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罪犯改造及“事业法”
佛教心理学还可以广泛运用于罪犯改造,并成就消灾、除难、增益福德、协调人际关系等世俗事业。佛教界在这些应用上,积累有大量经验。
一、佛教与罪犯改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是社会教育的一大课题。犯罪心理学为社会心理学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各种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一般说错误的信念、世界观是犯罪心理结构的核心,是从事犯罪活动的主导,与佛教说邪见为一切恶之本略同。用佛教的语言说,犯罪者我、法二执特别重,智慧薄弱,特别放逸,缺乏正见与以正戒约束自己的能力。
佛教对罪犯教育改造极为重视,佛教因果报应和对由心起惑、由惑起业的解析,及戒律的持犯,实际上可以看作一个预防犯罪的教育体系。监狱说法,是佛教界从事的一项重要的弘法工作。监狱说法,一般主要是向罪犯讲解因果业报之理,帮助他们认识过错,教以忏悔法,令其放弃心理包袱,下决心重新做人。
犯罪,一般皆属于佛教所说毁犯五戒:杀生(杀人)、偷盗(包括抢劫、贪污、受贿、侵权等)、邪淫(强暴、诱奸等)、妄语(诈骗)、饮酒(吸毒贩毒),出于贪、瞋、嫉妒等烦恼的炽盛,佛经中对犯戒作恶的心理根源和由惑起业的过程有极其详明的解析。若就犯罪心理进行分析,让罪犯明白心如何起惑造业的过程和结果,帮助其内省犯罪的根源,明白作恶犯罪对自己和他人的害处,明白心性本来无染,则教育效果应更佳。《中阿含经》卷五三《痴慧地经》中,佛陀说愚痴人身、口、意三业作恶,“于现法中身心则受三种忧苦”,对正受恶报的罪犯来说,颇有说服力。佛陀特别强调惭、愧二种善心所法防非止恶的作用。启发罪犯的惭愧心,唤起其被物欲泯灭的良知,是教育改造的关键。教罪犯从事禅定修持,有利于他们冷静反省,平息躁动不安的心。有关研究证明,静修有助于减少犯人的焦虑、攻击性和重犯率。