的科判讲了“观察三门状态”,主要观察的是身体和心,附带以隐藏的方式讲到了对语言的观察。接着“观后当控制”是讲观察完三门之后应该控制三门,应该让它处于驯服的状态。
子一:(中止非事)分三:一、断除贪执散漫;二、断除无义之事;三、断除烦恼引发之事。
丑一、断除贪执散漫
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会有很多散漫的境出现,当我们遇这些境时应该如何做呢?首先尽量防止散漫的情况出现,但如果迫不得已无法离开散漫境时,就要像此处所讲“断除贪执散漫”。
我们在修学佛法过程中,总会产生烦恼,这些烦恼有些是通过主因——内心的习气产生的;有些则通过外缘产生。《中观四百论》云:“贪有从因生,亦有从缘起,从缘所起贪,易纠治非余。”贪是烦恼的一种代表,贪心也好,烦恼也好,生起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从因生,第二种是从缘起。因生就是在我们的内心中有种强烈的生贪的因和种子。比如:上一世我们串习嗔恨,串习了很久,今生中这个种子就开始现行,所以我们的脾气就很大;或者前世串习了很多贪欲的事情,内心中贪欲的种子很强烈,那么在今生中贪心就很容易现行。如果是内心中贪的种子现行而产生的贪心,不管有没有外境,都会生贪,所以这是从因而产生的。第二种是从缘起的,从缘而起就是内心当中贪欲的种子不是那么强烈,如果遇到了贪著的外缘时就生贪,如果没遇则不生贪。
“从缘所起贪,易纠治非余”,也就是说观待外境而产生的贪心容易对治,为什么呢?因为只是靠缘才产生,只要我们远离这个境,远离这个缘,贪心就不生起。“非余”是说由缘产生的贪不像由因产生的贪这么不容易纠治。如果是从因而产生的贪,不单单要远离外境,还要调伏自心。
所以,生起贪心烦恼的因有两种方式:一是从因而生,一是从缘而起,从缘而起比较容易纠治。在修法过程中,第一要尽量地远离生贪、生嗔的境,让它缺缘不生;第二,已经遇到这种境,或者内心中有强烈的由因而生的贪心种子怎么办?这时必须要观修。在这样情况下,不只是远离外境就可以调治烦恼了,必须要下工夫去观修。
当然前面提到过,在观修时第一尽量依靠一个相对好的环境,在清净的环境中,我们可以避免生起烦恼的因缘,并能赢得修炼对治烦恼能力的时间。在相对清净的环境中修法容易相应,在不产生重大烦恼的前提下,就开始观修、训练调伏烦恼的方法。通过修行,当断除烦恼的能力逐渐加强时,再面临这个境界时,就不会再生贪心,因为内心中已经把贪心种子,因方面的这种烦恼调伏了。
此处颂词也有这个含义,从缘而产生的,不要去面临就可以;如果从因而产生的或者迫不得已遇到这种贪执的外境时,我们就要断除对它的贪执,这个是很重要的。
无义众闲谈,诸多赏心剧,
临彼境界时,当断意贪著。
当介入没有意义的闲言碎语中,或者面临很多赏心悦目的魔术、喜剧、戏剧时,不管怎样,内心都应该断除对此的执著之心。
虽然这些外境不一定是不好的东西,关键是我们的内心贪不贪著。如果佛陀去看戏,虽然看但他不会有执著;或者一些修行有素的人在看戏时,虽然内心中可能有习气会引发,但他和一般的普通人是不一样的,虽然他也生贪,但他不会让这种贪欲继续延续、膨胀,他会对治,这就是修行者和普通人不同的地方。所以,我们如果到了这种场合中时,应该尽量断除自己的贪著,最好是根本不生贪著。但针对一般人来讲,根本不生贪著也不现实,这时尽量地把它当成如梦如幻的东西,或者使其向自己修行有利的方向发展,这是可以操纵的。
此处讲了两类情况:第一类是“无义众闲谈”。“无义”主要是指对修行没有帮助。闲谈很容易讲闲言碎语,因为我们所说的话和内心的想法是相应的,越喜欢谈的事,说明内心越有兴趣,我们可以从语言推知内心,或者内心有这种发心就会在外在的语言上说出这种话,这样就和修行格格不入。
但其中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有时有些高僧大德,为了引导众生而与众生谈各种各样的话题,逐渐众生就会对大德或者佛法产生亲近感,之后上师再给他讲一些佛法就容易接受。如果最初他没有好感,或者对你不愿意亲近,有排斥、抵触的情绪,跟他讲再好的法即便是讲密法、讲大圆满,他都听不进去。但如果他对你有好感,愿意接近你,即便是给他讲皈依,他都觉得确实很好。所以为了众生能接受教化,还是要用些善巧方便。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很多大德本来对某些话题没有兴趣,但也和不同的众生。很多有智慧的上师也非常健谈,谈问题可以直击人心,很容易抓住听者的心,这样听者容易跟着他的思路转,慢慢地在不知不觉中把他引导到正道,这就起到了调化的作用。如果舍弃这种方便,用其它的方式调伏,不一定能够收到这样的效果;用了这些善巧方便,就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对于为调伏众生而言应该另当别论,但对于修行者来讲,如果是恰巧碰到了,有时可以随顺谈一谈,不要贪著。
第二类是“诸多赏心剧”。上师讲记的解释是开法会时或者有些佛教方面的戏剧等,或如注释所讲观赏一些魔术、丰富多彩的节目等。在碰到这种情况时,也要断除对此的贪著。我们可以把这些观想成如梦如幻的境界,因为戏剧本来就是由很多不同的演员,根据故事情节,通过他们身体、语言等表现出来的。所以,所谓的剧目,就是很多分散的因缘积聚在一起,变成了让很多众生喜欢的节目。我们看时就知道它是很多因缘积聚的缘故,必定是假立的,必定是无有自性的,如此也能够知道一切都是如梦如幻的。通过节目的表现也容易知道,它就是人编排的、就是假的,所以如果我们在面临这样的境界时,了知它是如梦如幻的。然后再把这个观点应用到日常生活中时,也可以了知,生活中的一切实际上也是一场戏剧而已,只不过是各种不同的因缘临时聚集在一起,显现了我们的身体、家庭,显现了很多各种各样人物、事件等,所以,这一切也是众生上演的一幕又一幕戏剧,了知此理之后,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立的,就不会有贪著。在修法过程中,主要并不是外境如何,而是我们内心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佛教中有段很著名对话,帝洛巴尊者对那洛巴尊者讲的教言:“显现不缚执著缚,断除执著那若巴”。显现不是束缚,贪著才是束缚。如果你对它贪著就会有束缚,所以对他的弟子说你应该断除贪著,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此处告诉我们,众生生而为人,肯定会遇到各式各样的环境,城市里面有城市的环境,山里面也有山里的环境,不可避免会遇到环境,遇到之后就要看我们的心处于什么状态。如果我们对人、事物产生各种贪著,就会就会引发一系列恶性循环,如果不贪著,把它当成显现或者当成调伏自己心的对境,这时修行不但不会受影响,而且还会深入到其中的本性、实相,让我们安住在殊胜的菩萨道当中。所以此处讲到了断除贪执散漫的必要性。
丑二、断除无义之事:
无义掘挖割,于地绘图时,
当忆如来教,惧罪舍彼行。
没有意义地挖地割草,在地上面写字、画画,当我们心沉溺在这样的状态中时,应该忆念如来的教法,因为害怕违犯了佛制的教言、得到罪业的缘故而舍弃这种行为。
我们进一步分析:“无义掘挖割”,对于比丘来讲,不能挖地、割草,这些事情是遮止的。所以对出家人和比丘而言,就不能没有意义地去挖地割草。这样做就会犯佛制的戒律。当然如果是有意义的,如:修经堂、修佛塔等,也有稍许开许的地方。这是针对出家比丘而言,害怕违犯佛制戒律,所以不能做。
《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中讲到《毗奈耶经》中的一个龙王的公案:以前在迦叶佛时代,因为佛制规定比丘不能够砍树,乃至于砍树枝等都不允许。有个比丘行路时,树枝挂到了他的袈裟,他就对这棵树生起了嗔恨心,拿刀把树砍了。因为他轻视了佛的教言,轻视佛的戒律,认为自己没有直接杀生,也没有对众生造成伤害,戒律规定不能砍树到底有什么必要?出于轻视的心理砍了树,他死后堕于龙中,头顶上压着一棵大树,树根下面有很多小虫在吃他的身体。到了释迦牟尼佛出世时,他想到佛面前寻找解救之道,但佛陀让他到弥勒佛出世时再去想办法。所以,由于轻视戒律,看似微不足道的罪行令他感受了在佛出世时都无法解决的痛苦,究竟何时可以解脱也没有一个定数。
此公案说明,以轻视的心哪怕违背一条小小的佛制戒律,也会感受如此罪报。所以“当忆如来教”,应该忆念如来制定的教言,如来教一定是针对众生非常有必要的。佛陀是遍智,该取该舍只有佛陀的遍智才能了知。以凡夫人的分别心,可能会认为比丘想的对,如果我们去杀生,直接伤害众生的生命,这个不能做。但有什么必要不让我们砍树、割草?好象没有什么道理,没有什么根据。凡夫人会觉得佛制定这个戒律没有必要,那么就产生轻舍之心,依此心违背戒律,过失非常严重。
罪行是不是很大,一方面要看违背的戒律是不是很大;另一方面,以前上师再再讲过,就是看我们内心中对戒律有没有畏惧心、有没有惭愧心。即便是犯了戒律,但在犯时,如果内心中有惭愧心,惭愧心是善法、是善心,通过惭愧心的力量,可以把所犯的罪行减轻。如果没有惭愧心,以无所谓的心态认为:犯就犯了。即便是小小的罪业,因为有轻舍学处的心态,罪行会变得很大。
所以“当忆如来教”。因为制定戒律的是佛陀,佛陀是遍智,佛陀制定这样的戒律一定是通过遍智考虑、衡量之后制定的,以凡夫人的智慧无法了知。如果通过轻视的心舍弃佛陀的教言,就会犯下意想不到的罪业。我们在犯戒、造罪业的时候,觉得无所谓,但在感受痛苦时,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身上引发难以忍受的痛苦。
针对出家比丘来讲,是这样的。如果是没有受此戒律的人,该怎样做呢?做为一个大乘行者,如果有意义当然另当别论;如果因生活所迫,必须要种田、割草等,在没有伤害众生的前提之下,佛没有规定不能做这些事情。但是如果没有意义地做些挖地、割草等事情,因为会伤害很多生命,还是要“惧罪舍彼行”。
第二条就是“于地绘图时”,在戒律当中没有直接讲在地上画图、写字有什么重大的过患。那为什么佛不让在地上画图、写字呢?有时画画、写字是有必要的,比如在商量问题时,身边恰恰没有纸笔,就会找树枝在地上画图、写字,因为这个有意义,可能是没有过失的。但有时我们是在毫无必要的情况下,就在地上或在纸上乱画,随便写字,这说明什么问题?当我们漫无目的地在地上画的时候,表示我们的心处于散乱的状态,这种状态和佛要求我们经常观自心、忆念善法是相违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做这事本身到底有什么意义?对自己没有利益,对众生也没有利益,在地上画写只是消磨时光而已;如果在画写时,地上恰巧有小虫,就有可能伤害众生;即便没有杀害众生,在地上没有意义地乱画,对一个学菩萨道的菩萨来讲,有什么必要呢?我们必定不是一个普通的世间人,虽然我们现在还是凡夫,还是世间的众生,但必定是进入了大乘,进入了大乘,就不能按照纯粹的世间人的标准来衡量,既然我们选择了入大乘,那么我们的心态、行为还是要和一般的世间人有所不同才对。
世间人随便画,没什么问题。因为世间人没有什么学习和修法,可以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但我们必定是一个发了菩提心的菩萨,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做。在地上绘图没有任何必要性,作为一个菩萨来讲,不会做没有必要的事情。做任何事情以前,都要观察,我做这个事情到底有什么用?如果没有什么用,就会放弃。无意识地在地上画图、写字,菩萨是不会做的。因为根本没有用,只是消磨时光而已;或者从某个角度来讲,在这个时间当中我们没有去修持善法,严格意义上讲也浪费了修法的时光,对众生的利益有害。如果用画图的时间发心或者念咒,因为有菩提心的摄受,肯定对众生会有利益。但这段时间当中,没有修持善法,对众生就没有起到帮助的作用。再从更宽泛的角度来讲,这样做对众生是有害的,因为发了菩提心的人,是以利益众生为目的,没有做这个事情,相当于对众生利益有所伤害。所以,我们要忆念如来对菩萨的教言,害怕通过这些行为来衍生其余的罪业,从而舍弃这些无意义的事情。
这里“断除无义之事”,只是以“无义掘挖割”和“于地绘图时”为代表,还有很多类似的、对于菩萨修学自他二利没有利益的行为,菩萨都要观察,没有利益的就要放弃。所以,此处告诫我们,菩萨在修道的过程中,要做有利益的事情,因为暇满人身难得,无常是很迅速的,要尽量做对自己、对众生有利益的事,诸如此类“于地绘图”等事菩萨还是不要做,因为对修行没有任何的帮助,我们一定要舍弃。
丑三:(断除烦恼引发之事)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寅一、略说:
若身欲移动,或口欲出言,
应先观自心,安稳如理行。
如果我们的身体想要移动,或者我们的口想要出言说话,那么之前都应该首先观察自己的心,安稳如理地行持,奉行善法。
这个要诀是总说,是一个很殊胜、很关键的问题。因为我们的身语都受心的支配,不能想移动就马上移动,想做马上就做。如果我们做一个事情,事前没有考虑,有可能引发不良的后果。所以,作为一个菩萨来讲,要不放逸,也就是谨小慎微,在身语意有所作之前,需要谨慎考虑,这样才能够在修行过程中,每件事情、每一个思维都能够和正法相应。
虽然我们每一次起心动念,每一次身语意都和正法相应很困难,但不能放弃努力,尽量在身体移动、在开口说话之前,都先观自心,观察它的必要性,找到很好的意乐,然后再去做这个事情。如果我们在做事情的过程中不观察,缺少这种观念,就没有观察自心安住善法的机会。如果我们做不到在刹那刹那中先观自心,但至少我有这个观念,有这个观念就可以在尽量多的时间当中,去观察自己的身体,去观察自己的心。所以,通过不断地串习、努力,能力得到加强,最后就可以真正做到每次身体移动之前,每一次想说话之前,都观察自己的起心动念,找到最好的意乐,再去付诸实行,成了非常顺利、简单的事情。
所以当我们身体想要移动时,就要观察自心:身体移动到底要做什么?身体移动,包括走路,哪怕移动一下身体,或者要做一些动作,就要观察我做这个动作,到底是和正法相应还是和恶业相应?比如:想要去顶礼,这和正法相应,我就可以做;去转塔,和正法相应,就可以做。如果我的身体移动想要去做非法的事情,就要观察和正法不相应、和恶业相应的缘故,就终止它,不能够让它移动,因为移动之后,就成为事实,恶业就会圆满,对自他的修行都没有利益。
口中欲出言的时候,尤其是如此。很多罪业、纷争,都是由于说话不注意而引发的。所以,当我们说话之前,要观察自心:我说这句话,到底是什么目的?如果是为了争强好胜就不说了,如果是为了利益他人,就有必要,即使有害怕的心和情绪,还要克服,因为必定对众生有利益。分析观察好之后,就把我们的心调整到最佳状态,再在这样心的指挥之下说有意义的话语,这方面很重要的。
尤其是在大庭广众当中,一定要注意,当我们身体要做一些动作,或要开口说话,首先要观察场合,观察自心。上师在讲课的时候也经常提这个问题,在全知麦彭仁波切的《君规教言论》和萨迦班智达的《格言宝智论》中都有这样的教言。尤其在人多的时候说话,我们更加要注意。因为每个人的喜好、根基意乐都不同,有时说出的话会伤有些人的心,这时对自己来讲是没有必要的。所以在说话之前尽量多地考虑到这些不同的情况,考虑好之后观察、调整好自己的发心,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就不要说。所以先观自心的状态,然后“安稳地如理行”。
安稳就是稳重,我们身体要移动时不能不稳重,说话也不应该不稳重。所以,身心、身口都以很稳重的、如理的、奉持善法的方式行持,如果能够这样,我们的身、语、意都能够调整到正法的状态,就能够做到在移动身体、说话时都和正法相应。如果能够做到这样,除了我们在上座打坐修法之外的时间都能够和法相应,基本上是全天候的修行人。不是在上座的20分钟中我在修佛法,下座之后完全表现为一个凡夫人、野蛮人的行径,那就不对了。所以尽量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我们的身、语、意全天候地处于善法状态中。
这个颂词是很重要的,上师在讲课时也经常说,藏地有些大德在讲法之前,首先要念这个颂词,尤其是要念“应先观自心,安稳如理行。”我们在讲课时最好先观自心,讲这个课到底是什么目的?有什么必要?是为了让别人尊重自己,或者让自己得到一个智者的名声?还是讲法就是为了把佛法的意义能够传递出去,让更多的人正确地了知佛陀在法要当中到底讲了什么,到底讲了什么利益众生的方法,让很多人接受他,之后通过这样的法义来改变众生的现状,能够利益众生。有这样动机讲法是最好的,有这样的动机去听法是最好的,有这样的动机去做任何的善事都是最好的。所以我们应该先观自心,安稳如理行。
寅二、广说:
下面的颂词讲到了很多窍诀:在我们起心动念要生烦恼之前让言行暂止,终止不如法的行为。
吾意正生贪,或欲嗔恨时,
言行应暂止,如树安稳住。
此处讲了两种,一个是正要生贪心时,第二个是正要生嗔心时。
当我的心正要生起贪心时,我要如树安住,当我的心正要生起嗔恨时,言行应暂止,如树安稳住。
我们要生贪心、生嗔心时要制止自己的言行。为什么要把贪心、嗔心放在调伏烦恼之首来讲?因为众生的相续中,贪心和嗔心的烦恼是最粗重、最严重的,贪欲和嗔恚能引来非常重大的罪业。贪欲心会引发五无间罪之一破和合僧:比如提婆达多当年为了贪著成为僧团的领袖而开始破和合僧;嗔恨心也会引发重大的过失:比如通过嗔心会导致谤法、导致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
小乘中很多破戒的情况都是从贪心引发的,杀人是从嗔心引发的。菩萨戒中贪著自己的财、法不布施;犯根本戒如别人忏悔时以嗔心不接受,都和贪心、嗔心有关。而且世间中很多自性罪如杀生、偷盗、邪淫等,不和贪心、嗔心烦恼相连的罪业几乎没有。所以,在欲界众生的相续中,由贪心和嗔心引发的罪业相当严重。
所以,首先要观察我们在生贪、生嗔状态中应该怎么做。“吾意正生贪”,我的心正在生贪心时,我应该观察这个贪心。
首先观察到我生贪心了,第二要观察生起贪心的过患。众生流转轮回不愿意修解脱道的原因,就是贪著轮回当中的安乐,不愿意从轮回当中出离,不愿意付出很多时间精进修菩提道。总的来讲是通过贪执产生的,贪执会引发很多其余的过患,不单是当下一念产生的贪心,产生贪心的同时本身就有过患。第二通过贪心引发恶行。比如:通过贪心就开始偷盗,引发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很多罪业都是通过一个贪心产生的连锁反应。
嗔心也是一样的。所以,“吾意正生贪”时,要知道贪心的过失很大,不应该让它继续发展,这时我们的语言、行为要停止。比如:为了骗得别人的信任,为了让自己获得钱财说妄语,这时就要想到将引发很大的过失,言语要暂止;正要偷东西的时候,行为要暂止,“如树安稳住”,犹如大树一样稳稳地安住在善法的状态当中。
“或欲嗔恨时”,了知了贪心就可以类推嗔心也是一样的。贪心和嗔心是比较粗大的,相对来讲比较容易认知。当我们生起很强嗔心时,第一要认知我生嗔心了,第二要想它的过失。如果任其发展,有可能引发巨大的过患,所以言行要暂止,生嗔心想骂别人、侮辱别人、打人时就要暂止。暂止有时两三分钟,两三分钟不够就十分钟,上师在讲记说,如果停止十分钟,我们强大的贪欲心和嗔恨心就会终止下来,就会中断一连串的不良后果。
很多事情都是一样的。如果当时这一念贪欲、嗔恨没有控制住,不单是当时的一念产生后果,而且会产生连锁反应。反过来讲,当时如果制止了这个贪欲、嗔心,就不单是制止了当下的一念贪欲和嗔恨,以后的一连串的恶行连锁反应都会因此而终止。善和恶它之间就是这样的,当我们在修善时,恶是无法同时存在的,修善恶业就终止了,不单是终止了恶业,而且善法的相续增长了,并终止了恶业的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如果一念是这样,第二念也是这样,如果一天是这样,一个月是这样,一年也是这样,这个作用是双向的,当你在修善法时,同时终止了恶业;当你在造恶业时,善法就终止了。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选修善法不要选择造恶业呢?实际意义上就是这样的。所以说我们在生贪、生嗔时言行要暂止,犹如大树一样稳重安住。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