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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中解脫 第十三天 深信业果—一切安乐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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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中解脱 


  第十三天深信业果—一切安乐之本


  (嘉杰‧帕绷喀仁波切先引述三界法王大宗喀巴的话—「死后难保不堕落」等1,作为第十三天教授的开场白。在简略地介绍了一些有关前行的内容后,大师回顾了前面已经讲过的科判,重讲了「开示后世安乐方便」两部分的第一部分—皈依,并简要讲述其观修之法。接着说:)

  在引导的科判中,思惟「恶趣苦」和「皈依」二科虽然是分开的;但在修习「体验引导」时,则应如下所说将这二科合起来修。

  具体修法是:向顶上上师祈祷后,从上师心问放出整个「皈依境」,布局结构和一资粮田二样。先猛力思惟地狱、饿鬼、畜生各别的痛苦,对每一种痛苦产生怖畏时,就各修一次皈依,此即二科合修。譬如世俗上,绝望的重刑犯得知某位首长大官愿意出面帮忙,虽然他感到自己能力渺小,但因为想到有大宫作靠山,便放心地委托大官去求情。同样地,在对恶趣产生恐惧时,当思能救此苦的无欺皈依处——三宝就在面前保护和拯救我们,将心整个交给三宝而皈依。

  (帕绷喀大师指出,皈依计数可以在「加行法」的开头部分做,也可以在这里配合三种所缘,口诵「皈依上师本尊三宝」来计数。)举例来说,思惟「等活地狱」苦时,这三种所缘分别是:第一,发起自身受生其中的真切感受,思惟该地狱苦切难忍的情形。那时我们会想,自己现在并没有在那里受生。于是接修第二所缘:虽然现在尚未受生其中,但自己已累积许多可能导致受生其中、强而有力并未失坏的业,而且无法在死前净除这些恶业的情况;并且思惟:若不能净治恶业则确定受生该地狱,从而生起怖畏心。然后修第三所缘:心想救护我们不堕这种恶趣的皈依境,具足悲、智、力等无量功德,自己能有这样的皈依处实在是太幸运了,因而发起皈依。其它各节均可照此依次类推。

  (以上为皈依的广、中、略三种引导,大师妥善讲授完毕。)

  己二、于一切安乐根本业果发深忍信

  如此皈依三宝之后,虽然肯定可以保证一、两次不堕恶趣,但却不能究竟解脱恶趣。所以,如果希望有十足的把握不再入恶趣,必须努力于「皈依学处」。否则,就像一个罪犯,虽然得到一位有权势的官员庇护,今后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的告诫却不听从,仍然一味地胡作非为,即使是再高位的官员也救不了他,以后还是得受法律的制裁:同样的,如果我们不能如法遵守「皈依学处」,三宝也爱莫能助。因此,大师所开示保护我们远离恶趣的正皈依就是法,更明确地说,就是业果的取舍。

  如果对业果未生起深忍信,我们便难以做到「莫因善小而下为,不因罪小而下断」。假如对业果不能如理取舍,不论是精通三藏的学者、还是获得悉地的瑜伽师,全都要堕入地狱。上师阿缚都底巴有一次准备过桥时,回头望着阿底峡尊者说:「在断我执之前,如果不重视业果,纵使有如某某学者和某某瑜伽师那样的人物,也会投生在地狱中。」2据说连惹译师3这样的大师也必须堕入地狱,虽然时间极短,像击彩球那样一弹即起。

  印度有个修「怖畏金刚」的瑜伽师,死后受生为凶恶的饿鬼,形状却像本尊。当他来到藏地时,阿底峡尊者说,如果此鬼留下,将危害藏地。于是拋朵玛回向,将他赶了回去。提婆达多虽能背诵一个法蕴,仍然无济于事,死后受生在极热地狱。又有个叫杂那加的婆罗门青年,修「降阎摩」成就,以诛法杀死许多人,死堕无间地狱。如果我们下能如法地取舍业果,纵然闭关专修也无益处可言。潘波的泊朵地区4有个「怖畏金刚」瑜伽师,此人死后也变成状如本尊的饿鬼,来找生前的道友,请求为他作一次烟施。

  (帕绷喀大师又讲述了止迦摩罗室罗寺的一位上座,如何受生变成一个双手反长的饿鬼。5)

  因此,如果下能深信业果而如理取舍,不论是学者或是成就者,都没有用。不仅如此,如果轻视业果,就连那些大菩萨也照样会在恶趣中受生,有道是:

  「业异熟难思,具悲堕畜生。」6

  所以说,禅修之始为改正动机:「道次第」之始为暇满;修法之始为如理取舍业果。最后一项也称为「世俗正见」7。这里所谓的「世俗」是指凡夫8,意为对我们凡夫来说,应当以此为最主要的正见。

  现在有很多人似乎对空性正见有极大的兴趣,但对初学者来讲,应该首先对业果起深忍信、进而做出如理的取舍才最要紧。那些缺乏这一认识的人,或是一副忙于修正法念诵的样子,或是一副忙于修正见禅定的样子,都是不知道如何修行佛法的征相。某些人一天到晚作奸犯科,并教唆仆从和弟子外出到处造罪。虽然他们早起晚睡,貌似勤于念诵,实际上却是一种颠倒的行持。

  为了对业果起深忍信,我们必须思惟业果。

  思惟业果分三部分:(庚一)思惟业果总相;(庚二)思惟别相;(庚三)思已如何进退之理。

  庚一、思惟业果总相

  此科分二段:(辛一)正明思惟总相;(辛二)分别思惟。

  辛一、正明思惟总相共分四节:(壬一)业决定理;(壬二)业增长广大;(壬三)不过未造业:(壬四)已造业不失。薄伽梵所说的这四种业果道理极其重要。

  壬一、业决定理

  律典中说:

  「造作何等业,即生何等果。」

  为善之因所生之果,只会是乐不会是苦;为下善之因所生之果,只会是苦不会是乐,这就是因果决定。

  正如辛辣的种于决定生出辛辣的果实,苦涩的种子决定生出苦涩的果实,甘甜的种子决定生出甘甜的果实,所以,必须在当下的因位时就小心谨慎,果一旦成熟就无法改变。有时候经忏对治病等并无效用,这表明其因果作用下同。就像先前种植的辛辣种子如辣椒等已经生长,为了使它变甜,再在周围种上葡萄、桃子等种子并无济于事,它们只会各长各的。所以,造集什么样的因就会出现什么样的果,业果的运作方式极其微细。

  过去,有位长老名叫「具妙音」,他的身体很丑陋,声音却很动听。这是因为以前某位国王建造大塔的时候,他是一位造塔的雇工,因为工程浩大而口出怨言,他认为没必要造那么庞大的塔、这样巨大的工程难以完成。当塔落成时,他又为以前所所说的话忏悔,并为塔献上一只风铃,于是产生那样的果报。9

  阿底峡尊者来到藏地后,有个藏人在他面前随意地造些小罪,尊者对此心生不忍,说道:「老汉!老汉!不可这么大胆。业果是微细的,业果是深邃的!」

  以前有个比丘,因破坏僧伽集会的座垫,后世变成一个背上长黑斑的人。10另有一个比丘在沸水里染法衣,衣服变成一张小牛皮,引起一场偷牛的诉讼,被监禁了六个月。因为此人以前曾诬告—位独觉偷中犊,致使独觉蒙冤坐了六天丰狱,所以感受此报。

  舍卫城有个大臣名叫玛噶惹,他母亲萨噶玛生有三十二个儿子,个个都是大力士。由于其它大臣向明胜王进馋言,于是国王将这三十二个儿子全部斩首,并将首级交给他们的母亲。这是因为以前三十二个窃贼偷牛、杀牛之报:杀牛时客栈的老板娘在场,此人即萨噶玛。11(帕绷喀大师详细地讲述了这一故事,并说此即「业决定」。)

  壬二、业增长广大

  与外因果相比,内因果的增长程度尤为巨大。12所谓外因果者:譬如小小的一个桃核,可以长成一棵大树,每年又可以繁殖增长出成百上千的树叶和果子,而内因果增长的程度更为惊人。

  当薄伽梵来到奈耶噶洛达的时候,有个妇女供养佛陀一握芝麻饭团,佛陀因此授记说,她未来将受生为独觉,名为「善愿」。她的丈夫却批评佛陀说:「请你不要为了得到一点吃的就说谎。」佛陀于是以奈耶噶洛达树为例,说:该树的树种只有芥子那么小,但长成的树却极为硕大,树荫下可平放五百个车乘而绰绰有余;同样的,小小的业也会出生巨大的果。那位丈夫于是信受。13

  又如以前有几位比丘,因为讥笑其它比丘的声音像狗叫、青蛙叫,形状像猴子,由此分别五百世受生成狗、蛙和猴子。14

  以前,汉地有人写了—本《蛇喻论》,书中称当时的学者都像蛇一样。有一天,这位作者体内剧烈疼痛,手脚与躯干粘合在一起,变成了蛇身。最后头颅裂开,里面伸出一只蛇头;当生即变为真蛇。

  过去印度有五百渔夫曾逮住一条长有十八个头的大鱼,佛陀为人解疑说,此鱼的前生为摩纳瓦劫毗罗」,因受其母教唆,对僧伽口出恶言、骂人像狗等而感得此报。虽然薄伽梵是为了向大家开示业果的运作情形而来,那些外道却说,沙门乔达摩也喜欢看热闹等等,作丫种种毁谤,详细内容在前面讲〔加行法〕时已讲过。上述这些事例,均是因为只说了几句骂人的话所造成,这些尚非杀人、打马之类的大罪。

  又如比丘尼「具乌波罗色」的故事:这位比丘尼在出家前曾生有两个儿子,一个溺水淹死,一个被狼吞食,丈夫也被蛇咬身亡,父母一家都被火烧死。后来嫁给一个流浪汉,叉生下一个儿子。孩子出生时,她的丈夫在别人家里喝醉了酒,回家后把婴儿杀掉,叉强迫她吃儿子的肉。于是她逃走了,遇上另一个丧妻不久的男人,然后叉嫁给此人为妻。过不多久,这位丈夫也死了,根据当地的习俗,她被活埋陪葬。之后被一个盗墓者掘出,成了盗墓人的妻子。这个强盗头子后来又被国王处死,她再次被活埋陪葬;受尽了千辛万苦。这是因为她前生当王后时,曾将王妃的儿子杀掉,为表明清白,发了一系列毒誓,于是感受此报。15

  像这样的故事为数极多。业果的道理比空性更微细难测,声闻、独觉阿罗汉也能通达和开演空性的精微义理;但对业果的微细道理,只能通过圣教量来加以推测,因为这个领域只有佛智才能达到。正因为业果极其微细,所以即使是最微小的罪,我们亦应羞于造作。《集法句经》中说:适「莫思作轻罪,不随自后来,如落诸水滴,能充满大器,如是集少罪,愚夫当极满。」同样的道理,微小的善业也会增长成妙果。「我乳」转轮王能统治四洲和部分天界,是因为他过去将一握豆子洒向「普观」佛,其中四颗落入佛的钵内、一颗留在佛的顶髻上,因而感生的果。16

  以前佛陀在世的时候,有个名叫「金宝」的婆罗门青年,手中不断生出金币。这是因为他刚生作木柴生意,用贩卖木柴得来的一枚金币,放在陶瓶里注满清水,供养迦叶佛而感生的果。17

  上座「金犊」降生的时候,家中仓库自然生出七头金色的象,大象排泄的尿、粪也会变成黄金。末生怨王先后抢去七次,但都没入地下回到原先的地方。这是因为在迦那迦牟尼佛时代,金犊曾修复一座佛陀坐骑象的塑像、并涂上石黄,感生此果。18

  比丘尼「白女」诞生时,从母胎里带出一件迦尸迦布衣。出家时,这件衣服又变成法衣。这是因为以前一对贫穷夫妇,只有一件衣服,谁外出谁就穿上,他俩毅然将这件衣服供养迦那迦牟尼佛,不怕受窘,因而感生此果。当时,他俩也因此而受到国王及王妃馈赠衣服,果报在现世即成熟。19

  所以,我们不要因善小而不为,《集法句经》中说:

  「莫思作少善,后世不相随,
  如落诸水滴,能充满大瓶,
  由略集诸善,坚固极充满。」

  (帕绷喀大师总结说,在修「业决定」与「增长广大」这二节时,我们下定决心:善决定当修,罪决定当断:善小亦当修,恶小亦当断。)

  壬三、不遇未造业

  战争期间,某些人惊讶地报告说:「我没有任何护身的物品,在枪林弹雨中却没有受伤。」此即不遇未造业的一个例证。有些人起初能够避免武器的伤害,后来却被杀,有人说这是护身符失效的缘故,这显示出此人不懂业果的道理。实际情况是:那些人起初未遇到致死的业,后来却遇上了。

  如果未遇应受业,就是被火焚烧也不会死亡。(帕绷喀大师举例说,以前有个名为「火生」的长者,与母亲的尸体一起被火焚烧却没有死,后来证阿罗汉果。20)

  又如上说,未生怨王企圆抢夺金象七次,均因金象没入地下而末果。国王优陀夷的王后「绀色女」已得不还果,五百名侍女也已见谛。当婆罗门麻堪底嘎放火烧宫时,她们却无法腾空远飞。绀色女说:「自作自集之业如果自己不负责,还有谁来负责?」于是像飞蛾扑火一般,全部坠入火中烧死。只有一个叫「胜隆」的婢女由水沟逃脱,而她却没有丝毫神通。21

  圣生王带兵攻打释迦族的时候,当时释迦族有七万七千人已得预流果,但全部无法躲过此劫而被杀。只有一些末作此业的人,在释迦摩诃那摩(大名)潜入水里的时候逃脱。22洛惹噶城被土雨淹没时,国王、大臣和百姓全部遭殃,只有两名大臣逃出。23这些也都是不遇未造业的例子。

  壬四、已造业不失

  经中说:

  「纵然经百劫,所作业不失,
  因缘会过时,果报还自受。」

  我们所作的业不会随着时间的变迁而变旧,也不会逐渐变小而消失。微小而久远的业终有一天也会成熟。例如,圣「小隆」虽已证阿罗汉果,但却乞化不到食物,偶然得到的食物,也因为种种原因而失去,最后在临终时食灰糊而去世。24

  长者;〔吉祥生〕相续中的顺解脱分善根极其微小,连阿罗汉们都观察下到,仍然能生果。他以前受生为苍蝇的时候,为一堆动物干粪的气味所吸引,盘旋在粪堆上,随着水的流动,偶然地绕塔转了一周,从而积下这一善根。另如一头猪被狗追逐而绕塔一周,死后生于天上。

  圣生王屠杀释迦族时,薄伽梵本人也示现背痛之相。25这是因为佛过去受生为渔夫的儿子时,见众渔夫生吃两大尾活鱼而心生随喜之报。圣生王后来死于火灾,尽管当时他正处身在湖的中央。

  佛陀曾为一个名叫「受苦」的裸体外道授记说,他将身患饮食不消化的病症去世。那个裸体外道虽然预先作了断食,仍然因为无法消化糖、水而死去。

  吉祥龙猛虽然得到「长寿持明」的成就,但因为宿世割草时,不小心将一只蚂蚁连腰斩断,于是此生因为他人前来乞讨头颅而去世。

  虽然目犍连在佛的声闻弟子中为「神通第一」,却遭到那些手持棍棒、头挽发髻的顺世外道乱棒痛击,全身骨肉被打得像烂泥一样。事后舍利弗问他为何不显神通,目犍连回答说,因为受到业力的障蔽,当时对自己的神通连想都没想到,更不要说运用神通了。这是因为他宿世曾对母亲口出恶言,业不唐捐,故而感受此报。 26

  所以,如果不能以「四力」忏悔、防护来清净恶业果,直到「最后有」27时,恶业还是紧咬不放。善,恶二业一旦造业,不会不感果而自动消失,因此我们的取舍工作务必做得微细而又微细。具体情况可参阅《贤愚经》、《百业经》、《百喻经》和律典等。在修上述两节时,应当思惟如何忏罪和如何使善根免受瞋心摧毁之法,必须下定决心如理取舍业果。28这四节对生起业果的深忍信十分重要。当产生取舍业果的愿望时,为便于入手,可以将粗显的善、恶业概括在黑,白双十业道中加以思惟,而且如《入中论》中所说:

  「若诸异生、诸语生,29若诸自力证菩提,30

  及诸佛子决定胜,增上生因戒非余。」

  这十种善资粮业道,对未人道的人来讲,是获得乐趣身的基础:对声闻、独觉种姓的人来讲,是证得声闻、独觉菩提的基础。因此,一开始在下士道中,守护取舍黑白业果的戒律是格外重要的。

  辛二、分别思惟

  分别思惟分三段:(壬一)思黑业果;(壬二)思白业果;(壬三)附带开示具力业门。

  壬一、思黑业果

  此分三节:(癸一)正明黑业道;(癸二)轻重差别;(癸三)示彼等之果。

  癸一、正明黑业道

  既然业果是如此的重要、又是那样的微细,我们对业果所做的取舍基础又是什么?当知粗显的善、不善业可概括为十种,《俱舍论》中说:

  「摄其中粗显,善不善如应,说为十业道,」

  不仅出家人要对此作取舍,就是在家居士也要这样作。所以,过去隆睹喇嘛曾特别  出资,将发露忏悔十不善文刻成袖珍本广为散发。又如《入行论》中所说:

  「众生欲除苦,奈何苦更增;
  愚人虽求乐,毁乐如灭仇。」

  我们虽然想得到快乐,但却不知修善——快乐的因;虽然不想受苦,却不知断罪——痛苦的因,反而像对待仇人一样,将想要的快乐毁灭。我们的取舍完全颠倒了。

  有些人认为自己愚笨,听不懂什么是十不善,但我们可以学会二、三十首歌舞段子,怎么会听下懂十下善呢?我们并不是单纯因为没有学过或下懂正法而堕恶趣,而是因为知而不修,所以,实修佛法很重要。

  所应断除的十下善为:

  「身业者三种,口业有四种, 
  意业复有三,忏悔十不善。」31

  十不善业中属身业的有三种:杀生、不与取、欲邪行;属语业的有四种:妄语、离间语、粗恶语和绮语;属意业的有三种:贪婪心、瞋恚心和邪见。每一种业又各有四种因素:事、意乐、加行和究竟。

  (一)杀生

  杀生的「事」为除自己之外的其它有情,例如:被屠串的羊。意乐」中又分想、动机和烦恼三部分。「想」为无误地知道所杀的对象;「动机」为想要去杀;「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毒:以瞋发起的,如仇恨怨敌而用武器将对方杀死;以贪发起的,如爱着羊的肉、皮等而串羊;以痴发起的,如外道等故意杀生以血肉祭祀,以为这样做没有过失而大肆向别人宣扬。「加行」为使用毒药、武器、咒语等各种手段。所谓杀生,并不一定就是用刀将对方捅死,用恶咒和巫术也能杀生「究竟」为对方在自己之前死去。如果这四种因素全部具备,杀生业道即告完备。32

  教唆别人杀和自己亲自杀没有区别,如《俱舍论》中说:

  「军等若同事,皆成如作者。」

  假设有八个人杀一头羊,这罪业并不定由八人分摊,而是每个人均犯有杀一头羊的全部罪行。又以军官为例,当他指挥许多士兵杀人时,如果总共杀了一千个人,每个士兵所造的罪业大小与各自所杀人数成正比,而军官则造下屠杀一千个人的全部罪业。

  在前藏地区,社会风气还算不错,但在边远地区,似乎有出家人找人代宰牲畜的习惯、屠宰者和教令屠宰者二人都各造一杀生罪。如果只是自己动手,则只有一种罪:所以,与其连累帮忙的人造罪,还不如单独自己一人动手。虽然有些人为,如果自己没有亲手杀,就没有杀生罪,然而事实上数唆他杀的人不仅有罪,而且罪过更大。

  (接着,帕绷喀大师详细讲述了《某些僧人的午餐实景——显实明镜》33中,有关僧人和山羊、绵羊、牛三者的故事:)以前,有一些比丘和沙弥将一头山羊、一头绵羊和一头牛拴在墙边,准备屠宰,山羊对其他两个说:「他们准备要杀我们了。」牛听了不以为然,说道:「他们每天都念皈依,又双手合掌、闭起眼睛,念着『愿一切有情具足安乐和安乐因』等等的,我想他们不至于要杀我们。」绵羊也附和说:「对呀!他们都是佛弟子,在入教的时候,同意要守护皈依学处,而主要的学处就是不伤害有情,所以,我想他们肯定不会伤害我们。」它们在那里商谈良久。到了晌午时分,有位作屠宰勾当的在家人来到那些僧人面前。山羊发现了,便仔细倾听他们的谈话。屠夫一再推脱道:「我今天不得空,你们还是找别人帮忙吧。」但是比丘坚持说:「我们要些食物当午饭,你今天一定要把那三头牲畜宰了。」屠夫没法,只好同意。山羊将它所听到的话告诉了另外两个,山羊、绵羊和牛都伤心地哭泣起来。这时候,比丘手里提着念珠走了过来,一边不停地念『皈依偈』和『嘛呢』,一边检查哪一头牲畜长得肥壮。他们三个齐声对比丘说:出家人不可杀生,也不可教唆别人杀生,又说:「最好是不要杀我们,如果一定要杀,就请比丘您自己动手吧!」比丘不答应。最后屠夫来了,用细皮绳将他们三个的前、后蹄捆绑起来,用大锤子敲破牛的脑袋,用利刀将山羊和绵羊的胸膛剖开,把手伸进去,用尖利的指甲掐断他们最宝贵的命根动脉,这三头动物经受了不可思议的痛苦。十方诸佛听见牛的惨叫声,于是宣告:「在某某地方,空有出家相的某某,教人杀害母亲有情,那就是被杀的有情发出的哀鸣!」法幢倾颓,魔幢高竖,诸佛菩萨对此都感到极为失望。

  这种人乃是佛教的败家子!我们要谨慎防范,避免杀生,这很重要。我的依怙大宝上师看到能断除杀生的人特别地感到喜悦。当我访问康区的时候,成功地改变了索‧旃檀寺等寺院常年杀生的习惯,我想这也许是我此生在佛法上得到的最大成就吧!

  (二)不与取

  不与取的「事」为属于他人的财物。「意乐」三支中,「想」为不错乱;「动机」为想要不与而取;「烦恼」为三毒中任何一毒:以瞋发起的,如抢劫仇人的财物;以贪发起的,如见到别人的财物合自己的意,便将之窃走等;以痴发起的,如某些外道宗派声称「梵志穷时可行窃」,认为偷别人的财物没有错。至于「加行」,不与取并不一定就是夜里行窃,出家人一人取两份衬钱、作官的征收不合理的罚款、作买卖的对顾客短斤缺两等等都是不与取。寺院里订有各种惩罚办法,如强制作大礼拜等,目的也在于防止这类过失发生。

  简言之,我们最容易犯不与取的一种情形是:为了得到某种别人不想给的财物,便想出各种欺诈的方法,迫使他人不得不拿出那件东西,从而占为已有。又如,他人将价值一分银子以上的物品或用品,委托我们保管或借给我们使用,时间久了,主人已忘记此事,自己却唯恐主人记得,最后生起此物归我所有之心,这也是偷盗。(帕绷喀大师指出,此事对沙弥而言,是「近他胜罪〕,对比丘而言,则为「他胜罪」。)

  (三)欲邪行

  欲邪行的「事」,对在家人而言,为产门之外的「非道」;怀孕或持八关斋戒期间的「非时」;在上师或佛塔附近的「非处」;对像为母亲等的「不应行」。对出家人而言,任何形式的性行为都是欲邪行。「想」必须是没行错认欲邪行的对象,但对出家人来说,不论错还是不错,均犯非梵行「他胜罪」。「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动机」为想作邪行。「加行」为二根和合等。「究竟」为由此生起快感。

  (四)妄语

  妄语的「事」有八种:眼见或末见之事物;耳闻或末闻之事物;鼻、舌、身三种识所了别、领受或未了别、未领受之事物;意识知道或未知之事物。说妄语的对象为能言、解义的人。「意乐」三支中,「想」的例子是,自己曾经见过的事物,想作改变而谎称未见过;「动机」为想要这么说;「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口说妄语,或是虽不说话、但用表情或姿势来撒谎。「究竟」为对方了解意思。

  (帕绷喀大师同时指出,如果企图行凶的人来询问被害者的所在,我们不可老实回答,而应该尽量引开他的话题,如说「今晚我要到某某地方去」等等。)

  (五)离间语

  离间语的「事」可以是和合的人,也可以是不和合的人。「想」为不错乱;「动机」为意欲离间;「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企图离间和合者或阻止不和者和解,而对他们进行挑拨离间,不论是实话还是妄语,全都是离间语。某些人把这种行为看作是功德,事实上,这不仅没有功德,而且还有很大的过失,所以不可以说离间语。「究竟」为对方理解你所说的意思。如果对方因为离间语而关系破裂,此业道即成圆满;假如对方不理解而没有造成不和,这便成绮语而非离

  间语。

  (六)粗恶语

  粗恶语的「事」有两种:一、使自己愤怒的有情,二、刺、角等非有情。「想」为不错乱;「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动机」为想说粗恶语。「加行」为批评他人戒律、家族、身体等方面的缺点。实说和妄语均犯,例如,称一只眼睛瞎掉的人为「独眼龙」和称正常人「独眼龙」,两者均犯。如果用意是在伤对方的心,尽管语调柔和,仍然犯粗恶语的过失。「究竟」为对方解义。因为此处必需要有「解义」这一条,所以对非有情的四大等说粗恶语,业道不会圆满。

  (七)绮语

  绮语的「事」为没有意义的事情。「想」为知道想要说的事,不论有没有对象,心里想到什么随口说出,便是绮语正行;「动机」为想说绮语;「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谈论王室、战争等事。现在我们这些出家人,在寺院巡礼道散步的时候,喜欢很多人聚在一起,讨论有关政府、汉地、印度等方面的新闻。虽然绮语在十不善业中是最轻的,却是浪费人生的「无上方便」。(帕绷喀大师又指出,有些出家人上殿时就喜欢讲废话,随后又相互到寮房中串门、整天闲聊,每天就这样瞎混过去。我们应当像阿底峡尊者所说:「众中观自语」,34——即便只有一个朋友在场,也要谨慎小心不说绮语。其它如讲故事、谈论外道典籍等,均属绮语。再者,除欲邪行之外,若教唆他人作其余六种身、语不善业,自己也犯业道。35)

  (八)贪婪心

  贪婪心的「事」为他人的财物和用具,例如,在逛市场的时候,见到惬意的东西而生起想占有的强烈欲望。「想」为知道发生贪婪心的事为何。贪婪心的动机、加行和究竟等都必须在一念之上加以安立,其「动机」就是想把财物等归自己所有;「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这种念头变得强烈而希望为我所有;「究竟」为此念更为强烈,决定设法将财物等弄到手。我们对自己的财产也会产生贪婪。在拉萨集市游逛的时候,贪婪心能生起十万次之多。此时,心中不要随意胡思乱想,而应思惟财物犹如幻化、没有真正的价值来加以对治。

  (九)瞋恚心

  瞋恚心的「事」和「烦恼」等与前面粗恶语中所说的相同。 「动机」为想要使用杀害、殴打等手段使对方受到伤害,或是希望对方遭到不幸。「加行」为在此事上努力。「究竟」为生起决定。

  (帕绷喀大师告诫说,我们修息、增、怀、诛事业法,如果不是出于好的动机、不是纯粹为了利益圣教和众生,很有可能沦为贪婪心和瞋恚心等,所以一定要小心。)

  (十)邪见

  邪见的「事」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例如业果、四谛和三宝等。如果认为这些事不存在就是邪见,声称它们不存在即是诽谤。例如,外道「足目仙人」因为贪恋自己的女儿,想与她发生性行为,而写了十万颂的论着,否认有前、后世,并且臆造了六十余种邪说。「想」是认为以有为无的毁谤是正确的,其它二支与前面所说相同。「加行」为发起毁谤。「究竟」为决定否定。虽然我们较难生起这一业道的正行,但福报差而受恶友影响的人则容易犯邪见。所以要小心警惕、认清恶友的真面目,这很重要。

  癸二、轻重差别

  (一)因体性故业重

  身、语七种业道中,以杀生为最重,前者依次比后者重,后者依次比前者轻。其原因是:这些业所引起对方的痛苦,依次由重到轻。例如,我们每一个人爱惜生命的程度要胜过爱惜资具,所以杀生和不与取所造成的对方痛苦有大小之别。意的三种业道与此相反,前者依次比后者轻,后者依次比前者重。

  (二)因意乐故业重

  由极为猛力的烦恼意乐所造的业较为严重。例如,粗恶语在体性方面较轻,但如果极端愤怒地辱骂别人为「老狗」,这一粗恶语则变成重业。

  (三)因加行故业重

  以杀生为例,使用各种残酷手段将对方折磨致死的业较为严重。再者,杀害体形庞大的动物罪业较重,例如杀害大象比杀死虫子的业为重。其原因在于体力庞大的动物所受的痛苦也大,所以在加行方面成为重业。某些地方的人们喜欢将蛙、鸡、虫子等放在火上活活烤死,这在体性和加行二方面都是很重的业。

  (四)因事故业重

  即便只是对上师、阿阇黎、菩萨、僧伽和父母等殊胜福田怒目而视,也是极为严重的罪业。

  (五)因久作故业重

  以绮语为例,因为经常犯的缘故会成为重业。

  (六)因无对治故业重

  连一种善业都不做的人,其相续中的罪业将极为沉重。

  只具备上述一种业重因素,乃至六种全备都有可能,例如:以暴烈的瞋恚心对菩萨怒目相向或以各种残酷手段折磨动物致死者,具备了两种因素;怀着强烈的贪欲心吟唱歌曲者,具足一种因素;又如,经常造罪又不做善事的屠夫,以强烈的愤怒,使用各种残酷手段,折磨父母等致死,则是六种全备。由此见,我们所造的罪无罪不重,常被沉沉的重业压在身上。

  癸三、示彼等之果

  业果有三种:(子一)异熟果;(子二)等流果;(子三)增上果。等流果又分领受等流果和造作等流果。所以任何一种十不善业,都可以使我们领受这四种果。

  子一、异熟果

  重大的不善业感生地狱;中等不善业感生饿鬼;微小不善业感生畜生。

  以杀生为例,杀生的异熟果能使我们受生在地狱中。虽然有朝一日从地狱解脱,其领受等流果又会使我们短寿多病;其造作等流果使我们从小便以杀生为乐。其增上果体现在外部环境上,亦即饮食、药物等效用微弱。(帕绷喀大师又特别指出,一切不善果之中以造作等流果最为不利。例如与生在地狱、身体与烈火无法区分相比,生在人中、却乐于杀生者情况更糟,因为杀生的等流果能不断地把我们引入恶趣,所以,应当尽力改正不善的造作等流,而培养善的造作等流。)

  子二、等流果

  不与取等其它九种不善业的领受等流果依次是:⑵ 不与取:受用匮乏; ⑶ 欲邪行:不能保有妻子和奴婢;⑷ 妄语:不受他人信任;⑸ 离间语:亲友稀少,丧失仆从等; ⑹ 粗恶语:经常领受别人强硬的语气;⑺ 绮语:所说的话常不受重视,言不威肃; ⑻ 贪婪心:达不到目的; ⑼ 瞋恚心:容易害怕; ⑽ 邪见:迷于正见。

  有些造罪的人寿命很长、运气也很好;一些修法的人却寿命短促、罹患重病,不幸的事很多,这是宿世的其它因果所造成。每当有不如意事,我们常会认为是自己或他人一时的行为不当所造成的,其实并非如此,这些事情往往是前世的业所造成。

  其它九种不善业的造作等流果,以不与取为例,某些人因为前世造不与取的业,所以现世从从小就喜欢偷鸡摸狗,小到一根针也要偷,像猫和老鼠那般善于行窃。其它几种比较容易理解,其中贪婪心、瞋恚心和邪见三者的造作等流果,分别为贪、瞋、痴三者相应地增长。

  子三、增上果

  其它九种不善业的增上果分别是:⑵ 不与取:收成稀少,经常发生霜雹和干旱等灾害,乳、酪等奶制品产量稀少;⑶ 欲邪行:被迫住在满布污泥浊水的地方;⑷ 妄语:周遭多骗子;⑸ 离间语:被迫住在地势崎岖不平的地方; ⑹ 粗恶语:出生在多朽木、荆棘的地方;⑺ 绮语:果树不按时结果,或在不当的季节成熟; ⑻ 贪婪心:所有盛事渐渐衰微; ⑼ 瞋恚心:战争和瘟疫传播频繁; ⑽ 邪见:水和矿藏资源消失。

  已经听闻和了解不善果报情况,还要故意造作十不善业,就像眼明之人往悬崖跳。

  某些地方以前有很多收成,现在却没有了,这绝不只是因为土地失肥的关系,而是业力使然。在劫运良好的时代,土地广阔而丰饶;但终会逐渐退化,变成充满沟壑和悬崖的地方。

  壬二、思白业果

  此分二节:(癸一)正明白业道;(癸二)示彼等之果。

  癸一、正明白业道

  单是不作十不善业,并不意味着白业道圆满。为使白业道圆满,必须先认识十不善;其次将之视为过失,防止造这些不善业作为加行;最后生起决定防护的断除心作为究竟。

  以断除杀生的善业为例,杀生有事、意乐、加行和究竟四种因素,以断除宰羊的白业为代表,羊即是此业的「事」;视杀羊为过失,认为杀之不可而想要断除杀生者,为此业的「动机〕,这一动机转趋强烈后,视杀羊为过失之心,促成断除杀生的努力,为断除杀羊白业的加行;决定断除杀羊为业道圆满,因视杀羊为过失而防止杀生的「思」达到圆满所发起的身业,即是断除杀羊白业的正行或「究竟」。

  在可能发生不与取—窃盗或抢劫的时候,意识到「这些财物是痛苦和罪孽的根源,不可以为了财物去作这种坏事,那是恶趣的因」,即是发起断除此业的「动机」;努力断除此业为「加行」;决定断除为业道圆满。其它断除欲邪行等白业道均可以此类推。

  癸二、示彼等之果

  白业道的果也有三种:

  子一、异熟果

  大、中、小善业的异熟果,分别感生上界天、欲界天和人。

  子二、等流果

  等流果分领受和造作两种。领受等流果依次为:长寿、受用广大、与妻子和睦相处、言辞有威慑力、与友亲睦等。造作等流果,例如某些大德的转世化身,一生下来便自然地表现有出离心和悲心。

  子三、增上果

  此即饮食和药物效用力大等,与上述十不善的增上果正好相反,所以容易理解。

  壬三、附带开示具力业门

  此分四节:

  (一)由福田门故力大

  对普通凡夫、父母、沙门、在家和出家菩萨、佛、上师所作的布施,后者依次要比前者力量更大。

  将三界所有的有情都关进监狱、挖掉眼睛,也比不上对菩萨怒目而视的罪更为深重;36比起将三界的有情放出监狱、施予眼睛,信仰菩萨、合掌恭敬的功德更大。37如比丘杀畜生犯的是「堕罪」,害人性命犯的却是「他胜罪」。

  (二)由所依门故力大

  经中说,末受戒与受戒二者所作的善差别极大,造不善业也一样。出家人犯细小「恶作」的罪,比在家人胡作非为造全部十不善业要来得重;38受菩萨律仪的人和受密宗律仪的人所犯的过失,一一比前者更为严重。有些人听说受戒后所犯的罪要比不受戒所犯的罪大,便不敢受戒,这种态度完全错误,《入中论》中说:

  「增上生及决定胜,其因除戒定无余。」

  为了后世得到合适的身体,现在一定要受戒、守戒。否则,只作布施会受生成龙类的畜生。不仅如此,受律仪的人,其善业之流将连续不断;受「非律仪」的人,39 其不善业之流也将持续不断。例如,以屠宰或卖酒为生的人,在睡眠和谈笑的时候,罪业仍不断地增长。设想有两个人,一人具有不杀生的律仪,另一人没有。在未作杀生的某一段时间内,两人虽然都没有杀生,但是不受戒的人并没有不杀生的善根,而受戒的人,不杀生的善根每天都在增长。同样的,受了近事律仪、沙弥律仪、比丘律仪的人,即使没有刻意修善根,在睡觉的时候,所受的五戒、三十六戒和二百五十三戒的善根仍在增长。受菩萨律仪者所获得的善根,比上述所有人还要更多,不可胜数,《入行论》中说:

  「即从彼时起,纵眠或放逸,
  福德相续生,量多等虚空。」

  具有密宗律仪的人,其善根的增长数量相较之下,更大上一百倍、一千倍。所以说,什么戒也不受的人,只有经过特别修习才会有善根;而受戒的人其善根每天都在不停地增长。因为受戒有很大的利益,所以不要对受戒作狭隘短浅的邪分别。即便是在家人,也应受长净、近事和菩萨律仪。

  罪分「性罪」和「遮罪」二种。「性罪」在因、体性和果方面各有特征。从因上讲,其直接动机必然是由不善发起的;从体性上讲,其本身与罪不善同体;从果上讲,其本身能够产生不可爱异熟。不论是否受戒,任何人只要触犯此事即生性罪。「遮罪」,即是与佛的规定相违背的业障。从因上讲,其直接动机可以是由善心或无记心发起的;从体性上讲,其本身与无记同体;从果上讲,其本身并不能产生不可爱异熟。

  如果动机与蔑视戒律等不善心相关,而犯单纯遮罪,那么性罪和遮罪这两种罪堕都有。如果单由无记心动机犯过,则只有违犯佛制之「堕」,而无性罪之「罪」。例如,比丘杀了一头动物,他便犯杀生之性罪之「罪」,以及杀生堕罪之遮罪之「堕」,罪堕二者俱有。像这样的罪堕二者,体性为一 ,反体为异。所以,虽然「四力对治」能够完全清净这类罪堕一体的「罪」,但要清净罪堕一体的「堕」,则非得作「还净法」不可;反之,虽然还净法能清净「堕」,但为了清净「罪」,还是要靠「四力对治」来忏悔。

  由于别解脱律仪是受自于亲教师、轨范师和僧伽,所以必须在僧伽或比丘前举行「还净」仪规;违犯菩萨律仪的过失,必须在上师和佛菩萨面前忏悔清净;违犯密宗律仪的过失,必须在曼荼罗天众面前忏悔清净。40

  (帕绷喀大师最后指出,我们在供养、积福等修广大善根的时候,至少受了「大乘长净律仪」41再来修,功德会更大。)

  (三)由事物门故力大

  以布施和供养为例,法施比财施殊胜、修行供养比财物供养殊胜等等。

  (四)由意乐门故力大

  例如,以菩提心为动机,即使只念一遍《二十一度母赞》或供养一盏灯,善根的力量也会很大,甚至超过非以菩提心为动机的十万盏灯供养。

  上述四节,简要开示了什么是应断的主要不善业、什么是应修的主要善业。对此若能善巧修习,花很小的力气就能积聚广大的善根,并使不善业的造作降到最低。所以,我们应该认真学习上述要点。

  比丘以菩提心为动机修「六加行」等法。其所依、意乐、境、事四种力大全部具备。

  以下是一些与业有关的其它说明:

  业有「能引业」和「能满业」之分。「能引业」的善业能引善趣,恶业能引恶趣。「能满业」则不一定:善能引业将我们引入善趣后,决定特殊生存环境的能满业既有善的、也有不善的:恶能引业将我们引入恶趣后,能满业也可以有善,恶两种,所以共有以下四种情况:第一,例如转轮王等人,一生荣华富贵享用不尽:第二,例如一辈子劳苦度日的穷人;第三,例如地狱;第四,例如嘉旺(佛王)父子42的马、骡及爱犬等。

  此外,有一业引多生的情况,例如讥骂别人像青蛙一句话,能感五百世受生为青蛙之报;反之,也有多业引一生的情况。43

  业还有「决定受」、「不决定受」、「作而增长」与「作不增长」等区别。「决定受」业中,按照受果的时间,可分三类:第一「现法受」,由于福田和意乐的特别,现世所造业的果报,在现世即可领受;第二「顺生受」,在下一世领受果报;第三「顺后受」,在第三世以后成熟受报。(帕绷喀大师建议说,有关这些内容的详细

  情况,大家应参阅《道次第》广、略论等著作。)

  庚二、思惟业果别相

  对不善果心生恐惧之后,若能遵守断十不善的戒,如理修习十善,后世一定不会堕入恶趣而获得天人之身。然而,仅止如此还不足以成办解脱和一切智,只有获得具足八种异熟功德的殊胜身,在修行方面才会有与众不同的进步,所以,必须设法获得具足八种功德的身体。宗喀巴大师说:

  「若未获得众德身,欲修胜道亦难达,故应学此圆满因。」

  此处分二方面来讲:(辛一)异熟功德;(辛二)异熟作用;(辛三)修异熟因。

  辛一、异熟功德

  八种异熟功德为:⑴ 长寿; ⑵ 形体端严; ⑶ 种族高贵; ⑷ 有大权势;⑸ 言辞威肃;⑹ 声誉卓著;⑺ 男性;⑻ 身心健壮。44

  正如世俗上农事作得好、收成也会好,依靠宿世所造的妙业,我们现在才会有人身和受用等等,这是必然的道理。又如农夫并不以今年的秋收为满足,还要为来年的秋收而忙碌一样;如果我们下去想后世,或是虽有考虑但只是一味地害怕,那是没有用的;而且只是修普通善趣的因,也成不了大事。所以,我们必须要修善因,以得到殊胜人身,修行正法,换句话说,就是应设法获得具有长寿、形体端严等八种异熟功德的人身。

  辛二、异熟作用

  第一,长寿功德,可使我们长期修习利益自他的善根,使修法获得圆满。

  第二,形体端严功德,可使他人一见便深受摄伏,就像阿底峡尊者一样。

  第三,种族功德,可使他人接受自己的教导。

  第四,有大权势,即财富广大、眷属众多之意,先用财物吸引有情,再以正法成熟有情,作广大的利他事业。

  第五,言辞威肃功德,可使他人产生信任感。

  第六,声誉卓著功德,可以保赞我们所有的教导能迅速、确实地贯彻,如同国王的旨谕一般。

  第七,男性功德,可以使我们不怕处身在大众之中,也能独自住在僻静处修法等,不易遭受障碍和影响。

  第八,身健壮功德,可以使我们像密勒日巴那样,以苦行来修习难修之法;心健壮功德,可以让我们对利益自他之事不生厌烦,并因勇猛坚固而获得分别观察慧力,由此迅速发起神通。

  辛三、修异熟因

  有人心想:「虽然这些功德对修法会行帮助,但我恐怕不大可能会有这些功德吧?」然而这绝对是有可能的。正如农夫知道秋天会结出果实而在春天播种一样,如果在此生中能修这八种异熟功德之因、并结合清净愿,后世一定会得到这些善果。因为只要条件具足,果就会出生,这是自然的规律。

  这八种因分别是:

  长寿之因:对有情不加伤害和杀戮:放生;赎命救生,如买鱼放入池中;施食;释放囚犯;为病者施药及看护病人等。

  形体端严之因:修忍辱;为「所依」供养明灯;新造或修葺三种「所依」;重新涂金和彩绘;供养新的佛装:布施别人新衣和饰物等。

  种族高贵之因:无论是在家还是出家,不可因自己的功德、种族、戒律、智慧、眷属、地位等而生起骄慢心;克服所有的慢和过慢,保持谦虚:恭敬上师、亲教师、轨范师和侩伽等殊胜福田。

  尤其对出家众而言,应当田恭敬比自己戒腊年长的比丘,当戒腊少的人向我顶礼、表达敬意的时候,应该明白:这是别人恭敬我们的学处,应予以接受。传授比丘律仪仪轨中所说的轨炬,也适用于受戒后的其它场合。虽然还有其它礼遇活佛、强佐45(注释:通常为活佛的总管)等上层人士的风俗,但是尊重戒腊和敬礼等轨矩于佛陀在世时就存在,我们应该如法遵行。

  甘丹颇章政府高层十分熟悉的「十六条清净法规」46中,包含有许多极其重要的规定:例如,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等有恩之人或有德之人,帮助贫穷和患病的人等等。如果大家都能遵守这些法轨,将有助于全体大众的幸福安乐。(帕绷喀大师随后举了一个律经的例子,以前有四头动物,人称「和合四兄弟」47,长幼有序、彼此恭敬。因为它们遵守这一规矩,所以给迦尸全境带来了幸福。48既然畜生也能做到长幼有序,我们这些修法的出家人不是更应该做得到?如果大家都能做到这一点,一定会更快乐。)

  受用丰富之因:重新彩绘三所依和供养新衣;布施饮食、饰品、衣服等给乞讨者;纵然无人乞讨,我们也应尽力对饶益田、功德田与受苦的有情上供下施。

  言辞威肃之因:说话谨慎,努力断除语不善业。

  声誉卓著之因:恭敬供养亲教师、轨范师、三宝、父母等殊胜福田,以及比自己年长的人;发愿自身获得种种功德。

  男性之因:喜欢男身;不喜女事,视女身为过患,对此心生厌恶,「但望自己永不得女人身」;消除欲得女身的想法;念诵大菩萨的名号,例如:

  「智无上、光顶,如是愿智慧,
  根寂、文殊前,我今恭敬礼。」49

  此外,下说尊贵对象的坏话,解救将遭阉剖的有情等;

  身心健壮之因:他人因生理或心理原因无法完成的事,代为完成;帮助他人;不捶打他人;惠施饮食等。

  如果发愿得到具足八种功德的身体,成为修善之器,将来就会成为像阿底峡尊者、前辈法王等人一样;如果不发净愿,这种身体反而会变成造集不善的工具。例如,边地国王纵然获得具足八种异熟功德之身,但这样的人身只会被用来造集力量强盛的不善业。所以,我们应当努力发愿,使之成为修善工具,这很重要。

  (帕绷喀大师最后总结说,虽然「无常」法类等在初、中、后三个阶段都很重要,但在下士道中,修持的基础或正行即是此处所说的「业果取舍」。)

  庚三、思业果已如何进退之理

  分两部分:

  (一)总开示

  在座上修的时候,应当不断思惟业果道理;座与座之间,则应保持正念、正知和不放逸,对业果作正确的取舍。我们应该效法格西奔:他用黑、白石子来计算所作的善、恶二业,以提醒自己断恶修善。

  《入行论》中说:

  「苦从不善生,如何解脱此,
  我昼夜恒常,理应思惟此。」

  又说:

  「能仁说胜解,一切善品本,
  又此之根本,恒修异熟果。」

  我们首先应该了解黑白业果,然后在平时保持正念、正知和不放逸。造杀生、妄语等恶业的端倪一出现,应立刻停止。对于微细的恶业,也应忏悔、防护,《亲友书》中

  说:

  「先时虽放逸,后若改勤修,
  犹如云翳除,良宵睹明月。
  孙陀罹难陀,央具理摩罗,
  违舍绮莫迦,翻恶皆成善。」

  我在前面讲「加行法」的时候说过,即便像贪欲深重的难陀、残害九百九十九人的央具理摩罗、害死已得不还果父亲的达舍,和杀死亲生母亲的绮莫迦之辈也能净罪,既然过去造集的罪业可以清净,所以一心专修忏悔、防护极为重要。

  简言之,在下士道这个阶段,修持的关键总要就在重视业果。阿底峡尊者对此也十分注重。

  (帕绷喀大师接着讲了以下这个故事:以前潘域有个人喜欢念《百拜忏悔经》,但是他曾将出售《十万颂般若经》得来的钱用于私人用途。死了之后,立即被阎罗鬼卒牵往地底,到了阎罗法王面前。由于他没有说出实话,法王于是出示业镜,镜内显示了出售《般若经》的人、买主、用于交换的豆子、以及小孩捡拾洒出来的豆子的情景。这下他才无法抵赖。就在将被扔进大铜锅的时候,他想起皈依《百拜忏悔经》,于是又起死回生。博朵瓦听说后,建议此人将这段经历告诉别人。)

  某些人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所造的罪业,如果不为轨范师、亲教师或官员所知,就不会有麻烦。然而,佛所说的业果定律是绝无欺诳的真实教诫,《三摩地王经》中说:

  「设月星处皆堕落,具山聚落地坏散,
  虚空界亦变余相,然尊不说非谛语。」

  最细微的善、恶业也不会丧失感果的能力,所以必须要如理地取舍。但由于无始以来恶习深厚,难免会沾染上少许罪恶,这时候,应该如法地修持「四力对治」的忏悔、防护。

  (二)别以四力净罪之法

  这方面的内容已经在「加行法」一章叙述过了,但因为四力净罪极其重要,依正行科判次序,在此再简略地讲一遍。

  四力中的「破坏力」,即是对过去所造的罪业发起强烈的追悔心。这在四力之中破坏力最为重要,具备此力,其它三力自然随之而来。此力的生起,端赖我们对业果的深忍信。

  如前所说,「遍行对治力」主要是《集学论》中所讲的六种,其它凡是为了净罪目的而作的善事,都构成「通行对治力」。

  「遮止罪恶力」,即是生起今后纵有生命危险也下再犯的防护心。虽然很难从一开始就永远戒除一切恶行,但可以从较容易根除的恶行下手;对于难断的恶行,则应每天生起「今日不犯」的防护心。

  「依止力」即是皈依、发心,这也是为何在「金刚萨缍修诵」和《堕忏》等颂文的篇首,先说皈依、发心的缘故。

  我们从无始以来造集的罪业,每一种都多得像国王库藏一样。然而,如「加行法」时所说,如果所修的四力忏悔、防护十分有力,纵使定业也能清净。

  此外,如果能修习《集学论》中所说的「虚空藏忏法」、配合顶礼的《堕忏》、文殊怙主大宗喀巴散集中收录的《胜金光明经忏悔文》等,那是再好不过了。

  (帕绷喀大师指出,在忏悔的最后,应想到通过修法,自己的罪业已完全清净,并以罪之三轮无所缘来加以印定,50这将大大增强净罪法的功效。)

  对罪业抱无所谓的态度和一味害怕都是不足取的。对初业行人来说,最要紧的修法就是忏悔。所以《准提陀罗尼经》中所说的净罪之相尚未持续明显地出现之前,应当长时间猛力忏悔。

  如我先前已述,出家人在上殿或前去辩经院的时候,在闻思求学的时候,甚至在立宗辩论的时候,如果是抱着忏罪、积福的心,这一切活动都将成为净罪、积福的途径。再者,由于观察经义就是观察修,所谓的「修」不一定要另外再跑到山洞里端身正坐。如果上殿只是为了领取酬金,听闻只是为了在辩论中击败对手,这些行为也都不会成为正法的修行。所以辩论之时,不应只是视同学为敌方作答辩,也应把自心当作敌方来立宗。以此为例,我们出家人可以将任何日常活动转成修法,只要将这些活动看作是修法即可,不需要额外再修。对在家白衣来说,才需要在世间俗务之外,另外找时间勤修正法。

  然而,不管在家也好、出家也好,十善是每个人所应当奉行的。我的上师说,往后的中士道等内容,即是业果修法的开广。

  关于业果的实修,例如将虱子放在指甲上准备掐死的时候,应当要想到这是不对的,将之放生;谎话要说出口的时候,提起正念,管住自己的舌头。以此为例,罪恶从小处尽力断起,善业从小处点点滴滴逐渐累积。

  有些人以为,犯一些小罪没有大碍,因为忏悔就可以清净。然而,从未造罪和造罪之后再忏悔清净,二者间差别极大;就像从未断过腿的与断了之后再接合痊愈,两者间有很大的区别一样。虽然强烈的忏悔、防护能使罪业净治,免受异熟果,但因犯罪而造成的另一种严重伤害却是逃避不了的:即获得地道的时间将被延迟达数劫之遥。

  《菩提道次第》教授讲到这里,在听了「暇满」、「无常」、「恶趣苦」、「皈依」与「业果」等法类之后,如果以成办后世利益为主,想着从现在开始要为来世做点事,并对现世的虚荣不再在意,下士道次第的证德便初露端倪。即便能生起这样的心,仍然要再接再厉、不断修习。宗喀巴大师曾说:

  「然须今坚固,故此生已,仍须励力,善为修习。」51

  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说:在《菩提道次第》中,证德的「端倪」是从这里开始生起的原因。

  (随后,帕绷喀大师又广略适中地将上述内容重讲一遏,并简要地开示了修习所缘的方法:先修「加行法」,向顶上上师祈祷后,依次思惟业果总相、别相等各科。因为「思业果已如何进退之理」一科是日常的实际运用,所以此处不需修习所缘。)

  在座间,应如我先前所说,不断地阅读《贤愚经》、《百业经》、《百喻经》、《念住经》和四部律典等52开示业果道理的经典。

 

  注释:

  1、引自《道次第摄颂》的两个偈颂:「死后难保不堕落,能救此畏惟三宝,故应勤修正皈依,终不毁犯诸学处。复应善思诸业果,如理取舍乃能办,至尊恩师如是修,欲解脱者如是行。」

  2、详见《噶当宝藉》中的《觉窝吉祥燃灯智广传》。

  3、法名多杰札(金刚称,十一世纪),将密法「怖畏金刚」传承引入西藏并广为宏扬,曾以诛法超度十三位大师级人物。

  4、拉萨以北娘曲河流域。

  5、《喻法集‧宝藏显明宝炬》中记载说,这位上座生前曾占用僧团财物并赠于亲友,由此受生为饿鬼。又因生前违反佛制,着鞋进入寺中澡堂且未诵有关偈颂等,故而导致双腿反长。与帕绷喀大师所说稍异。

  6、出处不详。

  7、〔正见〕通常是指空性见,有时又称「出世间正见」,以区别于上述「世俗正见」。

  8、未现证空性者。

  9、详见《贤愚因缘经》与《毗奈耶杂事》。

  10、《毘奈耶事教》。

  11、详见《贤愚因缘经》与《毗奈耶事教》。

  12、内因果即业果。

  13、详见《毗奈耶事教》。

  14、某沙弥讥比丘诵经声如犬吠,后感得五百世为犬;迦叶佛时,有僧夜间修定,厌闻他人通宵诵经,嗤为蛙声,后感得五百世为蛙;普观佛时,有一比丘得神足通、登山速疾,某僧讥之如猴,后感得五百世为猴。详见《贤愚因缘经》与《毗奈耶事教》。

  15、《毗奈耶杂事》。

  16、《贤愚因缘经》。

  17、《贤愚因缘经》。

  18、《贤愚因缘经》。

  19、《贤愚因缘经》。

  20、详见《毗奈耶杂事》。

  21、详见《毗奈耶分别》。

  22、根据《毗奈耶杂事》中的记载,大屠杀发生前,释迦族首领摩诃那摩说服圣生王,在其潜入水里的时候,不得杀害释迦族人。圣生王同意后,摩诃那摩故意将自己绑在水下的树枝上溺毙。

  23、该城国王,过去曾迎圣者修法,后王惑于谗言。以尘秽泼圣者身而驱之,故有埋城之果。又其城中有以尘扑比丘之习俗,惟二长者非之,是故后得逃脱。

  24、详见《百业经》,即汉译《撰集百缘经》。

  25、《毗奈耶杂事》。

  26、《毗奈耶杂事》。

  27、住于现世还未入灭的阿罗汉,尚有宿世所感的所依身存在。

  28、即在修「不遇未造业」一节时,应当思惟如何忏罪之法;在修「已造业不失」一节时,应当思惟如何使善根免受瞋心摧毁之法。

  29、语生指声闻。

  30、指独觉。

  31、引自《金光明经》与宗喀巴大师所造的《金光明忏》。

  32、关于业与业道的区别,详见《俱舍论》。宗喀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思惟是业而非业道;身、语所有七支是业亦是业道,思行处故;贪欲等三业道非业。」

  33、全称为《僧人与山羊、绵羊、牛三者之史话-某些僧人午餐实景—显实明镜》,作者是喀尔喀堪布‧昂旺洛桑克珠(语自在善慧智成,l779-1838)。

  34、参阅本书「第九天」。

  35、《菩提道次第广论》中介绍了对教他欲邪行是否犯业道的两种意见:「《摄分》中说,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俱舍释》说,如此则无根本业道,前或意说非根本罪,然须观察。」

  36、出自《入发生信力契印经》。

  37、出自《入决定与不定行契印经》。

  38、出自《治罚犯戒经》。

  39、从事屠宰、捕鱼、狩猎、偷盗、行刑、看守等作为谋生手段,参阅《俱舍论释》。

  40、格鲁派中只有下密院和上密院固定举行菩萨律仪与密宗律仪的忏悔仪轨;对大多数人而言,一般是在受灌顶和自入时重受。

  41、戒条与八关斋戒相同,但以菩提心为动机,且不食肉。

  42、指DL喇嘛和班禅喇嘛,历史上班禅多为DL之师。

  43、此系无着《阿毗达磨集论》中的说法,经部与有部不同意此说,参阅《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五。

  44、此八德出自《瑜伽师地论菩萨地》。

  45、僧人在寺院中通过捐献财物而获得的上层职位,分全寺、札仓、康村三级。

  46、以前由藏王松赞干布制定的在家道德规范:1、敬信三宝;2、求修正法;3、报父母恩;4、尊重有德;5、敬贵尊老;6、利济乡邻;7、直言谦逊;8、照顾亲友;9、追踪上流、情谊长久;10、饮食有节、货财安分;11、追认旧恩;12、及时偿债、秤斗无欺; 13、慎戒嫉妒;14、不听邪说、自持主见;15、温言寡语;16、勇担重任、度量宽宏。

  47、大象、猴子、山兔和羊角鸡。

  48、详见《毗奈耶事教》。

  49、引自寂天的《集学论》,据说此颂出自《文殊佛土庄严功德经》,藏译本中但有长行,汉译本中仅提及文殊之名,未见其它。

  50、净罪之人、所净之罪、净罪之事三者均无自性。

  51、引自《菩提道次第广论》。

  52、《毗奈耶分别》、《毗奈耶事教》、《毗奈耶杂事》及《毗奈耶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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