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味患离
四谛,就像解决问题的「四大纲领」,味、患、离,就像三个「实行细则」,指导着修行者「苦灭」的过程。
128.凡愚众生,不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
于色不如实知故,乐着于色;乐着色故,复生未来诸色。
如是,受、想、行、识。
当生未来色、受、想、行、识故,于色、受、想、行、识不解脱,我说彼
不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杂·四四)
※如果不明白苦、集、灭、道、味、患、离,那幺,是永远没有机会脱离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的。
129.缘色生喜乐,是名色味。
若色无常、苦、变易法,是名色患。
若于色,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是名色离。(杂·一O四)
130.欲味:于此五欲之中,起苦、乐心,是谓欲味。
欲过:辛苦而获财业,是为欲为大过。现世苦恼,由此恩爱,皆由贪欲:作此勤劳,不获财宝,便怀愁忧苦恼;获财货,恐后亡失;费散财货,心意错乱;共相攻伐,死者众多。缘此欲本,不至无为。复次,欲者亦无有常,此欲变易无常者,此谓欲为大患。
舍欲:审知欲为大患,能舍离欲,己身作证,是谓舍欲。
色味:见女姿色端正,起喜乐想,是谓色味。
色过:若后见彼女(老、病、死、尸、腐、骸),本有妙色,今致此变,于中起苦、乐想,是谓色为大患。复次,此色无常、变易,不得久停,无有牢强,是谓色为大患。
舍色:除诸乱想,于色不着色,深知为大患,能知舍离,己身作证,是谓舍离于色。
痛味:得乐痛、苦痛、不苦不乐痛时,便知我得乐痛、苦痛、不苦不乐痛。
痛过:痛者无常、变易之法,是谓痛为大患。
舍痛:除诸乱想,于痛不着痛,如实知其为大患,能知舍离,是谓舍离于痛。(增·一八三)
※不论是令人愉悦的,或是令人痛苦的,只要人们难以忘怀,就算是处在「味」的状况中了。痛苦的「味」,故然是「祸患」,即使是愉悦的「味」,在终究会无常变化的情形下,也必然要转为痛苦的「味」,而成为「祸患」的。
人们为什幺会难以忘怀呢?追根究底,还是因为欲贪!
所以,解决祸患的唯一办法,就是舍离欲贪,这是「离」的真正含意了。
因此,经中说,「离」就是「除诸乱想」;就是「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
131.世尊告诸丘:我昔于色味、色患、色离有求有行。
若于色味、色患、色离随顺觉,则于色味、色患、色离,以智能如实见。
如是,受、想、行、识。(杂·一四)
※随顺觉,就是从如实观察因缘中,觉了味与患,而终能随顺出离的。
「离」,也译为「舍」。这不是逃避,也不是厌世,而是「除诸乱想」;「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