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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讲记(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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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讲记(四十八)

达真堪布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接着讲《入菩萨行论》。
  
  所谓的这些敌人或仇人在嗔恨我们的时候,或以害心来伤害我们的时候,都是不由自主的,也是无意的。我们为什么会把他们视为敌人或仇人呢?因为我们认为,他们对我们生起嗔恨心了,他们伤害我们了。其实,他们也不愿意生起嗔恨心,也不愿意伤害他人,但是在遇到一些对境或外缘的时候,也是不由自主的,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以生嗔恨心为例,他们怎么会愿意生起嗔恨心呢?但是在遇到对境或外缘的时候,这些嗔恨心等烦恼就会强行地涌现,所以他们也是很无奈的。平时,他们也不愿意伤害他人,不愿意做坏事,但是烦恼一生起来,业力一现前,就会不由自主地去伤害他人,去做这些坏事。由此而知,他们的所作所为也是被烦恼控制着,是由业力牵引的。如果我们真正能这样认真地思维,其实没有什么可嗔恨的。
  
  若是你很理智,若是你以智慧这样去观察,这个时候我们应该生起悲悯心,应该可怜这些众生。所谓的这些敌人或仇人也是被烦恼控制,由业力牵引,在六道中轮回,遭受着无穷无尽的痛苦。他们和我们一样,也是受害者,也是苦难的众生。同时,我们还应该想到,他们都是我们宿世的父母,被烦恼牢牢地控制着,正在遭受着轮回的痛苦,我们应该可怜他们、悲悯他们。
  
  可见,如果我们生起嗔恨心,甚至还想去伤害他们,这样是不理智的,也是不智慧的。因为你没有好好地去了知事实真相,也没有以智慧去观察。作为一个学佛修行人,无论面对什么事情,都不能盲目与冲动。内心应该具有理性,以智慧去观察: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样的因缘?当你真正了知了事实的真相,不但不会生起嗔恨心,甚至还会悲悯这些众生,这样才能真正修出安忍。你内心不混乱,心没有动摇,这叫真正的安忍。如果我们只是强忍或控制,那不是真正的安忍。本来就不应该嗔恨他们,本来就不应该去伤害他们。
  
  站在佛讲的因果的角度去思维,也是如此。我们之所以受到伤害、遭受痛苦,是我们自己所造的业导致的。若是自己没有造恶业,能遭受这样的恶果吗?不可能的。有因才有果,如是因,如是果。如果你懂得因果,深信因果,也不会生起嗔恨心,也不可能再去伤害众生。因为这都是自己造恶业、结恶缘的果报,若是要怨就怨自己,要恨就恨自己。
  
  大家真的要懂得因果,深信因果!这是根本。很多人现在都修空性、无我,但是根本都是因果啊!所谓“万法皆空,因果不空。”你把因果弄明白了,并且深信因果了,才会有真正的空性见,才会产生真正的无我的智慧,之前是不可能的。当遇到有人伤害你等对境的时候,你就知道这是自己往昔造的业,这是跟他结的恶缘,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这时你的心里不会有嗔恨,只会有惭愧。若是你念一转,心里忏悔,这个缘当下也就了了,这个痛苦很快就会过去,这才是根本,这才是脱离烦恼、痛苦最好的方法。否则,如果你也生起嗔恨心,再去伤害他,又造恶业了,又结恶缘了,你内心的烦恼也会越来越增长,内心的痛苦也会越来越严重。所以,佛强调:众生不能再愚痴、颠倒!大家不能再犯糊涂,不能再继续制造痛苦啊!
  
  此外,我们可以思维:烦恼是怎么生起来的?所谓的怨敌对我们生起嗔恨心,以害心伤害我们的时候,这些嗔恨心、害心也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这讲的是空性的道理。因缘和合而生,实际没有生,它就是这样的一个空性的法。一切都是显而无自性,一切都是如幻如梦般。如果你站在缘起性空的真理上去思维,那就更不会生起嗔恨心了。
  
  若大家想修安忍,就要明白这些真理。你要了知这些事实真相,要有这种正知正见,内心要充满智慧,才可以修安忍,才可以做到安忍,之前难啊!遇到对境时,心能不动吗?能不嗔恨吗?“怎么这个态度啊?怎么这样对待我啊?怎么这样欺骗我、伤害我啊?”总是这样怨天尤人,自寻烦恼,自找痛苦,这就是轮回,这就是凡夫啊!
  
  寅二(遮破自主之作害者)分二:一、共破神我与主物;二、别破常我。
  
  卯一、共破神我与主物:
  
  纵许有主物,施设所谓我,  
  主我不故思,将生而生起,  
  不生故无果。
  
  昨天我们讲了,这些所谓的敌人以及他们对我们的害心都是不由自主而生、无意而生,都是因缘和合而显现的。
  
  但是数论派、胜论派等这些外道则有不同的观点。数论外道承许主物,胜论外道承许神我。根据他们的观点,在世俗谛的角度,他们也承许都是无常的,变化的,依赖于它法的,不是独自存在的;但是无论是主物、神我都是胜义谛,是恒常不变的,都是不依赖于它法而独立存在的。之所以安立主物或神我,因为他们认为一切清净与不清净,好或者不好的显现、缘法,都是由它们来造作,因它们而产生。
  
  根据这些外道的观点,敌人、嗔恨心等都是由主物、神我特意造作、产生的,都是自主的。现在怎样遮破或推翻这些观点呢?主要是以他们自己的说法前后矛盾而遮破。他们所安立的主物、神我都是恒常不变的,是不依赖于他法而独立存在的。
  
  首先,主物或神我不能造作、产生果法。
  
  第一,既然它是恒常不变的,不能有变化,那么或者它永远产生这些果,或者它永远不能产生这些果。但是,实际上这些果法时有时无,有时候产生,有时候不产生。若是果法有这样的变化,它就有变化了,就不是恒常的,这和他们自己的观点相违,所以是不能承许的。因此,它不能造作这些法,不能产生这些果。
  
  第二,若它是不依赖于他法而独立存在的话,也没法造作和产生这些果法。它不依赖于他法的话,则这些果法或者是永远存在,或者是永远不存在。若它是不依赖于他法的话,由它产生果也是不要依靠他法的,那么只要有它的存在,它所产生的一切法应该都存在。然而,这都是不符合实际的。事实上,我们有时候快乐,有时候痛苦;有时候他是你的亲人,有时候他又变成了你的敌人;有的法有时候存在,有时候不存在……以上种种情形说明:一切法有种种显现,各不相同,因此无法由这样的主物或神我产生。
  
  可见,这些外道承许主物或神我是“恒常不变”、“不依赖于他法而独立存在”,若是这样,它们就不能造作,也不能产生果法。
  
  其次,主物或神我的存在也是不合理的。
  
  第一,若它们是恒常不变的,就不可能通过因缘而生。因为若是通过因缘而生,就要先有因缘的聚合,然后才能产生这个果,这样就出现了“先没有而后有”的过程,而一个恒常不变的法是不能有这个过程的,所以这是不可能的。若是它没有依靠因缘的话,就没有产生了。若它没有产生,它就是不存在的,如同石女的儿子一样。石女是不能生子的,所以世上不可能有石女的儿子。既然神我或主物自己不可能产生,那么由它产生这些果也是不可能的,是不合理的。若是没有通过因缘而生也可以说存在的话,那一切都可以承许为存在了,兔角、石女的儿子也应该存在,可见这是不合理的。若你仍然坚持认为“神我或主物应该是存在的”,那么你有什么依据来证明啊?仅仅是这样承许而已,根本就没有依据。若是没有依据,而只这样承许,就可以存在的话,那么任意想与任意说的任何事物也应该都存在了。
  
  第二,根据他们的观点,主物或神我是不依赖于它法而独立存在的;否则它若是依赖他法的话,就是不自在的,那就不是胜义谛了。既然主物或神我是不依赖于他法的,那么它又怎么能产生呢?它不产生的话,怎么可以说是存在的呢?
  
  可见,他们承许主物或神我都是存在的,这是不合理的。既然它们自己没有产生,也就不可能由它们来产生果法。
  
  数论派外道承许主物存在,并由它来造作一切;胜论派外道则承许“神我”存在,由它来创造一切。他们认为,敌人、嗔恨心等这一切法都是由主物或神我来造作的。此外,有些外道也认为,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都是神创造或赐予的。这些观点都是不合理的。这些果法还是不由自主的、无意当中,以因缘和合而产生的。
  
  卯二(别破常我)分二:一、破享用者;二、破能生果。
  
  辰一、破享用者:
  
  常我欲享果,于境则恒散,  
  彼执亦不息。
  
  这是单独遮破“神我”。数论派也承许“神我”,数论派认为由主物造作创造一切缘法,然后由神我来享受这些。主物只能造作,没有别的作用;而神我则感受、享受这些。
  
  当这个“神我”去感受由主物给它造作的这些法的时候,能取是神我,所取是造物主所造作的这些缘法(造物主和主物在这里是一个意思)。
  
  数论派认为:“神我”是恒常不变的,是不依赖于他法而独立存在的。所谓的“自在”,就是指不依赖于他法、独自存在的。
  
  第一,既然能取的神我是恒常不变的,那么当它去享受、感受这些对境的时候,对境也应该永远是一个,不能有多个;而且对境不能有变化,否则若是有各种对境,它也应该在变,不可能不变。因为所取和能取应该是相应的,有多少种所取就应该有多少种能取,所取有变化的时候,能取也要有变化。比如,当神我去感受敌人的时候,能取的感受只有一个对境,若是敌人就应该永远是敌人,不能有别的所取,也不能有别的对境。若是有别的所取、别的对境,能取就应该有变化。但是,实际上它所感受的对境有各种各样,包括亲人与敌人,快乐与痛苦,好与坏,清净与不清净等等。可见,如果神我不变,这不符合实际;如果神我有变化,却又违背了他们自己的宗规,这就不合理了。
  
  第二,如果神我是不依赖于他法而独立存在的,那么它怎么能趋入对境呢?它一旦趋入对境了,就依赖于他法了。当有这样的对境存在时,它就享受这样的一个法,这样它还是依赖于他法的。若是不依赖于他法,神我就不能趋入对境;若是趋入对境,它就依赖于他法,这样就违背他们自己的宗规。因此,无论怎么承许都是错误的,都是站不住脚的。
  
  可见,这些外道的观点仅仅是自己这样承许而已,若是以理证去观察、分析,都站不住脚,都可以彻底遮破,都是不合理的。
  
  辰二、破能生果:
  
  彼我若是常,无作如虚空。
  
  神我有两种:一个是数论派所承许的神我,还有一个是胜论派所承许的不可思议的神我。尽管他们都知道世俗谛的显现法都是无常的、虚假的,但是他们认为这些法的产生必须要有一个依靠或者一个因,因此承许主物或神我的存在。根据佛教中观派究竟的观点,一切都是从空性中产生的。诸法的自性是空性,所以可以无碍的显现。但是外道达不到这个境界,包括内道有实宗等的观点也没有达到这个境界,外道更达不到了。
  
  此处遮破的是胜论派所安立的不可思议的神我。若这个不可思议的神我是恒常不变的,它就不能有造作,也不可以产生这些法。如果它有造作,能产生这些法的话,它就有变化了,就不是恒常了。若它不是恒常,这不符合他们自己的观点,他们不可能这样承许,否则就违背了自己的宗规。若它是恒常不变的,就不能造作,那么它怎么能产生这些法呢?这是不可能的。
  
  此处以“虚空”作比喻。虚空是不存在的,不可能由虚空来产生、造作这些法。同样,神我若是恒常不变的,它就没法造作,因此就不可能产生果。若恒常不变的法还可以产果,那么这些果或者永远产生,或者永远不产生。既然造作者是恒常的,它所造作的法也必须变成恒常的。
  
  这些外道也是在抉择胜义谛。数论派、胜论派主要是承许主物、神我;还有一些外道信梵天王等,认为梵天王造作了一切。
  
  内道也抉择胜义谛,小乘有有部和经部,大乘有唯识和中观。
  
  小乘的有部和经部认为:这些显现都是无常的、虚假的,但它们是通过什么产生的?他们承许刹那心和极微尘,通过极微尘而能显现物质,通过极微尘和刹那心而能显现一切。
  
  大乘唯识宗认为:能取、所取的一切法都是无常的、虚假的,但是远离能取所取的刹那心是存在的,是恒常的,由它来显现一切。相对于有部和经部的观点,唯识宗的见解比较高,因为它不靠外在,它不承许外在的物质,不承许极微尘的存在。他们认为,在最究竟的胜义谛上,所取和能取都不存在,但是远离能取、所取,属于胜义谛的刹那心是存在的。一切都是唯心所现、唯识所变,都是因刹那心而显现、产生的。
  
  我们也讲“唯心所现,唯识所变”,根据麦彭仁波切的观点,这些缘法都是唯心所现,唯识所变。但是我们所说的刹那心之自性也是空的,而唯识宗则承许刹那心是实有的、实成的,这是二者的不同之处。
  
  大乘中观认为:物质与精神等一切法都是因空性而显现。因为诸法的本性是空性,所以都可以显现;若是世上有一个实成法,一切都不可以显现。
  
  各宗的观点是有差别的,中观派的观点是比较究竟的。
  
  昨天讲了,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不观察的时候是存在的,通过智慧一观察,是不存在的,是空性的。因为都是空性的,所以可以产生。今天也是在遮破外道的观点。在抉择胜义谛时,中观派的观点是正确的、比较究竟的,这些外道以及除了中观之外的内道的其他观点都是错误的。
  
  纵遇他缘时,不动无变异。  
  作时亦如前,则作有何用?  
  谓作用即此,我作何相干?
  
  这是一个辩论之处。对方认为:神我是恒常不变的,但是遇到外缘这些无常法的时候,它就可以产生果。
  
  那么,这些外缘对神我有没有起到作用?若是对神我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的话,“它通过外缘而产生果”就不合理了;若是对神我起到了作用,它就有变化了,不可能没有变化。只要对它起到了作用,就是对它进行造作了,这样它怎么能没有变化呢?
  
  “纵遇他缘时,不动无变异”:当这些外缘对它起作用时,它不能变化,否则就违背他们自己的宗规了,他们肯定不会这样承认。
  
  “作时亦如前,则作有何用”:若是它和以前一模一样,那就只是口头上说对它产生作用而已,实际上并没有对它起到作用。若是实际起到作用的话,它就应该有变化了;若是它有变化了,就不是恒常的了。若是起到作用了,但它没有变化,说明还是没有起到作用。
  
  “谓作用即此,我作何相干”:作用和神我这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这样怎么能说对神我起到作用了呢?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
  
  对方认为“神我是恒常的,但是当它遇到无常法这些外缘的时候就会产生果”,如果我们不仔细观察的话,就会认为这种说法也是可以成立的;但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
  
  寅三、摄义:
  
  是故一切法,依他非自主,
  知已不应嗔,如幻如化事。
  
  因此说,所有万法均是依靠他力而生,一切外缘也是以前前之力而产生,所以它们都是不由自主,而且前面的边际无穷无尽,自主的任何事都不可能有,我们认识到这一点以后,就不会再嗔恨无实中显现如幻化般的一切事物。
  
  丑二、遣除除嗔不应理之邪念:
  
  由谁除何嗔,除嗔不如理,  
  嗔除诸苦灭,故非不应理。
  
  如果说:既然一切如幻化般无有真实性可言,那么由何人或依靠何种对治来遣除何种嗔心呢?遣除也是不应理的。
  
  答辩:在世俗谛中,承许依靠去除嗔心而息灭依于嗔恨的所有痛苦,因此并无不合理之处。这是善天论师及《释论》中解释的。《大疏》对“一切若以缘生则遣除嗔恨不应理”的观点也作了答复。 
  
  丑三、摄义:
  
  故见怨或亲,非理妄加害,
  思此乃缘生,受之甘如饴。
  
  “故见怨或亲,非理妄加害”:当我们见到仇敌或者亲友做非理之事的时候。也就是说,当怨敌或亲人嗔恨和伤害我们的时候。
  
  “思此乃缘生,受之甘如饴”:这时应当从不同的角度如理思维,从而能够心甘情愿地乐观接受。
  
  前面讲了很多种道理:第一,这些敌人、亲人生烦恼、伤害我们,也是不由自主的,也是无意的。当遇到一些外缘而自然生起烦恼时,他们控制不了,然后就伤害我们。其实,他们也是不自由的,也是痛苦的;第二,他们之所以伤害我们,也是我们自己的因果,是自己造恶业的果报;第三,一切都是因缘和合的,都是如幻如梦的。
  
  如果你明白了上述这些道理,当他人嗔恨我们或伤害我们的时候,就能做到心不烦、意不乱。为什么说还能欢喜地接受?因为这些都是来帮我们消业的,也是来磨炼我们的,是我们解脱和成就的助缘。若是能这样思维,就能做到心平气和、心甘情愿、欢喜地接受。
  
  大家是否觉得很难做到?如果你真正明白、深信了前面讲过的这些道理,就不难了。对一个普通凡夫来说,难;对一个修行人来说,不难。不明白这些真理的时候,难;若明白了这些真理,不难。
  
  其实,这些所谓的敌人也是不自由的,他们的内心也是痛苦的。由烦恼来控制,由业力来牵引,他们也是这样在六道中轮回,遭受着无穷无尽的痛苦,有什么可恨的?应该可怜他们才对,应该悲悯他们才对。“如是因,如是果,不造不受,自造自受。”你把这几句搞清楚、弄明白了,当面对痛苦和伤害的时候,就完全可以做到心平气和、心甘情愿。如果你真正证悟了缘起性空的真谛,那就更不用说了。其实所谓的烦恼、痛苦,其自性也是清净的。犹如冰是水,但水不是冰;同样,烦恼即是菩提,菩提不是烦恼。若是你明白这个真理,当下就解脱,当下就圆满了。
  
  若苦由自取,而人皆厌苦,  
  以是诸有情,皆当无苦楚。
  
  假设说痛苦是随意而成的话,那么任何有情众生都不希望自己痛苦,由此一来,一切众生都不应当有痛苦了。
  
  我们所谓的敌人、仇人生起烦恼而伤害我们的时候,都是无意的,都是不由自主的。对这个道理,我们一定要思维清楚。如果烦恼能随他们的意志或者能自主的话,那么谁愿意烦恼,谁愿意遭受痛苦呢?谁都不愿意烦恼,谁都不愿意遭受痛苦,这样众生就不可能有烦恼,不可能遭受痛苦了。
  
  他们之所以生起烦恼、痛苦、造业,也是不由自主的。我们很多时候会说自己“身不由己”,其实这不是真正的身不由己,这些敌人在嗔恨和伤害我们的时候才真正是身不由己。他愿意烦恼吗?在座的各位,谁愿意烦恼啊?谁都不愿意烦恼!谁愿意伤害别人?谁愿意造恶业啊?谁都不愿意,但是业力现前的时候,没有办法。
  
  当遇到一些外缘的时候,嗔恨心等烦恼自然就会生起,因为你没有对治法,你也没有修行。如果你有修行,有智慧,有对治法,你就可以不让烦恼生起,可以不让自己痛苦,这时才是真正自主的,才是真正的自在啊!之前都是不自在的。
  
  真的,我们这些凡夫众生,都是一样的,可怜啊!所以,不要互相嗔恨,不要互相伤害吧!应该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和利益。为什么都互相雪上加霜呢?为什么这样自寻烦恼、自找痛苦呢?佛讲了八万四千法门,都强调的是不要愚痴,不要颠倒。痛苦是自找的,烦恼是自寻的,所以大家不要自寻烦恼,不要自找痛苦。
  
  你修安忍、转念,对他人没有什么,但是你自己可以解脱。这都是圆满自己、解脱自己的方法。很多人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能为自己?为什么偏偏要为他人?”你为自己,这是一切痛苦的根源;你为众生,这是一切利乐的来源,这是解脱你自己、圆满你自己的方法。自私自利是一切烦恼和痛苦的根源。你的福德和智慧为什么达不到圆满?就是因为自私、自利。如果你能利益众生,能为众生着想,你就可以解脱烦恼,圆满自己。这都是方法啊!
  
  为自己的时候就要去为他人,把他人的快乐当作自己的快乐,这才是最大的快乐。自私自利、我执我爱完全是一种狭隘的心态,什么也容纳不了,什么也接纳不了。为什么处处都是障碍,处处都是违缘,处处都会让你烦恼,处处都会让你痛苦?因为你心胸没有打开,心胸狭隘。如果你能打开心胸,心胸不狭隘了,这些所谓的违缘障碍、烦恼痛苦等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所以,大家真的想学佛,想修行的话,就要在心地上下功夫,从心态上入手,不要总做这些形式上的东西。
  
  为什么说要远离世间八法呢?以痛苦和快乐为例,既要远离痛苦,也要远离快乐。想逃避痛苦是逃避不了的,想追求快乐是追求不到的。你不去执着快乐,不去寻找快乐,不去追求快乐的时候,当下就是快乐;你不去执着痛苦,不逃避痛苦,不害怕痛苦的时候,当下就是解脱。如果你害怕痛苦,想逃避痛苦,这时你的内心是束缚着的,所以不可能自在,不可能快乐。如果你执着快乐,追求快乐,这本身就是求不得苦。佛法里讲,求本身就是苦,不求的时候才真正有乐。当你不执着快乐,不追求快乐的时候,你的内心完全是解放的、轻松的、自在的,当下就是快乐。其他如赞叹和诽谤等,也都是如此。所以,所谓远离世间八法,就是超越它们的意思,不是要逃避。
  
  其实没有什么事儿,当遇到这些对境的时候,不要心烦意乱,不要自寻烦恼、自找痛苦,先把心态稳定下来,然后再去面对,一切都会好的,一切都是好事。佛法里强调的就是坚定的意念、坚强的心态。大家的内心要学会勇敢,学会坚强。现在很多世人都会说“我的内心要坚强”,这没有错,但是很难做到!这不是一说就可以、一想就OK的事,这需要通过修行,有智慧了,才能做到。
  
  现在社会上的人都说“我要自由,我要自在……”说得没错,但怎样才能做到?当你没有被烦恼控制,没有被业力牵引的时候,才有真正的自由,才有真正的自在,之前不可能有的。“我要自由!我要自在!”既不听父母的话,也不听师长的教诲,跑到酒吧里疯狂一下……这样你能自由吗?最后大部分都走进了绝望。若这是真正的自由自在,还能走进绝望吗?不可能的。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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